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山初级中学首届
“中华好诗词大赛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古诗词作为中国文化长河中浓墨重彩的一笔,总是让人为她的韵律和内涵所折服,她不仅体现着中华民族的审美理念,更重要的是她蕴涵着我们的民族精神,闪耀着中华民族的智慧之光,是中华民族的重要精神财富。为弘扬中华汉语言文化,培养学生阅读古诗词的兴趣,调动学生积累古诗词的积极性,提高学生的语言感悟能力和审美能力,陶冶学生的情操,结合本校第二届“读书节”活动的开展,举办本次“中华好诗词大赛”活动。
二、活动目的
1、通过比赛活动,加深学生对已学古诗词的记忆和理解,形成相对完整的诗词知识体系。
2、通过比赛活动,激发学生阅读古诗词的兴趣,提高学生阅读古诗词的积极性。 。
3、通过比赛活动,使学生感悟古诗词的魅力,激发学生对中国古代文化的热爱之情。
4、通过比赛活动,使学生体会学习所带来的快乐,从而自觉地进行学习,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三、活动主题:
弘扬中华传统文化·感悟古典诗词魅力
四、组织机构:
组长:陈得烈
组员:八年级语文教研组全体老师
主持:梁红梅
读题:任 云 汪林军
裁判:张艳芳 梁小华 郭玉蓉
点评:宗 慧 陈德烈
记录:崔元庆
场上监督:马玲英
五、参赛对象:
八年级全体学生
六、活动时间安排:
5月18日—5月22日,班级选拔赛
5月日,年级预决赛。
七、活动地点:
班级选拔赛:各班级教室
年级预决赛:学校大操场
八、奖项设置:
集体奖:
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
个人奖:
特等奖:一名;一等奖:四名;二等奖:八名;三等奖:十八名
九、活动方式及要求:
1.班级选拔赛:
语文老师自定时间从每班选拔5名学生代表本班参加年级预决赛,(参赛人员名单于5月22日中午前送崔元庆老师处)。
2、年级预决赛
①各参赛队派一名代表抽签决定出场次序。每一轮,各参赛队按出场次序轮流派一位选手上场,按照题目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答,由三位裁判共同裁定。
②三位裁判共同裁定为合格,选手方能继续留在赛场。如果有一位裁判裁定不合格,则由裁判进行协商:若协商后裁定为合格,则该选手继续留在赛场;若协商后裁定为不合格,则该选手淘汰。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答题,则视为不合格,该选手淘汰。
③如果参赛队的五名队员都不能继续留在赛场,则该队淘汰。
④参赛选手在答题时应力求发音准确、声音洪亮。若选手声音太小,经裁判询问后仍无法听清,则该选手淘汰。(注:前、后鼻韵母的发音不作为本次比赛的评判标准)
⑤预赛期间,每个代表队有一次向本班同学求助的机会。
⑥参赛同学之间不得交头接耳,相互帮忙,违反规定者直接淘汰。
⑦观众席上的同学不得恶意扰乱比赛秩序,违反规定者淘汰本班代表队的一名参赛选手。
⑧考题为北师大版小学一至六年级语文课本及人教版七、八年级语文课本上的古诗词。(含课内阅读和课外阅读)
⑨淘汰至剩下六个代表队时,预赛结束。
3、年级决赛
①赛制与预赛相同,场上剩余队员重新抽签决定所在代表队的出场次序。
②考题为小学及初中阶段课本上的古诗词、课本外的古诗词名篇及相关文学常识。
4、排位赛
①为保障比赛的公平,若某一轮结束时,场上选手数量不符合奖项设定的数量,则上一轮次被淘汰的选手参加排位赛。
②排位赛采用抢答制。答对即晋级,答错则淘汰。
③排位赛属于加赛,不对正赛的比赛结果产生影响。
④抢答规则:
A、当主持人宣布“开始抢答”后,选手方可举手抢夺答题权,经裁判示意后,方可开始答题。提前举手或者不经裁判允许就答题者,直接淘汰。
B、裁判按照举手的顺序决定获得答题权的选手。
⑤当场上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时,排位赛终止:
A、晋级的人数达到需要递补的人数;
B、被淘汰的选手人数达到需要淘汰的人数(此时留在场上的选手自动晋级)。
4、奖项的评选:
①团体奖的评选:
A、进入决赛的代表队,按照淘汰顺序,先淘汰的3个队伍为三等奖,比赛到最后胜出的队伍为一等奖,其余两队为二等奖。
B、如遇同一轮淘汰多队的情况,参照“排位赛”的规则进行评选。
②个人奖的评选:
A、至场上剩下三十一人时开始记录淘汰顺序,按照“后一轮淘汰的成绩高”的原则,按成绩高低评选出个人奖。
B、如遇同一轮淘汰多人的情况,参照“排位赛”的规则进行评选。
十、本活动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八年级语文教研组所有。
2015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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