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教育系统“八五”普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21.12.27
∙【字 号】
∙【施行日期】2021.12.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教育系统“八五”普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各高等学校,直属单位、厅属中职学校: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全省教育系统普法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教育部《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省委依法治省办“八五”普法工作要求,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制定了《陕西省教育系统“八五”普法工作方案》(见附件),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
陕西省教育厅
2021年12月27日
附件
陕西省教育系统“八五”普法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教育系统普法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党中央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及教育部、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办有关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及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心怀“国之大者”,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民法典教育为重点,结合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深入开展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为法治陕西建设贡献力量。
(二)工作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育人导向。坚持以人为本,根据大中小学生的不同特点和实际需求,统筹推进、分类实施,更好地维护和保障干部师生的合法权益。坚持服务大局,围绕全省中心工作主动作为,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努力提升普法工作质量和效果。坚持融合共进,主动融入法治陕西建设实践,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养成平时学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
(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明显增强,普法宣传队伍能力持续提升,干部师生的法律法规知晓度、法治精神认同度、法治实践参与度不断提高,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法治教育格局基本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不断巩固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在普法工作的首要之首、重中之重来推进落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必学内容,作为干部教育和教师培训的重点课程,保证充足的学时课时,推动干部师生学懂弄通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支持有条件的高校面向全体学生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鼓励教学科研人员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研究和解读阐释。
(二)大力宣传普及宪法法律。组织开展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宪法宣传周”“宪法日”“宪法晨读”等主题活动,宣传宪法是我国根本大法、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的根本制度,推动更多学生学习宪法基础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牢宪法基本理念和共同意识。鼓励学校通过升国旗唱国歌仪式、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实践活动等多种形式,利用班团队会、课外活动等多种渠道,带领学生诵读宪法、礼敬宪法,讲好宪法故事。加强宪法教育,将宪法作为法治教育的重要内容,根据青少年身心特点和认知规律分学段设计宪法教育活动,提升教育效果,推进宪法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和各方面。
(三)广泛宣传普及民法典。加强青少年民法典教育,开展“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普法活动,宣传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关于保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保障受教育权益、维护校园安全等基本要求,培养青少年的规则意识、权利意识和人格意识。推动各级教育部门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主动落实民法典赋予的部门职责,自觉规范行政权力。
(四)持续学习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坚持把学好教育法律法规作为做好教育工作的第一需要,大力学习宣传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学位条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教育法律,学习宣传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行政法规,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小学惩戒规则等部门规章,熟悉教育法律的主要内容。学习宣传陕西省实施《职业教育法》办法、教育督导规定、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规章,熟练掌握与岗位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梳理教育法律法规,出版发行《现行教育法规汇编》,为“八五”普法提供工具书和培训教材。
(五)学习宣传社会治理相关法律法规。紧跟国家重大决策和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宣传国家安全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网络安全法、保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家庭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宣传传染病防治、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电信诈骗预防、民族宗教、毒品预防、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依法处理相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六)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坚持把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工程,深入学习党章、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廉洁自律准则、问责条例、组织工作条例、支部工作条例、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法规,跟进学习贯彻省委制定的地方党内法规,做党规党纪的明白人。将学习党内法规作为党员的必修课,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开展党内法规集中学习、知识竞赛等活动,引导党员严守党纪,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三、具体举措
(一)加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建立领导干部年度学法制度和述法制度,掌握应知应会的法律法规,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推动“关键少数”带头学法用法。通过“法宣在线”等平台开展培训,将学法用法向各级干部、管理人员延伸,向制度化、常态化延伸,实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全员学法。开展旁听法庭庭审等活动,强化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加强教育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保证执法人员熟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等方面的法律常识,提升执法队伍能力。
(二)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构建各学段衔接的法治教育体系,推广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课堂教学方法,加大情景模拟、案例教学等方法应用,细化法治课教学要求,做好法治课教学质量监测,着力提高课堂教学实效和课程水平。深入挖掘各类课程和教学中蕴含的法治教育资源,将规则、纪律、秩序、诚信、团结合作、冲突解决等内容融入教育教学之中,持续加强其他学科融入法治教育内容。适当提高法治知识在中考、高考中的内容占比,注重考察中小学生遵纪守法意识与行为情况,并记入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关注留守儿童、残疾少年等特殊群体法治需求,提供相应法治宣传教育服务。
(三)提升法治教师队伍能力。遴选人员参加教育部“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培育”和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5年内对所有“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进行一次轮训。推动开展教师全员法治培训,在“省培计划”中增加法治知识内容,努力让每位中小学教师每年接受不少于5课时的法治教育培训。鼓励各地建立健全法治课教学观摩、集体备课等机制,打造一批法治课精品课程。鼓励学校引进专业法律人才,并通过定期培训、挂职锻炼、委托培养等方式,提升学校教师队伍法治素养。
(四)做强学校普法宣传主阵地。深刻把握新时期学校普法宣传的特点和规律,运用情景剧、相声、小品、说书、快板等学生喜闻乐见方式,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法治人物,营造学校法治教育浓厚氛围。法治教育作为依法治校的重要工作内容,要纳入中小学课后服务范围、纳入大学生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范围,通过模拟法庭、红领巾法学院等灵活生动的实践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做细做实学校普法工作。深入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完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权益保护、救济机制,提升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五)大力推进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通过政策支持、政府投入、社会参与等多种方式,推动建立一批布局合理、功能完备、运作规范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建设青少年法治资源教室,为干部师生提供更多优质法治教育资源和法治实践机会。将法治实践教育作为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将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纳入社会实践大课堂活动场所范围,推动学生每年接受不少于2课时的法治实践教育。
(六)完善法治教育协同机制。落实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加强选聘与管理,充分发挥法官、检察官、律师、高校法学院系教师等法律工作者的力量,为中小学法治教育提供支持。加强与人大、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共青团、关工委等部门沟通协作,持续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共同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加强与社区合作,组织学生开展社区法治实践或服务。强化家校共育,鼓励学生与家庭成员交流分享法治学习成果。加强社会力量参与教育普法的指导和管理,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七)创新“互联网+普法教育”机制。加强网络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学生理性上网、安全上网。运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全国智慧普法平台”等普法平台,发挥“学习强国”等平台优势,面向大中小学生、行政执法人员、校长、教师等推广使用在线学法资源平台,提供网络学习课程。充分运用门户网站、手机客户端等“报、网、微、端、屏” 官方平台,加强对疫情防控、生态保护、法治建设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保持正面宣传力度。着重提高普法工作个性化、精准化水平,形成法治需求与普法供给之间的动态平衡。
(八)把普法融入教育立法、执法过程。在地方性教育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过程中,主动面向师生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引导广大师生主动参与法治建设。加强地方性教育法规、政府规章和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实施前宣传普及和解读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机制,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活动中,以及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过程中,实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案例普法,运用典型案件“以案普法”,生动直观地释法说理。
(九)深度融入地方治理。适应平安陕西、法治陕西建设需要,将德法兼修基本原则和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学校章程、学生守则等规范文本,增强广大学生的规则意识,实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按照省委有关专项治理要求,丰富和实践“枫桥经验”,坚持依法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以高效能教育治理助力地方治理水平提升。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领导。继续设立陕西省教育普法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全省教育系统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从教育事业发展全局出发,将普法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科学研究制订本地区本单位普法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各校主要负责同志要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加强日常指导和督促,推动普法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健全保障体系。各地各校要确定专门机构及人员负责普法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将普法经费纳入本单位年度预算,保证法治宣传教育有机构管理、有人员负责、有经费保障。
(三)完善考核评价。各地各校要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教育督导评估和综合绩效考核等重要范围,把法治履职能力作为干部考核考评的重要内容。健全激励机制,引导干部师生积极工作,主动普法,圆满完成各项法治宣传教育任务。
各地各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好做法,请及时总结、广泛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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