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环保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
责任人:刘亚平
工作项目
工作任务
具体工作安排
完成时限
备注
落实分管职责
1、与分管科室〔部门〕要紧负责人签订责任书
结合分管科室业务工作,细化党风廉政工作目标,与分管各科室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到有任务、有检查、有考核。
5月31日
2、每季度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内廉政建设工作许多于一次。
每季度听取分管科室〔部门〕负责同志党风廉政工作汇报至少一次,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12月31日
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工,定期研究推进措施,定期督促检查。
依照党风廉政工作目标内容,每季度至少2次对分管业务科室进行党风廉政专项督查并提出意见。
12月31日
4、年底前,按照要求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并按照要求述责述廉。
按要求撰写党风廉政建设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报告,公开述责述廉。
12月31日
强化工作指导
5、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积极指导分管领域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规定。
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12月31日
6、加强分管领域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加强分管科室干部作风建设,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进一步完善群众信访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12月31日
加强日常监管
7、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每季度许多于1次。
每季度开展一次科室干部职工党风廉政专题学习会,通过开展警示教育、观看专题片、学习相关文件等加强廉政教育。
12月31日
8、对分管领域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开展经常性地督促检查,及时发明、提醒、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与分管科室〔部门〕要紧负责人廉政谈话许多于2次。
每季度至少1次通过廉政谈话、约谈等方式,及时掌握分管科室〔部门〕负责人工作、思想情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明、早提醒、早处理,督促分管科室负责人廉洁从政。
12月31日
保持清正廉洁
9、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管好自己,以身作那么。
严格执行中央、省、成都市和我市有关规定,令行禁止。不以权谋私、不滥用职权。
12月31日
10、管好亲属和周围工作人员
对亲属和周围工作人员加强治理,不得利用本人职权和职务妨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等活动,谋取非法利益
12月31日
11、自觉同意组织和群众监督
带头同意干部群众监督,公布个人行使权力清单,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公开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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