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甘肃生产力促进中心“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科学技术厅
∙【公布日期】2012.07.27
∙【字 号】甘科高[2012]20号
∙【施行日期】2012.07.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
正文甘肃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甘肃生产力促进中心“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甘科高〔2012〕20号)
各市州科技局,各生产力促进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甘肃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甘肃省“十二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按照科技部《生产力促进中心“十二五”规划纲要》(国科发高〔2011〕243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的持续、健康和快速发展,特制定本纲要。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做好落实工作。
附件:《甘肃生产力促进中心“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甘肃生产力促进中心“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
生产力促进中心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密切产学研用结合、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十一五”期间,我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快速发展,有力促进了中小企业创新成长,已经成为我省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的重要力量。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甘肃省“十二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的总体部署,按照科技部《生产力促进中心“十二五”规划纲要》精神,进一步推进我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的持续、健康和快速发展,特制定本纲要。
一、发展现状及形势
1.发展现状
2006年以来,在各级政府及其科技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实现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服务产业化的良好局面初步形成。
总体规模不断扩大,体系建设稳步推进。2010年,生产力促进中心数量达到19家,从业人员353人,总资产6367万元,办公面积12257平方米,服务收入977万元。生产力促进中心按地域范围分:省级中心3家,地市中心11家,区县中心5家;按法人性质分:事业法人14家,民办非企业法人1家,非独立法人4家;按业务范围分:综合性中心17家,行业性中心1家,专业性中心1家。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4家。成立了甘肃省生产力促进业务联盟、兰州工业设计创新服务联盟,各联盟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工作,初步探索了业务联盟建设的机制和模式。生产力促进中心已经覆盖全省十一个市州,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生产力促进工作体系。
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业务开拓初见成效。生产力促进中心为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进步和发展做出了贡献,服务领域涉及管理咨询、信息服务、技术转移、技术支持、人才培训、设备共享、产品检测、企业培育、工业分包、工业设计等方面。2010年,全省生产力促进中心为企业提供技术开发服务46项次,向企业导入技术51项,提供产品检测服务37次,技术推广服务101项次,服务企业1016家,为社会增加就业18732人,培训人员36813人次。1家中心加入了国际工业分包中国联盟,开展工业分包试点,对省内80多家企业进行了产能调查,50多家企业成功录入联盟信息库,对25条订单信息进行了匹配。3家中心参加科技部服务新农村建设试点,2家中心参加科技部科技金融服务试点。积极参与清洁发展机制实施、技术转移、节能减排等科技专项工作,不断探索服务模式,丰富服务手段,拓宽服务领域。
管理制度日趋完善,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十一五”期间,我省制定出台了《甘肃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甘肃省生产力促进业务联盟章程》,规范了生产力促进中心的管理,加强了省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的认定与管理。省科技厅在甘肃省科技支撑计划、星火计划等科技计划中加大了对生产力促进中心能力建设的扶持力度,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也加大了对生产力促进中心的支持,同时还积极推荐各中心申报科技部各类科技计划,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各个部门的支持。2010年,我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共获得各级政府投入1619万元。充分发挥生产力促进业务联盟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国家级示范中心的带动作用,4家国家级示范中心已成为我省生产力促进事业的重要支撑力量。
“十一五”期间,我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快发展,但还存在着明显的不足。一是数量少规模小。总量不足20家,3个市(州)、81个县(区)尚未建立生产力促进中心,从业人员少,资产规模小。二是结构不尽合理。综合性中心比重高,占90%,行业性、专业性中心仅占10%;事业法人比重高,占73%,民办非企业法人、非独立法人占27%;区县中心少,仅占26%,省级、地市中心占73%。三是运营经费不足。经费来源单一,主要依赖依托单位提供条件及政府拨款,未能通过市场化运行产生“自我造血”的能力,也没有其他融资手段。四是服务的同质化。大多数中心服务内容相近,未形成核心业务、特色业务,致使各中心之间的互补性差,企业的很多需求得不到满足。五是服务能力较弱。一方面服务设施不足,另一方面专业化人才队伍缺乏,这些都不利于服务水平的提高及新业务的拓展,并且是一个普遍现象,将会影响生产力促进中心的持续发展。
2.面临形势
党的十七大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作为发展战略的核心、提升综合国力的关键,我省也把建设创新型甘肃列为今后发展的战略目标。2009年,国务院正式颁布了《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201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启动了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生产力促进中心作为创新体系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历史发展机遇。
今后五年,要充分认识加快生产力促进中心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发挥其在整合科技资源、助推企业和产业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中的作用,加强核心业务培育,积极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和途径,切实解决发展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进一步增强生产力促进体系的社会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
二、发展目标
1.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为依据,按照“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服务产业化”的目标,深化改革,不断创新,着力整合各类科技资源,着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着力促进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提升竞争力,着力构建以生产力促进中心为核心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推动我省生产力促进事业科学发展,为建设创新型甘肃、实现甘肃跨越发展做出贡献。
2.发展思路
“十二五”期间,坚持“各具特色、各专所长、分类指导、分别推进”的思路,稳步快速扩大规模和实力,积极探索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科技创新服务的体制机制,建立与产业和企业发展相适应的生产力促进体系。积极引导和鼓励各级生产力促进中心围绕区域经济和基层科技发展的需求,进驻园区、基地,服务产业集群和基层科技。综合性中心要依靠科技部门资源,针对区域经济和企业发展的需求,重点提高“一站式、全方位”服务的能力;行业性中心要依托行业主管部门和院所高校的创新优势,着力增强研究开发、技术支撑、标准服务的能力,重点提高“全程式、差异化”服务的能力;专业性中心要结合区域产业发展的实际,依托生产力促进体系,充分利用各类创新资源,重点提高“集聚式、专业化”服务的能力。
3.总体目标
“十二五”期间,生产力促进中心应发展成为服务产业、支持企业、促进创业就业的载体,发展成为促进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协调发展的载体,发展成为密切产学研用、衔接创新体系各主体、加快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的载体,发展成为引领科技中介机构创先发展的核心力量。促进提高全社会创新效率,促进知识成果传播、转化及应用。
到2015年,全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机构总数达到80家,国家级示范中心总数达到8家,省级示范中心总数达到20家,全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的从业人员总数达到1000人。服务企业总数6000家,服务收入年均增长10%。每年为企业提供技术开发服务200项次,向企业导入技术300项,提供产品检测服务600次,技术推广服务800项次。
三、重点任务
1.促进协调发展,推动体系建设
争取列为科技部生产力促进中心体系建设重点省行动试点。坚持市场需求与机制创新相结合、数量增长与质量提高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区域经济、产业特色、资源优势等特点,建立具有特色的专业生产力促进中心,充分发挥专业生产力促进中心的专业特长。调动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的优势资源,建立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发挥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的行业影响力。推进张掖、陇南及甘南3个市州建立生产力促进中心,实现零的突破。加强县级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形成“建设一个中心,扶持一个产业,壮大一域经济,致富一方百姓”的新局面。支持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健全运行机制,实现中心的多元化。构建省、市、县三级良性互动、行业与区域有机结合、区县中心广泛覆盖的生产力促进中心体系,形成行业中心与区域中心纵横交错、专业中心与综合中心相互补充、示范中心辐射带动区县中心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
2.服务产业集群,服务基层科技
以科技部“两服务行动”为指导,开展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产业集群、服务基层科技专项行动。我省有35个省级开发区,其中有兰州、白银2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天水、金昌3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有6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和特色产业基地,开发区入驻企业6237家。要积极引导生产力促进中心面向开发区、产业化基地、特色产业基地等产业集群,建设公共科技创新综合服务平台,通过平台建设,整合社会资源,凝聚一批专家,构建政产学研用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形成较好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和“二次开发”,促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围绕基层科技工作的总体部署,围绕区域主导产业、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县域生产力促进中心提升服务主导产业的能力,支持生产力促进中心参与农业特派员、农村信息化、农业专家大院、星火培训学校建设等工作,加强农民技术培训,促进农村科技创业。
3.强化体系联盟,形成资源合力
以联盟为纽带,深入做好生产力促进资源的整合和互动,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继续推进甘肃省生产力促进业务联盟、兰州工业设计创新服务联盟建设,围绕咨询诊断、新农村建设、文化创意、中药现代化、技术转移等领域,组建业务联盟,开展各具特色的专业化服务。支持我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加入全国性的专业化联盟,打破地域界限,开展交流合作。研究探索跨区域生产力促进中心之间、行业中心与区域中心之间的长效合作机制,加大与省外科技服务机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合作,建立交流平台,实现省内外资源共享。在共性技术推广、培训等方面发挥联盟优势,促进联盟事业的发展,从而提高生产力促进中心在全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4.加强自身建设,夯实服务内力
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按照《甘肃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管理办法》管理考核各类生产力促进中心。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吸引、凝聚省内外优秀人才加入生产力促进中心队伍。加大中心负责人的管理培训,强化中心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中心相关人员赴境外、国内发达地区、省内示范中心进行考察交流,鼓励中心人员学习取得各类资质,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推进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鼓励中心取得各类专业化服务资质。规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的服务行为,提高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能力。开展创名牌、创精品服务,拓展服务内容和手段。运用绩效考核、奖励评比等激励机制,推进分类指导,提升整体发展水平。重点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实力的省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示范中心申请认定国家级示范中心。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品牌形象,提高社会认知度,把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成为科技管理部门的助手、基层科技工作的抓手、中小企业成长的帮手、科技成果转化的推手。
四、支撑条件和保障措施
1.加大扶持力度
各级科技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生产力促进事业重要性的认识,加大对生产力促进中心的支持力度。省科技厅在省级科技计划中设立生产力促进专项资金,各市(州)科技主管部门要将生产力促进中心工作纳入当地科技发展计划,并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有条件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应通过多种途径,为生产力促进中心提供办公服务场地、基础服务设施及资金支持。
2.营造发展环境
进一步落实有关扶持科技中介机构的各项政策,积极推动出台扶持生产力促进中心发展的优惠政策。各生产力促进中心主管部门在转变政府职能过程中,加大对生产力促进中心的指导,对生产力促进中心能够承担的工作,要积极委托生产力促进中心组织实施,为生产力促进中心创造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3.加强行业管理
组建甘肃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有效集成各种资源,加强生产力促进中心之间的合作交流,推动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发展。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工作经验交流会,至少开展五场培训会,至少组织一次省外学习考察,为会员提供优质服务。
4.加大宣传力度
丰富省科技厅门户网站生产力促进中心专栏内容,安排专人进行信息维护,适时建立“甘肃生产力协会网”,利用各种媒体,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社会公众了解中心的服务功能,逐步提高中心的社会影响力。建立健全生产力促进中心激励机制,对业绩突出的中心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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