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工作的总结范文

时间:23-06-28 网友

关于2022年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工作的总结范文

根据省、市、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为做好我乡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简称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简称特别扶助)工作,并结合我乡实际,现就2022年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工作和特别扶助工作总结如下:

一、广泛宣传,落到实处

奖励扶助、特别扶助是利民惠民的德政工程。在宣传方式上,我乡社员大会、集体活动等开展宣传活动,分发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的宣传材料,着手宣传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制度与政策实施的重大意义; 利用有线电视、广播、标语等长时间滚动播出关于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的相关政策条件、个人申报程序等; 使广大群众全面准确了解各类政策,不断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在宣传对象上,既要对全体公民进行宣传,又要重点对可能符合条件的中老年人群、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进行宣传。在强化宣传的同时,将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具体政策条件纳入村务公开的内容,向社会和群众及时公开,并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我乡本着在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高度,提高认识,把农村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我乡成立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领导组,由乡长任组长,人大主席任副组长,计生办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和落实。确保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的工作责任、措施、投入到位,并对此项任务全程监管,务必达到公正、透明。坚持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资格确认质量终身责任制和责任倒查追究制,调查登记的各个重要步骤、重要信息由具体负责人签字负责; 严格执行“四条禁令”,严格乱开口子放宽政策,严禁吃拿卡要刁难群众,严格把关,严禁冒领、代领计发扶助资金,对非法操作的领导干部坚决实行引咎辞职制,并追究法律责任。

三、把握政策,严格执行程序

一是调查关,必须严格调查人员资格,坚持由计生办工作人员担任调查员。

二是把好评议关,切实搞好村级评议,必须由调查员组织召开评议会,邀请与评议对象同年龄阶段同村民小组老村民代表、村干部参加评议,还应按照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的要求,组织村民代表参加评议,听取意见。参加评议人员必须签名认可并加盖指印。

四、统筹安排,确保进度

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工作是人口计生部门的一项长期性工作,各村(居)委会要根据全省统一规定的起止时间和阶段性安排,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具体工作进度。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为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工作社会宣传和个人申报阶段,各村在广泛宣传的同时,对重点对象进行面对面宣传,符合条件的,动员组织和帮助他们按时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申报,预期未申报的,当年不再受理。各村必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将2022年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对象申报花名册上报乡计生办。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为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对象目标人群资格确认及往年享受奖励扶助对象的资格年审阶段。对拟纳入对象进行调查访问,群众评议,乡乡复核,一、二榜公示(时间均为7天)。各村(社区)在进行2022年目标人群资格确认时,应同时预见调查2022年符合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条件的人群并汇总上报。

总之,我乡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及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己取得了初步的成绩,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日常工作抓好,保证准确率,让这项惠及千万计生家庭的德政工作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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