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问服务合同
顾问服务合同
常年顾问服务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
平等、互惠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顾问,对项目提供
顾问服务,并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一事,双方经过平等
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
议,双方共同恪守。
一、服务内容、要求和方式
1、服务内容:
2、要求:
3、方式: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保证甲方委托事务的合法性,并且保证此次
委托不构成对任何第三方的违约或者侵权;
2、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后日内向乙方提供准确、完善的
项目所需材料及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材料和相关信息
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3、为保证乙方有效提供顾问服务,甲方指定为甲方项
目联系人,配合乙方工作,对乙方提出的问题做出及时的解
答和说明,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协助乙方完成委托
事项;
4、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5、乙方为完成甲方委托事项而先行垫付的费用,由甲
方予以报销。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食宿费、资料费
等,乙方凭借发票或者相关凭证向甲方报销。
6、甲方保证在合作期限内,聘请乙方作为唯一的顾问,
不得聘请任何第三方作为其顾问或咨询顾问;
7、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全面、及时地履行本合同
8、其他。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合同
的约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有权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负责与甲方联系;
4、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谨慎、勤勉地为甲方提供
服务;
5、乙方为完成甲方委托事项而先行垫付的费用,乙方
应及时通知甲方;
6、其他。
四、甲方向乙方支付报酬及支付方式
1、乙方作为甲方聘请的顾问,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
币元/年的顾问服务费。
2、甲方应于本协议签字生效之日起日内将上述费用一
次性支付给乙方。
五、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
客观自然情况,不包括政策法规环境的变化、社会动暴乱的
发生、罢工等社会情况。
双方确定,出现发生不可抗力等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
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协议双方均可在事件发生后的日
内书面通知对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乙方已提供的
服务支付乙方服务费。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书面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委托的事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侵犯第
三方权利的,乙方在书面通知甲方后,可解除本合同,甲方
应按乙方已提供的服务支付乙方服务费,给乙方造成损失的,
应进行赔偿。
七、终止及延续
本合同期限届满,合同自动终止。乙方如需续约,应提
前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勤勉尽责、优质高效
的为甲方提供所承诺的服务,乙方无故终止服务的,甲方有
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顾问服务费总额%的违约金。
2、本合同并非一般委托合同,而是特别商事服务合同,
除非本合同有特别约定,或者双方达成一致而终止本合同,
任何一方无故终止本合同的,应向另一方承担相当于顾问服
务费%的违约金。
3、如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和相关信息不真实、不准确、
不完整,或者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给乙方
或者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或导致乙方承担责任的,皆由甲方
进行赔偿,乙方先行垫付的,有权向甲方追索。
4、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顾问服务费,否则,每
延期日,
按照顾问服务费总额的%支付滞纳金;逾期支付超过日
的,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
向乙方支付顾问服务费总额的%作为违约金。
5、若甲方严重违反了本合同之约定,或不接受乙方就
此合同的执行所提供的合理化建议,且无合理的修改意见和
建议时,乙方有权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而
无须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在完成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工作
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在本合同终止日前应付而未
付的费用,而甲方前期已支付但未实行的费用乙方将不予以
退还。
九、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和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法律;
2、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
决。协商、调解不成的,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司法解决。
十、送达
本合同要求合同各方发出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应用中文
书写,并用专人递送、信函或传真发至其他方在本合同首部
所列地址,合同各方地址如有改变,应提前7 天书面通知相
对方,否则仍以变更前的地址为有效的送达地址,一方按照
本条款确定的地址进行送达的,视为有效的送达。
顾问合同
委托方:
法人代表:
通讯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受托方:
法人代表:
通讯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特订立
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内容
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作为其【】领域的咨询顾问,乙方愿
意接受这一委托。
第二条、委托事项
乙方作为甲方的顾问,将应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以
下服务:
一、【】;
二、【】;
三、【】;
四、【】;
五、其他甲方认为必要的服务。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与责任
一、甲方的权利与责任
1、根据项目工作进程和乙方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有
关的文件、资料、信息及人员配合,并保证其提供的资料内
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2、为乙方顺利完成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工作,提供必
要的工作条件与便利;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专业意见、建议及方案、合同文
本、各项分析资料及投资者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提供
或传播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除非该等提供或传播
已事先获得乙方的同意;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依据
乙方提供的投资者的信息和渠道抛开乙方而单独运作;
5、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地向乙方支付顾问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1、乙方应谨勉尽责,及时有效地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
的内容为甲方提供各项服务;
2、乙方对在本合同履行中了解到的和获得的有关甲方
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资料、信息、数
据以及本合同执行中所形成的有关方案、资料、数据;乙方
不得将之提供或传播给任何第三方;除了履行本合同约定工
作职责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使
用并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
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他人
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
不得在履行职责之外使用上述秘密信息。
3、双方同意,乙方在本合同终止之后仍对其在本合同
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
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本合同
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上述信息的义务,而无论
双方因何种原因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4、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直至甲
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为止。
5、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地向甲方收取顾
问费;
6、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方式和工作时间提供顾问服
务;
7、乙方承诺其具有履行本合同的必要资格及能力,能
够全面及时履行本合同。
第四条、顾问费金额与支付办法
一、双方约定顾问费总额为:甲方支付给乙方的顾问费
用总额为每年人民币【】元
整。
二、顾问费用支付时间【】。
三、顾问费支付办法:【】。
四、乙方在每次支付日前应向甲方提供应支付顾问费数
额的合法票据,甲方应在收到
票据后以转账方式支付乙方的每次顾问费。乙方指定银
行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银行帐号:
银行名称:
五、乙方为甲方开展顾问活动所发生的差旅费用及其他
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
方依法承担法律规定的税费等。
第五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为【】年,即【】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个月,双方可协
商是否续约;如续约,应另行签订书面合同。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双方均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任何一方违反本
合同的约定,均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
损失。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尽职尽责提供本合同约
定的顾问服务,甲方有权即时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本合
同约定顾问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乙方因工作失误给甲方
造成损失的,除按根据本条第一款承担违约金外,违约金不
足以赔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追偿损失。
二、如果甲方未能依本合同约定日期支付有关款项,每
逾期一周,应按照应付款项的2%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约定,应承担【】元的违约金,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偿。
第七条、合同解除
在本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前15 天书面通知
对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
所有与甲方有关的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资料、数据及文件等
向甲方移交完毕并不得保留任何复印件及电子文档,并附书
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第八条、非伙伴关系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与乙方在本合同中亦不构成
任何合股、合营、合伙等关系,
甲方与乙方彼此之间亦非对方之代理人。
第九条、通知与送达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双方之间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
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按照本合同首页处写明的通讯地址或
通讯号码,并注明各联系人的姓名方构成一个有效的通知。
任何一方的上述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发生变化时,应当在变
更发生之日起7 天内通知对方,否则对方对于其原通讯方式
的通知视为有效通知。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
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信寄出或者快递投邮当日起2 日
后视为送达。
第十条、法律适用与争议的解决
一、本合同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合同各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出现争议,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附则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可形成补充
协议,补充协议的法律效力优于本协议中相关条款的法律效
力。
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顾问服务合同
委托方:
受托方:
签订日期:
??设计有限公司
顾问服务合同
委托方:
联系人:
电话:
受托方:
联系人: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
关规定,甲方聘请乙方作为甲方旅游开发项目的咨询顾问,
乙方同意担任甲方旅游开发项目的咨询顾问。甲、乙双方经
友好协商,就上述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顾问内容
1、甲方聘用乙方担任其公司旅游开发项目(包括旅游景
点开发、旅游地产、老年旅游地产、酒店、会所、高尔夫等
与旅游相关的开发项目,下同)的咨询顾问,负责对甲方的
旅游开发项目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
2、顾问内容具体包括:旅游发展环境的分析建议、或
旅游资源的创意打造建议、或旅游产品开发的发展方向及前
景预估、或同类型旅游项目开发的国际国内先进经验、投资、
运营分析建议等。
3、顾问内容主要围绕甲方旅游开发项目的顾问需求进
行,超出
旅游开发类型项目的服务不在本合同约定的工作范围内,需
另行约定。
第二条顾问团队
1、由乙方叁位专业咨询师组成的顾问团队为甲方项目
提供服务。其中XX 为固定顾问,担任顾问团队负责人,其
他人员视甲方项目建设情况及乙方公司人员安排而定。
2、根据项目的需求,双方可在充分协商后变更顾问团
队人员名单。但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更换
固定顾问。
3、乙方应自行保障其顾问团队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
如遇有威胁或侵害团队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的事件,可以
暂停正在进行的顾问服务。
第三条顾问成果及要求
1、乙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标
准、规范及合同要求完成其顾问服务工作。乙方提供的顾问
成果应与中国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相符。
2、顾问成果包括:
在已有策划、规划等方案的基础上,提出修改提升的建
议。
针对开发前期或规划前期的旅游项目,提出创意的方案
和设想。
针对开发中的旅游项目方案,提出修改提升建议。
对按照顾问团队建议进行修改后的项目方案,协助甲方
与政府等相关单位沟通。
3、顾问成果深度说明:书面顾问成果深度为项目的顾
问建议书,主要内容为项目概况分析、发展定位初判、重点
项目初步示意,不包括规划和测算内容。乙方基于行业经验
及常识对目标项目进行常规判断和分析,不采用策划、规划
方案的成果形式。如甲方项目确有需求,则另行合同约定。
4、每一个项目的书面顾问建议汇报沟通两次视作1 天
的顾问服务,如沟通汇报次数超出两次,则仍按照沟通汇报
一次视作1 天的顾问服务。
5、顾问成果形式包括:口头顾问建议、书面顾问建议。
6、顾问成果质量:
顾问成果应符合项目实际;具备前瞻性、科学性、创意
性;能够助推项目的发展。
书面顾问成果应保证形式规范,内容针对性强、具有专
业知识技术含量,并能够对甲方在旅游地产项目开发的过程
中提供相应的支持。
顾问成果须以中文表述,采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7、顾问成果确认:
乙方提交的书面顾问成果,经甲方确认,甲方应向乙方
反馈书面确认文件,作为乙方向甲方收取顾问价款的依据。
乙方提供的非书面顾问建议,经甲方确认,甲方应向乙
方反馈书面确认文件,作为乙方向甲方收取顾问价款的依据。
8、顾问成果修改及变更
对书面顾问成果中存在的缺陷或不足,乙方应在收到甲
方书面形式做出的修改指示或通知后,立即进行修改,并在
与甲方协商确定的时间内完成并提交。
凡由乙方主动提出的对原顾问成果的修改或补充,不论
其变更程度多大,均不视为乙方提供的附加服务。
第四条顾问期限
本合同顾问期限总计壹年,自XX 年8 月日起至XX 年8
月日止。如甲、乙双方需要延长合同时限,双方可另行签署
补充合同或重新拟订合同。第五条顾问工作组织
1、甲方组织
甲方将指定一名甲方代表,授予其必要的权力,以行使
合同项下甲方的有关职权,处理合同履行事宜。甲方指定XX
为指定联系人,仅该指定联系人有权安排乙方的顾问工作。
甲方需提前一周向乙方提供书面工作任务书及顾问服
务计划,以便乙方顾问团队协调时间安排及熟悉相关资料。
甲方将对各阶段顾问成果进行审查,及时向乙方反馈审
核意见或修改建议,并及时向乙方发出对顾问成果的书面确
认。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影响顾问成果质量的不合格或
不称职的顾问团队人员。
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在乙方开始工作之前,及时向乙方
提交乙方需要的项目资料文件及相关电子文件,并对其完整
性、正确性及时限性负责。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
定的提交时间,乙方则有权相应顺延提供顾问成果的时间。
甲方因自身原因导致乙方需要大量返工时,双方除需另
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并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
甲方还须按乙方前期所耗的工作量总和向乙方增付顾问服
务费,具体费用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项目进行过程中,如遇项目需求变更调整时,甲方应及
时告知乙方。
2、乙方组织
乙方承诺秉承“共同甲方”心态,为本合同约定的旅游
开发项目提供顾问服务,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全力配合甲方开
展各项工作,工作内容仅面对甲方,不直接面对甲方的任何
其他服务单位,乙方所有顾问服务成果由甲方传达给其他配
合单位。乙方有责任对甲方其他配合单位在关联方面给予指
导。
乙方应仔细阅读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根据甲方安排进
行现场踏勘或参加会议。如果发现甲方提供的资料或现场情
况有误或有疑问,应及时通知甲方。
乙方应根据合同规定的顾问内容要求,按时完成约定的
顾问工作。
乙方顾问团队每个季度提供6 天时间进行甲方旅游开发
项目顾问工作。
一个季度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顾问服务未满6 天,可以
累积计入次季度的顾问天数;如当月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顾问
服务超出6 天,超出部分按照季度服务费用的单价乘以超出
的天数计算,于当季度结清。
顾问服务天数计算以乙方参与甲方顾问工作的出席到
场一次视作顾问工作1 天,不需满8 小时。
乙方依照合同与甲方指定的一名授权联系人全面沟通
合同约定的相关事宜。若有未经此联系人确认及通知的相关
顾问需求,甲方需以书面形式确认其为本协议内的工作内容,
乙方将按合同规定履行。
第六条双方责任
1、甲、乙双方约定,本项目甲乙双方的负责人未经双
方同意不得变动。
2、甲、乙双方约定,顾问工作由甲、乙双方的负责人
和联络人进行衔接,顾问成果由甲方负责人和乙方负责人共
同确认。
3、双方认可的来往函件、会议纪要等书面资料,不得
违背本合同既有约定,可视为本合同组成的部分。
4、甲方负责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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