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度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各镇、街道工会,县经济开发区工会,白塘河湿地公园工会,县各部委办局(公司)工会,县各直属单位工会:
为解决困难职工子女上学难的问题,助推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经研究,决定今年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全县困难职工(含农人工、外来工)子女中,今年应届考上公立二本以上院校(不含提早录取的二本以下院校;军校、委培等免费生不在这次申请救助范围之内)的学生。要紧类型如下: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子女(需提供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
二、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本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由于疾病等困难缘故,不能维持大体生活的职工子女(需提供其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或镇、街道、企业工会盖章的生活困难证明);
3、因各类自然灾害或重大意外事故等缘故造成生活专门困难的职工子女(需提供其重大支出费用证明或专门困难证明);
4、享受了社会其他方面资助的学生,不列入本次资助范围(不能重复上报,一旦发觉不予救助)。
二、申报程序
、困难职工本人向单位或户口所在地镇、街道工会提出书面申请;
二、所在单位、镇、街道工会接到申请后,进行核实,如属上述三类对象,符合工会救助要求的发给《金秋助学申请表》(附件1)、《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附件2);
3、按《金秋助学申请表》、《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要求如实填写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2)困难证明(3)家庭就业成员的工资收入证明(4)假设申请人为农人工或非公企业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5)全家户口本复印件(6)申请人本人工商银行帐号(7)大学录取通知书(8)一般高校统一《考试准考证》,交所在单位工会核实签署意见盖章后,送镇、街道、系统工会复审把关并盖章,上报县总工会;
4、所在单位、镇、街道工会应付困难职工困难情形进行很多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相关材料和现场照片要存档备查而且上报;经公示无异议的,将档案申请表和相关材料上报县总工会审批。
三、活动时刻
今年金秋助学活动,分为三个时期:7月10至8月10日,为宣传、申报时期;8月11日至8月20日为调查、审核、公示时期;8月21日至8月25日为集中发放助学资金时期。发放仪式的具体时刻、地址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加大宣传,摸清底数。各基层工会踊跃做好金秋助学活动的宣传工作,争取党政的支持,争取社会各界,专门是企业的支持,形成多种方式、多种渠道的助学资金保障,要把金秋助学活动作为党员干部与特困职工家庭结对帮扶的重要组成部份,推动社会各界和个人开展形式多样的助学活动。同时要抓紧做好困难职工家庭就学子女的摸底调查、统计汇总工作,做到“全覆盖,不遗漏”。
二、信息公布,阳光操作。各基层工会严格工作纪律,严格把握受助对象条件,严格执行资助标准,做到公布公平公正,使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不因贫困而停学。县总工会安排专人认真审核基层工会上报情形并入户核实后,在《今日睢宁报》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认救助。
3、认真审核,及时上报。各基层工会要认真做好困难职工子女助学相关资料申报审核工作。各单位困难职工子女助学申报材料,经单位审核后,于8月10日前报县总工会一楼效劳大厅(超期再也不受理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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