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宅租赁协议
个人住宅租赁协议
个人住宅租赁协议
合同双方:
甲方(出租人):【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甲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甲方住址】
乙方(承租人):【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乙方住址】
第一条 租赁房屋描述
1.1 甲方出租的房屋地址:【房屋地址】
1.1.1 房屋结构:【房屋结构描述】
1.1.2 房屋面积:【房屋面积】平方米
1.1.3 甲方拥有该房产的完全产权,并保证该房产不存在任何权
属纠纷、租赁合同纠纷、债务纠纷等法律问题。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本协议租赁期限自【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
2.2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需继续租赁,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并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甲方有权根据市场行情调整租金,具体租金双
方协商确定。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租金为每月【金额】元,按月支付。
3.2 乙方应在每月【日期】前将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3.3 乙方支付租金后,甲方提供正规发票。
第四条 押金
4.1 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时支付押金【金额】元。
4.2 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解除后,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将房屋及
附属设施交还给甲方,甲方在确认无损坏或经乙方赔偿后,甲方应在
扣除乙方应付款项后,将剩余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五条 房屋使用及维护
5.1 乙方应合理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按照甲方提供的设施使用
说明进行操作,不得私自拆改、破坏。
5.2 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不得利用房屋从事非法
活动。
5.3 租赁期间,因自然损耗或正常使用导致的房屋及附属设施损
坏,由甲方负责维修。因乙方使用不当导致的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
。
第六条 提前解除合同
6.1 甲乙双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6.2 提前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将房屋及附属设施
交还给甲方,甲方扣除乙方应付款项后,将剩余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造
成的损失。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律。
8.2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附件
9.1 本协议附件一:《房屋附属设施清单》
9.2 本协议附件二:《房屋钥匙交付记录》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0.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0.2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日期: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附件一:
房屋附属设施清单
1、空调:【数量】台
2、电视:【数量】台
3、洗衣机:【数量】台
4、热水器:【数量】台
5、家具:【数量】套
6、其他:【其他设施】
附件二:
房屋钥匙交付记录
甲方于【日期】向乙方交付了本房屋钥匙,乙方已接收。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重点条款细节补充及说明:
1.1.3 甲方拥有该房产的完全产权,并保证该房产不存在任何权
属纠纷、租赁合同纠纷、债务纠纷等法律问题。
【补充说明】:在签订租赁合同前,甲方有责任向乙方提供该房
产的权属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文件,以
证明甲方对该房产拥有完全产权。同时,甲方应保证该房产不涉及任
何权属纠纷、租赁合同纠纷、债务纠纷等法律问题,如因甲方原因导
致上述问题发生,由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2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需继续租赁,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并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甲方有权根据市场行情调整租金,具体租金双
方协商确定。
【补充说明】:租赁期满后,如乙方希望继续租赁,应提前一个
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续租申请后,有权根
据市场行情调整租金,具体租金双方应进行协商确定。若双方无法就
租金调整达成一致意见,乙方应按照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继续租赁
。
3.2 乙方应在每月【日期】前将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补充说明】:乙方应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日期前,将租金支付
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若乙方未能按时支付租金,自逾期之日起,
应按照逾期金额的1%支付滞纳金。若乙方连续逾期超过三个月,甲方
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搬离租赁房屋。
4.2 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解除后,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将房屋及
附属设施交还给甲方,甲方在确认无损坏或经乙方赔偿后,甲方应在
扣除乙方应付款项后,将剩余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补充说明】: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解除后,乙方应按照本协议
约定,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还给甲方。若房屋及附属设施有损坏,乙
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赔偿。甲方在确认房屋及附属设施无损坏,
或乙方已赔偿完毕后,应在扣除乙方应付款项后,将剩余押金无息退
还乙方。
5.3 租赁期间,因自然损耗或正常使用导致的房屋及附属设施损
坏,由甲方负责维修。因乙方使用不当导致的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
。
【补充说明】:租赁期间,若房屋及附属设施因自然损耗或正常
使用出现损坏,甲方应承担维修责任。但若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损坏是
由于乙方使用不当导致的,乙方应承担维修责任。若因乙方使用不当
导致房屋及附属设施损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维修费用,并有权
从乙方的押金中扣除相应费用。
6.2 提前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将房屋及附属设施
交还给甲方,甲方扣除乙方应付款项后,将剩余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补充说明】:若甲乙双方提前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
定,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还给甲方。甲方在确认房屋及附属设施无损
坏,或乙方已赔偿完毕后,应在扣除乙方应付款项后,将剩余押金无
息退还乙方。双方应积极配合办理房屋交还手续,确保房屋及附属设
施的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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