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合作协议书10篇
三方合作协议书1
甲方:
乙方: (学校/系)
丙方: (学校/系)实习学生
为保证学生在 实践教学实习过程中学到与本专业相关的实践工作经验,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和基本技术技能,现就本次实习有关事宜,实习单位、院方、实习学生三方达成如下协议:
实习单位(甲方)责任义务
安排人员指导学生熟悉与掌握经营管理方面的知识和具体程序等实践技能,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考核学生出勤,检查实习日记,并在实习结束时对学生作出实习鉴定。
院方(乙方)责任义务
对学生进行实习安全教育,以免出现意外事故,布置实习任务,定期到实习地点对学生进行指导,及时与实习单位沟通有关学生的实习情况,协调解决实习过程中的实际问题。
学生(丙方)责任义务
按实习任务书和指导书的要求,完成相应的.实习任务,遵守实习地点或现场的一切规定,服从实习所在单位及其指派的指导教师的领导安排,作息时间与实习单位或实习现场工作人员作息时间一致,交通问题自行解决。如学生无视有关规定和安全操作规范发生意外事故,后果由学生自负。
实习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实习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乙方(院方盖章):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丙方(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三方合作协议书2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职务: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帐号: 帐号: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美容美发店事务。
第二条 合伙企业概况
名称:
经营场所:
经营范围:
经营方式: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 元,以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2、乙方:出资额为 元,以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3、丙方:出资额为 元,以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出资评估
用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 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第七条 合伙企业登记
全体合伙人同意指定 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八条 财务、会计
合伙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会计制度。
第九条 盈余分配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盈余分配以 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合伙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3)剩余利润(亏损)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3、合伙企业的利益分配、亏损,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十条 债务承担
1、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偿还。
2、合伙企业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十一条 委托执行人
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 方(一名或数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并出具合伙的委托书。
第十二条 执行人的职责
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企业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伙企业出资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除《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外,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第十三条 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4、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四条 企业事务的决定
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10、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 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六条 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七条 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八条 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九条 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二十条 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5、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二十二条 企业的解散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三条 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业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员工工资(包括医疗、伤残补助和抚恤金等费用)、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资比例返回出资;
6、清算后如亏损或企业无能力偿还债务,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企业共有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7、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二十四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二十五条 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合伙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二十六条 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第二十七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九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 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在深圳进行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_、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三十一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三十二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乙方、丙方各 份,深圳市公证处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三方合作协议书3
三方合作协议书范本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作的原则,经三方协商一致,就合作经营 项目合作事宜,订立如下条款,供甲乙丙三方共同遵守。
一、 由甲方出名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实际为三人合作经营,地点位于 ,该店命名为 ,主要经营 。
二、 投资及分红比例:
(1)、该店投资为 万元,投资比例三方平均出资,各方出资 万元,资金在20 年 月 日前到帐。
(2)、该店每月核算一次经营情况,如有利润,原则上每月分红一次;如需扩大追加投资或出现亏损,则按上述投资比例出资(即三方平均分摊)。
(3)、利润分成比例为三方平均分配。
(4)、购置的一切资产属三方共同所有,共有份额按投资比例,按实际投资数额单据凭证记帐。
二、 合作期限暂定 年,从20 年 月至20 年 月有效,如到期仍想继续合作,可续签合同。
三、 甲方委托 全权代表甲方,负责日常的各项经营管理事务。但重大经营决策应取得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后,方可付诸实施。
四、 该店的投资款、经营资金均由乙方管理,以甲方的名义在银行开立帐户存取。开户行: 户名: 帐号: 。甲乙丙三方均有权稽查监督帐户收支情况。
五、 该店的一切收入、支出、结存等发生情况,均如实记帐。帐务至少应每月由三方共同核对一次。
六、 该店由三方共同选定的采购或供应商供货。
七、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1. 合作期限届满;2. 甲乙丙三方同意终止合作关系;3、本合作项目连续亏损 月或亏损数额达到 万元,甲乙丙任何一方均可退出合作。解散或退出合作时,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及资产或承担债务。
八、 三方合作该项目,应秉承诚信、无私的合作原则。合作经营合同期间,如遇未尽事宜,经友好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可签订补充协议。
九、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名): 身份证号:
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
丙方(签名):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三方合作协议书4
三方协议不同于就业协议,不同之处如下:
1、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凭《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2、就业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就业协议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
二者区别是三方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就业协议书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
签三方协议注意事项
首先,要看填写的用人单位名称是否与单位的有效印鉴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
第二,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从1―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
第三,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以高额违约金约束学生。学生在协商中要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
第四,现行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属“格式合同”,但“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承诺一套、做一套,毕业生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如发生纠纷,可以此维护自己合法权利;
第五,学生在签订协议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等用人单位填写完毕、盖章后再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证盖章。切忌自己填写完毕后就直接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要求盖章。这样带来的后果是,单位在填写时,工资待遇等与过去承诺的大相径庭。学生却因为自己和学校都已经签字盖章,回天乏力。或者逆来顺受,或者就被迫违约赔偿用人单位。
三方合作协议书5
甲方:
身份证:
籍贯:
乙方:
身份证:
籍贯:
丙方:
身份证:
籍贯:
甲、乙、丙三方本着友好合作、相互支持、共谋发展的精神共同经营 公司,三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达成如下投资协议,此协议需三方共同遵守,需公平,公正,保护三方的合法权益。
一、出资方式
1、甲以 出资 元,占股 %。
2、乙以 出资 元,占股 %。
3、丙以 出资 元,占股 %。
二、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为: 。
三、合作宗旨
甲、乙、丙三方在合作期间,需同心协力,风雨同舟,不谋取私利,不偏私情,以快速发展,开拓市场为奋斗目标。
四、合作分工
在合作期间,甲、乙两方管理财务和现金,丙方管理公司的运转。三方都有权参加公司经营管理和督导工作,有权知道公司所有的资金用处各公司运营情况。
五、盈余分配
公司开始运营后,每月 日结算,除各项开支外,在还完投资贷款后,经营状况做到日清月结,盈利按股份分成。公司财产三方共有。
六、合作相关事宜约定
1、甲、乙、丙三方如果经营不善或其它原因造成损失或破产的,需共同承担全部责任,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逃避。
2、公司成立后,所有财产为公司公共财产,甲、乙、丙三方不得在没有得到另外两方同意后挪用资金或其它公共财物。在合作期间有任何问题,需三方共同协商解决,不得回避。
七、合作时间
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八、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果三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协议到期后,三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两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已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两方。
九、违约处理
1、在合同有效内任何一方不能以任何借口撤资,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需向别外两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2、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十、协议解除
1、一方有违反本合同协议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三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4、任何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出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十一、其他
1、本协议一式 份,三方各执 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丙方:(签字)
年 月 日
三方合作协议书6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总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分包单位: (以下简称丙方)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乙方将__防水工程分包给丙方施工,为明确三方的责权利关系,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
二、工程地点: 。
三、工程内容: 。
四、工程造价:约__万元,_元/平方米,按防水工程实体的防水外表面积(按规范要求应做附加层的部分另计算单层面积,但搭接层不重复计算面积,只计算单层面积)进行结算。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单价一次包死(包括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检验检测费、税金、风险费等所有费用)。
六、工期:20__年_月_日至20__年_月_日,开工日期以乙方通知为准。如工地不符合开工条件和天气原因工期顺延。
七、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要求。
八、材料要求:所用材料应提供材料的相关质量证明文件,按照要求进行检验并承担有关费用。防水及附属材料必须用原生材料生产,否则除更换为原生材料生产外,施工方承担工程造价20%的违约金。
九、材料规格及厂家:材料为“奥斯泰”牌PVC防水卷材,1.5mm厚和“奥斯泰”牌AST合成高分子防水涂膜,1.5mm厚。山东聊城天龙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生产。
十、工程款支付方式:(1)材料进场后付合同价款的40%;(2)底板施工完毕后付合同价款的40%;(3)挡土墙施工完毕经验收合格结算完毕后付至合同价款95%;(4)留5%作为工程保修金,一年内付清。
经监理公司、总承包单位签字认可后由建设单位直接支付给丙方工程款。
十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和乙方有权对丙方的施工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服务,协调内部关系,有权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2、丙方必须严格组织施工,服从管理,配合各种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3、施工过程中丙方应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如出现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均由丙方全部承担。
4、丙方应保障甲、乙方免于承担因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索赔、赔偿、诉讼等任何费用和责任,如发生以上情况,其所有责任和费用均由丙方承担。
5、本工程由丙方的直属队伍施工,不得转包、分包。如发现转包、分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不支付丙方已发生的费用。
6、总包单位取费、计税后扣除防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上述费用与丙方无关。
十二、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前丙方应按乙方的要求整理好一切必备的资料并交乙方,如延误承担有关责任和损失。
十三:违约责任:
1、因丙方原因,工程每拖期一天,罚500元。
2、出现质量问题,丙方承担甲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四:工程保修:丙方负责工程的保修并支付发生的费用。
十五、争议: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壹份。
十七、本协议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另行商定。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二〇__年四月一日
三方合作协议书7
合伙人(甲方): 身份证号:
合伙人(乙方): 身份证号:
合伙人(丙方): 身份证号:
经三方考查认定在 号门面房开店,店面项目为133号,在平等,自愿、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经营店面,三方对店面装修及购买设备的费用进行均摊;此门面每年租金为4.8万元,甲方每年摊租金为1万元,乙方每年摊租金1.9万元,丙方每年摊租金1.9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二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协议;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在不给合伙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早1个月告知全体合伙人并经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项目分红,转让时必须转让给合伙人,不能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三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②购进常用货物;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四条 每月日为分红日。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为当月纯利润。三方的红利按每月纯利润进行分配,甲方为纯利润的40%,乙方为纯利润的30%,丙方为纯利润的30%。
第五条三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法院。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应承担本年度总收入10%的违约金。
第六条 以上合同若有更改,须经甲、乙 丙三方同意后方可更正。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方):
合伙人(乙方):
合伙人(丙方):
签约日: 年 月 日
三方合作协议书8
甲方:广州七喜电脑有限公司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三方共同开拓七喜电脑产品市场,推动三方事业的繁荣和发展,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总则
1、“七喜授权代理商”发展的下级经销商称为“七喜授权专卖商”,经乙方对丙方的考察及向甲方的申请,甲方授权丙方为“七喜电脑授权专卖商”,丙方专卖资格授权期为签约之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满后本协议自动作废。丙方在授权期内有权使用以上名义进行七喜电脑产品合法商业活动。
2、乙方对丙方的销售运作进行规范化管理,及时向丙方供货,并协助丙方在授权区域进行七喜电脑业务的拓展。
3、丙方如实情况填写《七喜电脑授权专卖商注册登记表》,并向甲方提供本年度经过工商部门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法人代表、总经理身份证的复印件。如有变更,应在10天内提交书面变更说明及变更后的相关证件。
4、丙方有权对甲方或乙方的工作(市场秩序、市场推广、商务、产品质量、客户服务等)作出评价和投诉。
5、丙方有义务提高七喜电脑的市场占有率。在经营活动中须维护和提升甲方及产品的形象,在广告宣传及其它商业活动中,丙方禁止使用“七喜电脑__总(独家)代理”、“七喜电脑__销售中心”等具有排它性文字。
二:销售政策
1、价格:丙方从甲方或乙方的提货价(经销价)统一规定为:甲方制订的经销价,乙方有权从甲方获取经销价。
2、价格秩序:甲乙丙三方有责任共同维护七喜电脑的市场秩序及市场形象。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若违反甲方制定的价格管理制度,扰乱市场,损坏甲方或乙方的利益,甲方与乙方将视情节对丙方进行警告、扣罚违约金、停货、取消专卖资格。七喜电脑的零售让利(含赠品等变相降价)不准超过50元。
3、销售统计:丙方从甲方或乙方购进签约产品,提货量计入乙方销售业绩。丙方每月2日前向甲方填报经过乙方确认证明的上月总提货量,作为甲方向丙方提供市场支持的重要依据。
4、销售奖励:为调动销售积极性,甲方将与乙方协商制定给予丙方的返点基数,返点金额由乙方承担。
5、丙方从乙方提货,运输费用由乙方与丙方协商解决,乙立负责丙方的价格保护、样机政策等相关支持。
三:商务政策(丙方原则上从乙方进货,若的确因为降低运输成本等原因,经乙方同意,丙方可从甲方进货,下列条款仅适用于丙方从甲方直接进货)
1、订货:当丙方向甲方订货时,须填写“七喜电脑订货单”,同时须有乙方的确认。
2、付款;甲方坚持款到发货的原则,丙方在提货前将现金或支票交付甲方,或将付款凭证(汇票、电汇)传真给甲方,甲方收到货款之后即安排发货。
3、价格保护;甲方产品价格调整时,由乙方对丙方在调价前4天所进降机型给予价格保护。
4、运输:甲方承担从甲方到丙方所在地到岸价的货物运费,具体运输方式由甲方确定。
四:服务政策
1、乙方负责建立“七喜电脑授权维修中心”,对丙方所售出的七喜电脑产品提供售后维修服务保障。乙方可根据下属“授权专卖商”的实力、销售业绩、所处地域设立“七喜电脑授权维修站”(由甲方客户服务部进行考核授权)
2、乙方负责向丙方及其用户提供七喜电脑产品的技术咨询与指导。
3、丙方在用户购买时,向用户准确宣讲七喜电脑产品的维修服务政策。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服务质量。如对乙方的授权服务机构所提供的售后服务不满意,丙方可以向甲方进行投诉。
(以上条款的详细内容见七喜电脑售后服务体系)
五:市场推广政策
1、形象宣传;丙方在进行广告宣传时,不得违反甲方企业标识的使用规定。
2、市场投入:甲方按照市场投入计划,可根据乙方的申请对丙方所在市场进行市场投入,配合丙方开拓当地市畅?
3、市场支持:如丙方销售业绩比较突出,乙方可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可以提供一定的市场支持,包括定期定量的各类宣传品资源分配,用于七喜电脑的市场推广。
4、经甲方批准的项目执行后,丙方凭批准的申请表、完整的广告宣传正本、宣传活动照片及符合甲方要求的费用发票、相关合同副本向甲方报销,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报销。在一个月内不办理报销者,责任由丙方自负。
六:法律效力
1、保密条款:在甲、乙、丙三方合作关系存续期间,必须对有关的保息保密,信息包括:产品价格、销售计划、客户清单、财务信息、技术秘密等。未经双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四方泄密。
2、本协议解释权在七喜电脑有限公司。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解决。
甲方:七喜电脑有限公司乙方丙方
盖章:盖章:盖章:
签字:签字:签字:
签字时间:?年?月?日签字时间:?年? 月? 日签字时间:?年? 月?日
三方合作协议书9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丙方: 身份证: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决定充分利用双方各自优势,资源互补,进行合作,特订立本协议。
合作条款:
第一条 由甲方出资注册成立温州言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并有甲方出任法人代表兼总经理。公司经营范围:平面设计,广告设计制作,市场咨询策划等等。
第二条 甲,乙,丙三方以温州言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名义各自开展业务,并统一使用温州言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名片。
第三条 合作期间,甲乙丙三方各自开展业务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公司统一支付,但必须额度不能超过1000元。
第四条 合作期限:20__年8月8日至20__年8月8日
第五条
企业盈余分配
在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甲乙丙三方共同经营所产生的利润,扣除必须的费用和税金后,在年底(农历春节)时,按甲乙方三方各自30%分配,剩余10%留归公司发展之用。企业债务承担
合作期间公司经营产生的一切负债,费用及税金由甲乙丙三方共同承担。
第六条:甲乙丙三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乙,丙三方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必须保持公开原则,签订任何协议必须在另外两方知情的情况下进行。
任何一方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如需其他两方帮助,则其他两方有义务无条件提供帮助 任何一方在业务发展过程中损害公司利益,则其他两方有权要求赔偿。
第七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作终止:
(一)合作期满
(二)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
(三)任何一方在发生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情的情况需下有权终止合作协议,但必须提早30个工作日通知其他两方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通过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则由法院仲裁。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三方合作协议书10
三方合作协议书合作协议书 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 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 平等、 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合作 项目, 总投资为 元人民币, 其中甲方出资 元, 占 %股份; 乙方出资 元,占%股份; 丙方出资 元, 占 %股份; 。
三方通力合作, 分工如下: 甲方负责项目 ; 乙方负责项目 ; 丙方负责项目 。
第二条本合作项目, 在合作期间甲乙丙三方出资为共有财产, 不得随意分割。
合作终止后, 各方出资仍为个人所有, 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本合作项目经营期限为 年。
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 在期满前 日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作三方共同经营, 共同劳动, 共担风险, 共负盈亏。
盈余按照各自投资比例分配。
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
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两方应当按比例在 日内向对方清偿各自负担的部分。
合作经营期间, 甲乙丙三方建立账簿, 三方于每月 1 日进行结算, 经营过程中, 甲乙丙任意一方不得在其他两方没有同意的情况下挪用资金或其他公共财产,合作期间发生相关费用须经三方签字生效。
第五条 他人可以加入本项目, 但必须经过甲乙丙三方同意, 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除非法律规定或合作三方事先书面声明, 否则本协议的任何一方都应对其他两方的保密信息及本协议内容负责保密, 不得透露于任意第四人。
第七条 对于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本协议到期后, 三方视情况看是否继续合作, 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 并将己方的有关本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交给留存方。
第八条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 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 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九条 出现下列情况, 合作终止: 1、 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 另外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 合作协议期满; 3、 三方同意终止协议的;4、 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 另外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5、 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叁份, 三方合伙人各执一份, 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合作双方有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协议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对本协议任何条款进行修改, 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合作三方当事人各自的合法授权代表签署, 否则无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合作三方另行协商解决。
商定的内容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 经合作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对于因本协议的解释及履行而产生之争议, 应首先由合作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争议未能协商解决, 则任何一方均可将有关争议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解决。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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