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经站、“三资”中心工作规则
为了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及村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建立规范的工作秩序,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制订本规则。
第一章 工作职责
第一条 农经站和“三资”中心合署办公。
第二条 农经站的工作职责:
(1)做好村组各项经济活动的指导、协调、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2)积极引导、协调村组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及安置工作,切实增加村民人均纯收入。
(3)做好农业生产技术指导工作;防汛抗旱工作;美国白蛾的防控工作;畜牧养殖工作;林业生态建设等工作。
第三条 “三资”中心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村集体经济会计制度》和《建设办村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委托代理服务实施细则(试行)》。
(2)严格执行国家、上级有关部门及建设办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严格遵守会计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密的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4)熟悉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会计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并加强宣传和培训。
(5)认真做好农村集体经济、农村财务的管理工作:一是做好村组财务收支审计工作; 二是做好账务处理工作;三是做好村组财务月、季公开工作;四是切实维护好村组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工作。
第二章 岗位职责
第四条 农经站站长岗位职责:做好农、林、水、畜牧养殖工作的协调、指导工作;组织宣传有关农村法规、政策、规定,维护农民的利益。
第五条“三资”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三资”中心全面工作。
(2)负责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协调。
(3)负责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
(4)组织村组报账人员的各种业务培训工作。
(5)组织开展村组财务审计工作,包括财务收支审计、村组干部离任审计、经济效益审计、农民负担审计等。
(6)组织研究村组经济运行的动态,及时向党工委、办事处反映和汇报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和工作意见。
(7)组织本部门工作例会和理论、业务学习,并落实党工委、办事处的工作安排。
第六条 工作人员职责:认真执行和宣传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制度及各种有关的规章制度。 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为发展农村经济创造稳定和谐的环境。
第七条 工作人员分工:
农经站站长、“三资”中心主任:赵小英 负责农经站、“三资”中心的全面工作。指导村组“三资”管理及相关的业务工作;做好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养殖业工作的全面协调和指导。
农经站副站长、 “三资”中心出纳:王焕银 负责具体实施农经站、“三资”中心的各项工作;负责对村组收支业务的原始凭证进行归类、编制会计分录、确定会计科目、做好记账凭证、登记现金及银行存款日记账;负责每月、每季的财务公开工作;负责 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养殖业工作。
农经站股级干部、“三资”中心会计:王随升 负责村组财务、账务处理的具体工作;负责登记总账和各种明细账;负责对村组存在的各种经济问题的协调工作;负责年度报表的填报工作。
第八条 村组每月报账时间,张海村:27日 , 戚城村28日,五甲户29日。
第九条 现金支出流程:
(1)村报账员按预算计划和经过分管领导签字的用款申请,从“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领取现金。
(2)报账员交经手人开支现金,并于当日内取得原始凭证。
(3)具体的开支金额根据《实施细则》的相关条款,由相应的负责人签章,并履行相应的手续。
(4)各村组按照每个村的报账时间安排,及时到“三资”中心每月进行报账。“三资”中心严格按《实施细则》和有关的财务规定,审核凭证,并由“三资”管理监督委员会副主任签字,方可进行入账。
(5)“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登记会计账目,并把当月的收支对村民进行公布。
第三章 监督制度
第十条 “三资”管理监督委员会负责对村组“三资”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综合指导,受理违反“三资”管理规定的举报、投诉。
第十一条 村组用款申请的审批和财务收支的审核,需经分管领导签字审批后,“三资”中心方可办理取款和入账,同时村组财务公开接受“三资”管理监督委员会的监督。
第十二条 “三资”管理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 “三重一大”事项的实施过程。
第四章 例会制度
第十三条 建立健全周例会制度。一般每周星期五上午召开工作例会,全体人员参加。会议由农经站站长、“三资”中心主任召集。
第十四条 周例会会议程序:
(1)组织学习。单周政治学习,双周业务学习,学习内容由农经站站长、“三资”中心主任确定。
(2)全体人员依次发言。发言内容先汇报本周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然后安排下周主要工作。
(3)农经站站长、“三资”中心主任总结。总结一周工作完成情况,安排下周工作,强调重点工作。
第十五条 周例会应有记录和考勤登记,存档备查。
第五章 请示汇报制度
第十六条 建立健全请示汇报制度。凡涉及全局性工作、重点工作、奖惩等重大事项,均需逐级请示汇报,不允许私自、个人决策。
(1)村组“三资”台账;村一级一次性支出5000元、组极一次性支出3000元;“三重一大”事项;每月、每季的财务收支情况;都必须向“三资”管理监督委员会进行请示汇报。
(2)凡属上级部门召开的业务工作会议,要积极主动的去完成,在完成过程中如果遇有处理不了的情况,需要及时分管领导汇报。
(3)凡属上级部门下发,并附有上级部门领导批示的文件,需要及时向分管领导请示汇报,并按照分管领导的安排去落实各项工作。
(4)凡属在执行政策和开展业务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需要及时向联系本部门工作的领导请示汇报,给予明确答复后实施。
(5)凡属日常工作中职责界限不清、涉及全局或比较重要的工作,须及时向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请示汇报。
第十七条 请示汇报的方式可根据具体事项确定。日常工作口头请示汇报,重要工作书面请示汇报,重大活动、重点工作必须制定具体的方案报请领导批准。领导要求以书面形式请示汇报的,必须作出书面请示汇报。
第十八条 请示汇报的时间要求。请示汇报有时间要求的,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没有时间要求的,日常工作每周汇报一次,重要工作当日汇报(需报工作进度的,应按领导确定的时间要求汇报);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应随时报告。
第六章 学习培训制度
第十九条 全体人员除按时按要求参加办事处统一组织的政治、业务集中学习外,还要自行组织政治业务学习。
第二十条 政治学习主要内容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做最好的中层》、《做最好的执行者》等。通过学习提高运用马列主义基本原理和科学的世界观、方法论研究农村集体经济出现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
业务学习内容主要包括《会计法》、《会计基础》、《财经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讲解》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上级下发的文件精神等各项规章制度及依法行政的程序、时限要求,按照会计队伍专业化要求,开展各项知识学习。
第二十一条 每年专题组织学习政治理论、政策知识不少于12次。每季度进行一次报账员业务培训。
第七章 公章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农经站 、“三资”中心的公章,由出纳保管。
第二十三条 印章保管人员外出时,由“三资”中心主任指定临时代管人保管。
第二十四条 建立印章使用审批、登记备案制度。
(1)凡是需要用章的,都要列出清单,请分管领导签批。
(2)所有的用章都必须登记备案,登记内容包括:用章事由、申请用章人、批准用章人、用章时间。
(3)用章必须准确、清晰、端正。
(4)不得违反规定用章,否则追究当事人和用章人的责任。
第八章 考勤请假制度
第二十五条 全体人员应严格执行办事处规定的考勤请假制度。严格遵守机关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
第二十六条 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应集中精力,不得擅离职守、办理私事或干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二十七条 工作人员因病、因事不能到岗工作,应事先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事后补假。请假半天以内,由农经站站长审批;半天以上一天之内,由分管领导审批;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联系农经工作领导审批;三天以上,凭相关手续逐级同意后,由主要领导审批。
第二十八条 工作人员不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请假期满,不续假或续假未经批准而逾期不归的;不服从组织调动,不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的;不服从组织工作分配,不履行工作职责的,均按旷工处理。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农经站工作规则》相关文档:
2023年农经局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2篇)02-08
农经人员工作个人总结(精选5篇)02-25
2023年农经局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2篇)03-14
农经中心上半年工作总结05-08
农经站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思路05-08
农经站工作规则07-02
乡镇农经站工作总结07-02
乡镇农经站站长述职述廉报告(精简版)07-02
农经站岗位说明书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