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永辉超市员工手册

时间:24-09-24 网友

欢 迎 辞

首先,热忱欢迎您加入永辉超市!

我们为您准备了这本《员工手册》,希望它能帮助您尽快了解新的工作环境,掌握公司的日常管理制度和企业文化,从而使您更快的进入工作角色,和永辉超市一起成长与发展!

在学习本手册的过程中,如果您对手册所述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有任何疑问,请向部门经理或人力资源部咨询,我们会认真为您解释。

由于公司正处于快速的发展期,本手册尚有需要随时进行修改、完善以及新增加的地方,如果您以及各门店、职能部门在工作中,对本手册的内容有其他修改意见,请以提案的形式提交人力资源部。

最后,祝愿您在永辉超市工作愉快!


致新同仁的一封信

亲爱的同仁:

您好!欢迎您加入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加入到我们近5万名员工的集体当中。在此,全体同仁对您的加入表示诚挚的喜悦与热情的欢迎!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经营生鲜农产品、食品、日用品和服装为主的零售商超企业。2000年永辉超市率先将生鲜农产品引进现代超市,创造了中国“农改超”的成功模式。经过十几年的飞跃发展,现已成为门店遍布16个省市的极具竞争力的全国性连锁企业。2010年12月15日永辉超市在上海主板成功上市,开启了永辉新一轮“创业”的新跨越、新发展、新十年。

大家可曾想过,永辉昨天成功的根本原因是什么?永辉还将持续稳健发展的基础和动力又源自哪里?很多人认为,永辉是因为把生鲜商品引进超市来做“农改超”而获得成功的。这确实是一种成功的商业模式,也是永辉核心竞争力所在,但从更深层次来说,永辉成功的关键内在因素应该是以“融合共享,成于至善”为核心价值观的企业文化。拥有博大内涵的永辉企业文化正是每一名永辉人值得传承与分享的财富,也是作为新同仁的您从今天开始就要学习并逐步融入的一个“家”氛围:

企业使命:引领现代农业,守护百姓健康

“生鲜超市、农超对接”的定位,使永辉超市成为中国零售行业的一个样板,成为引领现代农业、推动农业产业化、实现“农超对接”的主导力量。永辉超市的创业者与团队自始至终致力于解决“农民卖难、市民买难”的问题,坚持为百姓提供放心的食品和实惠的商品。

企业愿景:成为中国零售行业中最受尊敬企业及最佳雇主

永辉超市首创生鲜直采模式、并专注于自我创新和完善,以日臻成熟的永辉模式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为同行业树立了中国生鲜超市的榜样,并使永辉超市成为国内零售业研究和学习的对象。公司一直推崇“传帮带”、“教叫交”的人才培养方式,并逐渐提升和力争为广大同仁提供优于同业企业的薪酬福利和分享机制,为广大同仁打造广阔的事业和生活平台。

核心价值观:融合共享、成于至善

服务顾客、关爱员工、善待供应商、回报股东

“融合共享,成于至善”的博大胸襟成就了如今的永辉超市。永辉超市以生鲜差异化的经营策略,以同业竞争者为同道发展者,与国际卖场比邻而居、共生共存。基于“竞合”与“共赢”理念,永辉超市始终坚持专心服务顾客、真心关爱员工,同时细心善待供应商,从而诚心回报股东。

经营理念:民生超市、百姓永辉

放心的永辉、新鲜的永辉、家门口的永辉

“民生超市、百姓永辉”是永辉对百姓一贯恪守的承诺,“放心的永辉、新鲜的永辉、家门口的永辉”是永辉超市始终坚持的经营理念。正是有了百姓的支持和信赖,永辉超市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正因为百姓的赞誉和认同,永辉超市才能在快速的扩张中开拓创新、稳步前行。

行为规范:勤奋、创新、沟通、总结

总部:一切以服务门店为核心

门店:实施精细化管理

谨遵“勤奋、创新、沟通、总结”的行为规范,永辉人始终以高于业界和公司的标准自我要求,以勤勉务实的态度实现了一次次的自我超越。站在新起点,永辉人将加大物流配送、信息科学等技术的运用,不断完善永辉经营模式,并坚持“总部:一切以服务门店为核心;门店:实施精细化管理”继续在全国稳健地拓展和扩张。

永辉超市企业文化的精髓是通过“永辉”的品牌与资源为广大同仁打造事业和生活的平台,让所有员工以“合伙人”的身份在这个平台上合伙经营、共创价值,从而共享公司的经营收益与回报。永辉超市简单务实的企业文化不断感染和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永辉人,就让我们全体永辉人继续怀抱阳光心态、积极践行企业文化,与永辉一起成长、共同进步!

新跨越、新发展、新十年!腾飞中的永辉有着非常广阔的发展平台,公司已为诸位制定了职业发展路径和全方位培训体系,希望您能在您所属的团队、所在的部门找到自己理想的位置,并在工作中保持永辉人的创业激情,肯付出、敢进取、逐步成就您的事业理想!

最后,希望您更快地融入永辉大家庭的文化,在岗位上提升本领、贡献价值,开心工作、快乐生活!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7

第二章 人事规章 7

第一节 人员录用 7

第二节 员工培训 7

第三节 员工异动 8

第四节 劳动合同 9

第三章 薪酬福利 9

第一节 员工薪酬 9

第二节 社会保险 11

第四章 考勤休假 12

第五章 保密 22

第六章 员工奖惩 25

第一节 奖励 25

第二节 惩罚 27

第七章 员工自律行为规范 35

第八章 附则 38

结束语 3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发展和谐的劳动关系,维护员工与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推动本手册的贯彻实施,其他部门人员应予以配合,认真学习。

第三条 公司正处于高速发展期,内容还需随时修改和完善。本手册适用于永辉超市北京大区所涵盖的所有经营区域。

第二章 人事规章

第一节 人员录用

第四条 公司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招聘优秀、适用的人才。

第五条 员工入职时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基本情况(如住址、婚姻状况、生育状况、紧急联系人等),发生变化时,应于七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人力资源部,由于员工怠于通知造成公司文件无法送达的,视为已送达,员工本人承担不利后果。

第二节 员工培训

第六条 公司为员工提供多种培训,员工应积极认真参加,不断发展和提升自己,更好地为公司服务。培训分为上岗培训、在岗培训、待岗培训三种形式。

第七条 凡公司出资培训的,培训前员工应根据培训要求签订《培训协议》。

第八条 培训费用与服务期。1、培训费用2000元以下,服务期1年。2、培训费用2000-10000元,服务期2年。3、培训费用10000元以上,每增加5000元服务期增加1年,服务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

第九条 培训费用是指单位为培训员工参加培训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给第三方的课件费、讲师费、资料费、租赁场地的场地费以及外出参加培训的差旅费等。

第十条 服务期内员工提出离职的,需要按照未履行完毕的服务期向单位支付违约金。具体操作:违约金=培训费用/协议约定服务期月数×尚未履行服务期月数。其中员工为逃避支付违约金,故意违纪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仍需要向单位支付违约金。服务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终止期限自动顺延至服务期满。

第三节 员工异动

第十一条 员工异动包括晋升、降职、转岗、调岗、平级调动和薪资调整。其中,转岗是指本人能胜任原岗位,基于公司和个人的发展需要而换到同职的不同岗位;调岗是指本人不适合原岗位,调整到同职务不同岗位。任何异动必须按照公司人事权限相关规定经原职和新职部门相应负责人审批。

第十二条 异动要以考评为基础,在下列三种情形下进行:

1.工作需要;

2.员工有违纪行为;

3.根据各项考评结果后的综合评定。

第十三条 为确保异动公平合理,员工有权对异动向管理部或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异议或书面申诉,经过公司调查、研究,无论结果如何,公司一经决定异动,员工应按报到日期到人力资源部报到并到异入部门工作,逾期不执行者,按旷工处理。提出书面异议或申诉不影响异动员工正常工作。否则亦按旷工处理。

因异动而有薪资福利提升的,自批准日的次月起执行;薪资福利下调的,自批准之月起执行。

第四节 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为确立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公司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

第十五条 公司的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以国家颁布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

第十六条 禁止本公司员工在外兼职(非全日制用工除外),与其他单位建立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的,一经发现,公司将以此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任何补偿。

第三章 薪酬福利

第一节 员工薪酬

第十七条 公司根据岗位薪资标准、员工的职位、职责范围、工作经验及工作能力确定员工的工资水平,员工薪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八条 新员工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其薪资标准的80%,具体以《员工录用审批表》为准。

第十九条 员工薪资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补贴、绩效奖金等,具体薪资结构以《员工录用审批表》为准。

第二十条 薪资支付

1.员工薪资实行月薪制,薪资计算期为自然月;

2.公司以货币或银行打卡的形式按月支付员工薪资;

3.薪资发放采取下发薪。原则上本月工资一次性于次月10日支付,如遇节假日则提前至节假日前最后一个工作日支付,如延迟发放,则由人力资源部预先下发通知;对当月薪资有异议的,可直接到人力资源部进行查询并书面提出异议,否则视为对当月薪资无异议。

4.新入职员工以到人力资源部报到并开始在部门工作之日为起薪日;

5.离职者工资计至最后工作日,发放日期为下一个发薪日;

6.加薪人员新工资标准于《职/薪异动单》生效次月起执行,劳务人员不在职/薪晋升之列;

7.降薪人员的工资按《职/薪异动单》确定的标准、生效日期执行;

8.公司按国家规定从员工当月工资收入中扣除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非正常出勤扣款、按法律规定应扣除的其他费用,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公司代员工向政府有关部门缴纳。

第二十一条 薪资管理严格执行密薪制原则。对于随意泄漏薪资标准,或相互打探薪资而造成的负面影响,一经核实,将按照本手册惩罚细则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第二节 社会保险

第二十二条 凡属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公司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第二十三条 以下人员不予办理社会保险:

1.本市户籍,在本市其它单位仍缴纳社会保险者;

2.本市户籍,曾办理社会保险,未办理社会保险减少手续者;

3.离、退休返聘员工;

4.在校实习生;

5.非全日制用工(由个人办理)。

注:属于第1、2种情形的,公司向员工发出社会保险缴纳通知书,且员工不配合公司导致社会保险仍无法缴纳,在此期间员工因未缴纳社会保险发生的一切需要社会保险机构报销及支付的费用均由本人承担,公司无过错不予承担。公司可以员工拒不缴纳社会保险为由将员工辞退或拒绝录用,且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第四章 考勤休假

第二十四条 为了规范所属各单位考勤管理工作,为考勤管理工作提供明确的依据,公司实行考勤制度。

第二十五条 公司考勤记录执行电子打卡制,员工对考勤记录有疑问或有异议的,可到人力资源部或相关部门查询。

第二十六条 名词定义

1.迟到:在规定上班时间后到岗,视为迟到。

2.早退:在规定下班时间前离岗,视为早退。

3.旷工:

(1)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2)请假期限已满,未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者。

(3)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未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者。

(4)单次超过60 分钟未到(或离开)岗位,且未办理请假手续者。

(5)月累计超过60分钟离开岗位,且未办理请假手续者。

(6)中途溜岗且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

(7)请假原因不属实者。

4.加班:由员工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或公司安排的,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的上班时间,称为加班。

第二十七条 职责

1.总部人力资源中心负责考勤制度的制定、修订、解释及检查。

(1)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考勤制度的监督执行,负责考勤统计资料及核查各类考勤表单真实、完整性,并有权对各部门员工实施奖罚。

(2)支援、出差人员由所在地区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统计、监督以上人员的出勤情况,并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告知以上人员隶属部的人力资源部门。

2.考勤员职责

(1)各部门应指派专人兼任部门考勤员。

(2)部门考勤员负责部门人员相关请假、调休、加班、出差附加材料的提交,并确保材料的真实、完整、及时性。

(3)部门考勤员应及时将收到的所有考勤信息提交所辖单位的人力资源部。

3.员工职责

(1)员工上下班需亲自打卡,代他人或由他人代打卡行为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违反此规定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2)总部总监级(含)以上人员、大区总监级(含)以上人员及其他特殊不定时工作岗位(由各中心领导或大区批准并向人力资源部门备案),因不确定工作时间限制,不实行打卡制。

(3)员工因个人原因(忘打卡、忘带卡)未打卡,应最晚于下一工作日内填写《忘打/带卡证明单》,注明原因,由授权领导审批,报部门考勤员留存。

(4) 员工申请假期应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填写《请假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因特殊情况未提前请假时,应于当日上班一小时以内以电话或其他有效方式向授权领导请假,并于回岗三个工作日内,到公司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5)员工申请假期因特殊情况需提前结束的,需在销假当日至所属单位的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手续。

(6)员工公出或出差,应及时填写《公出/出差免打卡申请单》,经上一级批准后,在公出或出差前将申请单送至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二十八条 管理制度

1.员工工作时间表

(1)公司部分员工视不同岗位实行综合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

(2)工作时间

正常班制: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7.5小时/天;

排班制:根据排班出勤。

2.忘带打、忘打卡:当月2次(含),不扣薪资;当月超过2次,按每次10元扣除薪资。忘带卡一天记为一次。

3.迟到、早退、旷工

(1) 迟到早退:

迟到: 月累计迟到10—60分钟(含),按迟到分钟数的1.5倍薪资扣除;

早退: 月累计早退0--60分钟(含),按早退分钟数的3倍薪资扣除;

(2)旷工处罚:按旷工时数的300%扣除薪资,季度内累计3次旷工或连续2天旷工,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视为自动离职,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 事假

1.员工申请事假,事假期间不享受工资,按个人日薪资标准相应时数的100%扣除。

2.员工申请事假时,应优先使用调休或年假,原则上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三十条 病假

1.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可申请病假,病假期间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2.申请病假时,必须提供有清晰公章的县区级(含)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原件方可按病假计算薪资 (必要时人资部门可要求查看申请人病例及诊断记录);如无相关证明,则优先使用待休假或年假。

3.原则上全年病假累计不得超过三个月,具体情况按国家或地方政策执行。

第三十一条 法定休假日

政府规定的法定节日:参照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三十二条 年休假

1.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以下简称年休假)。

2.享受年休假天数:工作年限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工作年限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3.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请事假累计1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5个月以上的。

※注:(累计30个工作日计为1个月)

4.各单位根据员工的工作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员工的年休假,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因工作原因不能在年度内安排的,年休假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第三十三条 调休假

1.调休起始单位为1小时,之后每半小时计为一个最小统计单位。不足最小统计单位的按最小统计单位计算。

2.调休假自加班后六个月内均可使用。未于规定之日内休完调休假的员工(公司未安排休息情形除外),视同放弃。

第三十四条 婚假 员工结婚按下列方式核定婚假,婚假期间不扣除薪资。

1.法定婚假3天。晚婚者(女23周岁,男25周岁)可享受额外奖励假期(天数按照当地政策规定执行,各大区人力资源部需附相关条例文件提交总部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2.再婚的员工可享受法定婚假,不享受晚婚假。

3.在公司任职期间领取结婚证的员工可在结婚证书登记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婚假。

4.婚假需一次性连续休完,未休完的不再补休。婚假遇节假日及公休日顺延。

5.申请婚假需出示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第三十五条 丧假

1.公司员工在亲属亡故时,按下列区别核定丧假,丧假期间不扣除薪资。请假类型及天数: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亡故时, 休假三天。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亡故时,休假一天。

2.丧假遇节假日及公休日顺延。

3.申请丧假需出示亲属死亡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亲属关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需由当地公安机关或街道/居委会开具并盖章。)

第三十六条 产检假、产假、陪护假、哺乳假

1.符合当地计划生育政策的,女员工怀孕定期检查,凭医院产检手册预约记录可享受产检假,每次不超过5小时。

2.符合当地计划生育政策的,女员工生产时给予产假,产假应一次性休完,遇节假日及公休日不顺延。(产假期间薪资按生育津贴标准发放,具体标准由社保中心确认并发放)。普通分娩的员工,产假天数9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婚晚育者可享受额外假期(天数按照当地政策规定执行,各地区人力资源部需附相关条例文件提交总部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3.符合当地计划生育政策的,已婚女员工妊娠四个月以内流产,依据医生诊断书给假15天产假。(产假期间薪资按生育津贴标准发放,具体标准由社保中心确认并发放)。

4.符合当地计划生育政策的,已婚女员工妊娠四个月以上流产,依据医生诊断书给假42天产假。(产假期间薪资按生育津贴标准发放,具体标准由社保中心确认并发放)。

5.符合当地计划生育政策的,女方生育,男方享有陪护假3天。

6.本公司女员工产假结束后,在婴儿年满一周岁前可享受哺乳假,每天1小时。女员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7.上述假期申请根据实际情况出示相关证明材料:

第1需提供:结婚证、准生证、产检手册预约记录。 第2需提供: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明、县区级(含)以上医院证明材料。 第3、4需提供:结婚证、准生证、县区级(含)以上医院证明材料。 第5需提供:结婚证、准生证。 第6需提供:出生证明。

8.上述假期时间及政策如与当地地方法规不一致,则以当地法规为准(各地区人力资源部需附相关条例文件提交总部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第三十七条 工伤假

员工因工(公)负伤并经劳动部门或县区级(含)以上医院开具证明无法工作时,核给工伤假,休假期间发放全额工资、经常性支付补贴(不含绩效工资)(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第三十八条 加班

1.员工加班,需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并报相关授权领导审批。遇特殊情况,可先向授权领导进行口头申请,得到允许的情况下,在加班后的1个工作日之内根据实际加班时数填写加班申请单,由相关授权领导审批后方可生效;否则,视为无效加班。加班分为下列三类:

(1)工作日加点:由公司安排,在工作日下班后继续工作的是工作日加点。

(2)休息日加班:由公司安排,在休息日继续工作的是休息日加班。

(3)法定节日加班:由公司安排,在法定节日继续工作的是节日加班。

2.单次加班满1小时计为加班,之后最小统计单位为0.5小时。

3.公司提倡高效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任务,不提倡加班,各级管理者有责任合理安排员工工作时间,工作日加点、公休日加班原则上只安排员工调休。

4.排班形式岗位(门店岗位)除法定节日在岗情况以相应加班核算,其他由公司安排。

第三十九条 其它工种

根据用工形式不同,工种:实习生、小时工、短期工,不适用本考勤管理制度下列条款:年假、婚假、丧假、产检假、产假、陪护假、哺乳假。

第四十条 各类考勤报批权限

机构

请假对象

请假天数

最终审批权限

门店

门店课级(含)以下员工

三天(含)以内

部门经理

三天以上

店长/门店第一负责人

门店经理级

三天(含)以内

店长/门店第一负责人

三天以上~十五天(含)

区域店长

十五天以上

区域店长(大区人力资源备案)

门店店长、店助

三天(含)以内

区域店长

三天以上

大区总经理

区域店长

所有假期

大区总经理

大区

员工

三天(含)以内

部门第一负责人

三天以上

总监

经理、高级经理

三天(含)以内

总监

三天以上

大区总经理

总监

三天(含)以内

大区总经理

三天以上

大区总经理、公司专业线负责人

总经理

所有假期

总裁

各中心、事业部

高级经理级(含)以下员工

三天(含)以内

分管总监

三天以上

分管总监/事业部总经理/分管副总裁

总监

所有假期

事业部总经理/分管副总裁/总裁

事业部副总经理

所有假期

事业部总经理

事业部总经理

所有假期

总裁

※注:本章所述“扣除薪资”均指在绩效工资中扣除相应款项。

第五章 保密

第四十一条 商业秘密的含义及范围

商业秘密是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按照相关条款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与公司经营、发展、决策、有关的、能给公司带来现实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且公司财务保护措施的各项技术或营运信息。

公司的商业秘密包含(但不限于)口头、书面、电子以及其他任何载体形式存在的各项技术或营运的信息。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各项信息和资料:

1.公司的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展战略、业务计划、市场开拓计划、财务情况、采购的货源情报、内部业务规程以及供应商、经销商、客户名单、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等业务活动信息,公司订立的各类合同、协议。

2.公司信息系统及后台数据库所包含的所有信息

(1)计算机网络系统技术架构及应用产品;

(2)数据库技术及数据表结构;

(3)应用软件技术体系、设计书、软件编码、培训资料;

(4)各类营运业绩数据和报表

(5)各类办公软件在公司内部的应用信息;

(6)信息系统项目专项招标及工程进展相关的信息。

3.公司现有的以及正在开发或者构思之中的信息和资料,包含(但不限于)经营分析报告、经营总结报告、营运管理经验、培训教材等;

4.公司各级会议讨论及待定的、或其他尚未成文的内容;

5.属于他人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

6.经公司副总经理/总监级以上人员认定为公司商业秘密的信息;

7.公司采取保护措施的其他商业秘密。

第四十二条 保密义务

1.任职期间保密义务内容

(1)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必须遵守公司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

(2)公司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员工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持有属于公司的商业秘密或者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其他商业秘密。

(3)未经公司书面许可或因工作需要,员工不得将任何载体形式存在(包含书面、电子等)的商业秘密以告之、传授、转让等方式泄露给第三方(包括其他职员、竞争对手、供应商等)。

(4)未经公司书面许可或因工作需要,员工不得通过告之、传授、转让等方式泄露公司有保密承诺义务的商业秘密。

(5)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保管相关商业秘密材料的员工对该信息负有妥善保管义务,不得将有关材料任意摆放,或使任何其他无权的第三人接触、了解该材料。

(6)公司电子网络系统的权限密码不得透露给没有权限的员工或第三人。特殊情况需要使用他人密码进入保密系统,应当经过公司书面授权许可。

2.离职后保密义务内容

(1)员工离职后必须遵守本手册的规定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除非是为了执行国家法律的规定;

(2)未经公司书面同意,员工在离职后决不公开发表或泄漏公司的任何商业秘密,决不为其他目的而使用公司的任何商业秘密,决不复印、传播、转移含有公司商业秘密的资料,无论这些商业秘密是否由员工本人开发出来的。

3.在职期间的竞业禁止

员工受聘公司期间,决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同公司业务具有竞争性的业务,决不同时接受公司竞争对手的聘用,决不对公司竞争对手提供(无论是直接的或者间接的)咨询性、顾问性服务,也不唆使公司的任何其他员工接受外界聘用。

4.其他约定

(1)员工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公司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公司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2)若记录这些秘密信息的载体是有员工自备的,则视为员工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公司,公司应当在员工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3)员工应当于离职或公司提出要求时,必须返还全部属于公司的财物,包括记载着公司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第四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员工泄露公司各级商业秘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员工违反本章规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向泄密员工追偿相应损失。

2.员工的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员工应当赔偿公司经济损失。

第六章 员工奖惩

第一节 奖励

第四十四条 公司奖励形式包括:通报表扬、嘉奖、记功、记大功。具体为:

通报表扬:奖励:50-200元,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告。

嘉奖:奖励:200-500元,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告。

记功:奖励:500-1000元,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告(视情况也可在全国范围内OA公告)。

记大功:奖励:1000-5000元,并在全国范围内OA公告。特殊情况公司另行决定奖励金额。

奖励细则

顾客

服务

1.1热情、专业的服务行为,为公司树立良好形象者;

1、多次获顾客好评,视情节给予通报表扬;

2、为维护公司形象,忍受顾客无理辱骂、侮辱、殴打者,视情节给予通报表扬;

3、顾全大局、妥善处理顾客纠纷,成果显著,视情节给予记功或记大功。

特殊

贡献

2.1代表公司对外参加活动,成绩优胜者;

1、在市级获前三名的优胜者,给予通报表扬。

2、在省、直辖市级获前三名的优胜者,给予嘉奖。

3、在全国级获奖励者,给予记功。

4、在全国级获前三名的优胜者,给予记大功。

2.2以出色的工作表现,受媒体(含网络媒体)或组织表扬,为公司赢得荣誉者;

1、受到县级单位表扬者,给予通报表扬。

2、受到市级单位表扬者,给予嘉奖。

3、受到省、直辖市级单位表扬者,给予记功。

4、受到全国级单位表扬者,给予记大功。

2.3重要工作、重大项目或大型活动中,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并被公司认定者;

1、经济价值10万元(含)以内者,给予通报表扬。

2、经济价值10-100万元(含)之间者,给予嘉奖。

3、经济价值100-500万元(含)之间者,给予记功。

4、经济价值500万元以上者,给予记大功。

2.4经领导认定,追回其他责任人的台账、失款,使公司减免经济损失者;

2.5非本职工作推荐项目、客户或资源等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者;

2.6为公司献策献力,对经营管理、工作流程优化、管理制度、采购、陈列、物料控制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多次被采纳后,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并被公司认定者;

资产

保护

3.1维护企业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减少或避免损失,并被公司认定者。如紧急抢险、救灾、抢修;突发事件处理;抓获内、外偷盗(防损人员除外);检举或设法防止违规舞弊或其它危害公司权益的行为。

1、经济价值1万元(含)以内,给予通报表扬。

2、经济价值1-10万元(含)之间,给予嘉奖。

3、经济价值10-50万元(含)之间,给予记功。

4、经济价值50万元以上,给予记大功。

廉洁

自律

4.1拒受商业贿赂或主动上交回扣者。

好人

好事

5.1拾金不昧、助人为乐者。如捐资、救助等。

见义勇为者。如抢险、救人等。

视情节给予通报表扬、嘉奖、记功、记大功。

其它

6.1其它事迹足以认定奖励者。

第二节 惩罚

第四十五条 根据员工行为违反规定、规章的事实及程度,惩罚分为: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通报批评:扣减1个月绩效奖金,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告。

警告:扣减1-2个月绩效奖金,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告。

记过:扣减2-3个月绩效奖金,取消当年年终奖金发放,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告(视情况也可在全国范围内OA公告)。

记大过:扣减3-6个月月绩效奖金,取消当年年终奖金发放,同时视情况给予降职降薪处理,情况严重者给予免职,并在全国范围内OA公告。

辞退(解除劳动合同):辞退。涉及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经济损失的权利;案情重大者,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视情况可在全国范围内OA公告。

惩罚细则

仪容

仪表

行为

规范

1.1仪容仪表不符合员工行为规范者。如未按公司规定穿工作服或未按标准佩戴标识卡,男长发、女披头散发、留长指甲、浓妆艳抹等。

1、违规者给予通报批评;

2、经通报批评仍不改正者,给予警告处分;

3、经警告惩罚仍未改正者,视情节给予记过、记大过、辞退/解除劳动关系。

1.2工作期间姿势不规范者。如行姿、站姿、坐姿等服务姿势不规范行为。

1.3工作场所言行不规范者。如大声谈笑、聊天、唱歌、吹口哨、语言粗俗、发泄个人情绪或私愤、在柜台或管区内梳头、化妆、剪指甲等。

1.4不按指定通道进出者。如员工未按规定通过员工通道进出、进入公司明确规定不得进出的场所等。

1.5上班时间内进行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者。如玩游戏、炒股票、网上购物、看影视、睡觉、打牌等。

1.6破坏公司工作环境者。如乱涂滥画,撕毁公告等行为。

1.7不顾管区内环境和卫生者。如地上有明显污迹、积水,货架上有较多灰尘等;乱堆放杂物、乱倒垃圾导致管道堵塞等。

1.8禁烟场所吸烟或丢烟头者。如办公区、卖场、仓库等。

顾客

服务

2.1服务问题,影响公司形象者。如对待顾客和客户不礼貌,态度不友好;以各种名义或借口,故意设卡、刁难供应商或顾客、与顾客发生冲突等影响公司形象者。

1、服务态度不好、与顾客争吵者,给予通报批评;

2、辱骂顾客者,视情节给予记过、记大过;

3、与顾客打架者,给予辞退/解除劳动关系。

违规

违纪

行为

3.1未经请示或批准,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者。如各类会议、培训、团体活动等。

1、违规者给予通报批评;

2、经通报批评仍不改正者,给予警告处分;

3、经警告处分仍未改正者,视情节给予记过、记大过、辞退/解除劳动关系。

4、情节严重者,可直接记大过或辞退/解除劳动关系。

3.2未执行公司正式下发的文件、决定、政策和制度者。如未执行人力、IT、财务、采购、营运、防损、招商、行政、物流等公司政策。

3.3拒绝合规检验或自检者。如携带物品或驾驶车辆拒绝保安及管制人员依规定检查或交验凭证者;门店员工进出拒绝自检等。

3.4除公司指定职责内人员,擅自接收与公司有业务关系单位或个人付款者。有业务关系单位,如供应商、联营厂商、专柜厂商等;付款包括现金和支票等。

3.5利用职权对他人打击报复者。如对正常申诉的员工进行打击报复等。

3.6隐瞒庇护违规下属者。如直属主管对下属人员违规行为予以隐瞒庇护或知情不报等。

3.7擅自对外发表言论或接受媒体采访者。

3.8在外兼职、经营其它业务或利用公司名义在外行事,致使公司损失者。

3.9个人原因违反规定无证上岗或岗证不一者。

3.10对同事或其家属骚扰、恶意攻击、诬告、恐吓、威胁者。

违规

违纪

行为

3.11破坏同事关系者。如同事间争吵、辱骂、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煽动组织怠工或罢工、离间员工关系或有其他严重妨碍正常工作秩序和破坏公司凝聚力行为者。

1、同事间争吵、辱骂者,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警告处分;

2、打架、聚众闹事、煽动怠工或罢工、严重离间员工关系等,给予辞退/解除劳动关系。

3.12因违规执行或管理不善,致使公司利益受损者。如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或事故发生后故意隐瞒或掩饰等行为;违反治安防控措施,引发各类案件、事件或火灾事故等,造成公司损失者;利用工作之便将正常商品转为变价商品后自购或售卖他人者。

1、金额<1000元,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警告处分;

2、金额≥1000元,视情节给予记过、记大过、辞退/解除劳动关系。

3.13除工作需要外,上班时间喝酒者。

视情节给予记过、记大过、辞退/解除劳动关系。

3.14谎开材料、更改、伪造考勤信息等行为。如谎开病假单、病例、离职证明等;提供虚假身份及证件,如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故意涂改单据或骗报费用者。

3.15招聘、录用公司严令禁止的人员进入公司工作者。如录用黑名单人员等。

3.16非因工作需要携带危险物品、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如携带管制刀具、枪支、化学毒品等。

3.17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的违规或违法行为。如贪污腐化、收受贿赂、挪用公款,收取回扣者。

辞退/解除劳动关系。

3.18模仿上级、公司领导签名或伪造、盗用公司印章者。

3.19参与或涉及违法犯罪行为者。如参与黄、赌、毒等违法违纪行为者;参加非法组织,张贴或散布煽动性文字、图片、影像等,扰乱社会、工作、生活秩序者;因违法犯罪被劳动教养或承担刑事责任,在职期间被拘留15天以上者;偷窃公、私财物者。

3.20故意隐瞒重大传染性疾病或其它病症者。如精神病、传染病、原有职业病、不能胜任相应岗位的疾病等。

考勤

纪律

4.1迟到、早退相关规定。如迟到、早退月累计达到5次或连续5天者;因迟到故意不打卡者。

1、经批评教育拒不改正者,给予通报批评;

2、经通报批评仍不改正者,给予警告处分;

3、经警告处分后仍不改正者,视情节给予记过、记大过、辞退/解除劳动关系。

4.2未经主管批准,私自调班、调休者。

4.3托人打卡或代人打卡者。

视情节给予记过、记大过、辞退/解除劳动关系。

4.4未经批准,工作时间擅自离岗、脱岗、溜岗、误岗,外出办私事者。

4.5旷工相关规定:如一季度内累计3次旷工或连续2天旷工者。

辞退/解除劳动关系。

违反

流程

5.1未按标准作业流程执行者。如未按盘点的有关规定流程执行,造成错盘、漏盘或盘点数据不准确者;收银员或客服人员不按公司规定的程序执行收款服务(未将营业款计入收银系统等);在公司活动期间,未按标准流程执行,故意收集收银小票,兑换奖品或私开、虚开发票等。

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记过、记大过、辞退/解除劳动关系。

5.2未做安全检查工作,造成公司损失者。如工作场所、营业现场等场所的主管、电工人员、防损人员因未做安全检查,造成公司损失者。

1、金额<500元,赔偿相应损失,并给予通报批评;

2、金额≥500元,赔偿相应损失,并视情节给予记过、记大过、辞退/解除劳动关系。

5.3其它违反操作流程或规程行为,并造成经济损失者。

公司

财产

6.1浪费或滥用公司资源者。如使用公司资产办理私事:公车私用、用公司设备做私事(电话、打印机、复印机等);下班后未关电脑、电灯及机器设备等;在公司内制造、修配和保养私人物件等。

1、经批评教育拒不改正者,给予通报批评;

2、经通报批评仍不改正者,给予警告处分;

3、经警告处分后仍不改正者,视情节给予记过、记大过、辞退/解除劳动关系。

6.2不爱护或损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损失者。如物料、仪器、设备、设施、作业工具,丢失公司资质证书、文件、办公器材等。

1、金额<1000元,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

2、金额≥1000元,视情节给予记过、记大过、辞退/解除劳动关系。

食品

安全

7.1违反公司的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者。如未做好商品保质期管理,销售变质和超保质期商品,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危害他人健康、引起社会不良影响、损害公司形象和声誉者。

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或辞退/解除劳动关系。

保密

信息

8.1违反公司保密协议,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保密信息,造成经济损失者。如上市、财务、人资、薪酬、IT、营运、采购、技术保密信息等。

8.2违反信息安全规定,造成经济损失者。如私自安装软件或设备,下载、传播未经公司允许的信息等。

8.3未经允许私自进入上司或其他办公室翻阅、影印、拿走文件资料者。

其它

9.1其它违规行为。

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解除劳动关系。

※注:情节严重指在工作中玩忽职守、工作失误、违规操作、未正确履行岗位职责等原因给公司造成1000元以上经济损失,或损害公司声誉、形象以及因其行为致使公司无法正常的运作与管理等。

第四十六条 奖惩的审批权限及流程

1.审批权限

组织

职务

通报表扬、嘉奖

通报批评、警告

记功、记过

记大功、记大过、

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立案

审核

裁决

立案

审核

裁决

立案

审核

裁决

门店

员工/副课长级以下人员

部门负责人

门店人力资源部

门店负责人

门店人力资源部

门店负责人

区域店长

区域店长

大区人力资源部

大区总经理

副课长/课长级

门店人力资源部

门店负责人

区域店长

门店人力资源部

门店负责人

区域店长

区域店长

大区人力资源部

大区总经理

经理助理/经理级

区域店长

大区人力资源部

大区总经理

区域店长

大区人力资源部

大区总经理

区域店长

大区人力资源部

大区总经理

店助/店长级

区域店长

大区人力资源部

大区总经理

区域店长

大区人力资源部

大区总经理

区域店长

大区人力资源部

大区总经理

大区

经理或经理以下人员

部门负责人

大区人力资源部

大区总经理

部门负责人

大区人力资源部

大区总经理

部门负责人

大区人力资源部

大区总经理

高级经理

部门负责人

大区人力资源部

大区总经理

部门负责人

大区人力资源部

大区总经理

大区总经理

公司人力资源中心

公司总裁

区域店长/大区总监级(含门店第一负责人)

公司人力资源中心

公司

总裁

公司人力资源中心

公司总裁

公司人力资源中心

公司总裁

总部(含事业部)

总监级以下人员

部门负责人

公司人力资源中心

分管副总

部门负责人

公司人力资源中心

分管副总

公司人力资源中心

分管副总

公司总裁

总监级以上人员

公司人力资源中心

分管副总

公司总裁

公司人力资源中心

分管副总

公司总裁

公司人力资源中心

分管副总

公司总裁

※注:(1)副总裁以上高管(含副总裁)由公司总裁或董事会讨论决定。

(2)奖惩过程如涉及专业问题,相关专业部门需参与认定和审核。

2.奖惩流程

(1)立案部门负责组织或协调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取证工作,并将材料和建议上报。

(2)审核部门按照奖惩制度审核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以及建议的合理性。

(3)裁决部门负责确定奖惩决定。

(4)人力资源部负责执行和监督奖惩决定。

(5)奖惩结果提报和知会相关部门(如通知工会)。

第四十七条 本章附则

1.奖惩公示或宣布后,员工如对奖惩决定有异议,三天内可直接向上级或相关人力资源单位提起申诉,但不得以此为由停止工作或拒绝履行职责。

2.接到申诉后,相关人员应立即与相关部门进行联合调查,如果确认奖惩处理是公正合理的,流程结束;如果确认处理不当,则与相关部门协商解决。

3.相关调查单位及上级主管应公开、公平、公正的处理奖惩事宜,严禁弄虚作假、违规操作,一经查实,将给予严肃处理并撤销已做决定。

4.违规行为经调查且被证实者,如出现员工拒绝签字情况,人力资源部将以挂号信或其他法定形式送达员工,处分自送达之日起生效,因员工提供送达地址不详或地址错误,导致不能送达到的,视同送达。

5.本章奖惩中没有明确条款可对照的事项,可参照本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员工自律行为规范

第四十八条 员工的行为规范包含工作规范和工作纪律

第四十九条 工作规范

1.仪容仪表规范

(1)门店全体人员必须按要求着工作装;

(2)正式场合和会议必须按公司要求着装;

(3)服装必须保持干净、整洁、定期换洗;

(4)在工作和服务顾客期间,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健康的仪态。

2.顾客服务规范

(1)不与顾客发生争论;

(2)在处理客诉时,不围观、不起哄;

(3)不使用粗陋语言;

(4)不对顾客不理不睬;

(5)不挑选顾客;

(6)对顾客不讥讽、不嘲笑;

(7)不埋怨顾客提出的服务要求;

(8)不妨碍、不催促顾客购物;

(9)即使有个别顾客无理取闹,也必须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

3.食品、用品安全规范

(1)从事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定期健康检查;

(2)从事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持健康证明上岗工作;

(3)从事食品经营人员必须严格按公司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工作;

(4)任何人员不得参与销售变质和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用品安全的商品

(5)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的其他食品用品安全规范。

第五十条 工作纪律

1.上班考勤及办公纪律

(1)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离岗、旷工;

(2)不得违反考勤规定,托人或代人打卡;

(3)不得在上班期间从事与公司工作无关的事情;

(4)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或单位从事兼职或专职工作;

(5)不得在上班前和上班期间酗酒。

2.资产管理纪律

(1)严禁违反工作流程或标准进行商品的储存;

(2)严禁故意损害商品;

(3)严禁侵占、挪用、盗窃、变卖、随意报损、报废公司资产;

(4)严禁违反标准规程操作工作设备,严禁私自安装盗版软件;

(5)严禁浪费公司资产。

3.信息保密纪律

(1)不得擅自翻阅、抄录、翻印公司机密资料;

(2)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外泄露公司经营数据和机密文件。

4.廉洁诚信纪律

(1)不得与直系亲属之间有直接上下级的工作关系;

(2)不得与上下属同事发生不道德行为的关系;

(3)不得提供虚假身份证、学历证、离职证明等资料;

(4)不得利用职权自行或要求下级编造虚假经营报告和数字;

(5)不得索要或收取供应商、合作伙伴、下属的贿赂、馈赠;

(6)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岗位之便为私人牟利;

(7)不得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声誉。

第五十一条 遵守公司规定的其他工作规范和工作纪律。

第五十二条 处罚

1.处罚原则: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客观、公平、公正、公开;

2.员工如违反本章行为规范,公司将根据其违反的严重程度以及本手册第六章第四十五条的惩罚细则进行处罚;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员工,公司一律立即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第五十三条 员工必须按要求管理、佩带胸卡。

1.上班必须佩带胸卡,且保持端正;

2.员工不得佩带他人的胸卡,否则立即给予警告处理;

3.员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必须将胸卡和《员工手册》交还公司人力资源部,否则将各赔偿人民币50元。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本手册中所涉及参照的条款均为公司集团下发的文件或制度。

第五十五条 本手册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大区人力资源部。

第五十六条 本手册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结 束 语

本手册不可能涵盖工作中的所有方面,您若对条款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随时向您的上级主管或人力资源部提出。公司欢迎员工就公司经营与发展献计献策,您的建议将会得到充分考虑。

由于公司经营发展的不断变化,本手册亦会做相应调整,以趋日臻完善。

本手册将与公司有关人力行政制度、劳动合同等配合使用,上述规定均对员工有约束力,员工应当遵守。

希望本手册能帮您顺利适应新的环境,衷心希望您工作愉快,事业有成!

后 记

根据发展的需要,本公司有权按规定程序在必要时随时对手册的内容进行删除、修改或添加,并在公司公布。

我确认我已收到并阅读理解了2015年版员工手册及确认书,我愿意享受其权益并承担义务。

员工签字:

签收日期: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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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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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 记

根据发展的需要,本公司有权按规定程序在必要时随时对手册的内容进行删除、修改或添加,并在公司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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