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无棣县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展演活动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坚持“立德树人”的育人宗旨,坚持以学校为基础、面向全体学生,坚持以普及促提高、以提高带普及,培养青少年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搭建平台展示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促进学校艺术教育健康发展。
二、活动主题
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是“中国梦.校园情”。
本届展演活动要围绕主题,展现中小学生热爱祖国、朝气蓬勃、勇于探索、勇于创造、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
三、活动原则
(一)以育人为宗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入生动丰富的美育活动之中,让更多学生在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过程中提高审美和人文素养。
(二)面向全体学生,让每个学生能根据自身兴趣爱好自愿选择参加艺术实践,能够参加至少一项艺术活动,培养一两项艺术爱好,成为艺术教育的受益者。
(三)完善工作机制,以展演活动为抓手,不断丰富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校园文化三位一体推进美育工作机制的内涵,推进美育教学改革。
四、参加对象和分组
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的参加对象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的在籍学生,分小学组、初中组和高中组三个组别。
五、分类及要求
此次艺术展演活动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和语言五个类别
1.声乐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少于40人,指挥1人(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演唱两首作品,演出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需提交合唱谱。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独唱:参赛人数1人,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2.器乐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应为本校教师),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独奏:除钢琴外自带参赛乐器,民乐器、西洋乐器均可参赛,参赛时间不得超过6分钟。
3.舞蹈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单人舞:演出时间不得超过6分钟
4.戏剧
剧种不限、形式不限,人数不超过8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5.语言
语言类节目包括:相声、小品、快板、评书、朗诵等。所有参赛形式人数均不得超过12人,时间不得超过 8分钟。不得伴舞。
六、活动时间安排
本次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各中小学根据下列安排,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
(一)第一阶段(2016年5月至6月)学校开展展演活动阶段。本阶段主要活动内容:
1.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校艺术活动,要广泛发动全体学生参与,达到每个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的要求,形成班班有歌声,校校有活动的局面。
2.在学校广泛开展活动的基础上,评选出优秀节目上报县教育局体卫艺股。每校至少上报两个艺术表演类节目。
(二)第二阶段(2016年6月至7月)县教育局组织开展展演活动阶段。本阶段主要内容:
1.在各校举办艺术展演活动的基础上,教育局要组织专业教师赴各学校指导并选拔。
2.各学校于2016年6月10日前,将艺术表演类节目及本次展演活动的总结、简报、图片等报县教育局体卫艺股,作为总结评选优秀组织奖的依据。每校艺术表演类节目
联系人:魏克鹏、温计权;联系电话:0543-6335791;电子版发邮箱:wdtwyg@163.com,同时上报纸质版。
(三)第三阶段:全县集中评审、展演阶段(2016年6月至7月)。本阶段主要内容:
县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组织相关评委对入围节目进行展演,届时县体卫艺股将组织各单位节目统一展评,优秀节目推荐参加2016年“中国梦.校园情”山东省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展演活动。
七、奖励办法
1.奖项设立
(1)优秀组织奖:根据各学校组织开展情况,评出优秀组织奖。
(2)艺术表演奖:各组别、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
(3)指导教师奖:奖励获得艺术表演节目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个节目不超过3名)
2.优秀组织奖评选条件
参评优秀组织奖的单位要求指导思想明确,组织工作扎实,有活动实施方案,学校举办校园艺术节,组织集中展演活动,活动形式多样、效果显著,有工作简报和书面总结材料,评奖成绩优异。
附件:
无棣县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报送表
单位(盖章)
序号
类别
节目名称
演员人数
组别
学校
指导教师姓名
(不超过3名)
节目时长
是否原创
备注
男
女
填表人: 联系电话(座机和手机): 传真: 电子邮箱:
备注: 1.以“声乐”、“器乐”、“舞蹈”、“戏剧”、“语言”等类别为顺序填写;
《无棣县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实施方案》相关文档:
无棣县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实施方案11-05
无棣县第一实验学校团队衔接工作经验材料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