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村规民约的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县村规民约工作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乡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树立文明向上的村风民风,建立“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幸福新农村,乡积极开展修订村规民约工作。乡在县民政局的指导下、全乡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努力参与,新的《村规民约》修订工作取得了圆满的成功,现将这次修订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积极部署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该项工作列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快速设立了为乡长为副组长,副乡长为副组长的修改《村规民约》工作领导小组,各村也在乡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设立了适当的修改《村规民约》工作领导小组。
乡领导小组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民政局的指导下,组织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修订村规民约这一工作进行了精心准备、周密部署,制定了《关于开展〈村规民约〉讨论修订工作实施方案》,对修订工作的时间、修订程序、修订要求做出了具体安排和部署,为整个村规民约修订工作的圆满完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精心组织、稳步大力推进村规民约修改工作
在乡领导小组的指导监督下,各村村“两委”干部按照上级的要求和部署,精心组织,按日程完村规民约修订中的各项工作,并以“以人为本,全村参与”的思想为行动指导,稳步推进村规民约修订工作的进展:
1、9月6-10日,乡、村设立修改《村规民约》工作领导小组,举行乡村干部可以,并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2、9月11—14日,积极发动宣传,深入村民中摸底,了解村民的想法、诉求。各村召开社长、党员代表等会议,提出村规民约初稿,让村民知道此项工作的意义和作用,使更多的村民积极主动的参与新村规民约的修订工作中。
3、9月15-25日,各经济社举行村民会议,探讨村规民约初稿,村两委干部分片走村入户,造访村委老干部、旧党员、特别就是村中德高望重的老者,搜集各种意见建议。
4、9月26日-30日,各村召开社长、全体党员、村民代表会议,认真审议村民反映的意见建议,用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新修订的《村规民约》,张贴在村委会公示栏公示七天,公示后报乡人民政府备案。
三、以人为本、全村参予,自己的村规自己的定
为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全村参与”修订村规民约这一行动指导,各村“两委”干部以及乡修订村规民约指导小组成员,积极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方法征求村民的意见和建议,主要的方法有如下四种:
一就是通过派发《村规民约》初稿,征询村民的意见,集思广益,共同健全本村的村规民约。
二是召开部分党员、村小组长、村民代表会议,对《村规民约》(初稿)进行讨论,征求大家的意见。
三就是造访村中的老党员、老干部,汇报他们对修改崭新村规民约的观点和建议。
各村“两委”通过各种方法,集全村之力,不断完善新《村规民约》的内容,从而制定出最符合于本村实际、最适合用于本村自治的村规民约。真正做到自己的村规,自己定,切实做好本村的村民自治工作,逐步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村民自治工作新格局。
村民代表纷纷表示:村民自己制订的规章条款更轻易、更存有针对性和可持续性,这些村规民约就是由社会各界村民自己制订的,都就是有助于村民的相互约束。
东湖社区《村规民约》的制订,充分体现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本质要求,在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移风易俗、环境卫生、遵纪守法等新常态形式下的行为规范,更为重要的是东湖社区《村规民约》完全代表了广大村民的意愿,是基层民主的智慧结晶,也是群众自觉设立的公认规矩,现在,特对我社区《村规民约》实施以来,所取得的成绩和工作经验作如下总结:
一,自《村规民约》颁布以来,社会各界居民的法制依意识不断进一步增强,邻里更加人与自然,各种矛盾纠纷和口角争执较之实行前显著上升。邻里、婆媳、妯娌之间相处更加和睦。
二,自《村规民约》施行以来,社区人居环境持续向好,家家户户争做清洁标兵,以前乱倒乱放,污水横流,白色垃圾遍布沟渠的现象基本杜绝,各种爱卫举措层出不尽!
三,自《村规民约》颁布以来,移风易俗,反对铺张浪费助推了新时尚,红白喜事,恳请第四件喝的热潮急剧增加,节俭之风渐渐重回。
四,自《村规民约》施行以来,居民素质明显提高,各种文娱活动,艺术团体蓬勃发展!
五,我社区确保《村规民约》获得上述成绩的关键措施就是:
1,在制订《村规民约》的过程中,特别注意深入发动群众,广泛听取意见!注重群众性、约束性、实用性和合法性。
2,在保护和确保落实工作中,最重要的措施就是充分发挥“一核五可以”的促进作用,社区党总支总揽全局,“居委会”、“乡贤可以”、“村务监督委员会”、“红白理事会”各显神通,齐抓共管见成效!
3,全面发挥宣传作用,利用“村村响”、“宣传栏”、标语、横幅等工具,把《村规民约》的精髓输入广大居民的深刻意识里,取到了立竿见影的作用。
进一步强化社会技术创新管理,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提高基层社会环境治理水平和文明程度中的积极主动促进作用,保护社会人与自然平衡,践行积极向上的村风民风,根据湘民发(2022)8号文件精神,现就沅江市深入细致贯彻落实“村规民约”修改工作情况小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我市高度重视修改健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把此项工作做为乡村环境治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认真落实。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文明办、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妇女联合会制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搞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告》文件明确提出建议。同时,将该项工作列入专项考核,加强督促检查力度,二要促进全市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改工作。2022年12月,我市草尾镇三码头村村规民约被省民政厅评选为杰出村规民约。目前,我市149个行政村、34个社区已全面完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改和健全工作。
二、坚持工作原则,确保工作依法推进
1.秉持党的领导。镇、街道民政办和村、位居党支部正数总则,全面负责管理村、位居规民约的修改实行工作。
2.坚持发扬民主原则。我市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是依照法律法规,适应村(居)民自治要求,由同一村(居)的村(居)民在生产、生活中根据习俗共同约定的行为规范,是广大村(居)民共同意志的体现。同时,坚持合法合规原则,切实做到内容合法,程序合法,推行实施合法。
3.秉持因地制宜原则。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内容既彰显公民道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从各村(位居)实际情况启程,突显村域特色,二要努力做到“一村一策”。
4.坚持价值引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聚焦树新风、治陋习,聚焦传统美德,聚焦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使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发展。
三、按照步骤和方法,保证修改工作有序大力推进
1.宣传发动。村(居)委会利用广播、会议、村务公开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发动,广泛地调动了村(居)民参与到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工作中。
2.成立班子。建议村(位居)“两委”班子必须设立领导小组,并举行村(位居)民代表会议,民主推选产生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改草拟工作组具体内容负责管理搜集、整理村(位居)民意见、建议,修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3.讨论修改。工作组修订初稿完成后,先把它提交给村(居)两委,再次提出修改意见,最后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草案提交镇、街道司法部门,由他们就是否与法律规定相冲突问题提出意见。
4.申报。把宣传、全面落实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与强化村民社会公德教育、依法治村等紧密结合出来,带入农村日常生活,提升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生命力。通过入户上墙、申报宣传进一步增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权威性。同时,充分发挥村(位居)民委员会具体内容非政府实行和村(位居)监委可以监督继续执行的促进作用,保证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沦为大力推进村民自治权民主管理工作的有效率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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