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企业集体合同范本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
协商首席代表: 协商首席代表:
地址: 员工总人数:
用人单位性质: 工会会员人数: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障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经济进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以下简称《劳动民法典》)、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企业和全体职工公平、自愿协商全都,签订本合同。
其次条 本合同是双方就劳动酬劳、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平安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
第三条 本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是企业、工会以及全体职工必需共同遵守的准则。
第四条 企业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经营管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重视提高职工素养,不断改善工作、生活环境和条件,在企业效益增长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工资水平,增加企业分散力;重视听取工会和职工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资、工作时间、保险福利、职业培训、劳动爱护等方面的看法和建议,与工会协商处理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问题。
第五条 工会敬重企业经营者依法经营管理及其他合法权利,教育职工遵守职业道德和劳动纪律,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等活动,发动职工为企业进展出谋献策,团结职工努力完成各项生产、工作任务。
第六条 职工遵守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职工、企业双方要严格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保守企业专利技术和商业隐秘。
第七条 企业与工会建立集体协商制度,就本合同的签订、履行及其它有关事项进行公平协商。
其次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八条 企业与职工在公平自愿、协商全都的基础上,以签定劳动合同的形式确立劳动关系。企业与职工应在劳动关系建立之时签订劳动合同。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九条 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敬重双方各自的知情权,履行有关事项的法定告知义务。
第十条 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使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制定的劳动合同文本,也可以依据自身实际状况,经与工会协商,听取工会看法后,对该文本进行修订、补充或自行制定合同文本。修订、补充后的合同文本或企业自行制定的合同文本应报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审核。
合同文本内容不能与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政策相抵触。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酬劳等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十一条 工会应当关心和指导职工与企业依法订立与履行劳动合同。企业与职工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时,企业代表或工会代表应当向职工解释劳动合同条款,讲解劳动合同学问。
第十二条 企业与职工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采纳书面形式,并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 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变更职工工种或工作岗位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同时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条款。
第十四条 企业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处理违纪职工或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处理违纪职工、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看法,并可以依法支持职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提出诉讼。第十五条 企业按规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企业和职工因履行劳动合同或其他事项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经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企业和职工应当自觉履行。调解不成的,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规定处理。
第三章 职工教育与培训
第十六条 企业鼓舞职工参与经济、政治、文化和专业技术学问学习。企业应建全职工教育和培训制度,按年度制定职工教育和培训方案;设立职能部门,负责职工的岗位、岗前教育培训和连续教育。
第十七条 企业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教育和培训经费,特地用于职工教育和培训。
企业应向工会通报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状况。
第十八条 企业坚持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开展职工教育和培训,鼓舞职工岗位成才,自学成才。对在业余时间学习,并获得相应文凭的职工,企业可以赐予肯定的嘉奖和补贴。经企业同意参与各类学校业余进修学习的职工,可获得有薪假参与相关考试。
第四章 劳动酬劳
第十九条 企业坚持同工同酬、按劳安排原则。企业应在听取工会的看法的基础上制定工资标准、工资安排制度和工资安排形式,并告知全体职工。
其次十条 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供应了正常劳动的,企业应依据劳动合同的商定向职工支付正常工作时间劳动酬劳。
其次十一条 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不能在法定时间内给职工供应正常劳动任务的,职工在听从支配、坚守岗位的前提下,应获得不低于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酬劳。
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由企业和工会共同协商确定,且不能低于企业所在地的法定最低工资标准。
甲方: 乙方:
篇二:企业集体合同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劳动者)姓名:
地址:
性别: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年龄:
现住址:
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公平协商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从 起至 止,期限为 。其中试用期从 起至 止,共 。
其次条 生产(工作)任务
乙方情愿接受并完成下列生产(工作)任务:
在 岗位,为 工种。
乙方在生产(工作)上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 。
第三条 劳动爱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依据生产(工作)岗位的需要,根据国家劳动平安卫生的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平安防护设施 ,并发给乙方劳动爱护用品 ,保健食品费 元。
第四条 劳动纪律
甲方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详细内容: 。
乙方在合同期内须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听从甲方管理,乐观做好工作。
第五条 工作时间与劳动酬劳
1.乙方每月工作 天,每天实行 小时工作制。如双方同意延长工作时间,按加点赐予酬劳,加点费为每小时 元。
2.合同期内,职工工资待遇(甲方支付乙方工资、奖金的数量、支付时间和方式等)按下列商定办理:
第六条 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乙方非因工负伤、患病住院治疗,以及死亡的待遇参照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1)乙方非因工负伤、患病的,甲方应赐予 月的医疗期。医疗期满尚未治愈的再延长 月。
(2)医疗期内的医疗费由甲方负责 %,病假工资为 元。
(3)医疗期满后因不能从事原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 个月的医疗补助费。
(4)乙方非因工负伤、患病而死亡的,甲方负担丧葬费 元,抚恤费 元。
2.乙方因工负伤、致残、死亡的待遇,参照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1)医疗期为 月(年),期满未治愈的延长 月。
(2)乙方的医疗费 。
(3)因工负伤致残的,其待遇: 。
(4)因工死亡的,丧葬费 元,直系亲属抚恤费 元,其他费用 元。
3.在合同期内,乙方符合条件的,享受探亲假 天,婚假 天,丧假 天,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务院《女职工劳动爱护规定》及有关文件执行。
4.甲方因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第(2)项规定和第4款规定的状况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工作每满 年(满半年不满1年按1年算)发给乙方解除合同前 个月本人月平均工资 个月的生活补助费,最多不超过 个月的。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在下列状况下,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状况变化,经与乙方协商全都的;
(2)甲乙双方协商全都事项,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修改的;
(4)由于不行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状况。
2.下列状况,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支配的工作的;
(3)参照国务院《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乙方属于辞退的;
(4)甲方破产或歇业的。
3.下列状况,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2款规定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间的。
4.下列状况,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无平安防护设施,劳动平安、卫生条件恶劣,严峻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
(2)甲方无力或不根据劳动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酬劳的;
(3)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法规、政策,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
5.乙方被开除、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6.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需提前通知对方。本条第2款第(1)、(3)项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7.合同期满后应即终止执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的条件下,双方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如不终止执行,又不履行续订合同手续,则本合同视为续订同一合同期限。
第八条 在下列状况下,甲方可以在不变更合同的条件下,支配乙方从事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
(1)合同期内发生事故或自然灾难,需要抢修或救灾;
(2)合同期内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的临时调动,期限为 月;
(3)合同期内发生不超过 个月的短期停工;
第九条 双方需要商定的其他事项: 。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支付对方违约金 元,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 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托付代理人):(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人:(鉴章)
合同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篇三:企业集体合同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年龄:
现住址:
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年。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
其次条 生产(工作)任务
乙方情愿接受并完成下列生产(工作)任务:
在 岗位,为 工种。
乙方在生产(工作)上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 。
第三条 劳动爱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依据生产(工作)岗位的需要,根据国家劳动平安卫生的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平安防护设施 ,并发给乙方劳动爱护用品 ,保健食品费 元。
第四条 劳动纪律
甲方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详细内容: 。 乙方在合同期内须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听从甲方管理,乐观做好工作。
第五条 工作时间与劳动酬劳
1.乙方每月工作 天,每天实行 小时工作制。如双方同意延长工作时间,按加点赐予酬劳,加点费为每小时 元。
2.合同期内,职工工资待遇(甲方支付乙方工资、奖金的数量,支付时间和方式等)按下列商定办理:
1) 。
2) 。
3) 。
第六条 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乙方非因工负伤、患病住院治疗,以及死亡的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商定如下:
1)乙方非因工负伤、患病的,甲方应赐予 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满尚未治愈的再延长 个月。
2)医疗期内的医疗费由甲方负担 %,乙方负担 %,病假工资为 元。
3)医疗期满后因不能从事原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发给乙方相当于本人实得工资3至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
4)乙方非因工负伤、患病而死亡的,甲方负担丧葬费 元,抚恤费 元。
2.乙方因工负伤、致残、死亡的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商定如下:
1)医疗期为 个月(年),期满未治愈的延长 个月。
2)乙方的医疗费全部由甲方负担。病假工资为全薪。
3)因工负伤致残的,甲方应 。
4)因工死亡的,甲方应付给丧葬费 元,直系亲属抚恤费 元,其他费用 元。
3.在合同期内,乙方符合条件的,享受探亲假 天;婚假 天,丧假 天,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务院《女职工劳动爱护规定》及有关文件执行。
4.甲方因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第(2)项规定和第4款规定的状况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工作每满1年(满半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发给乙方实得工资1个月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如合同期未满,甲方应发给乙方合同期内的失业补偿费,标准为:距合同期满,每相差1年,发给相当于乙方实得工资1个月的金额。生活补助费、失业补偿费最高均不超过12个月乙方实得工资。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在下列状况下,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状况变化,经与乙方协商全都的;
2)甲乙双方协商全都事项,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修改的;
4)由于不行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状况。
2.下列状况,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支配的工作;
3)甲方破产或歇业的。
3.下列状况,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2款规定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间的。
4.下列状况,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无平安防护设施,劳动平安、卫生条件恶劣,严峻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
2)甲方无力或不根据劳动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酬劳的;
3)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法规、政策,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
5.乙方被开除、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6.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需提前通知对方。由于本条第2款第(3)项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7.合同期满后应即终止执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的条件下,双方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如不终止执行,又不履行续订合同手续,则本合同视为续订同一合同期限。
第八条 双方认为需要商定的事项
1.甲方应为乙方供应住房问题。
2.甲方应为乙方解决伙食问题。
3.因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而产生富余职工时,以及 状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在乙方休假期间,以及状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5.除国家规定以外,在 状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6.在下列状况下,甲方可以在不变更合同的条件下,支配乙方从事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
1)合同期内发生事故或自然灾难,需要抢修或救灾;
2)合同期内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的临时调动,期限为 个月;
3)合同期内发生不超过 个月的短期停工。
7.其他商定事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据后果和责任大小,支付违约金 元,赔偿金 元至 元。
第十条 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 (盖章) 乙方: (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托付代理人): (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 (盖章) 鉴证人: (鉴章)
合同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篇四:企业集体合同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进展,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 业局的工作实际和行业特点,经双方代表公平协商全都,特制订本合同。
其次条 本合同的主体是 电业局和该企业的全体职工。 电业局(以下简称企业)由该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该企业的全体职工由 电业工会(以下简称工会)主席代表,签订本合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更换和工会组织的换届,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第三条 本合同草案应提交 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签订。
第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应自觉依据合同的原则和内容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企业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仔细履行本合同和职工个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敬重并支持工会的工作,企业在制定各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提前征求工会看法,企业在讨论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时工会主席和女职工代表应当参与或列席会议,以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是企业全体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工会有义务指导和关心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教育职工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动员和引导职工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协调劳动关系,妥当处理劳动关系,促进企业的改革进展,使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水平不断提高。
其次章 企业用工
第五条 的企业用工制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 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人事劳动管理制度为依据。
第六条 企业应以劳动合同的形式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标准文本由企业负责制作和供应,劳动合同标准文本的内容应符合本合同的规定。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有工会代表或职工代表在场。
第七条 订立、变更和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企业在制定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事先听取工会看法,征得工会同意。
第三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 依据劳社部发[20xx]8号文件《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精神,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的天数和工作时间调整为 天和 小时,即执行国家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 小时,不超过 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九条 工作时间详细按《 电力集团公司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实施看法》执行。如在本合同期限内国家或有关部门对工作时间的规定进行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第十条 企业和工会要合理组织和支配生产与职工休息,严格掌握加班加点。工会要主动帮助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充分挖掘人员潜力,教育职工增加仆人翁责任感,保质保量的完成企业安排的工作任务。企业行政乐观推广和采纳新工艺、新技术与现代化管理手段,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劳动生产率。工会要乐观引导职工学习新科技、新技术,作合格的劳动者,不断提高劳动技能。如企业确因生产或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经与职工及所在基层工会组织协商同意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 小时;因特别缘由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的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 小时,每月不得超过 小时。
第十一条 一次性加班或长期加班,以及在工休、节假日大范围加班时,必需征得工会的同意。但在加班后应支配同等时间的补休或按《劳动法》规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二条 企业执行政府法定种类节假日制度,执行国家规定的带薪年休假制度。
第四章 劳动酬劳
第十三条 企业全部职工的劳动酬劳根据 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资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效益工资可依据企业经济效益的变化而增减,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四条 职工在法定休假、婚丧假期期间以及依法参与社会活动期间,企业应依法支付工资。
第十五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克扣和拖欠职工工资。
第五章 保险与福利
第十六条 企业应为职工供应集体福利设施(如办好职工食堂、医疗、托幼、单身宿舍、浴室及文体活动阵地等设施)。
第十七条 企业在经济效益较好,条件允许的状况下应逐年改善和增加职工的福利待遇。
第十八条 工会参加审议打算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和其它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企业每年应将福利基金提取的总数及使用状况向工会通报。
第十九条 企业要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建立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法律法规,为职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法定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统筹,按时足额为职工交纳各项统筹基金,免除职工的后顾之忧。并按年度将缴纳状况向职代会报告。
工会帮助企业做好各项劳动保险工作,企业要支持工会举办各种补充保险及互助互济活动。
其次十条 企业在职工因工负伤、因工致残、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职业病和在疗养、治疗、残废、死亡时,企业应按劳动保险、福利政策的规定支付费用和赐予相应的待遇。
第六章 劳动爱护与职业卫生
其次十一条 企业应严格执行政府有关劳动平安卫生和劳动平安爱护的法规和条例,建立健全本企业的劳动平安卫生防护制度,保证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人身平安和健康,不断改善和提高职工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防止、消退职业病和职业危害。
企业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平安技术工作和劳动爱护特别工种爱护工作,为职工供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平安卫生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防止事故发生,削减职业危害。
其次十二条 工会应支持企业加强劳动爱护管理,协作企业检查、监督劳动爱护和平安卫生状况。
其次十三条 企业应根据电力行业有关规定和工种岗位需要,为职工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其他物品。
其次十四条 每年冬、夏两季,企业负责实行防寒保暖、防暑降温措施。
其次十五条 企业应严格执行《女职工劳动爱护规定》,加强女职工四期爱护和特别爱护工作,确保女职工身体健康。
其次十六条 企业应对女工及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等损坏职工身体健康的岗位的职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体检的费用由企业支付,体检由企业行政组织实施或托付工会进行 。
其次十七条 工会支持企业教育职工遵守企业各项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协作企业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平安技术培训管理。
第七章 职业培训
其次十八条 企业应坚持职业培训制度,按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制定职业培训方案。企业负责职工上岗和转岗的技术培训,在岗期间定期进行业务技能培训。企业必需向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供应特地培训,使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方可上岗。培训期间的工资、工时、奖金、福利等待遇按企业有关规定执行。
其次十九条 工会应开展对职工的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要帮助企业对职工进行科学文化、业务技术的培训,开展技术练兵活动和竞赛活动,鼓舞职工自学成才,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
第八章 纪律与奖惩
第三十条 企业依据《劳动法》等法律法规,清理、整顿企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标准,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企业制定和修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征求工会看法,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争论通过。职工遵守劳动纪律,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成果显著的,或者职工违反劳动纪律,经批判教育不改的,企业依照或参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嘉奖和惩处。
第三十一条 对于模范执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在完成年度方针目标生产和工作任务、产品开展、技术改造提高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等方面作出贡献的职工,企业应赐予荣誉嘉奖和相应的物质嘉奖。
对职工记功、记大功、晋级和配发奖金,由工会提出建议并会同企业讨论打算;
拟对职工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由工会提出建议并与企业协商后,向上级工会推举。
评定职工嘉奖的工作应在每年年底前进行,照实际状况需要,亦可准时评定。配发奖金每年宜进行一次,个别确有突出贡献而需作特别处理的除外。
第三十二条 对违反规章制度,造成肯定后果的职工,可依据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视状况轻重,可赐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行政处分及经济惩罚。
企业赐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惩罚,必需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由企业行政会议争论并征求工会看法,在听取职工本人申辨后打算。
对严峻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犯有重大过错的职工作开除打算时,应符合下列程序:
1、企业行政提出处理看法;
2、征求工会看法;
3、须由企业行政会议或者特地小组联席会议争论打算;
4、开除职工须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争论打算;
5、书面通知职工本人。
第九章 监督检查及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三条 为确保本合同的全面执行,企业和工会职工代表应按人数对等的原则联合组成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小组,对合同执行状况,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通过检查,准时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消失的问题,同时接受上级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 合同期限届满,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报告合同执行状况,并写出书面总结;由工会组织职工代表并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合同执行状况进行全面的检查考核。
第三十五条 在合同履行当中如发生有关劳动酬劳、工作时间、平安卫生等方面的问题,一方提议,并征得对方同意,可随时召开会议进行协商谈判,达成全都协议后实施。
第三十六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议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
第十章 合同履行及变更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自正式订立之日起,履行期为 年。时间由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均应严格遵守,仔细履行,非因法定事由或双方协商同意,不得予以修改或者变更。
本合同期满前 个月经双方协商谈判签订新合同。新合同未签订生效前,本合同有效期连续顺延 个月,新生合同的生效日期与前合同的终止日期应吻合。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有特别状况时双方都有提出修改本合同条款要求的权利。
修改合同的过程应按公平协商的程序进行,修改后的条款,其执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未予明文规定的事项,应依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法律、法规亦无明文规定的,须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十条 双方履行合同如有一方违反合同所规定的条款,按国家和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签字后应于 日内分别报送地方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和 电力工会。合同自劳动管理主管部门予以登记之日起 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即行生效。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份留存备案; 份报地方劳动行政主管部门; 份报上级工会。
合同生效后,企业和工会应准时以适当的形式分别向各自代表的全体成员公布。
篇五:企业集体合同范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和员工方代表 有限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为了巩固和进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本着双方乐观合作共事、共谋企业进展的宗旨,经过充分酝酿和公平协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和程序,达成全都看法,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履行合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秩序,稳定良好的劳动关系,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依据我国《劳动法》、《工会法》、《平安生产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xx市劳动合同条例》、《集体合同规定》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推行公平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20xx]17号),结合公司有关章程,签订本合同。
其次条 本合同旨在协调公司与全体员工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双方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在进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通过集体协商就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劳动平安卫生、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及各种假期盼遇等方面达成全都,制定有关规定,以利于充分调动员工的生产乐观性和制造性,共谋公司的进展。
第三条签订本合同必需遵循的原则:合法,公平合作,协商全都,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兼顾国家、企业、员工三者利益。工会作为员工整体利益的代表,依据本合同规定,指导员工正确处理与公司的劳动关系,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共谋企业健康进展。
其次章 劳动关系的协调
第六条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公司与员工以书面订立劳动合同的形式确定劳动关系,根据《xx市劳动合同条例》和《xx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管理方法》的规定执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文本征求工会看法后由公司供应,并于签订前一星期交给员工,允许员工就合同的条款进行了解和询问。
第八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依法可以就公司商、业隐秘的有关事项签订特别劳动合同条款,公司对员工出资外出培训、出国学习深造等缘由,可以在合同或者有关协议及公司规定中商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工会依法指导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应具备:
①用人单位的名称、住宅和法定代表人:②劳动者的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③劳动合同期限或者终止条件;④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⑨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⑥劳动酬劳、社会保险、劳动爱护;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工会代表员工有权依法监督劳动合同的履行,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依据我国《劳动法》、《平安生产法》、《xx市劳动合同条例》和《xx市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规章》,工会有义务接受员工劳动争议的投诉,并与公司协商,组织劳动争议的调解。如公司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时,工会有权提出重新处理的看法,在协商调解不成的状况下,工会依法给员工以法律上的支持和救济。
第十一条公司修改劳动合同文本、修改员工奖惩条例时,应征求工会看法,听取员工代表建议。公司在员工劳动合同期满时依据其工作业绩和表现,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全都,可续签劳动合同,也可以依据《劳动法》规定终止劳动合同。
第三章 劳动酬劳
第十二条本合同的劳动酬劳是指员工根据公司劳动合同规定,正常出勤、遵章守纪,履行劳动义务后,公司应当支付的岗位工资、奖金和补贴。
公司全体员工为争取工资的增长和福利待遇的改善,应当建立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仔细工作,保证质量、提高效率,确保平安生产、服务质量基础上,努力完成公司年度各项生产任务,实现利润目标。
公司在实现企业利益的同时应努力提高全体员工的利益。
第十三条公司依据岗位责任大小、职业技能、学历及按劳安排的原则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制,也可依据岗位职责、工作质量、劳动强度、技能水平以及专业学问、劳动素养等综合因素对员工进行考核评估后打算员工的工资。
第十四条公司员工正常出勤,其最低工资收入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 %;员工受到行政处分的,工资待遇另按公司奖惩条例规定执行,但是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五条公司依据年生产效益、劳动生产率的变动以及xx市职工平均收入水平和物价指数上涨因素等实际状况,在有利润的年份应视员工对公司的工作实绩和贡献以及员工的工作表现,对员工工资进行增资和调整。
第十六条 公司根据xx市有关规定支付各类津贴和退休工人的补贴。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假期
第十七条公司依据《劳动法》规定的工时制度,实行每周 小时工作制。
第十八条 公司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员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支配员工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点的,依照《劳动法》和《公司员工加班暂行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公司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丧和方案生育等有薪假期,每年还可享受为期 天的带薪年休假期。在生产繁忙时公司根据生产实际需要采纳轮休制,支配员工休息休假。
其次十条员工如在工作时间需要参与国家、社会团体组织的有关活动,须事先征得公司领导和部门经理同意方能离岗,离岗期间工咨照发。
第五章 劳动爱护
其次十一条 公司依据我国《平安生产法》和有关劳动爱护等法律法规,制订有关劳动平安的操作规章和规章制度。实行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断完善和改进劳动平安、劳动爱护条件,以保障员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平安和健康。
其次十二条 公司对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必需供应特地培训并经过技术考核,取得岗位操作证书后方能单独操作。
其次十三条工会支持公司对员工开展教育培训,教育员工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平安生产规章制度以及操作规程。工会支持和协作公司进行平安生产、劳动爱护方面的检查、整改活动,督促劳动爱护措施的贯彻执行。
其次十四条 公司依据平安生产的实际需要,制定劳动爱护用品发放细则和使用年限,依据各工种岗位需要,向员工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工会应乐观协作公司督促员工正确使用和爱惜劳动防护用品。
其次十五条 公司在每年夏、冬两季对员工实行相应的爱护措施。夏季实行防暑降温措施,供应必要的凉爽饮料和盐味汤补贴,气温超过 度高温时,现场工人适当延长工间休息,改善劳动条件。冬季实行防冻保暖措施,发放御寒姜茶和冬季防护用品。
其次十六条公司每年为员工支配一次体检,为女员工每年组织一次妇科病防治检查。女员工方案生育假期工资待遇按xx市有关规定执行。
其次十七条 公司按《劳动法》和国务院颁发的《女职工劳动爱护规定》以及《xx市女职工劳动爱护方法》对女员工实行必要的劳动爱护措施,担心排女员工从事禁忌的劳动。
其次十八条 依据我国《平安生产法》、《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xx市劳动爱护监察暂行条例》规定,如发生危及员工生命平安的重大工伤事故,工会必需参与事故调查、提出处理看法和建议。
第六章 员工福利和社会保险
其次十九条公司为了关怀员工身心健康,陶冶员工情操,调动员工生产乐观性,实行年一次带薪疗疗养(详细细则见公司疗疗养有关规定)。
第三十条 公司为员工供应食堂就餐和浴室,根据有关规定发放员工各类津贴。公司依据员工上、下班的路程状况供应部分交通车辆,并按实际状况向市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调整或增加班车停点线路,尽可能改善路途较远的员工上、下班困难。
第三十一条公司根据《劳动法》及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按时交纳社会保险费。在公司经营利润允许的年份,努力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以外的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
第三十二条公司对在职员工患病和非因工负伤,依据《劳动法》和《xx市劳动合同条例》:视员工本企业工龄的长短,赐予肯定的医疗期、医疗补助及工资待遇。对员工在生产经营中表现卓著、作出突出贡献的医疗期还可适当延长。
第三十三条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员工嘉奖基金和福利基金,用于对员工的嘉奖和集体福利,工会依据我国《工会法》和《xx市工会条例》规定监督公司对福利基金的使用,并帮助公司办好员工集体福利。
第七章 合作与联系
第三十四条 公司敬重工会代表和维护员工合法利益的权利,支持工会依法开展工作,在讨论和制定各项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和规章制度时,必需依法通知工会代表参与。工会遵照《工会法》有关规定,采纳与合资企业相适应的形式组织员工乐观参加企业民主管理。
第三十五条工会主席依法列席董事会会议,代表员工发言,反映员工利益和要求。
第三十六条公司领导参与员工代表大会,应向大会传达董事会有关精神,通报上年度生产经营和员工福利状况以及本年度生产方案。
第三十七条 工会应支持公司依法行使职权,进行有效管理。工会应教育员工爱惜公司财物和国家财产,仔细履行劳动合同,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在管理上,工会发动员工开展双增双节、技术改
进和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活动,常常收集员工的合理看法和对公司有利的建议,反馈给公司领导和各部门,改善公司的企业管理。
第八章 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
第三十八条 公司和工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有关规定,结合合资企业特点,采纳敏捷多样的教育形式,宣扬改革开放的政策,加强员工思想工作。要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员工精神文明教育和企业文化建设活动,以激励员工爱岗敬业、岗位成才,为公司进展作出贡献。
第三十九条公司应支持工会开展以金柜奖、巾帼奖、优秀服务员、创文明行业示范窗口的先进评比活动,组织和鼓舞员工岗位三学,学技术、学业务、学电脑,提高员工科学文化素养,连续开展以平安、优质、信誉、服务为内容的劳动竞赛和文明行业示范窗口竞赛活动,鼓舞员工学习先进,争创一流,制造公司良好社会信誉。
第四十条公司和工会共同合作,完善工会俱乐部文化、消遣设施,开展具有企业分散力的各项群体活动,丰富员工的精神文化生活。组织员工开展喜闻乐见、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娱、体育活动,通过宣
传创作、文艺演唱、书画摄影、艺术展览多方位反映公司进展新貌,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第九章 合同保障与中途管理
第四十一条双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具有同等法律责任。为保证合同的全面执行,双方应对集体合同的履行状况进行定期检查本合同执行状况,每半年双方各自查 次,检查结果以书面的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并召开集体协商会议,讨论和处理检查结果。凡涉及企业裁员或下岗分流等重大事项,公司应事先通知工会,召开集体协商会议共同协商。对裁减人员公司无法安置再就业的、自谋就业出路的、符合《 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企业将按有关规定,供应适当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二条 出席协商的代表要遵守公司有关保密规定,经法定程序集体协商打算的事项,出席协商的代表,在未达成协议前不得泄露谈判中的内容,在经协商双方确认达成全都、形成书面打算的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四十三条 当公司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本合同内容无法履行时,经双方协商可对本合同进行变更和解除,并按签订程序审议、签字,报xx市劳动局备案。
第四十四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首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按《劳动法》和劳动部《集体合同规定》,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予以解决。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一经双方正式授权代表签字并报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核准后,即行生效,有效期为 年。合同到期前双方就新合同进行协商,在新合同未产生前,本合同连续有效。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执行,或由双方协商确定。合同有效期内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依照新颁发的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签署正本 份,副本 份,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叁份副本分别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并报集团公司工会和集团人事组织部备案。
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工会
首席代表: 首席代表:
总经理: 工会主席:
签字目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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