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XX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XX年海安县教育系统基层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评办法〉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在教育系统基层单位的扎实开展,以考评促落实,以检查促发展,定于六月下旬开展教育系统XX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活动。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检查单位:
各完职中、局直单位,各区镇教管办,共计28家单位接受检查。为便于检查工作的组织开展,将28家被检查单位分成两组:
第一组,局直支部组(13家单位):实验中学、海安中专、教师进修学校、海陵中学、紫石中学、城南实验中学、实验小学、城南实验小学、特殊教育学校、第一实验幼儿园、第二实验幼儿园、长江路幼儿园、机关幼儿园。
第二组,完职中、区镇教管办组(15家单位):曲塘中学、立发中学、南莫中学、李堡中学、双楼中专、角斜镇教管办、李堡镇教管办、城东镇教管办、海安镇教管办、曲塘镇教管办、大公镇教管办、雅周镇教管办、南莫镇教管办、白甸镇教管办、墩头镇教管办。
二、检查时间:
6月23日下午:第一组(即局直支部组)接受检查;
6月24日下午:第二组(即完职中、区镇教管办组)接受检查。
三、检查内容:
.对照《考评办法》中的附件1党支部(或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责任考评表准备的台账资料;
2.对照《考评办法》中的附件2单位主要负责人(含党政)个人责任考评表准备的台账资料(含个人记录本);
3.对照《考评办法》中的附件3单位班子成员(副校级领导)个人责任考评表准备的台账资料(含个人记录本)。
(注:没有设副职的区镇教管办不需检查第3项内容)
四、检查形式:
(一)书面汇报+台账验收
书面汇报:各单位要根据实际对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情况认真总结,尽量引用数据和事例来展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并形成3000字左右的文字材料,随台账资料一同上报。
台账验收:各单位要按预备通知的要求将台账资料分类整理后,在接受检查的当日下午2:15前送至局东五楼会议室。接受检查时,单位负责整理台账资料的材料员要在场随时解答检查过程中的质疑。
(二)汇报交流
参加汇报交流的单位、汇报交流形式及时间另行通知。
五、有关安排:
检查人员:部分单位监委会主任(局监审室将提前一天通知到人)。
检查方式:交叉检查与局监审室参与相结合。
有关要求:
.标准统一。各检查人员对各单位提供的资料认真检查并填写《考评打分表》和《综合评价表》(附后),严格按照评分标准打分。如被检查单位能根据标准提供完整且有效的材料则给分,否则按相应标准扣分。
2.公平公正。检查人员必须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检查工作,不打人情分,不受被检查单位的干扰。局监审室工作人员将对每位检查人员的《考评打分表》和《综合评价表》进行复检。
《【范文】教育系统XX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工作方案》相关文档:
2022年个人年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通用4篇)09-14
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职责10-31
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学习心得10-31
七长责任制内容10-31
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心得体会10-31
七长责任制10-31
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职责10-31
陕西省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10-31
2023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责任制[全]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