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先进集体评比细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有关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文件精神,促进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的健全与完善,全方位多层次做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服务工作,进一步推动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稳步发展,校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根据《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考核评比办法》文件精神,特拟定本评比细则。
一、心理气象站工作(40%)
(一)组织建构(10分)
1、心理气象站组织建构情况
2、部门分工与工作职责
3、历届成员资料
(二)规章制度(10分)
1、心理气象站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心理气象站选举制度、干部选拔聘任制度、例会制度、值班制度、日常工作守则、奖惩制度等。
2、各项制度的具体落实与执行情况。
(三)活动开展(60分)
1、活动策划书:学期心理健康教育计划与各项活动策划书。
2、活动开展情况:反映活动实际开展情况的资料。
3、活动总结:各类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总结材料。
4、宣传情况:海报、地标、新闻报道等材料。
(四)其它材料(20分)
1、心理气象员典型工作事迹。
2、心理气象员培训结业率。
3、学院心理气象员与总站的联系及执行总站任务情况。
二、承办或参与中心组织举办的活动,完成中心布置的各项工作。(20%)
1、承办中心组织举办的活动;
2、参与中心组织举办的活动;
3、中心布置工作完成情况,包括参加会议、心语轩领取与发放、参加教育培训、心理测评、表彰大会等组织工作等);
4、积极协助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做好大学生心理危机个案干预工作。
三、心理辅导员工作(15%)
1、心理辅导员对心理气象站的工作指导、教育培训和日常管理;
2、心理辅导员参加中心培训、会议等;
3、心理辅导员对中心各项通知和工作任务的落实、完成情况。
4、学院对心理危机个案干预情况及效果。
四、获奖情况(5%)
学院所开展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在学校各项活动中的获奖情况。
五、特色活动(5%)
针对本学院的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富有特色、富有效果的活动。要有活动开展情况的详细材料,如策划书、活动宣传、活动总结、影像记录等。
六、学生座谈和问卷调查(10%)
由中心随机抽取学院学生30名,就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座谈并填写调查问卷,了解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与具体效果。
七、学院互评(5%)
由学院心理辅导员和心理气象站负责人对其他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评议打分。
《南京师范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先进集体评比细则》相关文档:
南京师范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先进集体评比细则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