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高端船舶修造与海工装备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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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高端船舶修造与海工装备产业发展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支持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文件精神,结
合实际,加快推进我区高端船舶修造与海工装备产业发展,
做大做强海洋经济发展能级,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
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深入落实“415X”先进制造业集
群建设行动、海洋强省建设“833”行动部署,坚决扛起全
省高端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核心区责任担当,依托“一县一
策”支持,全面提升高端船舶研发、建造、交易与服务全产
业链,推进高端船舶修造与海工装备产业发展提能升级,为
制造强省和海洋强省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总体目标
依托海洋资源禀赋,发挥船舶产业集聚优势,通过实施
七大行动,高质量创建全省高端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集群核
心区,持续增强“船修”品牌国际影响力,高水平建设引领
全省、国内一流、全球先进的高端船舶与现代海工装备产业
基地。到2025 年,经济基础不断夯实,全市GDP 总量达1000
亿元,海洋经济增加值占GDP 比重达到60% ;现代海洋产
业体系基本构建,规上船舶修造及海工装备产值突破200 亿
元,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实现全覆盖,高新技术产业增
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28% ,港口货物吞吐量达1.5
亿吨,油品进出口贸易量突破2000 万吨,海事服务产值达
到35 亿元;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攀升,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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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突破8 万元。
三、主要任务
(一)建设高端船舶修造与海工装备产业集群行动
1.加快推进省级高端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集群核心区建
设,重点发展新能源船舶、高端智能船舶和新型材料船舶等
新型船舶,加快LNG 船、甲醇燃料船、豪华邮轮等高附加
值船型研发修造,协同发展船舶配套装备,延伸发展船舶融
资服务、船舶工业设计、船舶供应、船舶交易、锚地综合海
事服务等服务产业。
2.强化招引,争取国际船舶修造企业在设立船舶技术研
发、技术服务中心。
3.启动实施“一企一品”战略,推进特色船企在细分市
场成为“专精特新”特色优势企业,形成以大企业为龙头,
特色中小船企融合发展的造船体系。
4.加大特色船舶新兴产业扶持力度,重点推动玻璃钢渔
船、渔船定位搜救等产品在全省范围内示范推广。启动首台
新型渔船打造。
5.推进造船、海工、保税维修、船配供应及保税燃料油
供应服务等领域与上海、南通等长三角船舶修造优势区域开
展技术交流和产业合作。
6.招引国内优秀设计机构,兼并重组本地船舶设计机构,
以名优院所的品牌及技术强化本地船舶设计实力。
(二)强化产业创新行动
7.加大涉海创新型领军企业、科技“小巨人”、雄鹰企
业培育力度,推动骨干船舶海工企业向万箱以上集装箱船、
8000 车位以上汽车运输船、大中型豪华邮轮、海工装备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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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以及LNG 船舶、特涂修理等高难度、高附加值修理
业务方向转型升级,实施一批船舶和海工装备领域“尖兵”
“领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8.加快“船舶修造行业产业大脑”和“船联网”建设,
推动重点船企构建集船舶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和服务
于一体的信息化管理系统。
9.创建一批智能制造单元、智能生产线、智能车间以及
船舶总装建造智能化等各类数字化改造试点示范,培育一批
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领域省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
10.联合国内外相关院校,在区内建立高端船舶修造创新
中心等创新平台。
(三)促进产业绿色升级行动
11.加快建设绿色智能船舶标准化体系,积极构建LNG
船舶、豪华邮轮等领域绿色修船标准体系,发布国际航行船
舶修理价格指数。
12.围绕船用动力系统、传动系统、绿色智能修造船装备
等领域,组织首台(套)工程化攻关,纳入首台(套)推广
应用目录。加强沿海新型电动船舶关键技术攻关,加快推广
绿色智能船舶示范项目应用。
13.加强中小船企数字化绿色化改造,通过引导企业达标
提升,加快企业信息化模块应用、环境体系论证,提升绿色
化智能化水平。
14.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利用绿色信贷支持一
批船舶制造业低碳技改项目。
(四)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行动
15.有效保障重点民营造船企业在保函、流动资金贷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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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面的合理需求,推动船舶制造企业的预付款保函业务增量
扩面。
16.鼓励银行保险机构适度降低利率和保险费率,为船舶
海工企业提供更多金融创新产品。引导银行机构探索在建船
舶、海域使用权等新型抵质押融资方式,落实建造中船舶海
工抵押融资制度,开辟抵押登记办理“绿色通道”,对信用
记录良好的船舶海工企业提供容缺受理、并联办理等便利服
务。
17.做好海洋后备企业的培育辅导,推广企业上市集成服
务应用,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工作取得突破性成果。
18.争取高端船舶修造与海工装备产业项目获得省产业
基金支持。
(五)加强服务能力保障行动
19.争取新增登步岛北部和西南部锚位。
20.在符合部门监管要求前提下,开展燃料油加注、船员
轮换、船舶检验等新型锚地综合海事服务业务。
21.加快对江海联运的海区范围重新进行合理规划和确
定,争取扩大东海特定海区区块面积,开通与温台等港口直
航航线。
22.针对水运口岸合理设置离境退税点和退税路径,满足
境外船员购物消费需求。
23.深入实施海洋人才“普汇”行动。
(六)增强基础设施保障行动
24.持续打造海陆综合交通枢纽。加快启用半山腰码头,
谋划建设莲花洋码头。
25.积极推进东极至沈家湾航线开通准备工作,谋划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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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岙至六横航线、开辟山第二通道。
26.加快环岛公路、螺石塘线延伸段等景观公路建设,打
造“四好农村路”2.0版。
27.加快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春晓天然气管道工程,
启动谋划建设第二座加氢站。
(七)强化要素保障行动
28.借助海岛县申报省“千项万亿”工程准入门槛享受
0.7 系数优惠政策,争取一批重大项目列入省“千项万亿”
工程计划,获得土地、能耗等要素保障。
29.争取符合条件的重大产业项目支用预留新增建设用
地计划奖励指标。
30.用好用足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全额抵扣能耗总量
指标政策。
31.谋划开展多能互补试点与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
32.争取更多符合条件的造船项目列入省海洋强省重大
建设项目计划,争取获省市海洋(湾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推
进会,协调解决“一县一策”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建立
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年度计划,落实工
作清单,扎实推进各项任务。
(二)加强政策对接。各部门要加大向上对接力度,围
绕“一县一策”中明确的支持政策主动出击,做好上下政策
对接、资金对接、要素对接,用足用好政策。时刻关注省级
相关部门最新信息动态,提高精准性和操作性,争取《关于
支持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中的一揽子政策均能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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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责任落实。要建立“三张清单”“季通报、
年总结”制度。各单位要明确专人,全力抓好“三张清单”
目标任务推进落实。
(四)加强督查问效。加强督促落实,确保“三张清单”
各项目标任务保质保量完成。要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
做好季度、年度重点工作调度,适时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和评
估督导,形成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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