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管理】外国语学院工会信访工作制度
为充分发挥学院工会维护学院教职工权益,解决学院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实际困难,提高学院工会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专人负责制度
学院工会主席是学院工会信访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确定一名学院工会委员会委员具体负责学院工会信访管理工作,制定学院教职工信访管理工作计划,撰写学院教职工信访年度总结,组织召开信访工作会议,完善信访工作管理制度和措施,拓宽和维护教职工信访渠道,制定领导信访接待值日表,安排相关人员接待教师来访,记录、分类、汇总、委托、转交教职工信访事项,反馈信访处理结果等。
二、信访分级管理制度
根据教职工信访事项的性质实施分级管理。
学院教职工反映学校相关部门的信访事项,由学院工会记录、汇总,并及时转交并委托出席学校“双代会”的学院代表代理相关教职工,向学校工会和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反映情况,向本人及时反馈学校意见和处理结果。努力降低学院教职工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事件的发生频率。
学院教职工反映学院和学院党政领导的信访事项,由学院工会记录、汇总,并由学院工会负责人通过党政工联席会议等方式向学院反映,督促学院办理,向本人积极反馈办理结果。
学院教职工反映学院内设机构、部门和负责人的信访事项,由学院工会记录、汇总,由学院工会委员会或工会小组负责人向相关机构、部门反映,必要时可直接由学院工会负责人向学院反映,督促学院或相关机构、部门办理,向本人积极反馈办理结果。
三、立案登记制度
学院工会应安排专人负责教职工来访接待,接待人员必须热情接待。接待人员对来信来访者的姓名、工作单位、反映的主要问题和要求要如实详细记录,必要时记录内容需要信访人员签字确认。
教职工信访事项的分类、委托、转交情况,以及信访事项的处理结果、反馈过程和情况也要详细记录。教职工信访工作的汇总情况,要在学院教职工(或代表)大会上汇报。
四、领导信访接待制度
学校工作期间,每月的第一个周三下午为学院工会领导信访接待日。学院工会主席和工会委员应轮流值日,接待学院教职工来访。
学院工会应积极联系学院领导,参与学院工会举办的领导信访接待日活动。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也应主动带头参与信访接待,在相关职权范围内及时回答和解决教职工反映的问题,及时化解矛盾,避免问题久拖不决,激化矛盾。
五、督查督办制度
对于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以及学院对信访实行的处理意见,学院工会应安排专门人员督察督办。督察督办人员应认真填写督办事项工作卡,按照规定的时间尽快办理。办理完毕后,应及时向上级和学院报告。如不能按时完成交办任务,应说明原因,并报告办理进度。
六、拓宽和维护信访渠道
除接待人员来访外,学院工会还应设立信访电话、信箱、电子邮箱,积极探索利用新媒体手段,及时满足教职工的信访要求。
学院工会采取人员接待信访方式的时候,应根据信访人员要求,选择相对私密的谈话地点,注意保护信访人员和相关人员的隐私。
学院工会主动征求教职工意见,不断拓宽和完善教职工信访渠道。
七、隐患排查和信息上报制度
学院工会应对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或者学院和系部教职工重大信访苗头和隐患定期进行排查和分析。对排查出的信访苗头和隐患,要研究解决办法,主动做好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同时要及时报学院和上级工会。
对学院发生的重大信访案件和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要做到急事急报、特事特报、大事快报,决不允许隐瞒不报。对工作不负责任,迟报、错报、漏报重要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八、考核奖惩制度
学院工会应制定信访工作考评和奖惩办法。每学年,学院党委应对学院工会的信访管理工作进行考评。学院工会应对负责信访工作的人员进行考评。学院应依据考评结果,对相关人员进行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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