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考评方案
2020年度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考评方案
一、考评目标和原则
综治和平安建设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为了进一步推动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提高各地区、各部门的责任意识和工作质量,特制定本考评方案。
考评目标:通过定量分析和定性评价,对各地区、各部门在综治和平安建设方面的工作效果进行全面评估,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推动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持续发展。
考评原则:
1.客观公正: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评价标准明确、合理。
2.定量分析:通过对统计数据的分析,量化评价各地区、各部门在综治和平安建设方面的工作成效。
3.定性评价: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收集意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进行定性评价。
4.综合考虑:综合考虑各项指标,不偏重某一方面的考评结果,全面、多角度评价。
二、考评指标和权重
考评指标包括三个方面:基础条件、工作成效和创新举措。每个方面的考评指标和权重如下:
1.基础条件(占比30%):
(1)人员配备:定量考察各地区、各部门的干部编制和综治人员配置情况。(权重:10%)
(2)经费投入:定量考察各地区、各部门在综治和平安建设方面的经费投入情况。(权重:10%)
(3)设施设备:定性考察各地区、各部门在综治和平安建设方面的设施设备完善情况。(权重:10%)
2.工作成效(占比50%):
(1)犯罪率:定量考察各地区、各部门的犯罪率,比较同期数据,评估犯罪防控效果。(权重:20%)
(2)案件破获率:定量考察各地区、各部门的案件破获率情况,比较同期数据,评估工作成果。(权重:20%)
(3)群众满意度:定性调查受众,收集群众对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满意度反馈意见。(权重:10%)
3.创新举措(占比20%):
(1)科技应用:评估各地区、各部门在综治和平安建设中的科技应用水平和创新成果。(权重:10%)
(2)宣传教育:评估各地区、各部门在推广综治和平安建设知识和宣传教育方面的工作情况。(权重:10%)
三、考评流程
1.数据准备:各地区、各部门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数据材料,包括人员配备、经费投入、设施设备、犯罪率、案件破获率等统计数据。
2.定量分析:根据准备好的数据,计算各项指标的得分,评估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成效。
3.定性评价: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收集意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进行定性评价,提出改进建议。
4.综合评价:根据各项指标的权重,计算各地区、各部门的综合得分,评估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整体水平。
5.结果公示:将考评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促进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透明化。
四、改进措施
根据考评结果和定性评价收集的意见,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1.加大人员配备力度,提高工作效率。
2.增加综治和平安建设经费投入,确保工作的正常运行。
3.完善设施设备,提升工作的便捷性和效果。
4.加强犯罪防控工作,降低犯罪率,保障社会安全。
5.提高案件破获率,提升执法水平。
6.加强与群众的沟通和互动,提高群众满意度。
7.推动科技创新和应用,提高综治和平安建设的科技含量。
8.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社会公众的意识和参与度。
通过以上改进措施的实施,将不断提升各地区、各部门的综治和平安建设水平,为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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