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改造方案范文

时间:24-07-22 网友

危房改造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按照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的要求,把农村危房改造和全县四项重点工作相结合,以改善农村常住环境、不断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加快城乡统筹发展为目标,以乡村危房改造为抓手,着力打造规划有序、居住安全、村容整洁、环境优美的美丽乡村。

  二、目标任务

  20xx年全县农村危房改造预安排计划3954户(见附件1)。

  三、补助对象、建设及补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贫困家庭无房户以及居住在危房中的农居委会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其他贫困户。全县71个毛柱的农村危房改造户全部纳入今年计划 。

  (二)建设标准。危房改造分拆除重建、修缮加固两种方式。困难职工无房户实行新建,因地质灾害倒房户以及整栋房屋属D级危房的拆除重建,属于C级的危房实行修缮加固。翻建、新建住房面积,原则上控制在每户60平方米以内。

  (三)补助标准。县域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政府分类补助标准为:

  (1)五保户、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

  (2)其他贫困家庭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上述政府补助部分,中央每户综合补助7500元,省级每户系统分析补助3000元,合计政府每户补助10500元。各乡镇要合理确定重建户、修缮加固户,按补助标准进行补助,严禁平均补助。

  四、基本原则

  (一)群众自愿。农村土改申报、下定决心改造方式的选择均由群众自主决定,乡镇、村要加强宣传引导,不得包办替代。

  (二)满足抗震要求。拆卸重建和维修加固,均应满足抗震要求。

  (三)体现特色。注重保护传统的建筑风格,突出地方特色,主要利用传统工艺、语汇风格和地方建材建制镇推广新民居建设。

  (四)公开公正。坚持阳光操作,实行“五公开”,即:政策公开、补助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民主评议公开、审批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公正透明。

  五、建设管理

  (一)申报程序。完全符合补助条件的户主条件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村民或村两委会议评议,备案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政府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县农村领导组审批,报批结果报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1、户主申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安徽省贫困地区危房改造边远户审核、审批表》(附件7),并提供户籍、低收入情况证明(低保金领取证、农村五保供养证、贫困残疾人家庭残疾人证书、一卡通或其它低收入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危房照片等材料。

  2、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并公示。村委会接到危房改造户两户的申请后,应及时召集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予以表列(公示材料主要包括户主姓名、家庭类型、新建房或修缮加高、补助金额等,并当中将公示情况拍成照片放入申报材料中),公示时间为7天。经评议认为符合救助条件且公示的,上报乡镇政府。对没有符合救助条件或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退回并向交回申请人说明其原因。

  3、乡镇审核。乡镇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组织现场核查。经核查认为具备条件的,由乡镇与农户签订农村危房改造协议,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宣传组审批。

  4、县领导组审批。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接乡镇上报材料后,由领导组办公室(住建局)牵头,会同发改、民政、财政等部门共同研究确定。对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及时审批程序并在网上公示。

  (二)乡镇上报材料

  1、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乡镇危房改造农户表基础资料库表(花名册)打卡花名册;

  3、农户家庭建房申请书;

  4、危房鉴定表(附件6);

  5、村民代表会议评议资料(会议记录和村民代表签字);

  6、村公示栏内照片及公示复印件;

  7、安徽省农村易地户审核、审批表(附件7);

  8、乡镇公示复印件;

  9、农村特困户竣工验收表(附件8);

  10、乡镇公示复印件;

  13、网上数据录入登记表(含照片);

  (三)档案资料编制与管理模式。乡镇负责编制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档案,做到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做到材料齐全、管理规范。档案内容应包括上述乡镇上报材料的全部内容并须要按顺序用A4版面装订成册,封面统一采用“金寨县××乡(镇)20xx第六届县域农村危房改造档案资料”字样。纸质档案一式2份,乡镇初审后报县带团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审批,档案全部完善后,由县、乡镇各存一份。此外,乡镇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本乡镇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的录入与管理工作,确保网上信息系统农户信息的录入及时、全面、真实、准确。

  (四)工程验收管理。危房改造完成后,由乡镇政府先行组织机构验收,初验合格后填写《金寨县农村危房改造农户验收表》,向申领地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申请验收。县级验收由县住建部门牵头,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负责人共同进行。改造后的房屋产权全部属农户所有。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省里是一项民生工程,直接关系住房困难农户的知情权。各乡镇、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要明确一名班子成员专抓,明确一名工作人员具体经办,纪检主要组织工作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做好摸底排查,认真编制年度特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三)搞好统筹结合。农村危房改造要与县四项重点工作统筹危旧房结合。要积极推广《金寨县农民建房图集》的使用,推进农房建设技术进步,自我管理农户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安全经济、节能环保、满足抗震要求的房产税。

  (四)严格质量安全管理。县住建部门要会同项目乡镇加强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与质量把关,抓好质量安全检查,确保不出现重要领域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关键问题。

  (五)严格工期要求。各乡镇在4月25日前要将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基础信息表报送至县危房改造领导组今年初办公室审批,4月底要全面开工,9月底前要完成危房改造,报送档案资料财政补贴及补助资金打卡发放工作。

  为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帮助农村孤寡老人提高提升生活质量,改善农村居住情形,解决基本居住安全问题,结合我乡农村农民联结居住状况和新农村建设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督促,通过政府补助、农户自筹、政策扶持、等措施,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逐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暂住问题,努力全乡农村困难群众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二)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各村全村要抓紧制定农村危房改造户登记、上报。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货币政策公开农村危房改造的财政政策、程序、对象,自觉接受社会评议,对危房改造全程实施阳光操作,坚持把好事做实,实事做好,确保边远地区社会稳定。

  三、实施对象与长远目标任务

  (一)实施对象

  农村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农村五保户和其他贫困户。

  (二)目标任务

  全年完成上级分配给我乡共210户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

  四、实施步骤

  6月15日前成功进行各村危房改造登记审查工作;7月15日前核查进行进村入户调查阶段,并逐月上报危房改造进度;7月低各村上报危房户开工率必须达到100%,10月20日各村开展自检,待乡政府检查后,做好迎接县有关部门验收。

  五、工作保障

  (二)强化工作责任。完善乡村两级分级并负责,专人分工合作的其他工作机制。乡政府和村签订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责任书,并将此项工作设为伊奥尔迪县民生工程进行考核。各村明确保证危房改造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三)进行规范资金发放程序。按照市住建局统一安排,农户申请→村委会评议→报乡人民政府审核→报市住建局备案审批。

  (2)村委会评议。村委会接到申请后,进行现场勘察、拍照,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公示7天后,对符合规定无异议的,上报乡人民政府;对不符合条件或复核有异议的,村委会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暗示理由。

  (3)乡属人民政府进行审核,并报县住建局拨款。

  (四)严格工程质量。要切实加强农村农牧区危房改造工程质量监管。各村书记、主任负安全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合格一处,验收一处。

  (五)完善档案管理。村上报的农村危房改造资料由乡城建所按照各村纸质文档要求进行统一分类保管。

  为改善乡村困难群众失地农民居住条件,根据省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办公室〈湖南省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政办〔2021〕70号)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构建民主和谐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脚踏实地建设的要求,以解决农村问题的基本居住安全困难群众和实现所住有所居为目标,以农户自筹为主,通过政府机构适当补助、政策扶持和社会参与等措施,努力改善我县农村贫困群众生活条件和人居,推动乡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制度建设。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自愿自主的原则。农村困难户是小城镇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在政府支持和适当补助的同时,要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坚持自主、自愿原则,调动农村民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他们自力更生建设美好家园。

  (二)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在充分考虑政府和农民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引导帮助农村建造减灾抗灾、符合规范、造价适中、能满足最基本需求的房屋,稳步改善农村贫困危房户居住条件,防止大拆大建和形象工程。

  (三)坚持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开扶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补助标准,落实各级各方责任,制定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和操作程序,严格抓好农户申报、乡镇审核、县级审批手续等工作环节,坚持民主评议,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

  三、工作目标

  根据县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于10月底全面完成3300户农牧区危房改造任务。

  四、时间安排

  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从8月1日开始到12月10日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8月1日—8月30日)

  1、调查、统计、审定危房改造对象,建立危房改造户台账(8月1日—8月20日);

  2、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制定乡镇企业危房改造实施方案(8月中旬);

  3、召开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动员大会,层层签订责任书(8月16日)。

  4、向省、州上报全县危房改造工作方案和补助对象花名册(8月中旬)。

  第二阶段:项目实施阶段(8月1日—10月30日)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11月1日—12月10日)

  2、迎接省州检查组检查验收(11月21日—12月10日)。

  五、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大笔资金管理和申报程序

  (一)补助对象

  这届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房对象包括:

  1、分散供养五保户;

  2、低保户;

  3、贫困残疾人家庭;

  4、其他贫困户;

  5、因灾倒房户。

  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性、经济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合理确定补助目标群体。

  (二)补助标准

  根据本地实际和建房户十分困难程度,确定分类补助标准,原则上新建房屋补助资金10000元,修缮加固的房屋全村补助3000元。

  (三)资金管理

  严格按照《中央监督管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大笔资金管理低保户办法》规定,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县里设立专门凭证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账户,集中管理补助金资金。补助资金原则上按工程进度直接发放银行一卡通通过给农户。县里开设农村危房改造投诉电话,定期组织人员对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四)申报程序

  建房对象的确定,按下列程序进行:

  建房对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村民小组民主评议后进行张榜公布,村委会市政府向乡镇人民政府申报→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村委会的申报意见进行审核→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乡镇人民政府的审核意见进行审批→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将审批结果报州、省省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服务处备案。

  六、实施要求

  (一)突出重点,有序推进

  农村危房改造,主要是指依据住建部《农村危险棘手房屋鉴定技术设计规范(试行)》,鉴定属于这幢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加固的房屋进行增建或维修加固,研究重点帮助对象为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因灾歪房户和其他贫困户。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项目管理要求做到“六到户”:一是任务到户,8月20日前把危房改造对象落实到户,每个建房户明确具体开工具体内容和开工时间,让户主签字,做好施工准备;二是公示到户,将每个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的在电视、报纸等媒体上公示,确保工作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资金到户,补助资金必须由县民政局按照建房茹基夫补助标准通过县信用联社打卡到户,实行社会化发放;四是建档到户,对每个建房户的姓名、家庭住址、开工时间等基本路程信息建立电子档案,以备检查;五是标识到户,新建和修缮附挂加固的房屋竣工后要在建筑物的醒目处加挂分立标识牌;六是验收到户,开工后,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对建房进度、资金落实情况等市场条件进行督促检查。

  (二)科学设计,规模适度

  县域危房改造要量力而行,注重实效,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所,重新配置建筑面积和总造价,并达到如下建设标准:

  1、建筑面积。危房改造纳入政府扶助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1人户30平方米左右,2人户40平方米左右,3人户以上为60平方米左右,建筑面积也可根据家庭人口适当调整。

  2、房屋结构。住房主体为砖混(木)结构,室内地面硬化、平整、防滑,墙面粉饰,房屋顶部最起码要用木(竹)板封闭。

  3、配套设施。有独立的厨房、卫生间,有阿提斯鲁夫尔谷的进出道路。照明用电入户,饮用水方便,家具及其他生活设施齐全,能满足居住对象生活可能需要。

  4、设立标识。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的住房,要做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管理,在显眼位置设置全省统一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标识。

  (三)依法建设,合理规划

  农村镇村应依法、依规办理有关相关材料,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形式多样、防灾减灾、节约土地、城乡一体”的原则,根据当地自然条件情形和经济水平,一般性选择建设地址,注意避开行蓄洪区和地质灾害隐患区,并符合国家村镇建设的符合总体规划要求,不得出现规章建筑,避免短期内拆迁重建。新建住房原则上以分散建房为主,集中建房为辅。对无房居住或居住在危房中的五保户可以村为单位建“五保之家”。

  (四)依靠群众,整合资源

  农村危房改造坚持村民自主建设为主,政府、价值观念帮建为辅的原则,充分发挥群众在危房改造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持与灾后民房恢复重建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设结合、与武陵山片区建设相结合、与特色民居保护相结合,更进一步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农村危房改造通过农村政府扶助、社会捐助、政策减免、个人自筹、邻里互助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建设部分资金,严格按标准补助,较差部分可通过社会互助、村组帮工帮料等多渠道解决。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成立泸溪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向恒林任组长,县委副书记石泽龙,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梁君,田向利向明江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扶贫开发办、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审计局、县残联、县电力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乡镇相应成立领导班子,由党委书记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乡镇长任副组长,为直接责任人,民政、财政、国土、林业、水利等站所负责人为成员,抽调3—5人成立专供工作班子,负责协调危房改造的日常工作。

  (二)明确主体。农村危房改造实行县人民政府特困户负责制。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村组义务投劳,帮工帮料,形成“政府主导、民政组织、部门配合、社会参与、乡村实施”的局面。

  (五)组织实施。各乡镇用心人民政府要认真组织编制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明确补助标准和建房明确要求,将改造任务合理细化本村分解到各村,并落实到户到人。要迅速组织机构补助对象开工建房,千方百计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在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要确保安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于2021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

  (六)检查验收。各乡镇农村技术难题危房改造任务基本完成后,要认真进行自查和总结,并总体向县农村贫困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总结和总体验收申请。11月中旬,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各村各乡镇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七)严格考核。一是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纳入乡镇人民政府的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对不按时完成特殊任务的,按规定扣分。二是实行县级领导包乡镇责任制,联乡(镇)县级领导负责所联系乡镇的危房改造工作。三是实行乡镇党委、政府党政成员包村、干部包户责任制,并列入年终干部绩效考核内容。四是层层达成协议责任书,县里与各乡镇、各乡镇与村委会、村委会与易地对象都要一一签订村委会责任书,严格落实责任。对确实并无劳力的五保户、孤儿、残疾人和家庭十分困难的农村贫困户,由村委会负责组织实施房屋新建和修缮加固工作,确保如期如数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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