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考核制度
为加强对教师的考核管理,不断提高教育培训水平,特制定教师考核制度如下:
一、遵守《宪法》、《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和法规,热爱教育培训事业,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
二、具备大学(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业课教师除学历要求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一定的实践经验。
三、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并负责制定所授课程的教学实施计划并遵照执行。钻研主教材或有关辅导教材;清楚本课程的各种教学媒体及相互关系和使用方法;能按照培训要求进行教学班的课程面授或面授辅导教学;负责答疑、咨询等各项具体工作。
四、按时参加教学会议和各种教研活动,遵守教学班的各项规章制度,主动听取教学班和学生对教学的反映,适时改进教学,不断提高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遵守教学班的要求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
五、加强对教师的考评。每期培训结束时,都要由学员、学校共同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将考核成绩作为是否继续任课的重要依据。同时,讲考核结果反馈给教师本人。
六、所有新任课的教师,都要通过试讲。有学校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考评,经确认合格后,方可正式任课。对现已任课的教师,也要接受监督考核。
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制度2016-04-25 16:25 | #2楼
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管理教学过程,最大限度的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做到制度公开,奖勤罚懒,特制定以下教师考核制度。
1、教案检查制度:(配分10分)
为了消除无教案上课现象,每月进行一次教案检查登记,根据教案数量考核课时津贴,根据备课数量和质量考核当月教案得分。平时考核按10分制。根据备课格式的规范性,备课内容、板面及书写综合评分,上等记为9-10分,中等记为5-8分,下等在5分以下,上等人数不得超过30%。教务处开学和期末要对教师教案进行检查,并评选出本期优秀教案。
2、作业检查制度:(配分10分)
每月对任课教师的作业布置和批改情况作检查登记,并评定当月得分,按10分制记录。作业率在10%以下记1分,作业率在10%至20%记2分依此类推。但批改不认真的要在基本分上酌情扣分,作业率=(月作业次数/月上课次数)作文一次按两次统计。体育音乐课允许无作业,此项评分将根据两操一课活动的开展情况,平时的各种活动开展情况和成绩记录、资料收集等项目进行考核,学期末由教务处考核评分。
3、行政评教制度:(配分25分)
由学校教学管理人员组成评教小组,坚持经常听课查课,了解教师教学能力、教学态度、教学效果,收集学生反映并作好记录,期末对各任课教师进行综合评定打分。优秀21-25分,优秀数量不得超过30%。,良好15-20分,合格10-15分,不合格10分以下。
4、学生评教制度:(配分20分)
每期由学校分管领导组织各班学生进行评教,全面收集学生对教师任课情况的.评价及反映,由学生给教师综合评定打分,并提出该教师的主要优缺点。学校要将学生反馈的意见转达给任课教师,帮助教师改进提高。学生评教标准及方法另附
5、工作量考核:(配分10分)
教师标准工作量为每周12-14节,不足8节者每差1节扣2分.行政干部每月至少听1——2节课作为衡量参与教学工作的标准。
6、考试制度:(配分20分)
学校实行考教分离,期末由学校组织对学生进行统一考试,严格杜绝个别教师的作弊行为。期末考试以及格率为考核指标,分为上等16-20分,中等10-15分,下等10分以下。各班参考以平均成绩为参考量,期末由教务处和评教小组研究,综合评分。
7、出勤考核:(只记负分)
教职工有迟到和病事假的,除按学校规定扣除津贴外,另扣当月考核分。旷一节课扣10元,扣考核5分;迟到一次(5分钟以内包括5分钟兼职教师扣10元,专职教师扣5元;10分钟以内包括10分钟兼职教师扣20元,专职教师扣10元;10分钟以上20分钟以内不计课时费),分别扣考核分2分、5分、10分;事假、病假、住院病假除学校考核外每天扣1·5分、1·0分、0.5分。非全勤者取消本月全勤奖。
8、扣分项考核:(只记负分)
学校行政干部应坚持每天查课,及时发现和纠正教师和学生中的不良行为,经常收集社会及家长、学生对教师的反映,
如发现教师有以下行为者:教案检查不合格者;课堂教学无板书或板书极为马虎者;教学采用放羊式、课堂内或实习课不管学生或管理效果极差者;有严重体罚学生者;未经特许坐着上课者;不服从临时工作安排和调动者;不按时完成布置的工作任务者;社会及家长对某教师提出确切的批评意见者;不按时完成表册、资料收集和上交者。有其它违纪失职者。
以上各项每次扣发津贴10-20元外,另扣考核分2至3分,情节特别严重者扣20-40元,扣考核分4至6分。 9、加分项考核:(最多加5分)
(1)、教师个人参与各种重要活动获得校各种名次和奖励者,可加1-3分。
(2)、参加科研课题并每期有书面资料者加2分,有科研论文并发表或重大获奖者加2-3分。 (3)为学校和专业部作了大量义务性工作或有其它重大贡献可加2-3分。
教师全学期考核分数将作为期末考核奖的唯一依据。金额一般是上等、中等、下等(上等奖200,中等奖100)上等人数只能占专业人数的30%,考核分在60-70分为下等,考核分在60分以下者取消期末考核奖,并在下期不再聘用或作试聘处理,试聘期间课时津贴和期末考核奖减半。
附:各项考核配分表(满分为100分) ,见另外存档。 表五见我的文档
学生作业考评表
教务处
2015年9月27日
教师绩效考核制度2016-04-25 9:25 | #3楼
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积极作用,真正做到“干多干少有差别,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制定如下考核制度。
考核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注重实际,客观公正,惩奖结合。 考核对象:全校所有教职员工。 考评内容:1、职业道德
2、教学能力、教学过程 3、工作量 4、职业发展 5、工作成效
考核监督:1、行政监督,2、校长监督,3、教职员工相互监督
执行方案:1、行政主管有权利对所有教职员工实施全部细则监督考核;
2、教职员工相互监督,如发现其他教职员工有违反考核细则的行为,报批行政主管,经行政主管确认后实施记录;(不记名报批)
3、校长监督,如发现教职员工有违反考核细则的行为,告知行政主管记录。
考核细则:
一、 职业道德:
二、教学能力与过程
三、 工作量
1、 按时到校工作(5分),迟到早退每次扣一分
2、 (5)事假提前告知教学主管,以便提前协调安排教学工作,经教学主管同意后报
请行政主管,上交请假条后方能离开。假期到期后报请行政主管销假。(未经同意擅自离岗每次扣分2分)
3、 病假及时通知学校行政主管、教学主管或校长。事后补交请假条上交行政主管。
考核结果运用:
学校教师考核制度2016-04-25 11:33 | #4楼
一、总则
一、教师从试用期开始参加考核,考核原则上一学年一次。
二、教师考核成绩记入学校教师个人业务档案。
三、教师考核成绩与期未评比先进、奖金发放、职级确定等挂钩,并起主
导作用。
四、 教师考核成绩按分数分为ABCD四个等次,列入A等(90分以上)的
有晋级资格;
列入B、C等的保持原来级别;列入D等(60分以下)的要降级使用。
二、考核方式
考核分业务考核、综合评定两个方面进行。
一、业务考核:
指对教师的业务能力和个人素质方面进行考核。由主管教学的副校
长、教务处负责,业务评定的形式可多样化。以百分制评定,分值权重占考核总分的50%。
二、综合评定:
指对教师的德能勤绩进行综合评定,主要考核的内容有责任心、对学
生的爱心和耐心、教育教学效果、同事间的协作精神、个人修养、家长反馈意见等。综合评定实行逐级评定制,以百分制评定,分值权重占考核总分的50%。
附:分级评定方法:
说明:
一、 所有评分以无记名方式进行,由教代会指定临时监督员统分。
二、集体投票人数超过10人的,要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
均分。
三、家长意见反馈由学校行政组织家长委员会进行,反馈结果在行政会上
公布,行政人员在评分时必须考虑家长意见。
四、加分与扣分
有下列情况的,可酌情加5-20分:
1、教育教学成绩突出,为学校带来显著影响的。
2、积极为学校出谋划策,并收到良好效果的。
3、班级学生生源稳定率达100%,主要任课教师均可加分。
4、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校外竞赛或活动,获奖或获得良好社会反响的。
5、其它各类为学校工作带来良好效应,被家长委员会提名或行政会提议加分的。
有下列情况的,要酌情扣分:
1、体罚及变相体罚学生,一次扣分值20分。
2、教育教学出现失误被家长投诉属实的,一次扣除10分。
3、与家长争吵,并有粗暴言行的,一次扣除20分。
4、 因工作失误造成学生人身伤害、学校财产损害、学校形象损害的,酌情
扣除5-20分。
5、所任班级学生转学,经查实属家长对教师不满的。一人次扣10分。
6、索取家长财物或利用家长关系为个人谋取私利,一次扣20分。
所有加分或扣分在年度考核时由提议人(教师个人、行政会或家长均可作为提议人)提议,经学校行政会审核即可实施。
教师考核制度2016-04-25 18:55 | #5楼
一、教师考核是指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根据国家制定的标准和管理教师的权限,按照考核的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对教师进行定期不定期的考查,确定教师教育教学水平的制度和方法。
二、教师考核工作是教师管理的一项基本工作。对教师进行考核不仅是教师德、能、勤、绩全面发展的保障,也是激励教师和合理安排教师,做到人尽其能的重要手段。
三、教师考核制度的建立与发展,直接关系到教师职务聘任工作的成败,关系到教师的培养与提高、使用与管理,对教师的管理和教师职务评聘有着重要意义。
四、教师考核应遵循的两项原则: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和充分听取意见的民-主原则。客观就是要求对教师的考核和评价实事求是,全面反映教师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的实际情况,不主观臆断;公正就是在考核中对教师一视同仁,不持偏见;准确就是在客观、公正基础上对每位教师作出与其实际表现相符的评价。为保证考核结果做到客观、公正、准确,在对教师考核时还应充分听取教师本人、其他教师以及学生的意见,这也是我国人事工作民-主原则的基本要求。
五、正确、有效地对教师进行考核,还应在上述原则的指导下,确定客观、明确、合理的考核标准和考核内容。教
师考核总的标准是从教师的德才兼备角度提出的基本要求。为此,教师考核内容应体现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四个方面,对这四方面的内容应当进行全面考核,不能偏废。
六、在建立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时,应根据不同项目的重要性分别赋予不同的权重比值,这样才能提高教师工作评价的科学性。
【教师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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