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代签服务协议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租赁合同代签服务协议

【填写出租方的详细信息,如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等】

【填写承租方的详细信息,如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等】

鉴于出租方拥有租赁物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愿意将其租赁物出租

给承租方使用,并由乙方代为签署本协议;承租方愿意租赁和使用出

租方的租赁物,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双方为明确双方的

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租赁物的描述

第1 条 租赁物的描述

1.1 租赁物名称:【填写租赁物的名称,如设备、房屋等】

1.2 租赁物数量:【填写租赁物的数量】

1.3 租赁物状况:【填写租赁物的现状和品质】

1.4 租赁物交付时间和地点:【填写租赁物的交付时间和地点】

第二章 租赁期限

第2 条 租赁期限

2.1 本协议租赁期限自【填写开始日期】至【填写结束日期】,

共计【填写租赁天数】天。

2.2 租赁期满后,如承租方需要续租,应提前【填写提前通知天

数】天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章 租金及支付方式

第3 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承租方应按【填写租金计算方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

3.2 租金支付周期为【填写支付周期,如每月、每季度等】。

3.3 承租方应在每期租金到期日之前【填写支付期限】内向出租

方支付租金。

3.4 承租方支付租金的方式为【填写支付方式,如银行转账、现

金等】。

第四章 租赁物的使用和维护

第4 条 租赁物的使用和维护

4.1 承租方应按照租赁物的性质和功能合理使用租赁物,并遵守

相关法律法规。

4.2 承租方应妥善保管租赁物,确保租赁物的安全完整。

4.3 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转租、转让或以其他方式让与他人。

4.4 承租方应在租赁物使用过程中对出租方提供的技术支持和指

导予以配合。

第五章 维修和保养

第5 条 维修和保养

5.1 出租方应保证租赁物在交付时符合约定的品质和功能。

5.2 出租方应在租赁期限内提供租赁物的正常维修和保养服务。

5.3 承租方应按照出租方的要求配合进行租赁物的维修和保养。

第六章 保险

第6 条 保险

6.1 承租方应按照出租方的要求为租赁物办理保险手续,并将保

险单复印件交出租方备案。

6.2 保险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7 条 违约责任

7.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 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章 争议解决

第8 条 争议解决

8.1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律。

8.2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 其他约定

第9 条 其他约定

9.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9.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租方):

【签字】

【日期】

乙方(承租方):

【签字】

【日期】

多方为主导时的,附件条款及说明

第三章 租金及支付方式

第3 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3.5 甲方为主导时,租金的调整机制如下:

(1)租金调整触发条件:当市场租金水平上涨超过合同约定租金

水平的10%时,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租金。

(2)租金调整程序:甲方应在租金调整触发条件满足后的30 天

内,书面通知乙方关于租金调整的事宜。乙方应在收到租金调整通知

后的15 天内,有权书面向甲方提出异议。若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

异议,则视为乙方同意租金调整。

3.6 甲方为主导时,租金支付方式的补充规定:

(1)甲方应在每个租赁期届满前60 天,向乙方提供下一个租赁

期的租金支付计划,包括租金金额、支付周期和支付方式等。

(2)乙方应在甲方提供租金支付计划后的30 天内,向甲方确认

或提出修改建议。若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或提出修改建议,则视

为乙方同意甲方的租金支付计划。

第四章 租赁物的使用和维护

第4 条 租赁物的使用和维护

4.5 甲方为主导时,对租赁物使用和维护的补充规定:

(1)乙方在租赁期间应按照甲方提供的操作手册和维护指南使用

和维护租赁物。

(2)乙方不得对租赁物进行任何改动、拆卸或更换零部件,除非

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

(3)乙方应在租赁物出现故障或损坏时,立即通知甲方,并按照

甲方的指示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五章 维修和保养

第5 条 维修和保养

5.4 甲方为主导时,维修和保养的补充规定:

(1)甲方应在租赁期限内,按照约定的周期和标准对租赁物进行

维修和保养。

(2)甲方应在维修和保养前,通知乙方,并尽量在乙方非营业时

间进行。

(3)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维修和保养工作,并按照甲方的要求提

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第六章 保险

第6 条 保险

6.3 甲方为主导时,保险的补充规定:

(1)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租赁物办理保险手续,并将保险单

复印件交甲方备案。

(2)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保险费用已

经支付的证明。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7 条 违约责任

7.3 甲方为主导时,违约责任的补充规定:

(1)甲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

方赔偿损失。

(2)乙方未按照约定使用和维护租赁物,导致租赁物损坏或损失

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维修或赔偿责任。

第八章 争议解决

第8 条 争议解决

8.3 甲方为主导时,争议解决的补充规定:

(1)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甲方有权选择争议解决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仲裁或诉讼。

第九章 其他约定

第9 条 其他约定

9.4 甲方为主导时,其他约定的补充规定:

(1)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签

订。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

各执一份。

当乙方为主导时,增加的多项条款及说明

第三章 租金及支付方式

第3 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3.7 乙方为主导时,租金的调整机制如下:

(1)租金调整触发条件:当市场租金水平下降超过合同约定租金

水平的10%时,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租金。

(2)租金调整程序:乙方应在租金调整触发条件满足后的30 天

内,书面通知甲方关于租金调整的事宜。甲方应在收到租金调整通知

后的15 天内,有权书面向乙方提出异议。若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

异议,则视为甲方同意租金调整。

3.8 乙方为主导时,租金支付方式的补充规定:

(1)乙方应在每个租赁期届满前60 天,向甲方提供下一个租赁

期的租金支付计划,包括租金金额、支付周期和支付方式等。

(2)甲方应在乙方提供租金支付计划后的30 天内,向乙方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