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小区商铺租赁合同书

本合同目录一览

第一条 租赁物及租赁范围

1.1 租赁物的位置和面积

1.2 租赁物的现状及使用要求

1.3 租赁物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的起始和终止日期

2.2 租赁期限的续约条款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租金的金额和支付周期

3.2 租金支付的起始日期和时间

3.3 租金支付的逾期处理

第四条 租赁物的维护和维修

4.1 出租人的维修责任

4.2 承租人的维修责任

4.3 维修费用的承担方式

第五条 租赁物的保险

5.1 保险的购买及保险金额

5.2 保险费用的承担方式

第六条 租赁物的转租

6.1 承租人的转租权及条件

6.2 转租合同的要求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7.1 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

7.2 合同终止后的处理事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出租人的违约行为及责任

8.2 承租人的违约行为及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

9.1 争议的解决方式

9.2 争议解决的地点和法院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10.1 通知的方式和时间

10.2 送达的地址和联系方式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补充

11.1 合同的变更条件

11.2 合同的补充内容

第十二条 合同的完整性和效力

12.1 合同的完整性

12.2 合同的生效条件和时间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3.1 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

13.2 合同终止后的处理事项

第十四条 附则

14.1 合同的解释和适用法律

14.2 合同的附件和附加条款

第一部分:合同如下:

第一条 租赁物及租赁范围

1.1 租赁物的位置和面积

租赁物位于街道小区,商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1.2 租赁物的现状及使用要求

租赁物现状为:具备正常经营条件的商铺。

承租人应按现状接收租赁物,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法律法规的要求

使用租赁物。

1.3 租赁物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出租人保证对租赁物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归承

租人使用。

出租人不得干预承租人对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和经营活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的起始和终止日期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2 租赁期限的续约条款

租赁期满,如承租人需继续租赁,应提前三个月向出租人提出书

面续约申请,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租金的金额和支付周期

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元,每三个月支付一次。

3.2 租金支付的起始日期和时间

租金支付自租赁期起始之日起计算,首次租金应在租赁期起始之

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3.3 租金支付的逾期处理

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支付应付租金的千分之

五作为滞纳金。

第四条 租赁物的维护和维修

4.1 出租人的维修责任

出租人负责对租赁物进行大修、中修和必要的日常维修。

4.2 承租人的维修责任

承租人负责对租赁物进行小修和日常维护。

4.3 维修费用的承担方式

维修费用按照实际情况由出租人和承租人承担。

第五条 租赁物的保险

5.1 保险的购买及保险金额

承租人应自租赁期起始之日起十日内,向保险公司购买财产保险

,保险金额不低于租赁物的评估价值。

5.2 保险费用的承担方式

保险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第六条 租赁物的转租

6.1 承租人的转租权及条件

承租人不得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方。

如确需转租,须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并签订转租合同。

6.2 转租合同的要求

转租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出原租赁合同的剩余期限。

转租合同的租金标准不得低于原租赁合同的租金标准。

转租合同签订后,承租人应将副本提交给出租人备案。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7.1 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

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对方当事人有权

解除合同。

如发生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当事人协

商一致后可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双方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后续事项。

7.2 合同终止后的处理事项

租赁期满,承租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将租赁物交还给出租人。

合同终止后,双方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后续事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出租人的违约行为及责任

出租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租赁物,或严重影响承租人对租赁物的

正常使用和经营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出租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维修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2 承租人的违约行为及责任

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使用租赁物,或违反法律法规的使用租赁物

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承租人转租未经出租人同意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

9.1 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当事人发生合同争议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2 争议解决的地点和法院

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负责解决本合同争议。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10.1 通知的方式和时间

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形式互相通知和送达。

通知和送达可以通过邮寄、电子邮件或其他双方认可的方式进行

10.2 送达的地址和联系方式

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确认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为准。

如地址和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补充

11.1 合同的变更条件

合同的变更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11.2 合同的补充内容

合同的补充内容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 合同的完整性和效力

12.1 合同的完整性

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完整的权利义务关系,除双方另有约定

外,本合同及附件外的其他文件和口头承诺均无效。

12.2 合同的生效条件和时间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租赁期限。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3.1 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

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对方当事人有权

解除合同。

如发生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当事人协

商一致后可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双方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后续事项。

13.2 合同终止后的处理事项

租赁期满,承租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将租赁物交还给出租人。

合同终止后,双方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后续事项。

第十四条 附则

14.1 合同的解释和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4.2 合同的附件和附加条款

本合同附件包括:租赁物所有权证明、租赁物现状说明等。

附加条款: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签订附加条款,作为本

合同的补充。

第二部分:其他补充性说明和解释

说明一:附件列表:

附件一:租赁物所有权证明

附件二:租赁物现状说明

附件三:租金支付记录

附件四:维修请求和维修记录

附件五:转租协议

附件六:保险单据

附件七:合同变更协议

附件八:合同补充协议

附件九:违约行为记录

附件十:争议解决相关文件

说明二:违约行为及责任认定:

1. 出租人的违约行为及责任认定:

出租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租赁物,或严重影响承租人对租赁物的

正常使用和经营的,视为违约。例如,出租人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

内交付租赁物,导致承租人无法开展经营活动。

出租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维修义务的,视为违约。例如,出租人

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对租赁物进行维修,导致承租人遭受损失。

2. 承租人的违约行为及责任认定:

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视为违约。例如,承租人未能

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支付租金,导致出租人权益受损。

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使用租赁物,或违反法律法规的使用租赁物

的,视为违约。例如,承租人在租赁物内进行非法活动,导致租赁物

受损。

承租人转租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视为违约。例如,承租人未征得

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方。

说明三:法律名词及解释:

1. 租赁物:指本合同中约定的出租人提供给承租人使用的商铺。

2. 租金:指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出租人的租赁费用。

3. 维修:指对租赁物进行必要的修复和维护,以保证其正常使用

4. 转租:指承租人将租赁物部分或全部转交给第三方使用。

5. 违约: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严重

影响对方权益的行为。

6. 争议解决:指双方当事人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通过协商、

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的过程。

7.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

自然灾害、社会事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