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飞扬化工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按照市安监局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统一安排部署,我公司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健全公司职业卫生监管机构,逐级落实职业危害申报、检测监控和警示告知“三项制度”,狠抓职业健康监护管理、职业卫生培训和公司作业场所监督检查等基础工作,全面开展职业病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并通过安全监管检查工作计划的多方位实施,促进了公司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为加快治理职业危害防治的薄弱环节、改善工作场所作业环境、提高综合防治能力、建立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奠定了较为坚实的基础。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一)健全机构,明确职责,为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强化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公司专门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确定1名专职、4名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日常工作,并吸收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全程参与领导组工作。同时强化了与安监、经营、环保等部门的横向联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部门、车间职业安全监管工作,全程配合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等部门全力开展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存在职业危害的车间,大多配备了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具体落实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的各项工作措施。
(二)全面摸底,整体推进,确保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具体措施落到实处。
今年以来,由公司安全科牵头,各部门、车间等的配合,在上年度摸排的基础上,对我公司存在职业危害因素作业场所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摸底排查。全公司接触职业危害人数51人(其中:男员工25人,女员工26人);今年以来,公司按照市安监局2014年度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总体安排意见要求,制定了《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召开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专题会议,对各车间涉及职业危害进行了专项安排部署。在此基础上,还组织两名管理人员参加专项培训,两人已通过培训,考试合格并已取得职业卫生培训合格证书。《2014年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计划》确定了检查依据、检查范围、组织机构、时间安排、排查内容、检查方式及有关要求,划定了职业健康检查进度计划(与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同步进行),本项工作从今年3月份开始已全面展开。通过交叉检查、分区域督查和专项检查等形式,切实加大了职业卫生监管检查力度。
(三)突出重点,分工协作,确保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质性效果。
今年以来,公司与各科室、车间配合,严格按照职业健康检查计划,进一步健全管理机构、完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全面推进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督促指导各生产车间对本车间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的基础上,认真填写《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如实申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委托山东安健源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对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情况进行了检测工作,检测结果存入职业卫生档案并及时向员工公布。公司建立完善了职业危害警示告知、职业危害防治等各项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和《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203),建立完善公司内部警示标识及危害告知卡悬挂、设置管理制度,在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告知卡、划定警戒线等,本项工作执行情况良好 。
公司职业卫生管理科还打印了国家安监总局令47号、48号、49号、52号等内容60余份,全部免费发放到部门、车间,意在提高全公司安全自查自改主体责任意识及规范职业卫生监管标准化工作。
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急待解决的问题
1、从部门和车间监管的情况看,一是对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在思想认识上还存在差距,重“伤亡事故”、轻“职业病因素危害”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还比较严重。二是职业卫生监管薄弱,业务能力还不很强、检测手段落后等诸多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监管检查、治理工作的开展。
2、从公司主体责任落实看,一是公司一些部门负责人职业健康法制意识还比较淡薄,片面追求生产经济效益,对职业卫生工作不重视,公司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还没有真正落实。二是公司的职业卫生基础管理薄弱。公司虽建立起职业卫方面的规章制度,但车间没有落实专兼职管理人员,有些外包以及民工员工没有进行健康体检。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有待进一步推进。
三、2015年工作打算
1、有针对性地部署开展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并对监管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及时进行汇总、更新、建档、备案。
2、增强公司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员工的职业病防治意识,明确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方法、步骤和要求,同步组织公司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并督促公司认真做好员工的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确保治理工作效果。
3、依据职业病防治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车间职业病危害治理情况进行督查;对没有整改到位的下达整改卡,并督促整改;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依规给予严厉处罚。监督公司相关部门通过改革原材料、工艺流程和布局,改造职业病防护设施,进一步提高职业病危害的防治能力和水平。
山东飞扬化工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十二月一日
山东飞扬化工有限公司2014年度
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按照市安监局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统一安排部署,2014年我公司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健全公司职业卫生监管机构,逐级落实职业危害申报、检测监控和警示告知“三项制度”,狠抓职业健康监护管理、职业卫生培训和公司作业场所监督检查等基础工作,全面开展职业病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并通过安全监管检查工作计划的多方位实施,促进了公司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为加快治理职业危害防治的薄弱环节、改善工作场所作业环境、提高综合防治能力、建立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奠定了较为坚实的基础。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报:
一、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一)健全机构,明确职责,为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强化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公司专门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确定1名专职、4名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日常工作,并吸收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全程参与领导组工作。同时强化了与安监、经营、环保等部门的横向联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部门、车间职业安全监管工作,全程配合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等部门全力开展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存在职业危害的车间,大多配备了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具体落实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的各项工作措施。
(二)全面摸底,整体推进,确保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具体措施落到实处。
今年以来,由公司安全科牵头,各部门、车间等的配合,在上年度摸排的基础上,对我公司存在职业危害因素作业场所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摸底排查。全公司接触职业危害人数51人(其中:男员工25人,女员工26人);今年以来,公司按照市安监局2014年度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总体安排意见要求,制定了《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召开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专题会议,对各车间涉及职业危害进行了专项安排部署。在此基础上,还组织两名管理人员参加专项培训,两人已通过培训,考试合格并已取得职业卫生培训合格证书。《2014年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计划》确定了检查依据、检查范围、组织机构、时间安排、排查内容、检查方式及有关要求,划定了职业健康检查进度计划(与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同步进行),本项工作从今年3月份开始已全面展开。通过交叉检查、分区域督查和专项检查等形式,切实加大了职业卫生监管检查力度。
(三)突出重点,分工协作,确保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质性效果。
今年以来,公司与各科室、车间配合,严格按照职业健康检查计划,进一步健全管理机构、完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全面推进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督促指导各生产车间对本车间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的基础上,认真填写《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如实申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委托山东安健源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对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情况进行了检测工作,检测结果存入职业卫生档案并及时向员工公布。公司建立完善了职业危害警示告知、职业危害防治等各项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和《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203),建立完善公司内部警示标识及危害告知卡悬挂、设置管理制度,在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告知卡、划定警戒线等,本项工作执行情况良好 。
公司职业卫生管理科还打印了国家安监总局令47号、48号、49号、52号等内容60余份,全部免费发放到部门、车间,意在提高全公司安全自查自改主体责任意识及规范职业卫生监管标准化工作。
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急待解决的问题
1、从部门和车间监管的情况看,一是对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在思想认识上还存在差距,重“伤亡事故”、轻“职业病因素危害”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还比较严重。二是职业卫生监管薄弱,业务能力还不很强、检测手段落后等诸多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监管检查、治理工作的开展。
2、从公司主体责任落实看,一是公司一些部门负责人职业健康法制意识还比较淡薄,片面追求生产经济效益,对职业卫生工作不重视,公司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还没有真正落实。二是公司的职业卫生基础管理薄弱。公司虽建立起职业卫方面的规章制度,但车间没有落实专兼职管理人员,有些外包以及民工员工没有进行健康体检。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有待进一步推进。
三、2015年工作打算
1、有针对性地部署开展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并对监管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及时进行汇总、更新、建档、备案。
2、增强公司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员工的职业病防治意识,明确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方法、步骤和要求,同步组织公司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并督促公司认真做好员工的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确保治理工作效果。
3、依据职业病防治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车间职业病危害治理情况进行督查;对没有整改到位的下达整改卡,并督促整改;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依规给予严厉处罚。监督公司相关部门通过改革原材料、工艺流程和布局,改造职业病防护设施,进一步提高职业病危害的防治能力和水平。
山东飞扬化工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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