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沿河土家族自治县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和稳定经济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4-12-11 网友

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沿河土家族自治县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和稳定经济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2.11.10

∙【字 号】

∙【施行日期】2022.11.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村镇建设,农村科技与社会发展

正文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沿河土家族自治县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和稳定经济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县城新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和稳定经济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11月10日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和稳定经济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等要求,根据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印发的《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银发〔2019〕11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2022年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银发〔2022〕74号)和《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全面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提升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实施乡村振兴、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为重点,围绕“四新”主抓“四化”,促进我县金融支持乡村振兴与全面建设乌江流域最美江城和贵州内陆沿江开放桥头堡总体战略有机结合,努力建设生态优、百姓富、实力强美丽沿河新未来,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体部署,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体要求,按照省委围绕“四新”主攻“四化”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市委“一区五地”奋斗目标,县委“五大突破行动”,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市场运作和政策支持相结合、信贷投放和防控风险相结合,聚焦重点领域,优化资源配置,务实创新,构建完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体系,为乡村振兴提供多元化、多层次、多维度的金融服务,切实把支持“三农”发展作为全县金融工作重点,助推农村强、农村美、农村富目标全面实现。

  二、工作机制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金融助力”的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加强党对乡村振兴工作的领导,确保党在“三农”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创新推动“政府搭台、市场为主、金融助力、风险防住”工作格局,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特成立沿河土家族自治县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和稳定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进一步强化政策协调、资源整合、职能互补、信息共享。

  三、任务分工

  (一)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及稳定经济发展重点,加大金融资源倾斜力度。

  1.加大金融精准支持力度,助推“三农”稳步发展。做好金融精准支持乡村振兴,将金融助力脱贫攻坚中好的做法和经验推广到“三农”金融服务中,引导更多资金投入到乡村振兴领域,推动县域贷款稳步增长。做实做细“分片包干、整村推进”工作机制和双向联络员制度,促进普惠金融规范发展。持续推进推广“支农再贷款+产业带动贷款”和“政担银企户”五方联动助推乡村振兴模式,深入开展产业振兴行动,强化带动主体与脱贫监测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促使脱贫监测户融入产业发展并长期受益,提供“融资+融智+融商”综合金融服务,逐步构建起“城市+乡村”、“对公+个人”、“实体+数字”、“线上+线下”一体化发展的战略新布局,走出了一条能发挥自身城市金融、科技发展、综合服务优势,推动产业链、供应链、资金链由城市向乡村全面延伸的特色金融助力乡村振兴之路。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名单库,推动增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首贷和信用贷款投放,提高纯信用贷款比重。推行产业链主办行制度,实行“一链一行”“一链一策”,综合运用信贷、债券等工具,支持核心企业提高融资能力和流动性管理水平,畅通和稳定上下游产业链条。(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沿河支行、县金融和国有资产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级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2.加强金融资源对接,支持全域旅游发展。围绕全域旅游和山地旅游目的地和乌江康养胜地建设目标,支持全域旅游经济圈建设。以乌江山峡百里画廊5A级景区创建为引领,融合推进长征文化公园、黎芝峡景区、麻阳河景区、南庄景区建设,集中资金和资源丰富旅游业态,完善黎芝峡等重点景区体验性项目,推动旅游服务质量提档升级,形成全域旅游的重要支撑。加大对全域精品旅游项目金融支持力度,支持建设全域旅游发展示范带、休闲农业度假旅游发展带、生态文化旅游培育带,做好“旅游+农业”、“旅游+城镇”文章,打造一批美丽休闲乡村。推进旅游+文化、旅游+康养,努力满足文化产业、乡村旅游发展的资金需求,支持培育休闲农业、康体养生、文化创意、旅游商品制造四大乡村旅游新业态,助推乡村振兴转型升级。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放大现金流稳定、还款来源充分的中小微涉旅企业的抵质押系数,实行适当利率优惠。鼓励金融机构为旅游服务企业、旅行社及“经营公司+景点+农户”模式的旅游经营农户提供融资支持。(牵头单位:县金融和国有资产发展中心;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沿河支行、县工业商务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投资促进局、县级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3.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质量,支持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围绕“三线四园”的山地生态农业发展格局,开展现代农业园区金融综合服务创新示范区建设,围绕特色生态农牧业,构建“做精做细特色生态种植业、做大做强现代生态畜牧业、做优做特现代林业产业”的现代农业产业生产、经营体系,加大涉农信贷产品创新力度,提升保险覆盖范围。围绕“一县一业、一乡一产、一村一品”农业品牌战目标,充分运用绿色信贷、绿色保险,支持构建绿色农业发展金融体系。加大涉农信贷投放,支持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辐射带动发展。(牵头单位:县金融和国有资产发展中心;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沿河支行、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县投资促进局、县级各银行业和保险业金融机构)

  4.建设产业园区金融综合服务站(点),推进金融综合服务创新发展。根据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规划,同步推进金融综合服务创新发展,在金融产品及服务创新、信用环境优化、金融综合服务站(点)建设等方面提供更加优良的综合服务,加大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高新技术企业”等提供“找商机、谈生意、促合作、办贷款、获信息”的全方位综合服务,积极探索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经验。(牵头单位:县金融和国有资产发展中心;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沿河支行、经开区、县工业商务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投资促进局、县级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强化货币政策工具运用,引导信贷向农村聚集。

  1.用好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积极向上级行争取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新增限额不低于2个亿,督促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规范再贷款资金使用,不断加大对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加强贷款台账管理。积极推进再贴现业务,为金融机构释放更多信贷资金。鼓励政策性银行和国有银行加大对重点项目、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推动政策性金融工具和创新型货币政策工具资金落地我县。将政策红利切实传导到“三农”、小微领域,有效降低贷款综合成本。(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沿河支行;责任单位:县级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2.积极探索“再贷款+”定向支持模式。充分发挥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投向和利率的政策引导作用,推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积极探索“再贷款+银行+企业”、“再贷款+银行+特色产业”等模式,定向支持我县特色农业产业和乡村旅游发展,畅通再贷款政策传导的“最后一公里”。(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沿河支行;责任单位:县金融和国有资产发展中心、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3.加强对优惠存款准备金率政策的运用。继续对服务当地的金融机构执行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政策,引导其用好前期降准释放资金,更好支持“三农”和小微领域。县级金融机构要做实“三农”金融服务部门,释放更多信贷资金支持“三农”发展。(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沿河支行;责任单位:县级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4.鼓励实施延期还本付息。金融机构要按照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自主协商,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并统筹考虑采取展期、下调利率、重组等手段,不得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受疫情影响隔离观察或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对其存续的个人住房、消费等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办理延期时不得“一刀切”地强制要求增加增信风险措施。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沿河支行;责任单位:县级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5.推动金融机构让利实体经济。鼓励金融机构充分发挥市场利率定价机制作用,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改革效能,有效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确保我县企业贷款利率稳中有降。加大对不合理收费清理清查及督查整改力度,引导金融机构降低各项服务收费,特别是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以及其他重点领域企业,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减免金融服务手续费。开展金融减费让利稳企纾困行动,推动金融机构进一步向实体经济合理让利。(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沿河支行;县金融和国有资产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县级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三)创新金融服务,满足城乡多元化金融需求。

  1.加强对重大项目融资支持。针对省、市、县重大项目,金融机构要主动跟进,有效对接,按照“一项目一专班一方案”做好融资保障,配合项目管理部门落实授信政策,支持新开工项目尽快开工,形成实物工作量。支持开展基础设施投资,盘活存量基础设施项目,在风险可控、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按市场化原则保障县管国有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不盲目抽贷、压贷或停贷,保障在建项目顺利实施。鼓励政策性开发性银行优化贷款结构,投放更多更长期限贷款,积极支持投融资体制改革,充分运用PPP、REITs等模式拓宽重大重点项目资金渠道。(牵头单位:县金融和国有资产发展中心、人民银行沿河支行;责任单位:县级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2.加快产品和服务创新步伐。县级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的运用,改造信贷流程和信用评价模型,降低运营管理成本,提高贷款发放效率和服务便利度。完善信用信贷产品,积极推广富民贷、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等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信贷产品。(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沿河支行;责任单位:县级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3.探索开展投贷联动业务。用好各类产业投资资金,解决重点、优势项目资本金缺乏的问题。鼓励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展投贷联动业务,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持续资金支持,优化企业融资结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快推动县内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纳入投贷联动试点范围,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评估、股权投资的基础上,通过“股权+债权”方式,积极支持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发展,形成股权投资和银行信贷联动的投融资模式。(牵头单位:县金融和国有资产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人民银行沿河支行、县级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4.积极拓展融资渠道。支持管理体制清晰、符合国家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和发行上市条件的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加大对企业发行上市挂牌的辅导培育和扶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拓展融资渠道。积极引导民间资本、产业基金等多元化资金支持乡村振兴发展。(牵头单位:县金融和国有资产发展中心;责任单位:人行沿河县支行、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工业商务局、县级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5.大力发展绿色和科技金融。持续加大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生物多样性和自然生态保护等绿色经济的信贷支持,积极储备项目,加强碳减排支持工具的运用。推进绿色金融产品创新,积极探索开展碳排放权、农村“两权”、林业碳汇收益权等资源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鼓励金融机构推出更多“碳减排”挂钩贷款。推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探索开展“生态账户”助力绿色金融发展,不断增加对中长期绿色信贷的有效供给。建立完善科技金融专营服务机制。通过创业投资基金、银行、保险、融资担保、融资租赁等多元融资组合,为创业创新提供便利的金融产品及服务。(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沿河支行;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工业商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级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6.努力拓宽涉农抵质押物范围。积极稳妥开展“两权”抵押贷款,推动形成全方位、多元化的农村资产抵质押融资模式。依托农村集体经营权交易平台,鼓励银行机构积极开办企业和个人信用、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林权、可评估性资产等抵押贷款,在制度基础上开办农民住房财产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鼓励企业和农户、脱贫监测户通过融资租赁解决农业大型机械、生产设备、加工设备购置更新资金不足问题。推动更多核心企业带动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加入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推广线上全流程应收账款融资模式,提高业务办理效率。(牵头单位:县金融和国有资产发展中心、人民银行沿河支行;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级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四)深化财政金融互动,推动政银保担多方发力。

  1.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加强财政金融政策融合运用,落实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新增小微企业客户首贷奖补、小微企业贷款增量奖补、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贴、农村支付结算环境建设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等奖补政策,灵活运用创业担保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贷款贴息等财政金融互动政策,引导和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投入。用好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完善基金管理制度,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沿河支行、县金融和国有资产发展中心、乌江惠民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2.完善金融担保机制。努力发展壮大当地融资性担保机构,完善担保贷款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加大对乡村振兴融资性担保支持力度。积极与省市农担、中小担等担保公司开展合作,充分发挥担保公司的担保补偿作用,有效缓解贷款需求主体抵押物不足的问题。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服务效能。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积极与银行开展“见贷即担”批量业务合作,聚焦支小支农主业,为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规范登记、评估、担保等融资中介环节收费管理,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降低普惠小微担保费率和反担保要求,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牵头单位:县金融和国有资产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乌江惠民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3.持续提高保险保障水平。创新适合乡村振兴发展的新型保险产品,探索建立商业性和政策性相结合的农业保险体系。完善银保合作机制,深化政银保企合作,推动保险增信服务,扩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覆盖面,发挥保单对贷款的增信作用。积极探索推广灾害保险,减少灾害造成的居民财产损失。逐步拓展特色农业保险品种和覆盖范围,综合运用保险手段服务农业产业发展。(牵头单位:铜仁银保监分局沿河监管组;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金融和国有资产发展中心、县级各保险业金融机构)

  (五)搭建多层次融资服务体系,提高金融服务精准性。

  1.发挥各类金融机构的差异化优势。农发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工商银行等全国性商业银行要发挥网络渠道、产品齐备、资金支持等优势,为需求主体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不断改进、提升产业发展的金融服务质效。贵州银行、贵阳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要发挥管理半径短、经营机制灵活等优势,立足县域、服务小微、积极开发针对我县产业发展的特色化、专业化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合作,加大对重点产业、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沿河支行、县金融和国有资产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县级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2.积极做好产业与金融的对接。加强产业政策与金融政策沟通协调,落实差别化的信贷政策。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应定期发布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白名单”并对“白名单”中的企业和项目进行动态调整,为金融机构落实差别化的信贷政策提供参考依据。充分运用“信用通”平台,做好融资需求发XXX对接,促进产业政策信息、企业生产经营信息、金融产品信息交流共享。对相关部门推荐的优质项目和重点项目,金融机构要给予重点支持。(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人民银行沿河支行;责任单位:县工业商务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金融和国有资产发展中心、县级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3.持续推动政金企融资对接。充分发挥企业金融顾问作用,加大对受困行业和企业的走访力度,加强首贷支持。针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以及产业供应链,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政金企融资对接活动。推动政金企信息数据共享,引导金融机构充分运用金融科技手段,主动对接地方征信平台归集的金融、商务、政务、公共事业等不同领域的信用信息,通过中小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银税互动等金融服务平台开展在线融资对接,充分挖掘企业信用价值,实现精准信用画像,提升融资对接效果。(牵头单位:县金融和国有资产发展中心、人民银行沿河支行;责任单位:县级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六)加大基础金融设施建设,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1.持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实现“以信用促融资、以融资促发展”目标。持续推进行政村信用等级授信,完善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标准化、流程化”评定机制;落实信用村、信用户差异化管理措施,加大对信用村和星级信用农户的支持力度。深化中小企业、旅游文化产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开展“诚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诚信旅游文化产业经营主体”评定,建立健全守信红名单、失信黑名单多部门联合评定机制,构建多层次、立体化的涉农产业主体信用评价和支持机制。强化农村信用救助,做好非恶意失信农村经济主体(特别是脱贫监测户)精准识别,落实救助政策措施,充分发挥金融服务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防范化解农村信贷风险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人民银行沿河支行;责任单位:县金融和国有资产发展中心、县级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2.深化支付兴农工程。推动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从支农、惠农向兴农转变,支付结算服务从服务农民生活向服务农业生产、农村生态有效延伸,不断优化银行账户服务,加强风险防范,深入开展宣传,促进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可持续发展。巩固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成效,推进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标准化建设和提级增效,农村电商站点与助农取款点建设结合,建立“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支付服务体系。大力推动移动支付等新兴支付方式普及应用,持续推进数字普惠金融服务,积极引导移动支付便民工程全面向乡村延伸,让农民享受支付系统现代化发展成果。(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沿河支行;责任单位:县级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3.科学合理推动基础金融服务增品扩面提质。加大银行保险机构乡村服务融合力度。鼓励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下沉服务重心,在服务渠道等方面加强配合、发挥合力,更加便捷有效地提供基础金融服务。运用新技术推进基础金融服务向位置偏远、服务空白的自然村延伸,基本实现“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综合金融服务不出镇”。简化空白地区机构设立程序。优先在机构空白地区尤其是深度贫困地区新设网点。简化在空白乡镇设立简易银行和保险网点的审批程序,创造便利条件,开辟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牵头单位:铜仁银保监分局沿河监管组;责任单位:县级各保险业和银行业金融机构)

附件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和稳定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代忠义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冯小红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崔永龙 贵州沿河经开区党工委副书记、

  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林 涛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汪 涛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薛 林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崔永军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白静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田井雄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黎泽安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范文斌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 卓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田茂盛 县督查专员(正科长级)

  田 婷 县电子政务中心主任

  陈素华 县金融和国有资产发展中心主任

  田 浩 县金融和国有资产发展中心副主任

  田 野 人民银行沿河支行行长

  曾俊曦 铜仁银保监分局沿河监管组副组长

  何开余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张治国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张洪斌 县工业商务局局长

  何 园 县财政局局长

  冯天友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牛 勇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 江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 虚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谯 波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崔 波 县林业局局长

  田 丹 县投资促进局局长

  姚宇桅 农业发展银行沿河支行行长

  黄会民 工商银行沿河支行行长

  吴 越 农业银行沿河支行行长

  张 芹 建设银行沿河支行行长

  邱露珠 邮政储蓄银行沿河支行行长

  包 强 沿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

  刘 劲 贵州银行沿河支行行长

  张延安 贵阳银行沿河支行行长

  穆贵常 沿河长征村镇银行董事长

  冉 彪 人民财产保险沿河公司经理

  黄 明 人寿保险沿河公司经理

  王丽莎 人寿财险沿河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和国有资产发展中心,由陈素华、田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郑飞、夏波涛同志任副主任,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人组成,承担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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