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房屋租赁合同书(精选13篇)

时间:22-10-29 网友

2023年房屋租赁合同书(精选13篇)

房屋租赁合同书 篇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愿将承租的杨基塘村位于西正街教委右侧的临街房屋一幢转租给乙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转租临街房屋共三层,总占地面积约为460平方米,临街门店七间,二、三层及时属楼梯间后院。

  二、甲方拥有房屋所有权,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如需改变,需聘请建筑专业人士,依据图纸和实际建筑物的质量三方在场,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施工改造。如改造造成的经济损失、人身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负,应乙方要求,在后院建筑二层,一层为砖混结构,二楼为装饰建筑屋,甲方同意,并负责乙方建筑期间村方及理工学校的衔接,在不承担任何费用的情况下,保证乙方顺利施工,乙方在所有承租面积内的建筑,改造、装修及其它任何税费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费用,期满后,乙方不动产的建筑、装修、改造等归甲方所有(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其动产部份乙方自行搬走。

  三、甲方按每年壹拾肆万陆仟元(¥:146000.00)的价格租给乙方,第一次预付租金贰拾伍万,先付定金伍万元,全部楼房交付乙方时,付齐剩下的贰拾万元,次年到期日付第二年租金下欠部分肆万贰仟元,以后逐年租金到期日前30天付清租金。

  四、乙方期租期为壹拾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在租赁期间承担全部的义务和责任,负责该幢房屋的出租税费,门店门口变压器的拆移拖走,供水、供电的入户报装。

  五、乙方在租赁期间的一切税费、水、电费自付,并负责期间和期满后在经营中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租赁期间必须按法律、法规经营动作,配合杨基塘村计划生育、综合治理、门前四包及各项工作,另甲方给予乙方三个月装修时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不收租金。

  六、乙方享有该幢房屋十年的管理权、使用权和户外广告的使用权,若转租需经甲方同意,方可转租。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违约按合同总额三倍给予对方赔偿,如因不可抗拒因素及国家政府(限于麻城市级政府及其上级)要求强制性改造影响乙方经营,可另行协商解决,不在违约之列)。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鉴证方: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书 篇2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协商甲方自愿将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乙方承租使用该房屋。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的权利与义务,特定此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房屋基本情况:

  承租房屋位于 市 明 县 阳 镇 兰茂 小区 幢 号,面积约为 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个月。

  三、房屋租金及其他费用:

  1、房屋租金:房屋租金为每月 1000 元,全年房租合计 1 元(大写:人民币 零 拾 壹 万 贰 仟 零 佰 零 拾 零 元整。

  2、付款方式与时间:所租房屋实行先支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房租全年 壹 次支付,定于每年 月 日前支付。即第一年的租金于 月 日前支付,第二年的租金于 月 日前支付,剩余年限的租金于 月 日前支付。

  四、甲方的权利、责任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依法按合同约定收取租金,乙方不按期交纳租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有权对房产的改造装修及合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2、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甲方出租房屋时,保证出租房屋整体完好,保障乙方水电齐全畅通。

  (2)、甲方负责水表、电表的独立安装,乙方直接向有关部门缴纳水、电、气费。

  五、乙方的权利、责任及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乙方在承租期内有自主经营权。

  (2)、租赁期间,若乙方出现经营困难可提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终止合同。

  2、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乙方按合同约定交纳房租。

  (2)、乙方自行按时交纳水、电费、城管、卫生等费用。

  (3)、乙方应合理进行装修及使用租赁房屋,维护环境卫生。

  (4)、乙方应依法经营、守法经营。

  (5)、乙方未经甲方的同意不得将房屋进行转让和转租。

  六、其他事项:

  合同终止时,乙方装修的设施设备、形象广告牌、照明灯具可拆走;房屋结构的固定设施、装修不得拆除。

  十一、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补充条款:在乙方租赁期间,甲方可以将蹦床和影碟片等相关物品放置于本合同所租赁的房屋内。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房屋租赁合同常用版个人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房屋租赁协议

房屋租赁合同书 篇3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部分 房屋概况

  第1条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 (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如果房屋是共有,则还应增加:已经共有人同意,附书面同意声明。如果是委托租赁,应有房屋所有权人与受托人的委托协议书)

  第2条 房屋法律概况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人:

  身份证号码:

  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__

  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

  房屋的使用面积:

  房屋的附属建筑物和归房屋所有权人使用的设施:

  第3条 出租房屋概况

  (包括从落地址、名称、用途、间数、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地面、墙壁质量、家具设备等)

  第二部分 租赁期限

  第4条 房屋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遇以下情况应顺延:

  1.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

  2.甲方非正常原因逾期交付房屋的;

  3.非乙方原因致使房屋无法居住的;

  4.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更改的。

  第三部分 租金条款

  第5条 租金每月 币 元(大写: 整)。

  第6条 租金按 (月/季/半年/年)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乙方应支付给甲方 元( 币)的租金;以后应在每 (月/季/半年/年)最后一个月的 日前付清下一 (月/季/半年/年)的租金。(也可以约定以月、年等支付租金日期)

  第7条 租金支付地点: 。

  第8条 租金支付方式: (现金、支票、汇票、转帐等)。

  第9条 甲方收取租金时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支付租金。

  第四部分 保证金和其他相关费用

  第10条 为保证乙方按照合同履行义务,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 个月的租金,即( 币) 元。保证金收取后,甲方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11条 当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未缴纳租金或者其他费用时甲方有权利从保证金中扣取。乙方应补足保证金。如果乙方经甲方通知后 日内未补足的话,则甲方可以单方解约,并追究乙方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12条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第13条 房屋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税收由 方承担,不因本租赁合同无效、撤销、变更而变动,除非双方对此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第14条 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等由 方承担;环境卫生费、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用等每月每平方米共计 币 元由 承担。

  第15条 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权归乙方,包括甲方有所有权或独立使用权的房屋外墙、屋顶、地下空间、及房屋的附属配套设施(如自行车位、汽车车位)等。

  第五部分 免租装修

  第16条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免租装修期,在此期间由 方负责对房屋进行装修,装修费用由 方承担,甲方在此间期间免收乙方的租金。

  第17条 装修期间的水费、电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由 方负担。

  第六部分 房屋变更与设立他项权利

  第18条 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以同等价格的优先购买权。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和承担原甲方的义务,甲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19条 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乙方转租该房屋应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因转租带来的额外收益归 方所有。

  第20条 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21条 租赁期间,甲方欲对房屋设立抵押权,须提前 个月书面告知乙方,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承租。如乙方在 日内无异议或不作为,则视为认可甲方的行为。如乙方作出决定终止本合同,则租赁关系自终止本合同通知书到达甲方的次日起计算。

  甲方没有按以上约定告知乙方,乙方有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权力,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22条 甲方设立其它他项权利, (可以/不可以)不征得乙方同意,但应提前 个月书面告知乙方。

  第七部分 房屋修缮

  第23条 租赁期间, 方应负责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 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由 方承担。甲方应保证房屋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 (月/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第24条 租赁期间,如房屋发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或屋面漏水等,影响乙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 天内予以修缮,超过 天,乙方有权自行修缮。

  对房屋进行的修缮费用,乙方可以抵消租金或向甲方索还,并可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25条 租赁期间,如房屋有倾倒危险,或其它严重妨碍乙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胁到乙方的生命财产安全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立即进行修缮或暂时补救,如果甲方对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采取维修保养措施不力,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缮。

  第26条 租赁期间,房屋内原有的家电、家具等附属设施、设备的维修由 方负责,维修费用由 方负担。

  第27条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屋内原有的家电、家具等附属设施、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第28条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29条 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八部分 保险责任

  第30条 在租赁期限内, 方负责购买租赁房屋的保险, 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 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由 方承担。

  第九部分 甲方权利与义务

  第31条 甲方保证如实向乙方解释和说明房屋情况和周边概况,应包括房屋权属、房屋维修次数、物业管理、治安、环境等,及如实回答乙方的相关咨询,否则视为欺诈行为。

  第32条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每日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币 元,累计不超过 个月的租金。

  第33条 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须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后,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 %计算。

  第34条 租赁期间,如有政府或经正常合法程序审批的拆迁行为,则按照国家拆迁条例和当地的拆迁有关规定执行。

  第35条 乙方经甲方许可在租用房屋内进行装修,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搬出房屋,则甲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折价装修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折价装修费用由双方协商,协商不一致,按照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拆迁房屋的装修费用的补偿的最高标准执行。

  第十部分 乙方权利与义务

  第36条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

  第37条 租赁期间,如乙方需要退房,必须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乙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 %计算。

  第38条 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墙、安装窗和防盗门等,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如需要经政府审批的,则应经有关部门批准方能施工。

  第39条 乙方在房屋内的装修及安装的设备、物品,在合同期满搬出时可一次折价转让给甲方;双方如无法达成协议,则乙方应自合同期满之日起 天内自行拆除,恢复至房屋原状。超过 天,甲方有权无偿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费用由乙方在合理数额内承担。

  第40条 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之日起 天内搬出全部设备、物件,但双方另有协商除外。如乙方短期内另找房屋确实有困难或另有其它特殊情况,则甲方应允许乙方延期30天,但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一次性交清租金。搬迁后 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如双方无约定,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第41条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

  第42条 租赁期满,乙方需续租,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 天内应提出异议或与乙方协商续约;如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 天内甲方不予以书面答复,则视为默认同意乙方续租,本合同自动延长 年,自 天期满次日起计。

  第43条 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租金下有优先承租权。

  第十一部分 不可抗力和例外

  第44条 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自然情况。

  第45条 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 __日内将情况告之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第46条 不可抗力影响如持续 个月以上,任一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47条 合同履行期间,如非因乙方原因,房屋发生漏水、倒塌,或房屋被认为危房,或其它原因致使乙方无法正常居住生活的,在甲方维护或修缮完毕之前,甲方应减免这段日期的租金。

  第48条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则自然终止,甲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 天内返还乙方多支付的租金,其它有关问题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部分 通知

  第49条 依照本协议要求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其它联系应以 文书写,通知可以专人递交,或以挂号信件、或以公认的快递服务或图文传真发送到另一方。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应按下述方法确定:

  1.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交到之日视为送达;

  2.以图文传真发送的通知在成功传送和接收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第十三部分 争议解决

  第50条 本合同归 国法律、法规管辖。

  第51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房屋所在地法院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部分 合同生效

  第52条 本协议自 日起生效,本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则从其约定或规定。

  第53条 方应按国家规定办理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治安许可证等国家规定应办理的各项手续。如果 方在本协议双方签字之日起__ 天内,仍然没有办理上述手续,则 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54条 由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该代理人应向对方出示授权委托书并应和对方应在授权委托书的授权范围内确定本合同具体条款,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未经委托方书面追认的,对委托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五部分 违约责任

  第55条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

  第56条 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应在 日内对此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或补充说明。如果在 日内不予以书面回答,则视为其接受书面通知所述内容。在此情形下,甲乙双方应对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六部分 索赔

  第57条 如果因甲方非正当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返回乙方已经交付的租金及乙方基于信赖而先期投入的各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交付的中介费用、乙方的来回搬迁费用、乙方已经支付和虽未支付但将要产生的装修费用、乙方为正常居住生活需要而添加的固定设备安装费用(如:有线电视安装费、电话安装费、电器安装费用、电线电表安装费、中央空调通道安装费、煤气管道安装费、网络安装费、暖气安装费等)。

  第58条 如果因甲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 天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补偿金 币 元(大写: )作为对乙方的间接损失补偿。

  第59条 如果因乙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应在合同无效之日起 天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补偿金 币 元(大写: )作为对甲方的间接损失补偿,否则,甲方有权暂时扣留乙方已经交付的租金。乙方基于信赖而先期投入的各类费用甲方不予以补偿。

  第60条 乙方逾期支付应支付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付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 个月的租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 天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61条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给乙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币 元,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 个月的租金。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 天,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责任。

  第62条 如果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产生纠纷无法协商一致解决的,则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己权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取证费、律师费等费用。

  第十七部分 保证

  第63条 由 作为乙方的保证人,保证乙方按照此合同履行义务。此保证为 (一般保证/连带保证)。保证人的权利义务见附件。

  第十八部分 其他

  第64条 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存 份,税务部门 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65条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66条 因所租赁房屋本身及其附属物质量量问题造成第三人损害的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不承担责任,但乙方对第三人之损害有过错的除外。

  第67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第 日生效。双方约定,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按规定共同向房屋所在地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因甲方逾期未会同乙方办理登记备案影响乙方办理居住登记的,乙方可按规定单独办理租赁信息记载。

  第68条 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双方应按规定及时向原受理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会同乙方办理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69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

  第70条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甲方签字: (出租人) 乙方签字: (承租人)

  住址: 住址: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号码:

  电话: 电话:

  时间: 时间:

  附件

  附件

  附件一:《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附件二:《保证合同》

  特别告知

  一、签订合同前,租赁双方应相互交验有关身份证明及房屋权属证明。

  二、接受他人委托代理出租房屋的,应在签订本合同前出示委托人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向承租方明示代理权限。

  三、租赁双方应共同查验房屋内的设施、设备,填写《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并签字盖章。

  四、合同内的空格部分可由租赁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填写。

  五、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租赁双方应按规定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托的机构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六、租赁关系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或代理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持证人员应在落款内签字、盖章,并注明经纪资格证书编号。

房屋租赁合同书 篇4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现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自有住房出租给乙方并达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房屋位于

  二、租赁期限:

  三、租金及交纳时间:每月 元,乙方应每 月付一次,先付后住。第一次乙方应于甲方将房屋交付同时,将房租付给甲方;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应在租金到期前天付清。

  四、租房押金: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 元,到期甲方验收无误后,将 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五、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随意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

  2、水、电、气、物业、卫生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

  3、房屋只限乙方用于住房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考虑继续租赁。

  4、甲方在租赁期内不得随意提高租金。

  5、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随意解除,如任何一方需提前解除合同则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在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方可提前解除合约。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因乙方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施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租赁期间乙方应做好防火、防盗安全、综合治理等工作,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7、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做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房屋租赁合同书 篇5

  甲方(出租人): 身份证: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

  出租之房屋座落于 市 区 .建筑面积 平方米。室内设备包括 .甲、乙双方就上述房屋友好协商,达成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履行。(批注:关键条款)

  一、租赁用途为 _之用,不得擅自另作他用。

  二、租赁期限:暂定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

  三、付款方式:乙方每 应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 元整,每次租金必须提前 天内交清。

  四、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人民币 元整作为押金,待不租或期满费用算清后,甲方应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五、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押金,甲方每天按租金拖欠部分的 %加收滞纳金,并有权追回乙方所欠的租金和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六、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如有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时,必须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解除合同归还房屋,并赔偿违约金壹个月。

  七、乙方要遵守 的暂住条例,不得利用该房屋之便进行非法活动,否则乙方要自行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并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八、租赁期间内,乙方如中途让给他人转住(用),需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转租。

  九、租赁期间,乙方应负责交付:□水、电费□电话费□卫生费□管理服务费。

  十、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惜室内一切设备,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应负责恢复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原状,无法恢复的应酌情赔偿。

  十一、租赁期满,乙方应按时将房屋归还甲方,如乙方需续租,须提前半个月与甲方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期满后,乙方退出时,若有家具杂物等布置不搬者,甲方将视其为废弃物,任由甲方处理,乙方不得有异议。

  十二、合同签订之日的电表底数为 ,水表底数为 ,煤气表底数为 .

  十三、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另拟定补充协议。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工商壹份,叁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__日

房屋租赁合同书 篇6

  出租方:

  (简称:甲方)

  电话: 承租方:

  (简称:乙方)

  电话: 为了发展特区的经济建设,提高单位或个人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 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在 市

  区

  路(村)

  街(坊)号的房屋,建筑面积 2,( 房 厅或间)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 甲方将座落在 市

  区 住宅 幢 号的房屋。建筑面积 2,( 房 厅__或间)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

  二、租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即:年 月)。

  三、乙方每月(季)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 元整,并于当月(季)初 天内交清。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三个月房租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土地使用费、出租房屋管理费由 方负责交纳;水电费、卫生费、房屋管理费由 方负责交付。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额20%加收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设备的毁损,应负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责任。

  八、甲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乙方不负责任,并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双方有关问题可按有关法律处理。

  十、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同时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同时不得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四、本合同可经公证处公证,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税务部门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

  (签名盖章) 承租人: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签订于深圳 经办单位:

  (签名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书 篇7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将其位于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普通住房居住,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计 个月。

  二、本房屋租金为每月人民币 元,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物业费、宽带费、有线电视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三、合同签订时乙方应支付甲方房屋押金人民币 元,合同期满办理退房手续后,退还乙方押金,若房屋及家具、电器等损坏,则按实际损坏价值乙方给予甲方赔偿。

  四、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三个月租金及押金共 元,款清后乙方才具有使用权,以后每三个月乙方须按时再支付给甲方后三个月的租金,支付时间为每次到达租赁日的前十五天。

  五、若屋内设施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缮,甲方不予承担维修费用。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六、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1)转租、转借承租房屋。(2)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对房屋进行二次装修。

  (3)损坏承租房屋及配套家具、电器、装修,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4)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6)逾期未交纳房租等各项费用。

  七、租赁期内乙方退租的,已交租金不退。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3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重新签定房屋租赁合同。

  八、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上述合同条款,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违约方应与守约方结清所有欠款,并支付守约方人民币二千元违约金。

  九、合同签定时甲方为乙方提供物品及水电表数如下:

  1、家具主要有:

  2、家电主要有:

  3、装修主要有:

  4、水电表读数为:水表 度;电表: 度;

  十、本合同签订时,乙方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由甲方留存,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给乙方验证。

  十一、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书 篇8

  甲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修费)租给乙方经营(不得从事非法经营),租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二、该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 万元整,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以后必须每年提前两个月即 月 日一次性付清全年租金给甲方,否则合同自动终止。余两个月租金不退给乙方。

  三、乙方无权转租、转让、转借他人。

  四、租赁期间,甲方提供电源水源,乙方如需用水应自行安装水分表,并承担水、电费用。

  五、租赁期内乙方应保证房屋主体结构不变,如有损坏,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另外,由于房屋倒塌所造成的损失,由机构划定甲乙双方责任后,按责任赔偿。

  六、租赁期间,乙方应保证防火防盗安全,如给甲方及他人造成的人身安全及经济损失,乙方应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包括地震、战争)和城市建设等需要甲方对其房屋进行拆迁改建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需无条件搬出所有财物,之后,甲方将剩余租金退给乙方,对改造时搬迁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八、租赁期间,乙方若需要对房屋进行装潢,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九、合同终止,乙方在不是损坏房屋的情况下无条件搬出属于乙方自己的财物、货架、货物、空调(但乙方不得拆除装潢物),若有未搬出的物品,作乙方放弃所有权,甲方有权处置。

  十、乙方在承租期间,应合法经营,并交纳承租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税费。乙方自愿交纳房屋出租税人民币5000元给甲方,甲乙双方所签合同不得提供给第三者。

  十一、合同期满,乙方如需再行租赁,需提前三个月与甲方续签租赁合同并交纳租金,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十二、甲方与前承租户的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

  十三、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不得违约,任何一方违约都必须赔偿对方损失。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按合同法履行,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书 篇9

  出租方(甲方):

  

  委托代理人:

  

  邮编:

  承租方(乙方):

  

  邮编: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邮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 市 区,房屋(间) 编码为 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 。

  租赁房屋权利人:

  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名称、号码: ;

  第二条租赁房屋的单位租金按房屋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元)计算,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第三条乙方应 天 年 月 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第四条乙方应于:

  口每 月 日前;

  口每季度第个 月 日前;

  口每半年第个 月 日前;

  口每年第个 月 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发票。

  (上述四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口内打“√”)

  第五条乙方租用租赁房屋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前款约定之期限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 年限,超出部分无效。

  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租赁房屋用途:乙方将租赁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房屋主管部门申请改变房屋使用用途,经批准后方可按批准用途改变。

  第七条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屋,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并报合同登记机关备案。

  第八条交付租赁房屋时,双方应就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当时状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并在附页中补充列明。

  第九条甲方交付租赁房屋时,可向乙方收取 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

  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甲方向乙方返还保证金的条件:

  1、 。

  2、 。

  3、 。

  口只满足条件之一。

  口全部满足。

  (上述两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口内打“√”)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不予返还保证金:

  1、 。

  2、 。

  3、 。

  第十条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租赁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费及基于房屋租赁产生的税款、房屋租赁管理费;乙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屋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管理费、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甲方应确保交付的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能实现租赁目的,并保证其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

  因甲方的故意或过失,致使乙方在租赁房屋内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乙方有权向甲方请求相应赔偿。

  第十二条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行为;对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赁房屋,甲方不得干扰或者妨碍。

  第十三条乙方在使用租赁房屋过程中,如非因乙方过错,租赁房屋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进一步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日内进行维修或径直委托乙方代为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后不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履行维修义务的,经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后乙方可代为维修。

  发生特别紧急情况必须立即进行维修的,乙方应先行代为维修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上述两款规定情形下发生的维修费用(包括乙方代为维修及因防止缺陷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未尽上述两款规定义务,未能及时通知或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该(扩大)部分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租赁房屋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损坏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负责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可经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后,由甲方代为维修,相关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乙方对租赁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前款规定之情形,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报请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六条

  口租赁期间,乙方可将租赁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并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口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但在租赁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凭该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口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

  (上述三款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口内打“√”)

  第十七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租赁房屋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的,应在转让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租赁房屋转让他人的,甲方有责任在签订。

  转让合同时告知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八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一)发生不可抗力,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征用、收购、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屋;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九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口向乙方请求损害赔偿;

  口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

  口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

  (上述三种方式由双方协商选取,并在相应口内打“√”):

  (一)乙方拖欠租金达___天( 个月)以上;

  (二)乙方拖欠可能导致甲方损失的各项费用达 元以上;

  (三)乙方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

  (四)乙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结构或者用途的;

  (五)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六)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屋进行装修;

  (七)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屋转租第三人的。

  除追究乙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外,甲方还可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或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

  第二十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口向甲方请求损害赔偿;

  口请求甲方双倍退还租赁保证金;

  口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

  (上述三种方式由双方协商选取,并在相应口内打“√”):

  (一)甲方迟延交付租赁房屋 天( 个月)以上;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款约定,使乙方无法实现承租目的的;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的;

  (四)未经乙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将租赁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

  除追究甲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外,乙方还可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乙方在获得赔偿后应书面通知甲方并交回租赁房屋)或向甲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乙方自甲方收到通知至乙方获得赔偿期间,不需向甲方交付租金。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 日内迁离及交回租赁房屋,并保证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房屋的,甲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屋,并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收取双倍租金。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间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租赁房屋的,应于租赁期届满之日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租赁房屋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记机关重新登记。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有一方违约,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在附页中另行约定;附页之内容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在租赁期间对本合同内容达成交更协议的,须到原合同登记机关登记。经登记的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时起生效。甲、乙双方应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到主管机关进行登记或备案。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以中文文本为正本。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合同登记机关执 份,有关部门执 份。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银行帐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银行帐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登记或备案人(签章):

  合同登记(备案)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书 篇10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在州直统建房锦绣 号小区 号商业区 号房,租赁面积 平方米租赁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时间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三、房屋租金年租金人民币 万元(人民币大写 ),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当年租金 万元,以后每年 月 日前支付下年的租金。

  四、合同期内,乙方必须按期交纳租金、水费、电费、供暖费、物业费及相关费用。

  五、在甲方的同意下,乙方可对房屋进行装修,如合同到期后,乙方不承租该房屋,甲方应承担乙方的装修费。

  六、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同时应双倍返还房屋租金,如乙方需提前退房,也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

  七、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在租金同等的条件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八、合同期间,乙方应做好防火、防盗、防水淹、防毒等防范工作,并按消防管理部门的要求,自备消防器材或由乙方自费统一购买,因个人原因发生被盗、火灾、渗漏、水淹、暖气及自来水管断裂等突发性意外事故由乙方承担。

  九、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书 篇11

  甲方: (出租人)

  乙方: (承租人)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民法典》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概况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设有房屋它项权利有

  (如果房屋是共有,则还应增加:已经共有人同意,附书面同意声明。如果是委托租赁,应有房屋所有权人与受托人的委托协议书)

  第二条 房屋法律概况

  1、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人:

  身份证号码:

  2、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

  3、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 ;

  4、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 ;

  5、房屋的使用面积:

  6、房屋的附属建筑物和归房屋所有权人使用的设施:

  第三条 出租房屋概况(包括从落地址、名称、用途、间数、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地面、墙壁质量、家具设备等)

  第四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 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 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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