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公司增资三方协议范本(五篇)

时间:24-05-01 网友

公司增资三方协议范本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平等、互利、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双方对 公司的增资扩股的各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有关各方

1、甲方: 公司,持有 公司 %股权(以下简称“ 股份”)。

2、乙方: 公司,将向甲方受让 公司 %股权(以下简称网络公司)

3、标的公司: 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

第二条审批与认可

此次甲乙双方对 公司的增资扩股的各项事宜,已经分别获得甲乙双方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

第三条增资扩股的具体事项

甲方将位于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 )投入。

乙方将位于号地块的房产所有权(房产证号为 )投入。

第四条增资扩股后注册资本与股本设置

第五条有关手续

为保证信息公司正常经营,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签署后,甲乙双方即向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按政府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第六条声明、保证和承诺

1、甲方向乙方作出下列声明、保证和承诺,并确认乙方依据这些声明、保证和承诺而签署本协议:

(1)甲方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并已获得增资扩股所要求的一切授权、批准及认可;

(2)本协议项下的投入信息公司的土地使用权不存在任何抵押、担保、留置及其它在法律上及事实上影响甲方向乙方转让的情况或事实;

(3)甲方具备签署本协议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4)甲方在本协议中承担的义务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会与甲方承担的其它协议义务相冲突,也不会违反任何法律。

2、乙方向甲方作出下列声明、保证和承诺,并确认甲方依据这些声明、保证和承诺而签署本协议:

(1)乙方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并已对此次增资扩股所要求的一切授权、批准及认可;

(2)本协议项下的投入信息公司的房产所有权不存在任何抵押、担保、留置及其它在法律上及事实上影响甲方向乙方转让的情况或事实;

(3)乙方具备签署本协议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乙方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4)乙方在本协议中承担的义务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会与乙方承担的其它协议义务相冲突,也不会违反任何法律。

第七条协议的终止

在按本协议的规定,合法地进行股东变更前的任何时间:

1、如果出现了下列情况之一,则甲方有权在通知乙方后终止本协议,并收回本协议项下的增资:

(1)如果出现了对于其发生无法预料也无法避免,对于其后果又无法克服的事件,导致本次增资扩股事实上的不可能性。

(2)如果乙方违反了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并且该违约行为使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

(3)如果出现了任何使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在实质意义上不真实的事实或情况。

2、如果出现了下列情况之一,则乙方有权在通知甲方后终止本协议。

(1)如果甲方违反了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并且该违约行为使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

(2)如果出现了任何使甲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在实质意义上不真实的事实或情况。

3、在任何一方根据本条1、2的规定终止本合同后,除本合同第十二、十三、十四条以及终止之前因本协议已经产生的权利、义务外,各方不再享有本协议中的权利,也不再承担本协议的义务。

第八条保密

1、甲、乙双方对于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而获得的、与下列各项有关的信息,应当严格保密。但是,按本条第2款可以披露的除外。

(1)本协议的各项条款;

(2)有关本协议的谈判;

(3)本协议的标的;

(4)各方的商业秘密。

2、仅在下列情况下,本协议各方才可以披露本条第1款所述信息。

(1)法律的要求;

(2)任何有管辖权的政府机关、监管机构的要求;

(3)向该方的专业顾问或律师披露(如有);

(4)非因该方过错,信息进入公有领域;

(5)各方事先给予书面同意。

3、本协议终止后本条款仍然适用,不受时间限制。

第九条免责补偿

1、由于甲方违反其声明、保证和承诺或不履行本协议中的其他义务,导致对乙方或它的董事、职员、代理人的起诉、索赔或权利请求,甲方同意向乙方或它的董事、职员、代理人就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提供合理补偿,但是由于乙方的故意或过失而引起之责任或造成的损失除外。

2、由于乙方违反其声明、保证和承诺或不履行本协议中的其他义务,导致对甲方或它的董事、职员、代理人的起诉、索赔或权利请求,乙方同意向甲方或它的董事、职员、代理人就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提供合理补偿,但是由于甲方的故意或过失而引起之责任或造成的损失除外。

3、本协议终止后本条款仍然适用,不受时间限制。

第十条未尽事宜

本协议为双方就本次增资行为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与内容,其中涉及的各具体事项及未尽事宜,可由甲乙方在不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前提下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协议生效

本协议在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公司增资三方协议范本(二)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由以下各方在中国 市签署:

a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和存续的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其注册地址在 ;

b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和存续的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其注册地址在: ;

c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与存续的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其注册地址在: ;和

d公司,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和存续的公司,其注册地址在: ;

鉴于:

1.d公司为 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惟一出资者,其合法拥有公司的所有股权;

2.经批准单位、批准编号[ ] 号文批准,公司拟实施债转股;

3.根据a公司、b公司、c公司(以下合称“资产管理公司”)与公司及d公司之间的《债权转股权协议》和《债转股方案》,公司拟增资扩股,公司经评估后的净资产将在剥离相关非经营性资产及不良资产后核定为d公司对公司持有的股权,资产管理公司对公司的债权将转变为其对公司持有的股权;

故此,各方依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各方之间的债权转股权协议,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

1.1公司的名称及住所

(1)公司的中文名称:

公司的英文名称:

(2)公司的注册地址:

1.2公司的组织形式: 。

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股东

2.1公司由以下各方作为股东出资设立:

(1)a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2)b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3)c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4)d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第三章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

3.1公司的经营宗旨为 ,并确保公司债转股股东之股权依照《债权转股权协议》规定的期限和方式从公司退出。

3.2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

第四章股东出资

4.1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4.2公司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a公司〖〗 〖〗 . b公司〖〗 〖〗 . c公司〖〗 〖〗 . d公司〖〗 〖〗 .

4.3股东的出资方式

(1)对公司资产进行评估,将评估后的资产在剥离非经营性资产及不良资产后作为d公司对公司的出资,其出资额共计人民币 万元;

(2)资产管理公司享有的对公司的债权转变为其对公司的出资,其出资额共计人民币 万元;

(3)各方同意,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评估的确认值与上述评估值有差别,则各方的实际出资额及出资比例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值进行相应调整。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5.1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1)按照其所持有的出资额享有股权;

(2)依法获取股利/股息及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权;

(3)参加股东会议并行使表决的权利;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债权转股权协议书》的规定转让、赠与、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

(5)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

(6)或规定的其他权利。

5.2a公司、b公司和c公司除享有上述股东权利外,还有权要求公司依照《债权转股权协议书》及本协议的规定按期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权,或向任何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其他股东放弃就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5.3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出资;

(3)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4)在公司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

(5)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5.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或有其他给公司造成损害的行为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未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公司股东有权要求公司经营管理机构执行;对于因公司经营管理机构不执行前款规定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d公司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5在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全部回购完毕之前,a公司、b公司和c公司依然就其持有的全部公司股权(包括已回购的和尚未回购的)享有上述股东权益,但其享有的分红权应于公司每次回购完成后相应递减。

第六章股权的转让和/或回购

6.1公司将自成立之日起 年内分批回购d公司持有的公司股权,各年回购股权的比例及金额为:

年份〖〗回购股权比例〖〗回购金额(万元)第一年〖〗 %〖〗 第二年〖〗 %〖〗 第三年〖〗 %〖〗 第四年〖〗 %〖〗

6.2公司回购上述股权的资金来源为:

(一)公司的全部税费减免和/或与其等额的财政补贴;

(二)d公司应从公司获取的全部红利;

(三)公司每年提取的折旧费的 %。

上述回购资金于每年 月 日和 月 日分两期支付。

6.3公司在全部回购a公司、b公司及c公司持有的公司股权后,应一次性注销已被回购的股权。

6.4若公司未能如期回购任何一期股权,资产管理公司可在通知公司和d公司的前提下,向第三人转让公司未能回购的股权,d公司承诺放弃对该等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6.5在回购期限内,未经a公司、b公司和c公司一致同意,d公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第七章承诺和保证

7.1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债转股完成日止的期间内,d公司保证:

(1)公司将按照正常及合理方式维持并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的所有资产处于良好状态;

(2)公司的经营活动将不会对今后公司的业务及资产产生不利影响;

(3)除已向资产管理公司披露的负债以外,公司不存在任何的其他经营性或非经营性负债以及引起该等负债之威胁;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不违反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

(5)为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资产管理公司将向d公司提供一切合理必要的支持和便利,并协助办理必要的审批、登记手续;

(6)公司财务及经营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如有可能发生此类情况,d公司将在此做出声明,或在事发后三日内书面通知资产管理公司;

(7)公司未经资产管理公司事先书面同意,将不会自行出售、出租、转让其任何资产,也不会将任何资产和权益进行任何形式的抵押、质押或保证;

(8)d公司将及时通知资产管理公司任何可能对公司资产和权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活动或事件,其中属于公司拟实施的举措将事先征得资产管理公司的书面同意;公司的财务及经营若发生重大变化,或任何不利变化,d公司将及时通知资产管理公司并提出解决或处理的方案或措施。

(9)及时处理除上述条款所述之外的公司的一切历史遗留问题,并保证不会因这些问题对公司的设立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7.2为保证公司的有效运营及资源的合理配置,d公司应协助公司将公司的非经营性资产从公司资产中剥离,而不作为其对公司的出资。

在债转股完成日,如公司的经营性资产尚未完全剥离,则d公司应协助公司于债转股完成日后 年内将未能剥离的非经营性资产从公司全部剥离出去。

在上述期限届满时,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产未能全部剥离,则应相应核减d公司在公司的股权份额,核减的份额应等值于未剥离的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

7.3d公司应协助公司于债转股完成日后 年内全额收回由公司持有并被计入d公司出资资产的应收账款人民币 万元。

如上述应收账款届时未能全部收回,则应相应核减d公司在公司的股权份额,核减的份额应等值于未收回的应收账款的价值。

第八章公司的组织机构

8.1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股东依出资比例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公司设董事会,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公司设监事会,监事分别由股东会及公司职工选举产生。

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组成及其议事规则依照及公司章程确定。

第九章公司的财务与分配

9.1公司执行国家工业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9.2利润分配

公司的税后利润在弥补亏损和依法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按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章公司的筹建及费用

10.1授权

各方在此共同授权 办理公司增资扩股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司的变更登记、准备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并获取所有必要的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等。

10.2各方承诺:

(1)为公司债转股及之目的,将向相对方提供一切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2)在公司增资扩股过程中由于任何一方的过错致使公司或其他方利益受损的,由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章争议解决

11.1各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相关争议提交 委员会,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解决。

仲裁裁决对各方具有最终的法律约束力。

第十二章违约责任

12.1因d公司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义务致使公司债转股未能完成或在公司债转股完成后对资产管理公司的权益造成损害,d公司应负责赔偿资产管理公司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

12.2若任何一方违反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义务,则违约方应对其违约行为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其因上述违约行为遭受的任何损失。

第十三章其他

13.1法律适用

本协议的解释、效力、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3.2协议修改

未经各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变更、修改或解除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

13.3如果由于不可归则于d公司的原因致使债转股未能完成,则资产管理公司对公司的原有债权保持不变,资产管理公司有权对公司依据原贷款协议或贷款合同对其承担的涉及债转股部分的债务和义务进行追索。

13.4未尽事宜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其他未尽事宜,由各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协商解决。

13.5文本

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6生效

本协议经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公司(盖章)

b公司(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c公司(盖章)

d公司(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公司增资三方协议范本(三)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平等、互利、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双方对 公司的增资扩股的各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有关各方

1.甲方: 公司,持有 公司 %股权(以下简称“ 股份”)。

2.乙方: 公司,将向甲方受让 公司 %股权(以下简称网络公司)

3.标的公司: 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

第二条审批与认可

此次甲乙双方对 公司的增资扩股的各项事宜,已经分别获得甲乙双方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

第三条增资扩股的具体事项

甲方将位于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 )投入。

乙方将位于号地块的房产所有权(房产证号为 )投入。

第四条增资扩股后注册资本与股本设置

在完成上述增资扩股后,信息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元。甲方持有信息公司 %股权,乙方持有的信息公司 %股权。

第五条有关手续

为保证信息公司正常经营,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签署后,甲乙双方即向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按政府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第六条声明、保证和承诺

1.甲方向乙方作出下列声明、保证和承诺,并确认乙方依据这些声明、保证和承诺而签署本协议:

(一)甲方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并已获得增资扩股所要求的一切授权、批准及认可;

(二)本协议项下的投入信息公司的土地使用权不存在任何抵押、担保、留置及其它在法律上及事实上影响甲方向乙方转让的情况或事实;

(三)甲方具备签署本协议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四)甲方在本协议中承担的义务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会与甲方承担的其它协议义务相冲突,也不会违反任何法律。

2.乙方向甲方作出下列声明、保证和承诺,并确认甲方依据这些声明、保证和承诺而签署本协议:

(一)乙方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并已对此次增资扩股所要求的一切授权、批准及认可;

(二)本协议项下的投入信息公司的房产所有权不存在任何抵押、担保、留置及其它在法律上及事实上影响甲方向乙方转让的情况或事实;

(三)乙方具备签署本协议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乙方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四)乙方在本协议中承担的义务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会与乙方承担的其它协议义务相冲突,也不会违反任何法律。

第七条协议的终止

在按本协议的规定,合法地进行股东变更前的任何时间:

1.如果出现了下列情况之一,则甲方有权在通知乙方后终止本协议,并收回本协议项下的增资:

(一)如果出现了对于其发生无法预料也无法避免,对于其后果又无法克服的事件,导致本次增资扩股事实上的不可能性。

(二)如果乙方违反了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并且该违约行为使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

(三)如果出现了任何使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在实质意义上不真实的事实或情况。

2.如果出现了下列情况之一,则乙方有权在通知甲方后终止本协议。

(一)如果甲方违反了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并且该违约行为使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

(二)如果出现了任何使甲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在实质意义上不真实的事实或情况。

3.在任何一方根据本条1、2的规定终止本合同后,除本合同第十二、十三、十四条以及终止之前因本协议已经产生的权利、义务外,各方不再享有本协议中的权利,也不再承担本协议的义务。

第八条保密

1.甲、乙双方对于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而获得的、与下列各项有关的信息,应当严格保密。但是,按本条第2款可以披露的除外。

(一)本协议的各项条款;

(二)有关本协议的谈判;

(三)本协议的标的;

(四)各方的商业秘密。

2.仅在下列情况下,本协议各方才可以披露本条第1款所述信息。

(一)法律的要求;

(二)任何有管辖权的政府机关、监管机构的要求;

(三)向该方的专业顾问或律师披露(如有);

(四)非因该方过错,信息进入公有领域;

(五)各方事先给予书面同意。

3.本协议终止后本条款仍然适用,不受时间限制。

第九条免责补偿

1.由于甲方违反其声明、保证和承诺或不履行本协议中的其他义务,导致对乙方或它的董事、职员、代理人的起诉、索赔或权利请求,甲方同意向乙方或它的董事、职员、代理人就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提供合理补偿,但是由于乙方的故意或过失而引起之责任或造成的损失除外。

2.由于乙方违反其声明、保证和承诺或不履行本协议中的其他义务,导致对甲方或它的董事、职员、代理人的起诉、索赔或权利请求,乙方同意向甲方或它的董事、职员、代理人就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提供合理补偿,但是由于甲方的故意或过失而引起之责任或造成的损失除外。

3.本协议终止后本条款仍然适用,不受时间限制。

第十条未尽事宜

本协议为双方就本次增资行为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与内容,其中涉及的各具体事项及未尽事宜,可由甲乙方在不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前提下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协议生效

本协议在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地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增资三方协议范本(四)

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丁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戊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鉴于:

1、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在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登记成立,注册资金为 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经 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加以验证,公司的注册资金已经全部缴纳完毕。公司愿意通过增资的方式引进资金,扩大经营规模,公司股东会在对本次增资形成了决议。

2、乙、丙、丁、戊方为公司的原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3、甲方系在 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登记成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有意向公司投资,并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且甲方股东会已通过向公司投资的决议。

4、为了公司发展和增强公司实力需要,公司原股东拟对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并同意甲方、乙方向公司增资,扩大公司注册资本至人民币 万元。

5、公司原股东丙、丁、戊同意并且确认放弃对新增注册资本认缴出资的优先权。

为此,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各方就公司增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增资扩股

1.1各方在此同意以本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增资扩股:

(1)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决定将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万元增加到 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

(2)本次增资价格以公司经审计评估确认的现有净资产为依据,协商确定。

(3)甲方用现金认购新增注册资本 万元,认购价为人民币 万元;乙方以其拥有的软件著作权所有权作价认购新增注册资本 万元,认购价为人民币 万元。

1.2公司按照第1.1条增资扩股后,各方的持股比例如下(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1.3出资时间

(1)甲方分两次注资,本协议签定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出资 万元,剩余认购资本 万元于合同签订之日起 年内足额存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乙方应在本协议签定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依法办理软件著作权的转移手续。

(2)甲方自首次出资到账之日将即视为公司股东,享有认购股份项下的全部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第二条增资的基本程序

为保证增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以及本次增资顺利进行,本次增资按照如下顺序进行:

2.1公司召开股东会对增资决议及增资基本方案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

2.2起草增资扩股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2.3新增股东出资,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2.4召开新的股东大会,选举公司新的董事会、监事,并修改公司章程。

2.5召开新一届董事会,选举公司董事长、确定公司新的经营班子。

2.6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第三条公司原股东的陈述与保证

3.1公司原股东乙、丙、丁、戊陈述与保证如下:

(1)公司是按中国法律注册、合法存续并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现有名称、商誉、商标等相关权益归增资后的公司独占排他所有。

(3)公司在其所拥有的任何财产向外未设置任何担保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以及其它担保权等)或第三者权益。

(4)公司对用于公司业务经营的资产与资源,均通过合法协议和其他合法行为取得,真实、有效、完整,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或法律瑕疵。

(5)向甲方提交了 年 月至 月的财务报表,原股东在此确认该财务报表正确反映了公司至 年 月 日止的财务状况;除财务报表列明的公司至 年 月 日止的所有债务、欠款和欠税外,公司没有产生其他任何债务、欠款和欠税。

(6)向甲方提交的所有文件真实、有效、完整,并如实反映了公司及现有股东的情况。

(7)没有从事或参与有可能导致公司现在和将来遭受吊销营业执照、罚款或其它严重影响经营的行政处罚或法律制裁的任何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行为。

(8)未就任何与其有关的、已结束的、尚未结束的或可能将要开始的任何诉讼、仲裁、调查及行政程序对甲方进行隐瞒或进行虚假/错误陈述。

(10)增资扩股在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前公司产生的一切劳动纠纷、经济及法律责任由原股东承担。

(11)增资扩股前公司所有债权、债务由原股东承担,并向甲方出具承诺书。增资扩股前固定资产在增资扩股后纳入公司资产,增资扩股前其余资产相关权利和义务由原股东负责。

(12)本协议经公司及原股东签署后即构成对原股东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义务。

3.2除非获得新增股东的书面同意,原股东承诺促使公司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止的期间:

(1)确保公司的业务正常进行并不会作出任何对公司存在重大影响的行动。公司将采取所有合理措施维护公司的商誉,不会做出任何可能损害公司的行为。

(2)公司不会签订任何超出其正常业务范围或具有重大意义的协议或承诺。公司及原股东不得采取下列行动:

(a)修改公司的章程,或者任何其它与公司的章程或业务运作有关的文件或协议。

(b)非经审批机关要求而更改其业务的性质及范围。

(c)出售、转让、出租、许可或处置任何公司业务、财产或资产的任何重要部份。

(d)与任何人订立任何劳动或顾问合同,或对任何雇员或顾问的聘用条件作出任何修改。

(e)给予任何第三方任何担保、抵押、赔偿、保证或类似责任的安排。

(f)订立任何贷款协议或修定任何借贷文件。

(g)购买、出租、收购任何资产的价格超过人民币 万元(或其它等值货币)。

(h)订立任何重大合同或给予重大承诺,支付任何管理费或其它费用超过人民币 万元。

(i)与任何第三人订立任何合作经营、合伙经营或利润分配协议。

(j)出租或同意出租或以任何形式放弃公司拥有或使用的物业的全部或部份使用权或拥有权。

(k)进行任何事项将不利于公司的财政状况及业务发展。

3.3原股东保证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协助公司完成本协议下所有审批及变更登记手续。

3.4原股东承担由于违反上述陈述和保证而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并对由于违反上述陈述与保证而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承担无限连带赔偿责任。

第四条新增股东的陈述与保证

甲方作为新增股东陈述与保证如下:

4.1其是按照中国法律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4.2没有从事或参与有可能导致其现在和将来遭受吊销营业执照、罚款或其它严重影响其经营的行政处罚或法律制裁的任何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五条公司增资后的经营范围

5.1继承和发展公司目前经营的全部业务。

5.2大力发展新业务。

5.3公司最终的经营范围由公司股东会决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后确定。

第六条新增资金的投向和使用及后续发展

6.1本次新增资金用于公司的全面发展。

6.2公司资金具体使用权限由经过工商变更登记之后的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经理班子依照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执行。

6.3根据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在国家法律、政策许可的情况下,公司可以采取各种方式多次募集发展资金。

第七条公司的组织机构安排

7.1股东会

7.1.1增资后,原股东与甲方平等成为公司的股东,所有股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按其出资比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7.1.2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关,对公司一切重大事务作出决定。

7.1.3公司股东会决定的重大事项,经公司持有股权比例 以上的股东通过方能生效,有关重大事项由公司章程进行规定。

7.2董事会和管理人员

7.2.1增资后公司董事会成员应进行调整,由公司股东按章程规定和协议约定进行选派。

7.2.2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选派 名董事,公司原股东选派 名董事。

7.2.3增资后公司董事长和财务总监由甲方委派的人选担任,其他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可由股东推荐,总经理职位由原股东推荐,常务副总经理由甲方推荐,董事会聘用。

7.2.4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过半数通过方能生效,公司董事会通过的事项由公司章程进行规定。

7.3监事会

增资后监事会由 名监事组成,由股东会选聘和解聘,其中甲方选派 名,公司原股东选派 名。

第八条公司章程

8.1增资各方依照本协议约定缴纳第一次出资后, 日内召开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经修订的章程将替代公司原章程。

8.2本协议约定的重要内容写入公司的章程。

第九条公司注册登记的变更

9.1公司召开股东会,作出相应决议后 日内由公司董事会向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门申请工商变更登记。公司各股东应全力协助、配合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9.2如甲方缴纳全部认购资金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仍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一旦协议解除,原股东应负责将甲方缴纳的全部资金及利息(利息按照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返还甲方并对此返还款项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有关费用的负担

10.1在本次增资扩股事宜中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审计费、评估费、律师费、工商登记变更费等)由增资后的公司承担(当该项费用应由各方共同或公司缴纳时)。

10.2若本次增资未能完成,则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一条保密

11.1本协议任何一方(“接受方”)对从其它方(“披露方”)获得的有关该方业务、财务状况及其它保密事项与专有资料(以下简称“保密资料”)应当予以保密;除对履行其工作职责而需知道上述保密资料的本方雇员外,不得向任何人或实体透露保密资料。

11.2上述第15.1条的规定不适用于下述资料:

(1)能够证明在披露方作为保密资料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接受方所知的资料。

(2)非因接受方违反本协议而为公众所知悉的资料。

(3)接受方从对该资料不承担任何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资料。

11.3各方均将制定规章制度,以使其本身及其关联公司的董事、高级职员和其它雇员同样遵守本条所述的保密义务。

11.4本条的规定不适用于:

(1)把资料透露给任何关联公司、贷款人或财务筹资代理机构、双方可能聘请的雇员和顾问或一方预期向之转让其在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的任何第三方;但在这种情况下,只应向有合理的业务需要知道该等资料的人或实体透露该等资料,并且这些人或实体应首先以书面形式承诺保守该等资料的保密性。

(2)在法律有明确要求的情况下,把资料透露给任何政府或任何有关机构或部门。但是,被要求作出上述透露的一方应在进行上述透露前把该要求及其条款通知其它方。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任何签约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包括协议各方违反其于本协议第三至四条所作的陈述与保证,均构成违约,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不止一方违约,则由各违约方分别承担各自违约所引起的责任。违约赔偿责任的范围限定在法律允许的、相当于因违约而给其它方所造成的全部实际损失。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各方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未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均可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其它规定

14.1生效

本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是本协议的签订以及本协议全部内容已得到各方董事会或股东会的批准、主管部门批准。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及其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14.2修改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方可修改。

14.3可分性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本协议任何其它条款的有效性。

14.4文本

本协议一式 份,各方各自保存 份,公司存档 份用于办理与本协议有关的报批和工商变更手续。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丁方(签字):

戊方(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公司增资三方协议范本(五)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丙方: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风险提示

一: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需要订立增资扩股协议时,公司现有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有约定的除外。所以在引进新股东投资入股的情况下,需要老股东作出声明放弃全部或部分优先认缴出资权利。如果没有,现有股东提出异议,该协议将被认定无效。鉴于:

1、甲、乙两方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其中甲方持有公司 %的股份,乙方持有公司 %的股份;风险提示

二: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增加公司资本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由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公司增加资本也必须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违反上述条件和程序,将导致企业增资的无效或撤销。

2、丙方是一家 的公司;

3、丙方有意对公司进行投资,参股公司。甲、乙两方愿意对公司进行增资扩股,接受丙方作为新股东对公司进行投资。以上协议各方经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增资扩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公司的名称、住所及组织形式1、公司的中文名称:

2、公司的注册地址:

3、公司的组织形式:

4、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公司增资前的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种类、每股金额1、注册资本为:

2、股本总额为:

3、每股面值人民币:

第三条公司增资前的股本结构序号股东名称出资形式出资金额出资比例

第四条审批与认可此次丙方对公司的增资扩股的各项事宜,已经分别获得甲乙丙方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

第五条声明、保证和承诺各方在此作出下列声明、保证和承诺,并依据这些声明、保证和承诺而签署本协议:

1、甲、乙、丙方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并已获得本次增资扩股所要求的一切授权、批准及认可。

2、甲、乙、丙方具备签署本协议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各方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3、甲、乙、丙方在本协议中承担的义务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会与各方承担的其它协议义务相冲突,也不会违反任何法律。

第六条公司增资后的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种类、每股金额1、注册资本为:风险提示

三:

为了保护投资人的权益,顺利通过验资,公司应当开设验资专户。验资的目的是验证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事宜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注册资本的增加是否真实,相关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2、股本总额为:

3、每股面值人民币:风险提示

四:

公司通过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时,必须考虑有可能出现的募股不足情况。解决的办法之一是在招股说明书中说明,如果出现募股不足,将由现有股东兜底(当然,前提条件是公司股东大会就此做出决议),这不但可以增加投资人认购股份的信心,而且可以确保增资扩股的成功。

第七条公司增资后的股本结构序号股东名称出资形式出资金额出资比例

第八条新股东享有的基本权利1、同原有股东法律地位平等;

2、享有法律规定股东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第九条新股东的义务与责任1、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按本协议足额认购股份;

2、承担公司股东的其他义务。

第十条章程修改本协议各方一致同意根据本协议内容对 有限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

第十一条公司的组织机构安排风险提示

五:

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后,公司即应召开股东会,增选董事、监事,修改章程;然后召开新一届董事会,对公司管理层进行改组。为公司的日常经营提供良好的规范制度,控制公司内部风险。

需注意,公司应根据股东会决议,对股东名册进行相应修改、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1、股东会(1)增资后,原股东与丙等成为公司的股东,所有股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新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其出资比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2)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关,对公司一切重大事务作出决定。

2、董事会和管理人员(1)增资后公司董事会成员应进行调整,由公司股东按章程规定和协议约定进行选派。

(2)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丙方选派 名董事,公司原股东选派 名董事。

(3)增资后公司董事长和财务总监由丙方指派,其他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可由原股东推荐,董事会聘用。

(4)公司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项,经公司董事会过 数通过方能生效,有关重大事项由公司章程进行规定。

3、监事会(1)增资后,公司监事会成员由公司股东推举,由股东会选聘和解聘。

(2)增资后公司监事会由 名监事组成,其中 方 名,原股东指派 名。

第十二条股东地位确立甲、乙两方承诺在协议签定后尽快通过公司对本次增资扩股的股东会决议,完成向有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的一切必备手续,尽快使丙方的股东地位正式确立。

第十三条特别承诺新股东承诺不会利用公司股东的地位做出有损于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十四条协议的终止在按本协议的规定,合法地进行股东变更前的任何时间:

1、如果出现了下列情况之一,则丙方有权在通知甲、乙方后终止本协议,并收回本协议项下的增资:

(1)如果出现了对于其发生无法预料也无法避免,对于其后果又无法克服的事件,导致本次增资扩股事实上的不可能性。

(2)如果甲方、乙方违反了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并且该违约行为使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

(3)如果出现了任何使甲方、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在实质意义上不真实的事实或情况。

2、如果出现了下列情况之一,则甲方、乙方有权在通知丙方后终止本协议。

(1)如果丙方违反了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并且该违约行为使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

(2)如果出现了任何使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在实质意义上不真实的事实或情况。

3、在任何一方根据本条1、2的规定终止本合同后,除本合同

第十五、十六、十七条以及终止之前因本协议已经产生的权利、义务外,各方不再享有本协议中的权利,也不再承担本协议的义务。

4、发生下列情形时,经各方书面同意后可解除本协议。本协议签署后至股东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前,适用的法律、法规出现新的规定或变化,从而使本协议的内容与法律、法规不符,并且各方无法根据新的法律、法规就本协议的修改达成一致意见。

第十五条保密1、各方对于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而获得的、与下列各项有关的信息,应当严格保密。

(1)本协议的各项条款。

(2)有关本协议的谈判。

(3)本协议的标的。

(4)各方的商业秘密。但是,按本条第2款可以披露的除外。

2、仅在下列情况下,本协议各方才可以披露本条第1款所述信息。

(1)法律的要求。

(2)任何有管辖权的政府机关、监管机构的要求。

(3)向该方的专业顾问或律师披露(如有)。

(4)非因该方过错,信息进入公有领域。

(5)各方事先给予书面同意。

3、本协议终止后本条款仍然适用,不受时间限制。

第十六条免责补偿由于一方违反其声明、保证和承诺或不履行本协议中的其他义务,导致对它方或它的董事、职员、代理人的起诉、索赔或权利请求,一方同意向它方或它的董事、职员、代理人就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提供合理补偿,但是由于它方的故意或过失而引起之责任或造成的损失除外。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并在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其他各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

3、不可抗力指任何一方无法预见的,且不可避免的,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宣布或未宣布的战争、战争状态、封锁、禁运、政府法令或总动员,直接影响本次增资扩股的。

(2)直接影响本次增资扩股的国内骚乱。

(3)直接影响本次增资扩股的火灾、水灾、台风、飓风、海啸、滑坡、地震、爆炸、瘟疫或流行病以及其它自然因素所致的事情。

(4)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直接影响本次增资扩股的不可抗力事件。

第十八条违约责任本协议一经签订,协议各方应严格遵守,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守约方的损失。

第十九条争议解决本协议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各方在协议期间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二十条本协议的解释权本协议的解释权属于所有协议方。

第二十一条未尽事宜本协议为各方就本次增资行为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与内容,其中涉及的各具体事项及未尽事宜,可由各方在不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前提下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生效本协议书于协议各方盖章、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非经各方一致通过,不得终止本协议。

第二十三条议文本本协议书 式 份,各方各执 份,其余 份留公司在申报时使用。甲方(盖章):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丙方(盖章):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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