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自检报告范文

时间:22-10-18 网友

工程质量自检报告范文

  工程质量自查报告范文(一)为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一步整顿全县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建筑市场各方行为,确保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根据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金市简佩筠字[20**]第38号)精神,我局于5月11日对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市场进行了全面检查。检验报告如下:

一、基本信息

在建设管理局牵头、规划、质量、安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综合验收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县纪委对全县在建工程进行了综合验收。全县共检查建设项目25个,总建筑面积22.92万平方米,总投资3.33亿元,涉及建设单位25个,施工单位15个,监理单位4个。同时,对今年发现的三个违法项目进行了检查和处理。本次活动主要考察在建工程的基本施工程序、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以及各方的市场行为。在检查过程中,向存在问题的项目和单位发出了25份整改通知和6份暂停整改通知;发现3个违法建设项目;共出动120人,20多辆车。经检查,全县工程建设基本程序执行良好,工程质量得到控制,安全生产措施基本落实,市场行为不断规范。从项目来看,县城建设项目优于乡镇,住宅项目、高层建筑项目、大型项目、市场诚信好的企业优于其他项目,高资质大型企业优于低资质小型企业。具体表现如下: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我局高度重视建筑市场和质量安全工作,把建筑市场秩序标准化年活动作为今年建筑业管理的重中之重。5月11日,我局与县纪委召开规范建筑市场和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下发了《建筑市场及质量安全检查方案》(ZJZ[20**]27号),明确了检查的组织、时间、范围和重点。各施工方对此检查十分重视,并及时积极配合,使全面检查得以顺利进行。

2.增强意识,规范行为。大多数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质量安全意识明显提高,市场经营行为相对规范。能够更好地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质量安全责任和义务,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方面认真执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在被检查的项目中,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具有相应资质,大多数施工企业的项目管理人员可以按照招标承诺履行职责。

3.质量监督和全面控制。绝大多数工程施工方已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并能有效运行,施工图审查能及时完成。根据工程特点,能够及时制定和实施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程实体整体质量良好。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工程安全和功能检测资料现场检查较为完整和规范,建筑节能各项措施稳步推进。

4.安全生产稳步发展。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基本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基本形成。所有特殊的安全方案都可以

首先,一些建筑企业的项目经理和其他管理人员不工作是很常见的。二是非法分包、非法包工头现象依然存在,劳务账户尚未建立或者已经建立但不完善。三是项目经理变更手续不完善,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不够,部分项目组实际现场管理人员不符合招标承诺。

3.在项目质量管理方面,质量管理还存在缺陷。

一是施工组织设计针对性不强,部分项目没有节能施工方案或内容不全。第二,质量控制员和项目经理代表质量管理数据签字的现象仍然存在,导致舞弊。三是施工现场部分条件相同的试块未按规范要求放置在施工现场;钢筋绑扎不规范,不符合抗震规范要求。四是建筑节能建设和措施不到位,部分未按要求开展建筑节能建设。第五,工程质量通病依然存在,具体做法不够精细。

4.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还存在一些隐患。一是部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机构尚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项目经理、施工人员、安全员的安全责任不明确。二是安全防护不到位,部分施工现场脚手架不规范,模板支撑不按计划实施,卸载平台与脚手架连接不到位,防护不到位,搅拌机防护棚简易搭设等诸多事故隐患未彻底根治。临时电源箱未按规范设置,未形成标准化接地系统。三是文明施工长效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材料未按平面布置堆放,工作完成后材料未清理干净,警示标志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未按要求设置好。第四,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的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忽视了设备交接管理。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的建筑起重机械,单个施工单位被责令停止使用。

5.在工程监理中,监理措施和行为仍存在不规范之处。

一是监管人员对进场材料要求不严格,旁证内容不全,监管规划、监管实施细则等信息不规范,缺乏针对性。二是质量验收没有严格控制,无法按照监理规范要求进行并排、巡视、平行检查。个别主管不能发现问题或发现问题处理不当。第三,一些监理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做了安全生产

监理工作认识不到位,对有关安全生产标准、规范了解不够,未能严格按照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督。

  三、下一步措施

  1.及时整改,严格督查。对这次检查中发出的(停工)整改通知书的项目,各责任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措施,抓紧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并将整改回复单报送各有关职能部门。尤其是对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必须建立跟踪监管机制,坚持绝不放过的原则,明确专人督查责任单位整改落实到位。对整改不力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个人一律从重处罚。

  2.完善机制,长效管理。进一步督促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树立规范管理意识,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企业质量和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加强施工现场项目部建设,确保现场管理人员到岗到位,加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投入,落实措施,明确责任,严把质量关,促进安全生产平稳发展。

  3.明确重点,加强监管。今后要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一是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服务,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二是加强诚信建设,规范市场行为。加强对各类建筑业企业信用考评管理,健全市场准入和清出机制,把企业信用考评结果与市场经营行为相挂钩,坚决遏止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三是深化施工现场管理,促进工程质量管理再上新水平。大力推广质量通病防治的新技术。加强对大型公共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及风险较大的地基基础、复杂钢结构、幕墙等工程的监督检查。增加对信用缺失、管理差的企业施工现场检查监管的频率。加强对检测、监理等中介机构的监管。四是全面落实建筑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全面落实以企业法人代表为核心的各方责任主体,真正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员工。加大对以往发生事故和安全管理薄弱的企业,隐患严重的项目,危险性较大工程的监管力度,加强全过程检查监管。

  4.从严执法,强化联动。进一步强化联动执法,继续和纪检、质监、消防等单位联合,加强信息沟通,规范建设各方行为,有效遏止违规行为。一是重点查处建设单位规避监管和违规施工等行为;二是重点查处施工单位串标、围标、以不正当行为承揽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三是重点查处注册建造师挂靠、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群体上访事件的行为;四是重点查处施工监理单位项目部人员不到岗、无证上岗、不履责等行为,以及对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监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行为;五是坚决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强化不良行为记录。

  工程质量自查报告范文(二)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情况

  20xx年,我站共办理监督登记工程411个,面积432万㎡;完成竣工备案工程147个,竣工面积177万㎡。检测中心1~11月完成检测90809批/次,其中查明并排除不合格建筑材料1383批/次。另外,开展了全市重建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6次,开展进场材料、压缩工期、装饰装修专项检查累计998次,发出整改通知820份。对存在违规行为的1个建设单位、34个施工单位、14个监理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为110.18万元。配合上海援建监督组推荐申报四川省天府杯、成都市芙蓉杯项目40起,现已经省市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审核通过,并公示。全年查明并排除重大施工质量隐患5起,杜绝了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忠实履行了《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

  (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情况

  20xx年,为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完善监督管理制度,我站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法》以及强制性条文的要求,针对我市灾后重建工程时间紧、任务重、情况复杂、矛盾交错等因素,在省市质监站的关心支持下,采取有力措施,有针对性地做好重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1、开展缩短工期专项检查和进场材料专项检查。针对灾后重建工程规模大、进度快的特点,我站印发了《关于禁止违反技术规律压缩工期杜绝重特大安全质量事故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建筑工程进场材料监督管理的通知》,并在全市所有重建项目上开展缩短工期专项检查和进场材料专项检查。截止目前为止,已完成第一轮全部项目的专项检查,第二轮专项检查正在进行中。累计实施专项检查998次,发出整改通知820份,对存在违规质量行为的113项目移交城监大队立案查处。

  2、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的有机结合,积极配合和推动重建项目快速推进。首先是执行报建接待制度和节假日值班制度,保证工程施工的连续进行和质量监督的全程覆盖;二是在保证监督全程覆盖的提前下,允许三层(含三层)以下的房屋,基础和主体合并验收;三是实行两个承诺,即对于获得施工许可的重建项目承诺30分钟内派出监督员到现场履行职责,当天申报的监督检查承诺当天按时全部完成。

  3、实行例会制度,落实工作责任,确保重建工程质量监督履职到位。为保证质监站对全市灾后重建工程质量的有效控制,都江堰市质监站实行每周例会制度,对于本周的各项任务特别是重建工程的质量监管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确保监督工作的灵活性和有效性,每周例会情况以报表形式上报市建设局和市重建办。所有灾后重建项目均建立站长监督组责任监督员的三级管理机制,责任监督员负责具体项目的跟踪管理和监督资料收集整理,监督组长对重要节点和责任监督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抽查,站长根据每周例会的情况安排对全站监督工作的督查。

  4、高度重视质量投诉和举报的处理。我市灾后重建工程特别是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城镇安居房、居民自建点、农村集中安置点、农村自建点和场镇联建房,必须高度重视涉及工程质量的投诉和举报,为此我站成立了质量投诉和举报专项工作小组,专门负责处理质量投诉和举报工作。接到质量投诉和举报后,必须于24小时之内安排专人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存在质量问题或质量纠纷的,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实施处理,对涉嫌违规行为的责任主体一律立案查处。同时,为加强我市安居安置房质量投诉和举报的工作力度。我站要求安居安置住房在移交住户时,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必须在移交现场明显位置设立质量投诉受理工作站,及时解决住户反映的问题。做到投诉不出户、纠纷不出小区。质监站把投诉站设立和运行情况纳入重点监控环节。对于未及时建立投诉受理工作站或工作站运转不正常的,要求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限期整改。对于拖延整改或推卸责任的,将立案调查顶格处罚。截止目前为止,我市安居房及廉租房已移交15000余户,基本做到投诉不出户,纠纷不出小区,实现平稳移交。目前我站已受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诉13起,已办结12起,其中1起正在办理中。

  5、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制定了监督小组资料管理制度,为监督小组配备了专职资料员,强化了监督过程控制,完善了监督信息管理。灾后重建期间,我站每月定期整理监督档案,梳理监督过程中的遗留问题,汇总后限期解决,确保我市灾后重建工程的质量技术档案随时处于迎检状态。

  6、建立工程质量回访制度。按照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灾后重建工程质量保修和回访制度的通知》要求,建立了工程质量回访制度,并要求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应制定工程质量回访计划,确定资料回访时间、数量、方式和处理办法,及时妥善解决好住户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

  7、加大行政处罚力度。20xx年度,我站对违规质量行为立案查处40起,对存在违规行为的1个建设单位、34个施工单位、14个监理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非常时期要有非常之为,在繁重的灾后重建任务推进中,对于放弃质量责任、违规操作的违法行为必须严肃处理,否则不能保证我市正常的质量管理秩序。不仅要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而且对于推诿责任、整改拖沓的行为也要进行督查和处理,从而为我市灾后重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质量保证体系。

  8、积极支持和引导重建项目创建优质工程。对申报项目给予技术支持和指导,积极联系省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对我市重建工程创优评杯进行指导,简化申报评审流程,引导重建项目创建优质工程。2010年以来,我市共有40个重建项目通过省市优质结构、天府杯、芙蓉杯的评审,并已公示。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城区加固和居民自建点的质量监督

  根据建设局下发的目标要求,我站抽调了2名工作人员到解放社区参加灾后重建工作组,对震后受损住房维修、加固工程的报建,到社区、点位现场进行协助、指导、督办,多次参与原址重建和组合重建点位的业主协调会,帮助解决协调楼层、面积分配等矛盾纠纷,为业主委员会负责人提供帮助服务,对报建所需资料、程序进行讲解、指导,积极做好报建前的主动服务,确保城区居民自建工作快速推进。其次为加快城区自建点位建设进度,确保重建任务顺利完成,我站按照年初工作安排,主动对灾后重建自建点位提前介入,建立跟踪服务机制,形成以监督员、监督组、监督站三级管理机制,落实了监督人员、监督组组长和站长的质量管理责任。目前,全市城区143个居民自建点位已开工建设的110个工程,我站按照绿色通道程序提前介入,实施正常监督。并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检查。同时印发了《城区原址重建工程需协调解决问题调查表》,督促相关单位和责任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我站将对存在质量问题的项目加强跟踪检查,严格责任落实,确保整改到位。并将各项目提交的《城区原址重建工程需协调问题调查表》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逐一针对存在的问题协调处理,确保自建单位建设进度正常推进。

  (二)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质量监督

  20xx年,我市以争当灾后重建样板和创建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示范区为契机,同时为配套安居安置房建设,加大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市政道路、桥梁和给排水管网工程建设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技术含量不断提高。为确保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质量,今年以来,我站坚持保证工程质量、建设精品工程的工作思路,创新监管手段,强化监管力度。一是根据现有国家技术规范的要求,结合我市工程实际,编制了《城镇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市政桥梁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给水排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及各个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等市政工程暂用表格。进一步明确了市政道路、桥梁、给水排水工程检查要点,规范了验收程序,从施工过程控制到分部工程验收做到操作规范、责任明确。二是强化技术指导,针对参建施工企业多,施工水平良莠不齐的现状,我站根据工程实际,制订了详细的质量监督方案,认真进行监督交底,举办了市政工程监督知识培训,大大促进我市市政工程质量稳步提升。三是加强重点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针对重点工程工期紧任务重的特点,监督人员主动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提供全天候服务,热情认真搞好服务,确保了工程质量和进度。四是加大执法力度。对检查中发现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标准的,移交城监大队立案查处。

  (三)规范原址自建点位扬尘管理,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当前,我市灾后重建、城区受损房屋加固、统规自建等项目全面开工,施工扬尘污染情况突出。按照市建设局统一分工安排,我站负责城区原址自建点位的扬尘整治。按社区划分,将点位分解落实到人,由个人负责日常监管,监督小组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巡查,特别是对荷花池片区、金羊小区、外北街沿线等地段进行了重点检查。并针对全市自建点位项目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类梳理,督促各项目限期整改。目前,已将荷花池片区原址自建、水电十局、石油街E-39-7、9等项目项目移交城监大队立案查处。

  (四)加强对加固工程质量通病的治理。

  针对我市加固工程量大、点多、面广的特点,按照《成都建设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要求,我们及时编制了《加固工程质量通病》,要求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做好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措施,监理单位要突出地对质量通病进行控制。质监站在监督抽查、巡查中,重点检查各责任主体对质量通病控制措施的落实。逐步减少以往常见的现浇板裂缝、墙面裂缝、起砂空鼓、外墙渗水等质量缺陷,有效的确保加固工程的质量安全。

  (五)加快推进安居房分户验收复查工作,确保我市安居房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由于我市安居住房总建设规模达230万平方米,分户验收标准要求高、量多面广、技术门类复杂,为加快和保证安居住房建设及分户验收的进度和质量,确保重建任务按期保质完成,我站采取了以下措施:

  1、完善机制。针对每个安居房建立了责任监督员事前指导、事中控制、事后验收,监督组长重点督促监控,站长全面督查的安居房质量监督工作机制。制定了《都江堰市安居房质量监督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监督员、监督组长和站长的工作责任和要求。完善了安居房分户验收配套表格,形成了安居房监督工作定期例会制度。

  2、专项检查、全面复查和加强培训。为确保安居房分户验收顺利进行,我站印发了《关于加强灾后重建工程装饰装修阶段质量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加强灾后重建住宅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竣工验收阶段装饰装修专项检查,严格要求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对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按照市领导要求将分户验收复查比例由规定的5%提升到100%,直到合格为止。我站要求全体监督人员在完成日常监督任务的同时,将不少于一半的工作精力放在安居房的质量监督和指导上,通过放弃节假日或加班等方式确保完成安居房监督任务。并于2010年1月29日举办了安居房分户验收培训班,对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技术人员、施工班组长、监理单位总监和监理人员进行了分户验收的培训和答疑。

  3、落实指标、制定样板。指导安居房建立分户验收指标体系,把《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南(第二期)》关于房间净高、净宽等要求具体落实到每一个安居房项目的每一种户型。把这个指标体系落实到样板间,样板间通过验收后进一步推行到整个安居房项目。分批组织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技术人员、施工班组长、监理单位总监和监理人员参观上海援建安居房,以直观明确质量标准。

  4、实行校地合作和委派第三方监理单位执行安居住房分户验收。由于我市安居住房分户验收标准要求高、量多面广、技术门类复杂,我站已与四川农业大学都江堰分校进行联系,以安居房重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需要及提高社会实践技能,选派60名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在校大学生作为监督员的助手从事档案资料整理和分户验收辅助性工作。同时为提高监督管理力量,向市属各监理公司下达指令性监理任务,委托他们作为第三方见证人全程参与建设业主组织的分户验收,确保分户验收数据准确、结论可靠。

  5、实行三色动态评价机制。为确保安居房按时保质移交住户,我站将安居房工程进度和质量纳入一体化的监控体系。根据各项目进度节点并结合质量监督管理情况,对安居房各项目实施综合控制,区别不同质量进度情况进行红、黄、绿三色评价,并相应启动不同工作方案和监管处罚机制,增强安居房工作的针对性。

  6、加大行政处罚力度,质量责任追溯到人。对重大、典型违规行为,一查到底。特别是对在分户验收中发现问题未整改,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的违规人员将严厉查处、顶格处罚,确保安居房建设依法有序进行。

  (六)全力以赴投入8.13虹口、龙池抗洪抢险工作

  按照建设局的统一部署,我站紧急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与都江堰市三羊公司、成都建工集团取得联系,紧急调运3台机械设备,火速赶赴龙池重灾区,及时开展塌方路段清理、伤员转移和受灾人员疏散等抗洪抢险工作。在救灾指挥部的坚强指挥下,配合市建设局完成了清理泥石、淤泥近7万方,疏通河道近1600米,抢通临时道路8条,清障17处,安全转移受困群众约120人,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此后积极与光大、三羊公司等相关单位协调,并组织了40余台机械设备进入待命状态。同时制作了90个钢筋笼调往龙池抗洪救灾第一线,保障了抢险救援人员有利、有序,有效的开展抗洪救灾工作。随着路段、河道的疏通,我站立即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龙池、虹口等因暴雨影响造成房屋受损或停工的在建项目进行了摸底排查,对每一间房屋、每一个角落,每一面墙体,都一一仔细地检查,做好详尽的记录。并印发了《都江堰市质监站关于切实加强雨季施工工程质量的通知》,要求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制定切实可行的现场排水防洪措施,加强施工现场安全巡查监控,及时排除暴雨给施工现场带来的安全隐患。

  三、其他工作完成情况

  (一)积极推进我市两基工作任务

  为切实推进我市两基迎检各项工作,我站按照市政府下发的相关文件,对照两基迎检工作主要内容、任务和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精心部署,强化监督。一是由上海援建的23所中小学校舍工程均按照建设程序要求由上海市质量监督站实施了工程质量监督,并通过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的竣工验收。由成都市兴蓉投资公司新建的22所中小学校舍工程均按照建设程序由我站实施了工程质量监督,并通过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的竣工验收。二是对于震后仍在使用的工程,如都江堰中学、中兴九年制学校、外实校、徐渡职高等均按照相关要求于今年实施了加固工程的监督工作。三是按照市委办公室《关于成立接受玉树民族中学师生过度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都委办〔2010〕134号)要求,我站及时安排技术人员对八一聚源高级中学进行了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按期保质投入使用。四是我站将继续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对今后新建的中小学校舍工程加大工程质量监督力度,确保相关责任主体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工程质量。

  (二)接受住宅与城乡建设部检查组检查。

  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工程质量检查的紧急通知〉的通知》要求,我站联合建管科、安监站开展了全市重建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3月18日,在省建设厅谭新亚副厅长的陪同下,检查组抵达都江堰市,对我市医疗中心、慧民雅居和都江堰市外实校等建设项目进行了检查。检查组认真听取了各项目基本情况的介绍和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创新的情况汇报,分别对项目报建情况、勘察设计质量、施工安全管理和现场施工质量进行了专项检查。我市受检项目得到检查组专家高度评价。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按照检查组的意见,进一步改进工作,不断加强我市灾后重建工程的安全和质量管理,夺取灾后重建的全面胜利。

  (三)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增强干部职工廉政意识。

  今年年初,根据建设局党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站成立了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认真开展创优争先活动。活动中,我支部先后制定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学习计划》、《公开承诺书》和《党支部工作及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文件,通过学习动员、召开民主生活会、邀请服务对象座谈等方式,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同时采取问、听、查、评议的方式,积极开展调研走访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不足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有效的解决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我站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和服务意识,在工作中自觉落实首问责任制、窗口办公制、政务公开制等工作制度,严格遵守廉政制度,认真执行《结构工程报检暂行规定》、《节假日值班制度》等优质服务制度,把提高工作质量和改善投资环境落到实处。

  (四)大力开展宣传工作。

  我站高度重视信息宣传,大力宣传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特别是灾后恢复重建中,及时采集信息、及时宣传报送,收到了明显宣传效果,为局领导掌握工作动态、科学决策提供有效信息。全年向建设局完成信息上报20份,调研文章两篇,全面完成信息目标任务。

  (五)细致严谨做好人事劳资工作。

  一是全面完成20xx年正常增资工作及工资数据管理。进一步规范了工资数据库管理,实现了动态管理,确保全站在职和退休人员工资数据准确,真实。二是完成人事档案查漏补缺工作。为了确保个人档案的规范性、完整性和真实性,我站安排专人对存放在组织部、人才中心的全站正式干部职工个人档案进行逐卷清查,仔细校对,对所缺档案进行认真查找收集,及时补充完善,目前基本补全了每份档案。

  (六)全力做好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按照市建设局统一安排,我站主要负责蒲阳镇和经开区在建项目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截止目前,蒲阳镇排查涉及拖欠民工工资建设项目7个,涉及人数295人,金额417万;经开区排查项目涉及拖欠民工工资建设项目13个,涉及人数425人,金额323万。我站已安排专人联系相关片区工作人员共同协商对拖欠项目的处置措施及工作要求,还数次到现场参加协调处置两起拖欠薪酬事件(蒲阳镇上游A标段项目、蟠龙村一号点项目,经调解、协商工程竣工验收解决民工工资)。同时按照清欠办要求定期上报相关清欠信息,随时跟踪督促办理其它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发生重大问题及时向局分管领导汇报。11月9日,我站联合建管、安监、审批、村镇组成民工工资专项检查组对我市在建工程民工工资管理和企业分包单位进行专项整治。目前,已检查项目251个,办理施工许可证(含说明)153个,绿色通道34个,提前介入47个,具有劳务分包单位的有6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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