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范和化解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协调小组成员及职责分工的通知

时间:23-06-27 网友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范和化解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协调小组成员及职责分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2.08.26

∙【字 号】东政办〔2022〕119号

∙【施行日期】2022.08.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范和化解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协调小组成员及职责分工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省促进中小企业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明确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协调小组成员及职责分工的通知》(省中小非公办〔2022〕3号)要求,由海东市减轻企业负担联系会议办公室下设“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为加强各项专项行动工作任务的统筹协调,现将相关成员及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统筹协调我市防范和化解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实施工作,指导督促各县区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及市直有关单位稳步开展专项行动,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研究重要事项并向市政府报告。

  二、组成人员

  组 长: 王华杰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袁 林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海东工

  业园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梁荣勃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徐汉玉 海东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霍振岳 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

  李翠红 市教育局局长

  保国成 市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韩 龙 市公安局政委

  罗建军 市民政局局长

  张庆仁 市司法局局长

  韩海峰 市财政局局长

  张启庆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国林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局长

  祝凤甲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妥文立 市住房建设局局长

  三永昌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曹良泰 市水务局局长

  保秀萍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顺山 市审计局局长

  李泰业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一弓 市金融办主任

  张习列 市税务局局长

  任青才仁 海东银保监分局局长

  张攀杰 海东城投公司董事长

  方保民 国网海东供电公司总经理

  付 强 乐都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王晓红 平安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马晓瑜 民和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王国栋 互助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马占奎 化隆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何 林 循化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转发〈关于印发青海省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文件任务分工开展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业信息化局,局长保国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副局长张文元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协调日常工作事务。

  协调小组属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工作机制,专项工作结束后即撤销。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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