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青杯朗诵大赛评分标准及注意事项
一、朗诵作品评分标准,共计100分:
1.朗诵作品主题基调恰当,积极向上;
2.口齿清楚,符合普通话语言规范;
3.感情真挚,具有语言表现力与感染力;
4.仪表仪态大方得体,富有舞台表现力。
二、决赛增加即兴评述考试评分标准,共计20分:
1.叙述清晰,论点鲜明;
2.逻辑严谨,论证有力;
3.导向正确,表达流畅。
三、注意事项:
1.朗诵时间不得超过4分钟,超时扣分;
2.即兴评述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超时扣分;
3.朗诵作品体裁不限,但内容应相对完整;
4.朗诵实行实名制。
四、评委会组成要求
1.各分赛区承办单位将评委会组成情况及评委背景以公函形式上报第二届“夏青杯”朗诵大赛组委会确认备案。
2.评委资质要求:具有中等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语言及相关专业,公道、正派,具有一定评判水平与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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