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潭中心幼儿园健康学校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顺利创建铜陵市义安区健康学校,有效建立师幼健康保障体系,确保师幼身体健康,进一步明确学校各处室、各班级责任人和全体教职员工在创建铜陵市义安区健康学校中应负的责任,确保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遵照上级有关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一、健康学校工作目标
1总目标
确保师生健康,不出现责任事故。
2.具体目标
(1)园长室-负责人:胡莉莉
确保全校师幼在校学习工作期间的各类安全(人身、财产、运动、饮食等)
(2)总务处-负责人:査欣
确保学校体育设施、健康设备的安全与齐全,不出现因设施设备问题导致师幼健康事故的发生。确保幼儿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确保师幼饮用水安全。
(3)德育处-负责人:张萍
负责班主任因失职、渎职、管理教育不到位而导致危害幼儿健康事故;防止班主任因对幼儿教育、事件处理不当造成幼儿意外伤害。配合上级部门和相关卫生部门做好幼儿的体检工作。
(4)教导处-负责人:洪玉芬
确保健康教育课程的开,确保幼儿发展期教育课程的开岀。确保来校进行卫生健康专家(或专业人士)的授课场地和授课时间
(5)卫生健康室-负责人:朱海燕
负责不出现不可控的传染病事故和流行病的发生。加强环境消毒工作。
(6)学校教育工会-负责人:何国洪
联系上级部门和派出所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特别是对流动食品摊的劝阻,防止幼儿出现食物中毒事件。
二、责任原则
1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之过谁负责”的原则。
2.校长(孙士法)是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叶国洪)为第二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3.实行领导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三、责任追究
1.责任追究的方式
取消当年评优、评先、晋级的资格;赔礼道歉;承担应该承担的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2全程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本制度适合本园各部门和每个教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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