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加强“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宣传工作的通知

时间:23-07-04 网友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加强“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宣传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公布日期】2006.12.07

∙【文 号】

∙【施行日期】2006.12.07

∙【效力等级】团体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加强“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

  为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助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国科协、财政部在“十一五”期间联合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日前,经过组织专家评审、媒体公示,已表彰了2006年“全国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210个、“全国科普惠农兴村带头人”100人。这些先进单位和带头人对于推动农村科普工作、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了加强对“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宣传,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现将加强“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宣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提高思想认识

  “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是各级科协和财政部门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落实《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的实际行动。各地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国科协、财政部《关于组织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通知》(科协发计字[2006]41号)和《关于表彰2006年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和带头人的决定》(科协发普字[2006]62号)精神,提高对“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宣传工作的思想认识,抓住契机,通过对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和带头人的大力宣传,使其发挥出更大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农村科普工作水平的提高,增强实效,推动《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在广大农民当中营造“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

  二、 精心组织实施

  (一)制定宣传方案。各地科协宣传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组织本地相关媒体按计划开展宣传。

  (二)指定宣传任务。要对科协系统所属的报刊及互联网站给予明确的“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宣传任务,刊发相关评论、报道,开设专栏。

  (三)扩大宣传范围。要充分利用社会宣传资源,借助本地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宣传报道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和带头人的优秀事迹,形成社会影响,以取得较好的宣传效果。

  三、突出宣传重点

  抓好重点宣传内容。各地科协宣传部门在组织宣传报道时,要认真总结、分析本地区获奖单位、个人的先进事迹,挖掘出他们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高农民科学素质、科普示范带动作用等方面各自具有特色的做法,突出重点、亮点进行宣传。

  把握重点宣传时机。要做到常年宣传与一个时期的重点宣传相结合,要将2006年底至2007年初作为重点宣传时期,抓住中国科协、财政部对全国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和带头人进行表彰奖励,中央和各地媒体宣传报道的契机,全国联动,掀起一个宣传的高潮。

  四、搞好宣传总结

  各地科协宣传部门要重视“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宣传工作的总结,及时将成功的经验、典型的事例上报中国科协。中国科协将选择部分地区,组织相关新闻媒体进行实地采访,深入报道,进一步扩大宣传成果。

  请各地科协宣传部门将当地媒体刊发的“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宣传报道的稿件,报纸原样或者新闻媒体报道光盘及时寄送中国科协调研宣传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宣传工作开展的情况,将作为当地“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的评定标准之一。

  联 系 人:郭 昊 金光伟

  通讯地址:北京市复兴路3号 中国科协调研宣传部

  邮  编:100863

  联系电话:68574158

  二○○六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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