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赠与合同的常见十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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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赠与合同的常见十大问题
中国人才网我:赠与行为是出于赠与人的个人意愿将自己
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生活中赠与合
同的法律疑问也不少见。比如口头答应的赠与合同有没有效力?
赠与出去的东西能再要回来吗等等,下面就由我在本文解答赠与
合同在生活中常见的十个问题。请看下文。
一、口头赠与合同真的有效力吗?
答:赠与合同是需要公证的,没有公证的赠与合同需要当
事人有实际的所有权转移行为才能使合同生效。
但是社会捐助,公益捐助虽然可以口头赠与,但是它们可
是有特殊"金刚罩"的"特种赠与"哦。只要当事人进行口头承诺就
生效哦,这是为了保护公益事业的原因。
二、赠与的东西还能要回来吗?
答:可以撤销的合同:
1.赠与财产在转移所有权之前是可以撤销的。
2.严重侵害了赠送人和近亲属的利益。
3.抚养义务没有履行的。
4.赠与附加的义务没履行
撤销权的期限是知道撤销理由后的一年内。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合同不适合
前面那几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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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为了得到赠送,而与对赠与人进行伤害,该怎么办?
答:因为受赠人的违法行为导致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
行为能力,赠与人的继承人和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继承人和代理人撤销的期限是6 个月内。
四、赠与的东西有瑕疵,这个责任谁负责?
答:赠与人负责的情况:
1.赠与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财产损失的。
2.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缺陷的。
3.赠与人保证没问题的。
五、负担不起,还要继续赠送吗?
答:赠与人经济显著恶化的,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和正常
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的赠与义务。
六、送给未成年人的行为,有效吗?
答:赠与人明确表示将赠与物赠与给未成年人个人的,应
当认定赠与有效,该赠与物为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
七、赠与需要受赠人接受才能成立吗?
答:赠与合同需要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后才能成立。且受
赠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接受赠与,消极沉默不产生接受赠
与的法律效果。受赠人接受赠与的,赠与合同自受赠人接受赠与
之日起生效。附加义务的赠与,受赠人履行义务时生效。
八、附义务赠与与目的赠与的区别
答:目的赠与,是指为实现一定目的、达到一定结果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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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赠与。目的赠与的赠与人不得向受赠人请求结果的实现,而只
能于结果不实现时请求受赠人返还不当得利。如为结婚而赠与对
方财物就属于目的赠与。
而附义务赠与,当受赠人不履行义务时,赠与人可以请求
受赠人履行义务,以求得结果的实现。
九、附义务赠与与附条件赠与的区别
答:附条件赠与,是指当事人对赠与行为设定一定的条件,
把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赠与行为的效力发生或消灭的前提。在附
条件的赠与中,条件的成就与否关系到赠与合同的效力。当条件
尚未成就时,赠与的权利义务虽已确定,但效力却处于未定状态。
而附义务赠与中所附的义务,与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无关,
不能因为附义务而延缓或解除赠与的效力。
十、附义务赠与与附期限赠与的区别
答:附期限赠与,是指当事人为赠与行为设定一定的期限,
把期限的到来作为赠与行为的效力发生或者消灭的前提。在附期
限的赠与中,期限的到来与否关系到赠与合同的效力。当期限尚
未到来时,赠与合同虽已成立,但效力却处于停止状态。
而附义务赠与中所附的义务,除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
外,并不影响赠与合同的效力,赠与人不能因为受赠人未履行所
附义务而对合同的效力进行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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