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报告:关于我市法官检察官履职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
为深化市人大常委会司法监督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市法官检察官依法履职、公正司法,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今年继续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法官、检察官(以下简称“两官”)开展履职评议工作。同时,依托评议活动的各项工作部署,对我市“两官”履职的总体情况进行深入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一)扎实准备,精心组织。制定下发《市人大常委会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实施方案》,成立“两官”履职评议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内司工委、代表人事选举工委组织实施。召集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海事法院的政治部、人事处负责同志,由市人大代表随机抽取10名被评议“两官”,全部为工作在司法一线、担任中层领导职务的庭处长或副庭处长。在市人大和三家单位的网站上以浮窗形式发出评议公告,公开评议对象、监督电话等,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建议。拟定评议细化方案,将实施方案的要求逐项细化,成立了三个调研组和三个案卷查阅组,为评议工作的扎实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深入走访,突出个性。各调研组分赴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海事法院,召开评议座谈会,听取各单位的履职自查情况介绍。集体座谈之外,各调研组还根据评议对象岗位职责的不同,有针对性地设计谈话内容,与被评议“两官”的分管领导、同事等开展谈话,深入听取他们的看法,考查被评议“两官”作为业务庭(处)中层领导,发挥领导能力、创新能力和“传帮带”作用的程度。广泛征求意见,发函征求市纪委(监察局)、市委政法委和部分市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律师、案件当事人等对被评议“两官”的意见,并将征询范围扩大到与其工作有联系的相关司法部门,如负责公诉的检察官,由法院刑事审判庭和公安侦查部门反馈意见,而负责刑事审判的法官,则由检察院公诉部门反馈意见,保证了对“两官”评议的全面性和客观性。
(三)配强力量,评查案件。邀请政法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界人士、专家学者协助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抽调了三家单位经验丰富的办案能手进行交叉阅卷,提高评查的专业性。在重点查阅法官被发回重审、改判、抗诉的案件,以及检察官侦捕、捕诉、诉判不一的案件的基础上,还将被评议“两官”所办的涉及上访的案件作为必查案件,加大评查力度。所有抽查的案件都要求提供内卷,按照实体与程序并重的思路,既对证据采信、事实认定、适用法律等方面进行认真评阅,也对是否按时限办案、按规范送达、按要求整理进行仔细检查。根据评查情况,起草了案卷查阅情况报告。
二、“两官”履职总体状况和存在问题
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海事法院对“两官”履职评议工作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协调,积极做好履职评议的各项配合工作。被评议“两官”态度积极,认真开展了自查自评,客观总结履职情况并提交自查报告。从总体上看,我市“两官”履职情况良好,综合素质较高,政治立场坚定,勤于业务学习,在各自岗位上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公正办案,注重廉洁自律,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以今年接受评议的10名“两官”为例,有的业务、管理一把抓,办案量位居前列的同时,协助制定出台规范审判程序的多项制度,体现出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良好的协调管理能力;有的创新意识较强,积极推出司法惠民举措,受到群众和业务部门认可,多次荣获集体荣誉;有的善于在工作实践中团结和带领同事共同学习提高,营造良好的团队氛围,充分挖掘队伍潜力,取得明显工作业绩;有的长期专注本职工作,充分发挥能力特长,办出一批社会反响较大的大案要案,是公认的办案能手、攻坚骨干;有的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承担了诸多重大疑难案件的办理,所办案件多次被中央和省市媒体报道,成为先进典型。
虽然我市“两官”在依法履职、公正司法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也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提供了强大助力,但通过调研和评议,我市两级司法机关“两官”队伍在履职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与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部分“两官”的业务能力还有待提高。从调研情况看,“两官”每年承担的办案数大多呈上升趋势,大部分案件都能做到说理充分、逻辑清晰、公平公正,案件质量也是逐年提高,但通过谈话走访、意见征询、庭审旁听,也发现还存在进步的空间。有的业务素质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不强,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有的对个别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裁量权的行使上还需更严谨、更准确;有的在庭审过程中对双方当事人语气不同,导致当事人对法院的公平性产生怀疑,庭审节奏和控制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有的工作方法简单,一些案件久拖不决,群众意见较大;有的担任庭(处)领导职务的“两官”,组织领导能力、团队管理能力、领导艺术、工作魄力需要进一步提升。从案卷抽查情况看,少数案件实体上存在说理不充分、情节认定有偏差的情况,而在程序上还存在审理超期限、文书不严谨等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个别案件的书证、笔录、卷宗装订等还需更加完整、更加规范。
(二)部分“两官”的理论研究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在调研中发现,部分“两官”长期处于办案一线,办出了不少精品案例,但是在办案以外,未能主动对类案进行经验总结和理论提炼,没有将自身的办案心得体会形成可推广的文字材料,对队伍整体的办案能力提升起的作用不够。有的虽然建立了理论调研制度,但抓常抓长不够,规定流于形式;有的“两官”案件办理压力大,空有认真写作之心,苦无深入思考之时,导致文章数量偏少、质量不高;还有的对于理论研究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就事论事、就案论案,甚至将其看作工作负累,导致理论研究水平停滞不前。
(三)少数“两官”面对司法体制改革新情况心态不稳。当前,员额制改革正在我市法检系统逐步推进,各院正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和选拔方案。有部分“两官”由于处在入额边缘线,无法确定自身将来的工作定位,对司改存在不安与迷茫,不甘心办了多年案子,却被取消法官、检察官身份,产生离职念头。而且,近些年媒体报道的“两官”受侵害事件多发,“两官”职业风险越来越高,加上案多人少矛盾的不断加剧,更进一步挫伤了“两官”的工作积极性。一部分年富力强、经验丰富,正值工作壮年的“两官”选择了从事律师、法务等职业,还有不少人在观望和左右摇摆,心态有浮动,没有把精力完全投入到审判工作或检察工作中去。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增强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深化司法理念。要深刻认识法官、检察官是公平与正义防线的捍卫者和守护者,牢固树立崇法护法的精神,把公平正义作为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始终坚持客观公允的立场,切实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努力让经手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要将司法为民理念贯穿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全过程,真诚对待每一名群众,真情倾听每一项诉求,真心解决每一起纠纷,以群众认可的方式化解矛盾。要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强化业务培训和理论研讨,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要通过分类、分级、全员培训方式和案例教学、现场观摩、结对帮带等形式,着力提升“两官”的辨法析理能力,努力使“两官”的司法能力适应社会发展的新形势。要勤于学习实践,培养深厚的法学功底、严密的逻辑思维和娴熟的文字表达能力。要善于从法律视角和社会视角通盘考虑法理、事理、情理,找到化解矛盾的钥匙、解决纠纷的最佳办法,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针对类案表现出来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创新办理模式,做到与时俱进。同时,要更加重视发掘和树立德才兼备、业绩突出的优秀典型,通过在“两官”队伍中树立先进,以点带面,鞭策全体干警,更好地推动司法为民、司法公正。
(三)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进一步规范举止作风。要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的相关要求,着力加强“两官”队伍的作风建设。在工作中要坚持细节规定与硬性规定相结合,让公正文明司法成为习惯和自觉。在职业内外活动中要严格自我约束,坚持谨言慎行,杜绝任何损害司法公正、影响“两官”形象的言行举止。要通过剖析典型、加强督察,找准查实自身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做到即知即改。要通过开展专题党课、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构筑“两官”廉洁司法的思想防线,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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