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控制学生流失措施及奖惩制度
为有效地控制学生流失,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控制学生流失措施及奖惩制度。
一.控制学生流失措施
1.依法控制流失。加强《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条例》的宣传,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2.认真实施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关心、偏爱后进生,让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3.教师要了解学生,尊重学生,不歧视差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要坚持家访制度。
4.教师要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讲究工作方法。
5.要努力创造和谐的育人环境,善于发现学生的闪光点,培养学生特长,让学生健康、主动、生动活泼地发展。
6.坚决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增加学生课业负担,不频繁考试,不排名次,不随意增减课时.科目,不准乱收费,不乱印.乱订学习资料。
7.开展创建无流失生班级活动,树立控流典型,总结控流经验。
8.扶贫控制流失,对生活贫困的学生给予经济上的帮助。
9.实行包保责任制,责任到人,领导包年级,班主任包班级,科任教师包学生,千方百计堵塞学生流失。
10.任何领导、教师和职工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收学生接受教育的权利。
二.奖惩制度
1.无正当转学手续、休学证明或相应的有效工作证明造成学生不在本学校读书视为学生流失。学生因病或其它原因死亡.随父母到异地就读并且已办理正常转学手续视为正常异动,不计入流失学生数。一年级无学籍造成学生无法正常升入二年级就读的学生不计入流失学生数。
2.学生流失计入学校千分制考核,总分50分,计算方法为:
本校得分=(本学期末学校总人数+正常异动)/上学期末学校总人数*50
3.学生流失与校长评估挂钩,学校总流失率控制在3%以内,超过3%的,每超一个百分点扣校长综合评估分1分,总流失率超过5%的学校,学校校长本年度不予评优树先。
学校流失率计算方法为:
本校流失学生数/上学期末本校总人数=学校流失率
4.学生流失与班主任评估挂钩,班级总流失率控制在3%以内,超过3%的,每超一个百分点扣教师评估中班主任分1分,扣完为止,流失率超过5%的班级,班主任.学校校长本年度不予评优树先。
班级流失率计算方法为:
本班流失学生数/上学期末本班总人数=班级流失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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