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
安
全
施
工
专
项
方
案
安全施工专项方案
第一章 安全保证措施
根据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和制度,结合工程特点,制定本项目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一、安全生产目标
确保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工伤事故频率控制在0。
二、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及职责
1、公司经理是企业的法人代表,对公司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总负责,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司所属一切生产、工作场所进行安全督促检查,消除隐患,防止各类事故,保证施工安全生产秩序。
2、部门经理、主任、主管应对本部门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按规章指挥,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并根据“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没有分析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不放过)的原因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实现改进措施。
3、班组长负责本班的安全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上班前要对所使用的工具、设备、防护用具、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指导和督促工人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经常进行现场检查,纠正违章作业现象,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负责对新工人进行班组安全教育,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督促操作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具。发生了工伤事故要立即上报所在部门经理、主管,保护现场,并参加事故调查,组织安全生产竞赛,在评奖时应把安全生产情况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4、专职安全员要经常对所属部门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督促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种安全生产制度,正确地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检查和维护本班组的安全设施,如发现生产中有不安全、不卫生情况,要及时报告,并参加事故的分析和研究,协助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实施防止事故的措施。
5、生产工人要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劝阻他人不违章操作,根据工艺条件精心操作,各种生产记录要正确、清楚、可靠,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事故,班前、班后检查所使用的工具、设备,保证安全可靠,并做到正确使用保持作业现场整洁,爱护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具,积极参加安全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长,保护现场,向事故调查人员如实介绍情况。
6、项目部经理安全生产职责和安全管理
三、项目部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项目经理
A、项目部经理安全生产职责的核心是对参加施工的全体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在组织与指挥生产的全过程中,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生产环节中,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B、组织工程项目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学习,对作业人员按其各自的安全职责范围进行教育,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于违章者要加以处罚,对于避免事故,一贯遵章工作并做出成绩者予以奖励。
C、工程施工中发生工伤事故时,应立即组织施救伤员并派人保护现场,同时上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协助调查事故原因,提出预防事故复发和防止事故危害扩延的初步措施,并组织落实。
D、参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措施制定,建立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E、贯彻执行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今、法规、标准、规范和制度,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配备。
F、支持项目安全员及施工管理人员行使安全监督,检查和监督检查工作。
G、适时组织对工程项目部的安全体系评审和协调。
2)现场安全员
贯彻项目安全生产目标,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负责临近洞口的安全防护的技术措施及施工用电的落实。
协助对施工班组的安全监督。
3)库管员
对合格供应商供应的安全防护用品的验收入库,并做好状态标识,储藏保管好安全防护用品。
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重点保管。
对施工现场的中小型机具进行使用前的验收及日常保养和维修工作,并可追溯。
4)施工队长
负责施工现场的控制,安全交底人员管理,隐患整改,按规定进行操作。
5)工人
严格按照安全保证计划中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确保安全保证计划的顺利实施。
四、安全管理措施
为了搞好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我公司在进场前对所有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及文明生产教育,使每位员工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共同完成施工任务。具体做法如下:
(1)坚决贯彻和服从业主、监理及总包关于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总包创建安全文明工地。
(2)对各类施工人员进行安全训练。工地安全工作由工地安全员专职负责。
(3)进场施工人员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须系安全带。
(4)在需要的工地现场设安全扶手、围栏等安全措施。
(5)吊装产品须有专人负责。
(6)保持场地整洁,每天施工结束前,施工人员须进行现场清洁,并由监督人员向工地总指挥汇报。
(7)在离地面3m高处,应搭设挑出6m的水平安全网。
(8)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9)施工作业须小心操作,防止工具、挂板等从高空坠落。
(10)对施工机械和电动工具经常性进行检查和维修。
(11)搞好消防工作,加强对火源、电源的管理。
(12)严格执行《劳动安全生产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13)严格执行我公司《安全管理手册》,按月对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备案和监督。
(14)对现场防火应特别重视,特制定相应的措施及岗位责任制。
(15)作业人员的安全纪律和权利
1)安全管理九不准:
A、没有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交底不准作业。
B、安全设施未做到齐全有效不准作业。
C、危险作业面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不准作业。
D、发现事故隐患未及时排除不准作业。
E、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劳动保护用品不准作业。
F、非特种作业人员不准从事特种作业。
G、机械、电器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不齐全不准作业。
H、对机械、设备、工具的性能不熟悉不准作业。
I、新工人不经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不准上岗作业。
2)职工五项拒绝权:
A、在安排施工生产任务时,如不安排安全生产措施,职工有权拒绝上岗作业。
B、现场条件有了变化,安全措施跟不上,职工有权拒绝施工。
C、管理人员违章指挥,职工有权拒绝服务。
D、设备安全保护装置不安全,职工有权拒绝操作。
E、在作业地点条件发生恶化,容易造成事故的情况下不采取相应的措施,职工有权拒绝进入作业地点。
五、加强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1)建立安全教育保证体系和检查监督体系,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安全责任人,设立安全科,逐级签定安全责任状,项目管理人员和施工班组各设一名专职安全员,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安全计划、措施的落实。
(2)针对工程施工特点,及时对进场职工进行“三级”教育,并由项目经理、安全员与进场职工每人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自觉做好生产过程中的施工防护和人力防护。坚持“五同时”、“三不放过”制度。
(3)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确保安全生产。
(4)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施工现场有安全标语、危险处设立安全警示标志,特殊工种坚持持证上岗。搞好机具的维修保养,保证电器和消防设施的安全有效。
(5)施工过程中,项目安全科应对现场施工用电、机械设备使用、防火等编制检查计划,定期按照检查计划对施工现场各项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 措施,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
(6)项目安全科在工程施工阶段,加强与业主、监理、总包单位的协调沟通,随时将各类安全检查会议精神及时贯彻落实到各施工班组。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现场安全保证第一责任人、安全员具体负责和监督的安全生产小组,全面负责本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六、施工现场的安全控制
1、开工前做好以下准备:
1)落实施工机具、安全设施、设备及防护用品进场计划。
2)落实现场施工人员。
3)办理职工意外伤亡保险。
2、持证上岗
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特种作业工人必须持证上岗,对电工、焊工还应进行培训、考核,持相关证件上岗。
3、一般性规定
(1)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要坚守岗位,严禁酒后或带病工作。
(2)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高跟鞋和赤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处,必须系安全带,不准穿硬底鞋、带钉鞋和易滑鞋。
(3)施工现场内一切生产、生活各项临时设施,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设置并进行管理,做到布局合理,整齐划一,符合安全疏散防火等要求。
(4)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措施。
4、施工用电
1)电工、焊工和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有国家统一颁发的上岗证,方准独立操作。
2)施工现场的电路开关、支路配电箱,统一由值班电工接驳、开合,其它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关操作。
3)电焊作业时,操作人员应配戴防护镜、防护服等防护设施,并设专人进行看护,配备足够灭火器材。
4)电焊作业时,下方应保证无锯末等易燃物品和材料。
5)施工用中小型电动机具应保证有可靠的接地接零保护,并且一机一闸。
5、“四口”防护
(1)施工现场的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和悬空物边檐,应有防护蓬、防护栏等隔离措施或明显标志,距地面三米以上作业地点要有防护栏杆、档板或安全网,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2)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负责人同意。
6、季节性安全施工措施
(1)暴风雨、及大风降温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施、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应及时排除。
(2)机械、电气设备应有防雨、防潮措施,原料、半成品须有防雨措施。
(3)斜道、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同时做好防雷。
7、事故隐患的控制
(1)安全员对施工各阶段、各工种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且结合具体施工对象作出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2)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作业,安全员是安全生产的执法人员,有权制止违章作业,任何人不得干涉。
(3)当生产与安全发生冲突时,必须服从安全需要。
(4)做好安全全员参与,使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事故隐患能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确保不合格设施不使用,不安全行为不放过。
(5)对已发生的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以达到规定要求,并组织复查验收,对有不安全行为的人员进行教育和处罚。
七、纠正和预防措施
1、纠正措施
(1)由项目安全员查明原因,在有调查结论的前提下提出纠正,防范措施的建议。
(2)根据建议,由有关部门制定纠正措施,并进行审核批准。
(3)安全组监控纠正措施的落实,记录纠正措施的实施过程。
2、教育和培训
(1)做好进场工人的安全教育,并贯彻始终,全过程覆盖地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教育培训的重点是操作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2)在事故多发期及上级部门下达指令时,进行针对性的教育。
(3)采取多样化的培训教育形式,如黑板报、宣传标语等。
(4)实施施工队伍职工的安全进场教育及平时的安全教育培训,新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才可上岗。
3、安全记录
(1)由项目安全员组织相关人员建立证明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有效运行的安全记录,包括相关的台帐、报表及原始记录。
(2)安全记录应完整及时,并延续到工程项目竣工。
(3)安全记录由项目安全员进行收集、整理,并进行标识,编目和立卷。
八、针对性特殊安全措施
1、吊装安全措施
(1)所有钢丝绳、吊索及挂索等在使用前和吊装作业前必须经过合格起重工检查。如发现磨损、刮伤、扭结、绕夹或其它可能降低受力性能的现象,应停止使用,立即更换。安全人员应及时了解情况并采取恰当措施以确保有缺陷的吊具不再使用。钢丝绳索等在使用过横中避免与尖锐边缘接触,使用结束后应妥善保存。
(2)结构件之间接头连结和安装就位等高空连接工作,应搭设稳固可靠的临时工作平台或灵活安装可靠的活动平台。高空作业点下地面不允许站人,防止高空坠落事故。
(3)吊机必须由专人指挥,所有操作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吊用工具和钢丝绳,必须有足够的安全系数,一般不得不小于6倍。
九、安全用电措施
1、加强现场施工用电的管理工作,编制好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严格按照经过审批后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中内容要求组织施工用电。
2、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均应装设漏电保护器,作到一机一闸,并应由取得上岗操作证的专职电工专人进行管理,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收工时要切断电源,并检查施工现场,消除隐患。
3、施工电动机具,在使用前必须经过严格检验,手电钻、电动改锥、焊钉枪等电动工具需作绝缘电压测试。
4、做好施工现场、仓库、生活区的安全用电管理,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要求。
5、施工用电设施应专人维护,定期保养,严重遵循用电规程,保证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施工用电照明用电按规定分线路接线,对于绝缘保护层裸露的线要严禁使用。
6、保持施工机械整洁,电线、气焊带、风带等应沿柱成束至下而上拉放,并应捆扎牢固。
7、配电箱使用标准的铁配电箱,内配漏电开关,所有闸刀开关不得缺盖。移动电箱每个铁丝回路设漏电开关,均一机一闸一保险,下班拉闸断电,电箱上锁,严禁用铜丝代替保险丝。
8、使用电源电线应满足载流量,电压降和机械强度要求,相线与零线要用颜色区分,严禁架设在脚手架上。
9、线路上禁止带负载接电或断电,禁止带电作业,手持电动工具等移动设备采用二级漏电,电动工具应经电工检测后使用。
十、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措施
1、具体防火措施如下:
(1)对每个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此项在员工进场时已进行。
(2)每周六定期召开员工会议强调防火安全的重要性。
(3)现场专职质安员随时检查,如发现不满足动火要求马上整改。
(4)凡烧焊人员要求有焊工操作经验及上岗证。
2、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1)施工班组需要动火前,必须按动火审批程序,先由施工班组长对施工现场进行考察,符合动火条件后,由施工班组长按规定填写动火申请表,再由施工员和项目部经理签名审批。动火证有效期最长不能超过一个星期,对于超过一个星期以上的动火点,要重新办理动火证。
(2)动火点的监督检查措施:动火前必须做到“八不”,动火中必须做到“四要”,动火后坚持做到“一清”。
A、所有动火人员动火前必须做到“八不”:
1)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能动火。
2)周围的易燃物未清除干净不能动火。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设备或材料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能动火。
4)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和管道,未经洗刷干净和排除残存的油质不能动火。
5)凡盛过气体,受热膨胀后会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能动火。
6)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现场所有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不能动火。
7)在高空进行焊接切割动火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干净或未采取安全措施的不能动火。
8)未有配备相应的、足够的灭火器材前不能动火,要做到四有:即要备有水桶、收集电焊条杂物桶、防火档板、灭火器。
B、施工人员在动火前必须做到“四要”:
1)施工人员在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
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并报告施工员处理。
3)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扑救,并马上打119报警电话报警。
4)施工人员在动火前需办理动火申请表,并经主管批准同意。
C、所有动火人员在动火后坚持做到“一清”:
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确认安全后才能离开现场。
(3)项目经理要经常教育全体员工爱护消防器材,并掌握其使用方法,保证消防器材时刻处于有效的可用状态,发现火灾必须速打火警电话“119”,并积极组织所有人员进行灭火。
(4)凡是故意损坏消防措施器材及消防警示标志,或者撕毁消防器材的有效日期,私自拆除消防警示标志,挪用消防器材和设施,警示牌的个人,将予以严厉处罚。
1)项目经理部须加强对参与施工人员的消防意识教育和消防指导,认真贯彻消防制度,经常开展消防活动,定期进行防火检查。
2)工地设立联防小组,以预防为主。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设备。工棚、更衣室、料具间等临时设施均应适的灭火器具。
3)施工现场应严格按《施工现场防火规定》等文件规定进行施工消防工作,定期检查灭火设备和易燃物品的堆放处,消除火警隐患,休息室,更衣宿舍更要注意防火。
4)加强对电焊,气焊设备的整治,要注意防火防爆,现场动用明火前,必须按规定办妥动火证,并加强防范工作。要进行焊割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5)建立动火审批制度。动用明火前要预先申请,经批准后才可进行,操作时要带好特殊工操作证、动用明火审批许可证和灭火器,并落实动火监护人和监护措施。
6)非电工严禁擅自拉接用电器具,拉设电线。禁止擅自使用非生产性电加热和煤油炉等明火器具。
7)消防器材不得挪用作它用,周围不准堆物,保护道路畅通。在每层施工楼面内设置灭火机,在结构阶段设专用消防灭火机、水源。
8)重点部位必须建立严禁吸烟、动火等有关规定,有专人管理,落实责任,按规范设置警示牌,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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