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优惠条款合同
租赁优惠条款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租赁优惠条款合同
第一章 租赁物品及租赁期限
第一条 租赁物品
1.1 出租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
物品名称)出租给承租方。
1.2 租赁物品的详细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品牌、型号、数量、性
状、新旧程度等,详见附件。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本合同租赁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
月__日止。
2.2 租赁期满后,如承租方需续租,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出租方,
并签订续租合同。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章 租金及支付方式
第三条 租金
(1)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_元/月
。
(2)租金支付周期为一个月,每月的____日前支付当月租金。
3.2 租赁期间,如遇市场价格变动,出租方有权调整租金,但应
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
第四条 支付方式
4.1 承租方应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租金,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4.2 承租方支付租金后,应将付款凭证发送给出租方确认。
第三章 租赁物的使用及保管
第五条 租赁物的使用
5.1 承租方应按出租方的指示正确使用租赁物,并遵守有关法律
法规。
5.2 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转租、转让、抵押或用于非法用途。
第六条 租赁物的保管
6.1 承租方应妥善保管租赁物,确保其完好无损。
6.2 租赁期间,如租赁物发生损坏或丢失,承租方应承担相应的
维修或赔偿责任。
第四章 维修及保养
第七条 维修及保养
7.2 承租方应按照出租方的要求,配合进行租赁物的维修和保养
工作。
第八条 维修费用
8.1 租赁期间的正常维修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8.2 因承租方使用不当导致的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9.1 合同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9.2 合同变更生效后,原合同相应的条款应作相应修改。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10.1 在租赁期限内,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
方。
10.2 合同解除后,承租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退还租赁物。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双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1.2 违约方应支付给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
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七章 争议解决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12.1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律。
12.2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章 其他约定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13.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3.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
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___________
附件:租赁物品详细状况说明
附件:租赁物品详细状况说明
1. 租赁物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
2. 品牌:________________
3. 型号:________________
4. 数量:________________
5. 性状
多方为主导时的,附件条款及说明
第三章 租赁物的使用及保管
第五条 租赁物的使用(续)
5.3 承租方应按照产品说明书或者出租方的指导,进行租赁物的
正确操作和使用。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对租赁物进行改
造、升级或者拆卸。
5.4 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用于危险、违法或者有损其性能的场合
。如承租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租赁物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使用
并通知出租方。
第六条 租赁物的保管(续)
6.3 租赁期间,如租赁物需要进行维修、保养,承租方应提前通
知出租方,并按照出租方的指示进行维修、保养。
6.4 租赁期间,如租赁物发生故障,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
并按照出租方的指示进行处理。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自
行维修或者更换租赁物部件。
第四章 维修及保养(续)
第七条 维修及保养(续)
7.3 出租方应按照租赁物的实际情况和承租方的使用需求,制定
合理的维修、保养计划,并提前通知承租方。
7.4 出租方应在每个维修、保养周期结束后,向承租方提供维修
、保养记录,以及租赁物的现状报告。
第八条 维修费用(续)
(1)承租方未按照产品说明书或者出租方的指导使用租赁物,导
致租赁物损坏的;
(2)承租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租赁物的保管,导致租赁物损
坏或者丢失的;
(3)承租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租赁物损坏的。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续)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续)
9.3 合同变更生效后,原合同相应的条款应作相应修改。如有新
增条款,应以附件形式附在本合同后,并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续)
10.2 合同解除后,承租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退还租赁物。如租赁
物在解除合同时尚未支付完毕的租金,承租方应按照约定的租金支付
方式支付至租金支付完毕之日。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续)
11.2 违约方应支付给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
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第六章 争议解决(续)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续)
12.2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双方同意,也
可以选择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第七章 其他约定(续)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续)
13.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双方同意,可以增
加第三方中介的副本。
13.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双方同意,也
可以约定其他生效条件或者期限。
多方为主导时的,附件条款及说明
第三章 租赁物的使用及保管
第五条 租赁物的使用(续)
5.5 当租赁物需要进行保险时,承租方应按照出租方的要求购买
相应的保险,并将保险单副本交给出租方留存。如承租方未购买保险
,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支付因未购买保险而产生的损失。
5.6 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用于危险、违法或者有损其性能的场合
。如承租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租赁物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使用
并通知出租方。
第六条 租赁物的保管(续)
6.5 租赁期间,如租赁物需要进行维修、保养,承租方应提前通
知出租方,并按照出租方的指示进行维修、保养。
6.6 租赁期间,如租赁物发生故障,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
并按照出租方的指示进行处理。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自
行维修或者更换租赁物部件。
第四章 维修及保养(续)
第七条 维修及保养(续)
7.5 出租方应按照租赁物的实际情况和承租方的使用需求,制定
合理的维修、保养计划,并提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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