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服务合同范本(汇编10篇)合同屋

时间:23-06-11 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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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服务合同范本 第1篇

甲方:

乙方:

双方代表经认真磋商后,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银行联系和安排约 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具体借贷金额由银行评估审批后确定),用于经营开发及,乙方接受委托。

二、甲方职责:

1、提供借贷所需的真实性资料。

2、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3、维护乙方权益。

三、乙方职责:

1、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借款手续,在金融机构审批后,借款全额汇入甲方指定的账号即视为借款成功。

2、全面协调甲方与金融机构的关系。

3、维护甲方权益。

四、甲方需承担的费用:

1、银行借款利息(详见甲方与借款银行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2、保证金及担保费(详见甲方与银行、担保公司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3、项目前期启动及专家费用:

4、居间服务费:甲方须在银行借款成功到达甲方帐户的次日前一次性将借款总额的居间服务费支付到乙方。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擅自撤销委托则视作违约。违约方即须支付人民币 万元给守约方作为违约金。

2、银行借款到达甲方银行账号次日前,甲方保证支付居间服务费到乙方指定的账号,每延误一天甲方按申请借款总额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达到担保或银行借款条件造成银行无法放贷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它:

1、本合同甲乙双方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约完毕后自行终止;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5、本合同争议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按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仲裁费和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销售服务合同范本 第2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障双方的利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第二条居间期限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报酬及支付期限

1、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报酬为促成合同成立金额的 %或者 元人民币(大写 元)。委托人应在合同成立后的日内支付报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人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2、支付方式为下列第 种形式

(1)现金支付

(2)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费用

开户行:

户名:

银行账号:

(3)其他:

第四条居间费用的`负担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向居间人支付必要费用 元人民币(大写 元)。

第五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委托期限居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1)甲方通讯地址:

(2)乙方通讯地址: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甲、乙双方可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该仲裁应是终局的,并且该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2)提交 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2、

3、

第十条合同生效及补充

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充分理解,并愿按本合同约定严格执行。

2、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约定被认为无效,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3、本合同如有涂改,双方均应在涂改部分签字或加盖公章确认,否则涂改部分无效。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壹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销售服务合同范本 第3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顾问服务等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

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 土地的转让。

第二条:居间方义务

1、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项目业主,并及时沟通情况。

2、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该宗土地项目的前期投资策划及沟通工作。

3、居间方应积极努力做好居间介绍,协调有关矛盾,促成委托方与项目业主方签订合资或转让合同。

4、居间方应协助项目当事人做好有关部门对项目的技术指标的审批工作,促成项目成功签约。

第三条:委托方义务

委托方承诺一旦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签订项目合资或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委托方即应承担向居间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第四条: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标准:委托方与投资方签订的针对本项目整体合资或转让合同总金额(不论何种形式)的xx(居间方开具正式合法发票)。

2、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办法:委托方与项目业主签订合资或项目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包括定金),居间费按该合同签订的具体价格和付款进度同比例支付。

第五条:诚信原则

1、如果委托方与投资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合作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该投资方进行协商并签订合作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2、如果委托方以相关企业或在重庆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xxxx(土地项目的业主单位)签订本合同标的物的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180天(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本项目业主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4、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项目业主方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5、居间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给委托方,如在谈判过程中,委托方发现居间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委托方有权向居间方索取本合同标的物最低成交总金额的居间服务费标准30%的赔偿。

第六条:合同成立及修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本协议共贰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销售服务合同范本 第4篇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的 恒盛楼 的 捌 套商品房事宜(具体房号附后),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阳新地区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在胜利街兴建的 恒盛楼 项目,销售面积 m2。

第二条:合作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为个月,自二0一一年月日至年 月损失费壹万元。

第三条:销售任务的约定

1、乙方在此期间内完成项目总价的七千零陆拾叁元),具体公摊为平均每月约 万元。

2、上述销售任务是指房屋签订正式买卖合同,首付款不低于10万元,到达甲方账户的有效合同金额。

第四条:销售价格的约定

1、甲乙双方按市场行情和该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房屋销售价格,均价为 元/ m2。(不同楼层不同单价,见基准价格表)。

2、乙方不得低于控制均价销售房屋,特殊情况须报甲方同意,并出具手续才能销售,甲方在合同期间不得参与房屋销售价格,特殊情况须报乙方同意才能销售。

第五条:代理费用及付款方式

1、甲方支付的代理与乙方的销售业绩相挂钩,甲方支付乙方代理费为3000元/套,差价部分甲乙双方按四、六分成(甲方得40%,乙方得60%)。

2、代理费计提方式

1) 一次性付款方式:签订正式售房合同,业主按售房合同的要求交完房款后为结算日,一套一结。

2) 甲方在乙方结算上述代理费及差价提成时,均只付给乙方80%的费用,余款(20%)等合同内签订的房屋还剩一套时结清。

第六条:款项收取

1、房屋款项全部由甲方收取。

2、客户中途退房,乙方不得提取代理费,但扣罚客户违约金时,甲、乙双方各得50%的分成(特殊情况除外)。

3、乙方收取小订金后,若难以达成购房协议所造成的各种纠纷甲方概不负责。

第七条:交房标准

甲方保证按售房合同所要求的时间按期交房。

第八条:售楼合同必须由甲方与业主签订有效。

第九条:其它

1、乙方广告牌费用由甲方在乙方卖了第一套房的时候支付

2、乙方如在代理过程中对客户有虚假承诺或私收款项或连续三个月未完成销售任务或二个月内未售一套房子,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甲方未按时支付代理费及提成款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4、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现场销售办公室。

5、代理过程中,乙方员工工资,及电话费由乙方承担,水、电所涉及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在合同履行期间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规解除合同,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金壹万元。

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议,并签绪补充协议或附件。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销售服务合同范本 第5篇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现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物业,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和要求

1.委托项目:

①名称:平湖天下3期

②位置:

2.委托期限:从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3.委托性质:独家代理,即代理期内夷陵区范围内的所有销售不论以何种方式进行,均计入乙方销售任务。

4.甲方认可乙方的工作,合同必须执行。但不论合同是否延续,此前已售部分,均按合同有关条款规定结算支付乙方销售佣金。

二、销售价格及代理佣金结算支付

1.结算底价3800.00元/平米,超出部分归乙方所有(作为佣金)。

2.佣金提成:甲方收到客户首期楼款,即纳入结算范围;佣金按 元计提。

3.代理期内,签订买卖合同当日内甲方必须将结算之佣金支付现金或汇入乙方指定帐号。

4.给客户以特殊让利的处理办法: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超出付款方式之外给客户优惠时,采用谁承诺谁负责。即甲方承诺让利部分由甲方负责,乙方仍按标准成交额计提佣金,乙方承诺则从销售佣金部分扣除。

5.若买家签署《认购书》后悔约,其销售收入不计入乙方的任务指标。《认购书》定金将由甲方没收,其定金甲、乙双方各占50%。

6.佣金均按成交价1%进行结算。

三、甲方责任

1.本协议书签订后,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有关本项目的详细资料,包括规划许可证、投资许可证、发展商营业执照、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

2.甲方负责制订本项目销售底价和付款方式及优惠办法,同时向乙方提供下列资料:

①售楼书和价格表;

②售楼须知和付款办法及优惠办法;

③本项目销售进度表(截止日期为20 年 月 日)

3.甲方应及时对乙方提供的意见作出回复。

4.由甲方承担其自行决定的广告宣传费用。

5.负责在工作、公共关系等方面配合乙方销售的需要。

6.负责对乙方营销策划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乙方联系的客户,统一由甲方为其办理购房手续。包括签订购房合同和收取楼款。

9.认真履行向乙方和客户的承诺,保证依时将 交付使用。

四、乙方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即时策划本项目之推广工作,根据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负责本项目的`市场营销策划及推广计划。

2.乙方自行设计宣传资料,其印刷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的销售宣传及对客户的承诺必须是甲方认可的条款,不得夸大或欺骗客户。

4.负责销售人员的招聘、管理及业务指导,并负责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5.乙方需要寻找分销商时,分销商的所有利益分成或费用支出均由乙方自行支付,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6.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楼价表、付款办法及优惠办法进行销售。

五、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向客户宣传或承诺与甲方所提供的资料内容不符的信息,否则自行承担其后果。

2.乙方不得挪用客户上交的房款,否则甲方有权即时中止乙方销售代理权,并对挪用部分每天按挪用金额的1%对乙方进行罚款。

3.乙方不得以甲方承销商之名义从事任何侵犯甲方合法权益和 损害甲方形象的违法活动。如果由于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要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4.甲方不得延误支付乙方的佣金,否则,乙方每天按佣金的0.5%向甲方收取滞纳金;同时乙方有权单方面停止销售工作,并通过法律手段追索乙方的合理所得。

5.甲方独自承担由于未能承兑对客户的承诺而引起的纠纷和经济责任。如:未能按时交楼、房屋质量有问题、面积误差、承诺的生活服务设施未能配置以及各种费用的收取等。

6.甲方必须配合乙方销售工作,包括收款、签订《认购书》、《合同》等,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无法成交,由此造成乙方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的任务,则责任全部由甲方负责。

六、其他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竭诚合作,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如发生争议,经过协商不能解决,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销售服务合同范本 第6篇

甲方(委托方):

乙方(委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章第四百二十四条,四百二十五条,四百二十六条,四百二十七条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协商,甲方就 项目工程施工事宜,委托乙方负责对该项目的业主方进行工程承包的前期洽谈和协商工作,乙方接受此委托,特订立本合同。

一、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内容:施工合同内约定的图纸内的全部施工工程。

4、合同总价: 万元人民币(按 定额计算,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

二、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提供项目业主方所需的资料和资信证明,并负责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靠性。

2、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3、维护乙方的正当合法权益。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1、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负责对该项目工程承包的前期洽谈和协商工作,并向甲方提供项目方的相关资料和证明材料,明确合作方案。在乙方办理完甲方与项目业主方的工程承包合同签订工作后,乙方的全部工作即视为完成。

2、全面协调甲方与项目业主方的关系。

3、维护甲方的正当合法权益。

四、居间服务费的计算方法、支付的时间和方式

1、计算方法:甲方按实际工程总价的 %约 万元人民币居间服务费(税后所得),转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内,由乙方自行支配和使用。

2、支付时间和方式:合同签定后按合同总金额 %支付居间费用,甲方进场施工第一次拨款后,按合同总金额 %支付居间费用,第三次拨款后,按合同总金额 %支付居间费用,余下部分按实际结算金额支付 %,签章部分额外增加支付居间费用 %。

3、合同签定 月内,完成第一项工程合同的签定。

4、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五、违约责任

1、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甲方不得因项目负责人或财务人员的变动而拖欠居间服务费或拒绝履行本合同,否则,乙方有权要求项目业主方在甲方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2、甲方应保证将居间服务费全额支付到乙方指定帐户,每延误一天,甲方按应付总额的5‰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若未按上述条款支付居间服务费超过15日的,还须按应付金额的10%的承担违约金。

六、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居间服务委托合同在甲方与项目业主方正式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前签订,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在甲方与项目业主方所签工程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合同生效,履约完毕后自行终止。

2、凡与该项目有关的所增加的相关工程内容和工程量,其居间服务费亦按上述条款执行。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与项目业主方签订工程承包协议的,双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无效。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有管辖权的仲裁会员会进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裁决是终局的,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及相关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6、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销售服务合同范本 第7篇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 系列 产品的 地区代理销售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产品、区域、期限

乙方授权甲方为乙方 系列 产品 地区代理,并保障甲方在销售区域内的长期利益。

代理期限为 年,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结束后,双方可续约。双方保留自签约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前终止本协议的权利,因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二、双方责任、权利

乙方:

乙方保证甲方所需产品货源的供应。

乙方负责给甲方提供相关的产品证书文件及产品宣传资料。

乙方负责技术支持,免费对甲方进行技术咨询,培训,指导。

甲方:

甲方保证按时支付货款,按期完成销售额。

甲方必须设立营销网点,销售 产品,不销售其它同类产品。

甲方保证不向代理区域外销售。若需销售需得到乙方书面同意。

甲方必须拥有一定的销售及技术人员,以做好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工作。

双方负责为对方保守商业和技术机密;使用于或包含于产品中的任何专利商标,版权或其他工业产权均为乙方独家拥有。一旦发现侵权,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采取措施保护乙方权益。

由于水灾,火灾,地震,干旱,战争或协议一方无法预见,控制,避免和克服的其他事件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该方不负责任。但是,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须尽快将发生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15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

三、经销条件

甲方在本协议签字之日起 日内,首批进货 元以上。

协议签定3个月内为产品推广期,不计销售任务;之后每个月需完成 元以上销售额。若是甲方未完成规定销售额,乙方有权变更合同条件。

四、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

乙方保证产品及配件的质量,对直接用户产品及配件三个月保换,一年保修。

乙方的产品及配件的技术和售后服务标准以产品说明书和保修卡所列条款为准。

乙方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委托甲方具体实施。

五、代理价格

所有单价均为人民币不含税价格,若市场价格变化,由甲乙双方根据市场需要另行商定进行调整。

六、运输方式、交货地点、付款方式

交货地点 。货物数量规格由甲方提前两周书面向乙方下订单。

甲方将货款存入乙方帐户后乙方将货发送给甲方。

如果批量订货总金额小于 元,乙方不承担运输费用。

七、违约责任

若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按国家有关法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八、其它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应以合同法为依据提交仲裁。

本协议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销售服务合同范本 第8篇

甲方(托人):

乙方(居间人):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托,负责就收购成都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01%股份,引荐甲方和公司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公司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托事项。甲方与公司单位未签订书面的股份转让合同,视为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公司的有关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现有主要资产情况(主要资产有: )、股份转让价格为 元,写: 元等。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公司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现有主要资产情况,必须完全能够成为甲方与公司单位所签订股份转让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乙方没有完成托事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4、乙方应保证公司及其主要资产情况真实可靠、各种手续齐全。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执行。

5、乙方在甲方与公司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促成公司将101%股份转让给甲方。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公司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公司单位所签订的股份转让合同。甲方因履行股份转让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报酬为 万元。

2、本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万元,存入或者转让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待甲方与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为甲乙双方共管账户解除由甲方掌控的账户密码或印鉴,此款归乙方所有并可自由支取。

3、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万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乙方没有促成甲方与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视为乙方居间不成功,乙方应将居间报酬 万元退还甲方。

4、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存入或者转让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双方约定:甲方负责保管账户的法人专用章,乙方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在甲方保管印章期间,甲方不得将印章用于其他任何活动;在乙方未完成居间任务之前,乙方不得对法人专用章进行挂失处理。

5、乙方在甲方将前述款项存入或转入以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后,应当为甲方出具收条;乙方完成居间任务,实际取得居间报酬后,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相关的所得税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居间报酬的承担

居间报酬是指乙方为完成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

六、诚信原则

1、如果甲方与公司在本合同托期内,未能达成股份转让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应再与公司进行协商并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居间报酬。

2、如果甲方以相关企业或在四川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居间报酬。

3、本合同的有效期(托期)为20个工作日(自甲方将居间报酬转入乙方账户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公司与甲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甲方和公司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七、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八、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万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促成甲方与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九、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处理。

十、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十一、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托事项进行转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销售服务合同范本 第9篇

合同编号: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销售代理甲方 的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代理区域

乙方的代理区域为:

二、代理产品

乙方销售代理甲方的产品为:

三、代理权限

1、甲方授权乙方为 地区的独家代理商,全面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经销商管理。

2、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另设其他代理或经销商。如出现上述情况,甲方须退还乙方保证金,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代理合同及得到相应补偿。

3、乙方严禁跨区域窜货,对有跨区域窜货行为的乙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收回发出的全部货物,费用乙方全部承担;如果乙方不收回货物,甲方将取消其代理资格,本合同将自动终止,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对于乙方代理的销售区域,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售政策,原则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对于自己以及下属经销商的经销行为负无限连带责任。

四、代理期限

1、本合同的代理期限为壹年,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 年 月日止。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2、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壹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3、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续约:

(1)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

(2)已经向甲方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

(3)签署放弃可针对甲方提起诉讼和仲裁的文件。

五、最低代理销售量

乙方承诺向甲方的订货量为每月平均,如果壹年内不能完成销售指标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六、代理商品价格

1、配送价格:甲方向乙方统一配送产品的价格。

2、销售价格: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销售产品(服务)。如果甲方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不符合本地区市场情况,乙方需调整销售价格时,应当向甲方报告。甲方应当根据系统的统一性要求和乙方所处地区的市场情况综合考虑,作出调整价格的决定。

七、奖励

乙方年销售量达到,甲方赠送给乙方;年销售量达到,甲方赠送乙方。

八、商情报告

1、乙方有权接受客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并及时通知甲方,以关注甲方的切身利益为宜。

2、乙方应尽力向甲方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半年需向甲方寄送工作报告。

3、甲方应将产品价格、销售情况或付款方式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乙方。

九、发货方式

采取物流发货方式,乙方承担物流费用。

十、售后服务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持续地对乙方提供开展经营所必需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2、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保书和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质保服务。

3、乙方在销售完成后,应按甲方要求填写客户登记表,并应于每月定期以传真或其他形式向甲方返回客户登记表,以便于日后的售后服务和例行巡检工作。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销售服务合同范本 第10篇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就乙方销售甲方供应的轮胎,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一、销售区域、轮胎品牌:

1、甲方作为厂方授权的四川省总代理商,同意并限定乙方在 区域内不低于甲方限定的市场价格经销轮胎,同时负责该品牌轮胎在该区域内的售后服务工作;甲方代理品牌乙方只能以甲方为进货渠道。

2、品牌任务量:

3、乙方在销售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部自理。

二、产品价格

1、甲方的供货价格按甲方价格表执行。

2、若厂方价格变动,甲方有权按相应比例调整。

三、结算方法及期限

原则上要求现款现货,对信誉良好的客户,甲方提供少量资金周转且周转金不能大于双方约定的乙方月平均销售额,当月回款小于周转金的客户甲方次月将停止供货;周转金必须于当年12月25日前全部结清,结清货款方能签订下一年度合同。

四、售后服务

1、甲方只对本公司售出的三包轮胎提供售后服务(以出库胎号为理赔依据),若因乙方窜赔导致甲方无法给予理赔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负责售后服务的人员,必须按照厂方“三包”政策认真执行,同时保存好三包胎,定期送往甲方交厂方复检。

3、乙方若在三包胎是否有质量问题与甲方有不同意见时,以厂方鉴定结果为准,若对厂方鉴定结果仍存异议,交由相关技术部门鉴定。

五、合同期限、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 年 月 日,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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