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
印发《西安市“结建”人防工程建设审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人防办,各开发区、新区、改造办公室:
为加强我市“结建”人防工程建设审批管理工作,进一步促进“结建”人防工程建设审批工作依法行政,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依据《陕西省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实施办法》,现制定下发《西安市“结建”人防工程建设审批管理暂行规定》,请遵照执行。
在实施过程中,各区、县人防办应与同级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协调,密切协作,确保人防“结建”工程建设审批工作有序开展。
附件:西安市“结建”人防工程建设审批管理暂行规定
附件:
西安市“结建”人防工程建设审批管理暂行规定
为落实人防工程建设的各项法律法规,理顺市和区、县、开发区、城改办在“结建”人防工程建设审批上的职责关系,加强人防部门与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协作,本着依法、便民、高效的原则,结合我市现行审批情况作如下暂行规定:
第一条:市人防办工程计划管理处负责指导、管理、协调全市人防“结建”工程审批工作;
第二条:新城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碑林区、灞桥区、曲江新区、沣渭新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大兴新区、纺织城综合开发办、大明宫改造办、城中村改造办、棚户区改造办辖区内新建项目,以及符合改造的人防“结建”工程由市人防办负责审批;
第三条:临潼区、阎良区、长安区、高新区、经发区、浐灞生态区、蓝田县、户县、周至县、高陵县人防“结建”工程审核工作,由市人防办委托本区、县人防办负责审批,并将审批有关数据每季度上报市人防办工程计划管理处;
第四条:对未经市人防办规定部门审批的报建项目,一律视为违规建设,并依法追究建设方的责任;
第五条: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陕西省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实施办法》、四部委[2003]国人防办字18号文、《西安市第四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权内保留的行政许可许可项目》第89项规定及陕价费调发[2004]12号文等有关规定;
1、新建10层(含)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2、新建多层(10层以下)居民住宅楼,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B级防空地下室。
3、新建多层(10层以下)非住宅楼,按照地上总建筑面积的4%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4、确因地质条件限制不能同步配套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单位须报经市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应建防空地下室的建筑面积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6级防空地下室的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为应建人防面积每平方米1500元;6B级防空地下室的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按地面总建筑面积的6%计算,每平方米收费标准为900元;
5、防空地下室工程易地建设费减免规定:依据《陕西省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实施办法》(一)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建设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居民住房,减半收取;(二)新建幼儿园、中小学校教学用房、养老院及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务设施等民用建筑,减半收取;(三)临时民用建筑和不增加面积的危房翻新改造商品住宅项目,予以免收;(四)因遭受水灾、火灾或其他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损坏后按原面积修复的民用建筑,予以免收;
第六条:审批内容包括报建项目总平面设计图、人防工程设计方案图、人防工程施工设计图、人防工程拆除报废审批、人防工程平时改造审批(见审核说明);
第七条:审批资料备案包括“项目总平面设计图”、“人防工程设计方案图”、“人防工程施工设计图”、“人防工程拆除报废审核表”、“人防工程改造施工图”(备案资料用于验收及执法中查阅);
第八条:新城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碑林区、灞桥区、曲江新区、沣渭新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大兴新区、纺织城综合开发办、大明宫改造办、城中村改造办、棚户村改造办项目,人防易地建设费的缴纳由市人防办统一收取,缴费地点设在市建委收费中心和市人防办资产管理处;
第九条:人防“结建”工程审核程序:1、填报《西安市结建人防工程报建登记表》;2、对报建总平面图进行审核,如需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应填报《人防工程易地结建费缴费核准单》;3、对报建方案设计图进行审核;4、对施工图进行审查,应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工程兵国防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中心西安分中心和西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认可的审查机构审查,并将已审施工图转交市人防安全监督站办理质监手续;
第十条:符合改造条件的人防“结建”工程填报《人防工程改造审核表》,并递交工程改造方案图与工程改造施工图;
第十一条:符合拆除报废条件的工程应填报《人防工程拆除报废审核表》; 如在原址重新补建或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的工程,应在“结建”工程报建总平面图时办理工程拆除报废手续;
第十二条:审批时限:自接报件日起人防“结建”工程总图、方案图审批为15个工作日办结,其它审核3个工作日办结;
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西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2010年10月1日起实施。
“结建”人防工程总图、方案图、施工图审批说明
报审资料:
1、报建项目的总图;
2、人防工程单体设计建筑平面图、一层建筑平面图和地下室建筑剖面图(一式三份);
3、主要防护门框材料表(一式三份);
审核说明:依据“结建”人防工程审核的规定及内容提出方案图的设计要求,并在方案图上签字盖章,同时在总图上签字盖章。
“结建”人防工程方案图审核:同意该设计按甲类核六级,常六级,二等人员掩蔽(物资库)人防工程设计,施工图另报审。
“结建”人防工程总图审核:
1、该项目1#—5#楼下设甲类核六级,常六级,二等人员掩蔽人防工程,地下车库下设甲类核六级,常六级人防物资库,应建人防面积多少平方米,实建多少平方米,方案图已审,施工图另审;
2、该项目1#下设甲类核六级,常六级,二等人员掩蔽人防工程;应建人防面积900平方米,实建800平方米,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面积100平方米,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为150000元(壹拾伍万元整),方案图已审,施工图另审;
“结建”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核
报审资料:
1、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性审查报告》(方案图审核后,应告知建设方进行人防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
2、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及变更(建筑、结、风、水、电)(一式三份);
审核内容:
1、审核人防设计方案核准内容是否落实(未按核准面积设计时,补交易地建设费);
2、审核人防工程专业技术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图签字:原则同意,以下几点应严格执行:1、开工前应办理人防质监手续;2、竣工后及时报市人防办进行工程备案及验收;3、人防设备不得随意甩项(应在建筑平面图签字盖章)。
《西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相关文档:
有关西安市房屋买卖协议书8篇09-20
西安市个人购房协议范文(十篇)09-20
西安市二手房购房合同范本5篇09-20
西安市二手房买卖合同(6篇)09-20
西安市购房合同4篇09-20
西安市二手房租赁协议格式范本(3篇)10-09
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西安市民政局关于推进婚前孕前保健和婚姻登记与婚育健康教育“一站式”服务的通知10-26
西安市租赁合同范本5篇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