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协议书(共4篇)

时间:23-09-06 网友
培养协议书〔共4篇〕

第1篇:培养协议书 MA人才/学徒培训协议书

甲方〔单位〕:

乙方〔员工〕:

乙方〔员工〕身份证:

本着公司的人才理念及用人原那么,培养高素质人才,建设公司人才的梯队,提升企业竞争力,根据公司中长期战略经营目标及相关管理制度,选拔乙方为公司的MA人才/学徒,但由于乙方现阶段尚不能胜任甲方的专业岗位要求,需对乙方进行为期 3-12 个月的专业技能及综合能力的内部定向专业培养/培训指导;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根底上,就培养/培训期间及培训结束后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达成以下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MA人才/学徒培养/培训期限

1、甲方根据【MA人才/学徒选拔确定培养/培训对象,乙方作为甲方开展的人才培养期限自

日至

日。自该期限截止之日起,甲乙双方基于核心人才培养协议下的把有权利义务关系随之终止。

2、培训方式、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等培训方案依照《MA人才培育管理方法》执行。

第二条、培养/培训期间的待遇:

1、乙方在正式入职开始接受甲方的内部培养/培训期间,前三个月工资为责任制工资:2500元/月;按所在实习培养/培训的岗位出勤要求出勤;

2、甲方为乙方设立每月

元的成长基金,基金发放的标准为:入职1年后发放总基金的50%,6个月后发放50%。入职2年后,其每月的成长基金自动转入正式工资;

3、乙方在内部培养/培训期间,其它所有福利待遇按正式员工标准享受;

4、乙方在内部培养/培训期间的培训费〔本条款中的“培训费〞系指甲方为乙方在内部培训期间安排的指导老师/师傅的工资、加班费、教材费、培训场地费用,乙方在内部培训期间的误工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全额承担;

第三条、乙方在培养/培训期间内,由于个人原因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视情节给予相应的

赔偿,原那么上按就轻的原那么赔偿;

第四条、乙方在培养/培训期结束后,经甲方用人部门及人力资源部考核合格的人员,安排到新岗位工作,甲方为乙方提供与之新岗位相匹配的工资待遇及薪酬福利,具体参照同等职位岗位工资;

第五条、乙方在新岗位工作期间,甲方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及同行业的薪资水平,适时调 整工资,并为乙方做好职业规划工作;

第六条、内部培养/培训期结束后,乙方为甲方效劳期不得少于3年;乙方违反本协议或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培养/培训后为甲方继续效劳的年限未届满的,乙方需赔偿甲方的违约金;

第七条、违约金的赔偿方法

根据乙方为甲方的效劳年限〔自培训结束之日起至解除本合同之日止〕,需赔偿的违约金按如下方式计算:

1、如乙方在培养/培训期离职的或转正后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效劳未满3年,乙方需赔偿甲方 1 个月的工资作为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乙方离职前一个月的综合工资为基数;假设乙方在培训期内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依法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

2、培训期结束后,乙方工作满3年的,乙方无需赔偿甲方违约金。

3、乙方未履行完本协议而辞职的,甲方有权自行从乙方应付而未付的工资中扣除其违约金。

第十二条、如遇劳动合同到期而本协议约定的效劳年限未到期的,那么劳动合同自然顺延至本协议的约定日期。

第十三条、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违反本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公司有权按照劳动合同或政府法令的规定终止效劳期,本协议自然终止。

第十四条、假设本协议与双方先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其他相关协议中有任何冲突之处,一律以本协议为准,相应变更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

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甲方公章 :

乙方〔签字〕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2篇:人才培养协议书 人才培养协议书

甲方:xx学院xx分院

乙方:

为培养一批高素质的教官和教学管理队伍,加快学院学科和专业建设的步伐,适应培养跨世纪军事斗争人才的客观需要,经甲方研究决定,批准乙方参加xx工程硕士班的先行开课,并根据国家和学院有关规定,乙方作出以下承诺:

一、按国家规定,工程硕士生招生对象应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3年以上(即xx年xx月前获得学士学位)工作实践经验的突出的在职人员,假设经xx或国家学位办审查乙方不符合报考条件,后果自负。

二、在未正式考取工程硕士生之

前,参加南航在我院举办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形式的先行开课,就读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我军条令条例和就读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军人形象,为学院争光。如果本人违反规定,在就读学校或本院造成不良影响,本人愿意接受学院给予的相应处分。

三、按学院与xx签定的有关协议,本人同意:假设通过xxxx年xx月xx组织的工程硕士生入学考试,经正式录取转为工程硕士生,学籍自录取之日起计算;假设由于有关原因,未被录取仍为研究生课程进修生,向南航所缴费用学院不负责追回。

四、按有关协议,假设本人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按三年计,同意向xx支付培养费共计xxxxx元。其中于xxxx年支付第一学年学费xxxx元,xxxx年xx月底前支付第二学年学费xxxx年,余款于被正式录取后、进入论文撰写阶段前交付。鉴于国家下达给南航名额有限,正式录取为工程硕士生后,由于本人原因

不读或中途申请退学,仍应向南航支付全额培养费用。

五、假设本人未被录取,只修研究生课程,两年共向xx支付培养管理费xxxx元,修完相应课程并合格后,由xx发给结业证书。假设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按xx程序申请,应向xx支付培养费共计xxxxx元。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3篇:订单培养协议书 订单培养协议书

甲方:企业 乙方:学校 丙方:学生

为满足甲方生产需要、为丙方学生提供就业时机与条件,三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操作方式

1、根据甲方提供的接收标准与福利待遇,甲乙负责协调、组织乙方学生到甲方工作岗位参加社会实践顶岗实习,乙方负责按甲方接收人员输送到甲方所在地。

2、实习时间:学校规定实习时间为6个月,需要延长实习时间由甲乙丙三方协商确定;如返校需提前20天提出申请。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表现良好,并通过甲方人事部门考核者,可与甲方协商初步确定劳动关系。

二、甲方责任

1、负责乙方学生在甲方社会实践期间的管理,为乙方输送的社会实践学生提供食宿。

2、

3、

4、提供学生在社会实践期内的福利待遇按《招工简章》执行。 为驻厂老师免费提供食宿。

负责对乙方输送的社会实践学生进行岗前培训、岗位培训以及平安操作培训,指导乙方社会实践学生平安作业,确保乙方、丙方按要求挑选人员的上岗率为100%。

5、为乙方社会实践学生购置商业意外伤害保险。

6、准时足额为乙方学生发放工资,并接供相关证明。

7、实习结束至毕业前,甲方不得单方面聘用乙方参加本次实习学生,干扰乙方实习学生返校正常学习。

三、乙方责任

1、负责按时、按要求、按量输送学生到甲方所在地进行社会实践。

2、确保所输送的学生年龄17周岁以上〔以甲方面试录取的为准〕,身体健康,具备个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

3、派驻专职老师协助甲方对本校所输送的社会实践学生进行就业指导与日常管理,协助处理所输送学生社会实践期间出现的各类问题。

4、确保所输送学生按期效劳于甲方,学生在甲方社会实践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其学生集体离岗〔甲方擅自变更及违反第二条第二款除外〕,否那么将扣除全部学生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金。

四、丙方责任

1、认真完成顶岗实习任务和学习任务,认真学习岗位技能,刻苦锻炼和提高自己的技能水平,实习结束后按照甲方的相关要求完成《顶岗实习鉴定表》.

2、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和乙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规程,保障自身的实习平安,应当尊重乙方指导人员和工作人员,保守乙方所涉及的商业机密,接受甲方和乙方的考核。

3、丙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时,已经将有关情况告知家长并已征得家长的同意。

五、操作要求

1、协议三方应严格遵守以上各条款,如有违反,均应承担相关责任。

2、丙方在社会实践过程中,如不遵守甲方管理规定,甲方可按规定予以处理;对于表现优秀的学生,也应予以表彰。

3、乙方学生参加甲方社会实践期间,如因个人原因要求离职,须按甲方规定提前书面申请并经批准,参照招聘简章规定并按个人实际出勤结算薪资〔不结算现金〕。

合作三方需按协议各负其责,相互支持配合。如乙方不按时按量输送学生,那么承担相应责任;如甲方到时拒绝接受本单位已确认的学生,那么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六、免责事项

1、学生因不遵守任一方之要求、规定或法律法规,而造成相关责任,由学生个人承担。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其它未尽事宜,三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丙方代表签字〔盖章〕: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第4篇:联合培养协议书 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

接受外单位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书

甲方:中科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所/中心

乙方: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对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管理,促进研究所与高校科研工作的开展,加强学术交流,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就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乙双方同意联合培养学校年级硕士/博士研究

生,由甲方导师研究员和乙方导师教授共同培养指导。

〔二〕该联合培养研究生已在乙方完成学位课程的学习,成绩合格。自年月至

〔三〕乙方提供该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奖学金、生活补助、医疗保障、交通及住宿等费用,向

甲方一次性支付年均1200元的管理费。甲方导师负责提供该生完成论文工作必要的研究条件,考虑到上海地方物价因素,可酌情给予局部生活补助。

〔四〕该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科研经费及学位论文题目,由甲、乙双方导师协商确定。学位论

文发表时,联合培养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并列第一作者;甲方的所/中心为第一署名单位,乙方为第二署名单位;甲方导师为责任作者,作者顺序由双方导师协商而定;在联合培养期间获得的成果或专利所有权,均属甲方。

〔五〕该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学籍属于乙方,必修环节、学位论文辩论、学位授予及毕业分配

等事宜均由乙方负责。

〔六〕该联合培养研究生在甲方工作期间,必须遵守院所各项规章制度,如因违反操作规定

而造成事故,须追究本人责任。视事故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作出相应处分。

〔七〕联合培养研究生在论文工作结束时,必须向甲方单位研究组移交全部原始实验记录。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生科院研究生部一份备案,生科院各所/中心研究生部一份,乙方

一份,联合培养研究生一份。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项,随时协商后另附〕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导师〔签字〕:乙方导师〔签字〕:

联合培养研究生〔签字〕:

2022年月日2022年月日

人才培养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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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养协议书

收养协议书

收养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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