关于征集历届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的通知
各教学系:
为了大力弘扬我院优秀毕业生自强不息、埋头苦干、创新创业、敢为人先的精神,彰显学院人才培养的成果,让广大在校学生学有榜样、学有方向,经研究决定对学院历届毕业生进行一次集中性跟踪调查,并征集优秀毕业生的典型事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在工作岗位上已经取得显著业绩和创新成果的,在机关、企事业单位担任一定领导职务以及自主创业成功的我院历届毕业生。
二、征集信息
1. 个人基本信息;个人工作简历、典型事迹(主要内容为本人的奋斗经历、事业或工作业绩,获奖情况,500-800字为宜);
2.佐证材料:重要获奖或反映本人重大成果的证书照片或复印件一份;
3. 照片:五寸彩色生活或工作照片一张,并提供相应的电子或数码底片。
三、征集办法
1.历届毕业班班主任、在职教师、离退休教师推荐;
2.结合毕业生跟踪调查,确定优秀毕业生。
四、征集分工
1.2003届以后的毕业生由现专业设置所在教学系负责征集
2.2002届以前的各类毕业生做以下分工:原酒泉教育学院的各界优秀毕业生由旅游管理系负责征集;原酒泉工业学校的各届优秀毕业生由建筑工程系负责征集;原酒泉农林科技学校的各届优秀毕业生由生物工程系负责征集;原酒泉财经学校的各届优秀毕业生由经济管理系负责征集,原酒泉职业中专学校的各届优秀毕业生由酒泉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负责征集。
五、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责任部门
准备阶段
(2011年10月中旬)
汇总毕业生基本信息、制订工作方案
各教学系
推荐阶段
(2012年4月中旬)
推荐、上报优秀毕业生资料
各教学系
招生就业处
走访阶段
(2012年4—5月)
走访部分优秀毕业生和企事业单位
各处室、系部
宣传阶段
(2012年5—12月)
学院电视台、报刊跟踪报道
宣传部、学生处、团委、招就处、
整理阶段
(2012年7—10月)
整理优秀毕业生资料,上报院史编纂部
宣传部、办公室、招就处
汇编阶段
(2012年9—10月)
汇编《杰出校友风采录》
招生就业处
六、资料上交要求
1.2012年4月20日前,征集人员将优秀毕业生的资料、照片和其他信息以文本和电子稿形式上交所在教学系。
2. 2012年4月30日前,各系部将审核后的优秀毕业生资料交招生就业处。
七、其他要求
1.优秀毕业生征集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困难多,各系部要认真对待,精心安排,责任到人。
2. 优秀毕业生信息征集必须全面、完整、及时、准确。
3. 各系部要广泛宣传和动员,通过多渠道发掘优秀典型,积极征集,切实完成优秀毕业生征集工作。
附件: 酒泉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信息表
201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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