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学院学生联合会自查报告

时间:23-11-29 网友

莆田学院学生联合会自查报告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做出自查,自查情况如下。

根据《通知》第三部分坚持和完善学生代表大会制度,第6点定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自查。学生代表大会制度是同学在校园体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途径,是体现学生会组织合法性、权威性的基础和保证。我校学生代表大会每两到年举办一次,代表的推选工作是从大会举办年10月份开始的,根据团章规定,经校党委、团市委的批准,校团委下发通知。根据文件中有关莆田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和二级学院人数比例分配代表名额,各院系团委、学生会经过充分的酝酿、协商并推选产生代表,经所在系党组织同意及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后,最后产生学生代表。大会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代表名额不低于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或1%,上一届学代会学生代表共计193名,其中少数民族代表 12名。在193名学生代表中,女代表74名,占38.3%。大会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重要人事任免实行票决制。大会召开情况及时向学校团委和上级学联组织备案并报告。

整改措施:将原每两到三年召开一次学生代表大会改为每一到两年召开一次。

根据《通知》第三部分第7点,明确学生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的任务。我校学生代表大会的主要任务是:审议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领导机构;制定及修订组织章程;开展学生代表提案工作,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暂无设置常设机构,代表学校全体同学监督学生会组织的工作、审议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选举决定领导机构组成人员调整等重大事项。

整改措施:成立常设机构(如常任代表会议、学生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等),设立负责人1名;在不召开学生代表大会的年度,应至少召集1次会议,代表学校全体同学监督学生会组织的工作、审议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选举决定领导机构组成人员调整等重大事项。常设机构代表席位的设立应在兼顾工作需要的同时保证广泛性,根据二级学院人数比例,通过选举产生。实行学生代表任期制,任期与学生代表大会当届届期相同。

根据《通知》第四部分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会组织自身建设第8点规范高校学生会组织的学生干部产生、配备和机构设置。我校原校学生会下设青年志愿者中心、学生社团联合会、大学生创业实践中心三大职能部门及秘书处、组织部、记者团、宣传部、信息部、学习部、文娱部、女生部、体育部、权益部、外联部十一个职能小部门。我校学生会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实效,为加强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意识,更好的服务同学成长发展、维护同学切身利益等方面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在校党委领导,校团委的指导下,校学生会于2013年12月10日进行内部重大改革,将原隶属于校学生会的学生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中心以及大学生创业实践中心分割出来,使团委会、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中心、大学生创业实践中心联合起来成立学生联合会。学生联合会主席团设团委副书记(学生)一名,主要负责团务工作,设主席一名,全面负责学生联合会各项工作,设副主席四名,各自分管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中心、大学生创业实践中心四大学生组织,学生联合会聘任秘书长一名,由校团委实践部副部长黄芳同志担任。

学生联合会各职能部门的设置遵循“按需设置、合理优化、精简高效”的原则,在主席团成员及部门负责人任命上秉承“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候选人须政治合格、品学兼优、素质过硬、有较好群众基础,经全校公开竞聘,院系推荐、民主酝酿、以竞聘材料、笔试、竞聘演讲三个环节分值比例总和为最分数产生,主席团成员最终由校团委同一任命,部门负责人由主席团任命。竞聘结果予以全校公示七天,七天内无意义任命方可生效。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的学生干部产生、配备和机构设置参照校级学生联合会的有关要求执行。符合《通知》要求,无需整改。

根据《通知》第四部分第9点,着力完善基层学生组织体系和工作体系。于2012年起我校已建立起校院两级学生会主席团联席会议,对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的工作仅仅停留在工作交流上,暂无切实履行指导职责,暂无形成校、院、班级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

整改措施:加强对院学生会组织的指导职责,下阶段工作重心围绕通过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等方式,着力从制度设计、资源整合、活动开展等方面实施,加强对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的联系、指导和帮助;同时重视班委会的基础地位和作用,努力形成校、院、班级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组织每年应至少1次通过集中会议或书面形式,听取全部院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及意见建议。

根据《通知》第四部分第10点,引导和支持学生社团健康发展。社团作为高校文化生活的一个重要载体,是广大同学展现自身才艺、培养个人兴趣的重要平台。几年来,在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院社团部三级联动的作用下社团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吸引了广大青年学生的积极参与。我校现有社团组织88个,覆盖了公益实践、人文社会、体育竞技、科技创业、文艺娱乐等诸多领域。“那个周末”舞会、土风舞社、爱心社活动、文学社活动等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以及一年一度的社团巡礼周都展现了社团的独特魅力,繁荣了校园文化。社团组织除了在丰富校园文化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之外,还在发现特长苗子、提高全员素质方面效果显著,营造了成长成才的良好氛围。青年学生对社团的认可程度越来越高,参与率逐年提升。符合《通知》要求,无需整改。

根据《通知》第四部分第11点,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是学生会建设的关键。一是选拔人才严格把关。学生联合会每年纳新都是面向全校学生,经过笔试、面试等环节对学生的口才、文笔等各方面综合能力加以考察,层层筛选之后确定下来的优秀学生资源为广大同学服务,为我校学生干部队伍的发展与壮大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和充足的后备力量。 学生联合会定期开展校学生干部培训班,培训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近年来共开展了以职责定位、工作礼仪、团队合作、素质拓展等在内的一系列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培训班,为学生干部的培养搭建了多元化平台。积极开展新老学干经验交流会,以“老”带“新”,做好学生会的传、帮、带工作。同时,建立了“校会之星”、“学生会优秀部门”的激励机制,做好了学生会优秀干部的评选工作。通过实施这些措施,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整体素质。

根据《通知》第四部分第12点,积极利用新媒体改进工作方式。于13年9月起校学生会正式成立信息部,在运用好传统工作手段的同时,深入研究新媒体影响广大同学的路径及特点,依托即时通讯、微博、微信、手机报、社交网站等载体,打造面向广大同学的工作平台,增强工作的吸引力和影响力。目前我校学生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大学生创业实践中心、学生会及其下属职能部门均开设微博,坚持正确导向,积极引导校园网络舆论,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氛围。符合《通知》要求,无需整改。

根据《通知》第四部分第13点,加强经费管理。目前学生联合会已成立财务部专管所有财务,学生联合会的工作经费通过学校拨付的专项工作经费、经学校批准的商业赞助、创业园招标项目等方式筹集。由于刚刚进行重大组织架构调整,暂无出台相关财务管理办法。

整改措施:及时修订符合我校学生联合会实际情况的财务灌流办法,在校团委的指导下,严格执行学校相关经费管理制度,厉行节约,公开透明,加强监督,并定期向校团委及学生联合会所有学生干部报告经费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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