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中心车位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拥有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的购物中心车位的所有

权和使用权,愿意将其车位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需要租赁甲方车位

,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车位的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车位数量及位置

1.1 乙方租赁甲方的车位数量为:____________________个。

1.2 乙方租赁的车位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本合同租赁期限为: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

止。

2.2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需要续租,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每车位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小写

):________元。

(2)租金支付方式为:每月__日前,乙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租

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3.2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支付应付租金的__%作

为滞纳金。

第四条 车位的使用及管理

4.1 乙方租赁的车位仅限于乙方自用,不得转租、转借或用作其

他商业用途。

4.2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停车场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停车场的管理

4.3 乙方应负责车位的清洁、维护和保管,不得在车位上堆放杂

物或进行其他可能影响停车场正常使用的活动。

第五条 保险及事故处理

5.1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购买车位保险,并将保险单复印件交甲

方备案。

5.2 乙方在租赁期间因使用车位发生的事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6.1 在租赁期限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6.2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因违反法律法规导致

本合同无效,甲乙双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8.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

第九条 其他约定

9.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9.2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一、附件列表:

1. 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乙方联系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 甲方车位所有权证明文件

4. 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信息

5. 车位保险单复印件

6. 停车场管理制度文件

二、违约行为及认定:

1. 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或逾期支付租金未按要求支付滞

纳金。

2. 乙方转租、转借车位或用作商业用途。

3. 乙方在车位上堆放杂物或进行影响停车场正常使用的活动。

4. 乙方未购买车位保险,或未将保险单复印件交甲方备案。

5. 甲方未按约定提供车位,或未履行停车场管理职责。

6.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供租金发票。

三、法律名词及解释:

1. 出租方:指拥有车位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一方。

2. 承租方:指租赁车位使用的一方。

3. 租金:指承租方为使用车位而支付给出租方的费用。

4. 滞纳金:指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时,应支付给出租方的违约金

5. 租赁期限:指合同约定的承租方使用车位的期限。

6. 违约行为:指合同一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四、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1.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提醒乙方及时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应支

付滞纳金。

2. 乙方转租、转借车位:终止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搬离车位。

3. 乙方在车位上堆放杂物或进行影响停车场正常使用的活动:要

求乙方清理杂物,停止影响停车场正常使用的行为。

4. 乙方未购买车位保险:要求乙方购买车位保险,并将保险单复

印件交甲方备案。

5. 甲方未按约定提供车位:要求甲方履行合同约定,提供车位。

6.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供租金发票:要求甲方及时提供租金发票

五、所有应用场景:

1. 购物中心车位所有者出租车位给购物中心商户或顾客。

2. 写字楼车位所有者出租车位给写字楼办公人员或访客。

3. 住宅小区车位所有者出租车位给小区居民或访客。

4. 公共停车场车位所有者出租车位给公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