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交通工作计划汇总5篇

时间:24-11-26 网友

2023年交通工作计划汇总5篇

交通工作计划 篇1

  一、加快推进物流产业发展

  (一)工作目标。

  1、指标任务:在全市物流产业规模突破千亿元的基础上,“十二五”期间,实现“2个确保”,即,确保全市物流产业年均增幅超20%;确保全市物流产业实现营业收入超1200亿元,全市物流产业总体规模突破亿元。

  2、项目建设计划:共计18项,其中在建项目5项、新建9项、前期推进4项。

  二、确保春运工作安全有序

  提早谋划,在春运前做好全市客流预测和公路运输的运力安排,对公路运力精心的组织并合理的投放。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公路、铁路及航空之间的市内公共交通的衔接和安排,确保春运安全有序,圆满完成年度春运工作。

  三、继续强化铁路道口监管

  继续强化对市境内陇海线、新长铁路17处无人看守道口和238个铁路专用线无人看守道口进行监督检查,每月进行三次夜间检查,按照省经信委(道口办)的要求,在每三个月对255个无人看守道口检查一遍。

交通工作计划 篇2

  为遏制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和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的统一部署,9月21日至12月31日,开展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百日行动,减少因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坚决遏制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交通事故。

  二、工作措施

  (一)全力整治国、省道公路行车秩序。

  1、集中警力上路,投入执法装备,严查超速、超员、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在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实施不间断巡逻管控,做到白天见警察、晚上见警车,要大力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2、会同交通、公路等部门进一步做好危险路段排查治理,督促完善道路标志、标线及交通安全设施,年内交通安全隐患治理率达到90%以上。

  3、加强恶劣天气交通管理,加强与气象、交通运输部门信息沟通,完善应急预案,共同开展应急处置演练,提高恶劣气候条件下的交通管控能力。

  4、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提高交通违法监控水平、快速反应和交通违法动态查处能力,运用技术装备查处交通违法的比例比去年同期增加20%以上。

  (二)大力消除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1、最大限度地将警力向农村道路倾斜,加强巡逻管控力度,要组织农村派出所重点查处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摩托车违法载人和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

  2、将农村乡镇大型集市纳入农村派出所和乡镇交警中队日常管理范围,安排警力维护赶集、赶场活动秩序,查处和制止违法载人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3、依靠乡镇党委、政府,组织村委会、乡镇派出所以及农村交通安全协管员,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作用,集中抓好农村地区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道路安全隐患排查、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

  (三)集中整顿客运交通安全。

  1、延平、武夷山、浦城、政和要按春运要求启动交通安全服务站,其它县(市)要采取固定和流动相结合的方法,对过往的7座以上营运客车逐车进行检查登记,坚决杜绝客运车辆超员违法行为。对客运车辆超员20%以上的,在依法处罚的同时,必须抄告所属地交通部门查处。加大对农村客运班线的执法力度,充分应用便衣跟车有奖举报等方法查处超载行为。

  2、积极会同交通运输、安全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共同加强对公路客运企业的安全监管,对客运企业回站例检、安全学习、出门检查等制度进行监督,督促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3、针对客运车辆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在9月底前会同交通运输、安全监管部门开展客运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对所有客运车辆的安全状况、驾驶人的驾驶资质和安全驾驶记录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并登记造册;取缔一批存在隐患的客运车辆,清退一批违法记分超过12分的驾驶人。

  4、要通过媒体、各种会议加大对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危害性的社会宣传和监督力度,设立客运交通安全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

  (四)重点加强校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监管。

  1、会同教育部门全力开展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严密和完善校车管理制度,落实各部门的管理责任。

  2、会同交通、安监、质监等部门全力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监管,狠抓源头管理和执法检查,严格检查运输资格和线路审批、车辆的安全性能、外观标识和车身反光标志。

  3、加强对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运行线路的管控,在国省道收费站、省际、市际卡口等处,加强对校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的检查登记。

  (五)持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1、组织力量进入国省道公路沿线村庄、学校、长短途客运企业,结合近期典型交通事故案例,重点宣传机动车超速、超员、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提高广大群众和客运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2、建立车管所、执法和事故处理窗口等阵地宣传示范单位,出台宣传设施设置标准,形成规范化的宣传园地。通过合理布置宣传展板、交通事故现场模拟展台,播放专题短片、公益广告,开展有针对性宣传教育活动。

  3、充分利用交通广播整点播报、电视游走字幕等方式,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提示。结合百日行动不同阶段的需要,在各类媒体上开办专题专栏节目,有计划组织深度报道和交通安全知识专题教育。9月21日至30日,各地要围绕百日行动工作部署和措施,开展声势浩大的新闻宣传,引导社会关注交通安全和预防交通事故工作,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十一”黄金周期间,各地要加强针对旅游道路交通安全的路况信息播报和安全宣传,要开展对自驾车出游的辖区路况的友情提示。

  4、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作品评选活动,编制一批针对农村群众、运输企业驾驶人和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提示通稿、多媒体课件、交通安全宣传挂图,深入客运企业、农村、学校,开展面对面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地完成情况将列入年终宣传工作的考评内容。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支队成立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指挥部,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长黄以西任总指挥,政委林水荣任常务副总指挥,副支队长何嘉平、阮少勤、徐景贵任副总指挥;下设办公室在秩序科,原东副科长为办公室主任。各地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工作组织和领导。该项工作将列入度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责任状考评。

  (二)加强督促检查。进一步落实领导包片、处室挂点的工作措施,支队领导、机关科室按照包片、挂点加强基层工作的指导。支队将派出专门的督导工作组,对各地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地要结合实际,组织力量对重点地区开展督导检查。总队、支队年内将对交警队信息平台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三)严格规范执法。进一步贯彻落实理性、平和、文明的要求,规范路面民警执勤执法行为。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要严格查处,依法处罚,切实做到处罚一起,纠正一起,教育一起,形成严查严管态势。

  (四)开辟会战专栏。总队、支队都在主页上设立“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专栏。请各地及时上报本地百日行动的有关信息,包括组织部署、措施落实、督促检查、专项行动等动态情况及基层经验做法,工作落实情况作为支队网上督查的依据。

  (五)加强信息报送。总队、支队将定期对百日行动各单项工作和综合工作进行全市排名,每10天通报一次事故情况,每月对各地工作进行点评。各地要加强百日行动期间信息汇总上报。

  (六)落实保障措施。各大队要向路面民警增配物资装备,配齐民警个人安全防护装备,包括夜间照明设施,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坚决杜绝民警伤亡事件。百日行动结束后,总队、支队将进行总结表彰。

交通工作计划 篇3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法律要求,结合我局安全生产工作安排,为确保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年度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加大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杜绝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有效减少一般安全事故,努力保持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稳定的态势。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对辖区内监管重点企业抽查率达到100%。

  (二)确保对本行业权限内群众举报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三)确保县、县级挂牌督办事故隐患整改跟踪率达到100%。

  (四)确保本行业权限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期结案率达100%。

  (五)切实规范执法行为,避免因违法行政执法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确保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零败诉”。

  (六)通过联合执法、明查暗访和邀请第三方专家联合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暗访督查活动。

  三、工作原则

  (一)属地监管原则。强化属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充分发挥基层站(所)的作用,落实分级分类监管的职责。

  (二)依法行政原则。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职责分工,编制并实施监督检查计划,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三)教育为先原则。健全“企业主动查隐患,部门抓督查”的工作机制,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四)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原则。注重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执法检查,兼顾其他行业领域,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实事求是原则。根据本部门实际,科学确定执法检查的对象与频次,努力做到监管执法计划与监管执法能力相适应,使执法检查计划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六)严格考核原则。严格执法考核,促进执法责任落实。每次检查都做到明确检查内容和范围,规范检查程序,及时公布检查结果。

  四、监督检查依据、范围、内容

  (一)监督检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法律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省安全生产条例》、《省道路运输条例》、《省公路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和行政执法的地方法规、政府规章和交通运输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度等。

  (二)监督检查范围

  对全县道路运输(客运、公交、出租,货运、维修、驾校)等企业;公路水运交通基础设施以及在建交通工程建设企业、施工现场;水上运输、港口码头、船闸等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依规实施监督管理。

  (三)县局监督检查内容

  1、市、县、县局文件落实情况;

  2、安全会议部署落实情况;

  3、单位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4、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和值班值守情况;

  5、重大活动安全部署落实情况;

  6、市、县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开展情况;

  7、市、县挂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情况;

  8、市、县、县局部署其他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四)行业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内容

  县公路管理站

  1、未按技术标准规定在公路上设置规范、醒目的警示标志、路面标线、护栏、防撞护墩、错车道(包括在急弯、陡坡、视距不良、连续下坡、路侧险要、水毁塌方、易塌方落石、平面交叉路口、穿越学校、集镇、村庄等路段)等相关安保设施的。

  2、未制定恶劣天气应急预案的,未储备应急物资的。

  3、桥梁未按照规定建立一桥一档的,四、五类危桥未按规定采取限行、禁行等相关安保措施的`。

  4、未按规定要求制定相关制度和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的。

  5、严格执行巡路制度,坚持上路巡查,检查巡查记录、台账是否完善。

  6、在公路上的工作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工作衣并戴工作帽,管理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背心。

  7、坚持严格执行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和违章建筑治理并举。

  8、路域环境治理不到位,影响交通安全的。

  9、对陡坡、急弯、危险路段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养护设施进行重点排查,发现影响道路安全的障碍物及时通知养护人员清理。对道路积冰不能及时清除的必须设置警示标志。

  10、其他影响道路安全的行为。

  县运输管理所

  (1)客运场站

  1、没有任何证照,非法从事客运站场经营的。

  2、客车发车前没有按照要求对营运车辆进行安全例检,没有详细记录的。

  3、没有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的。

  4、没有严格“三品”检查,安检仪没有专人负责、没有正常使用的。

  5、车站调度室对手续不全车辆进行报班的。

  6、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桶等站内消防设施不齐全或不在有效期内的。

  7、站内违反消防安全行为的。

  8、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

  9、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2)客运企业、营运(公交、出租)车辆:

  1、没有任何证照,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的。

  2、线路许可与道路运输证、实际运营线路不一致的。

  3、客运(旅游)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二级维护不齐全、不在有效期内的。

  4、没有齐全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营运证、线路牌(标志牌)。

  5、GPS车辆终端平台没有正常使用,没有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以及没有记录的。

  6、车辆座位、实际座位与道路运输证不一致的。

  7、安全设施设备不齐全的。

  8、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

  9、企业没有按时每月召开安全例会,没有定期组织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没有记录、没有试卷的。

  10、企业包车合同、派车单没有随车携带的。

  11、承运人责任险不在有效期内的。

  12、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3)普货(危货)企业、营运车辆:

  1、道路运输证与经营许可范围不一致的。

  2、普货(危货)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二级维护不齐全、不在有效期内的。

  3、没有齐全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押运员证、从业资格证、营运证。

  4、GPS车辆终端平台没有正常使用,没有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以及没有记录的。

  5、车辆吨位、实际吨位与道路运输证不一致的。

  6、安全设施设备不齐全的。

  7、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是否签订安全责任书。

  8、企业没有按时每月召开安全例会,没有定期组织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没有记录。

  9、承运人责任险不在有效期内的。

  10、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县维修管理所

  (1)维修企业:

  1、企业证照及现场消防设备是否齐全有效。

  2、企业安全机构、人员配备、安全措施是否健全。

  3、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健全。

  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培训记录、安全例会记录是否完善。

  5、是否有私自改装车辆违法行为,遵守安全法律法规情况。

  6、安全生产资金是否足额提取,是否配备通讯、交通工具等安全管理必要的设备。

  7、维修服务质量情况,是否有社会投诉和损害、欺诈车主利益的行为。

  (2)驾培企业:

  1、企业证照是否齐全有效。

  2、企业安全机构、人员设备、安全措施是否健全。

  3、教练车安全技术性能、教练车安全管理制度及年审情况。

  4、教练人员持证上岗、随车教练等制度落实情况、安全培训记录、安全例会记录是否完善。

  5、企业的消防设施及设备配备情况。

  6、安全生产资金是否足额提取,是否配备通讯、交通工具等安全管理必要的设备。

  7、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健全。

  县地方海事处

  1、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渡口的监管部门和责任人未落实到位的。

  2、船舶不具备运营条件,私自停靠,超范围运营的。

  3、船舶在夜间、雨、雪、冰、雾、大风、冰凌期等恶劣气象条件下运营的。

  4、船舶超速、超员、超载等不安全行为的。

  5、船舶“带病”运营,未配备足额的救生、消防等安全设施的。

  6、客船乘客上船未按要求穿救生衣的,渡口未按要求设置相应标志。

  7、船员未持有效的适任证书、从事客货运输或违章操作的。

  8、“三无”船舶、农用船、渔船非法从事运输的。

  9、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

  10、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经费、装备落实不到位的。

  11、渡口标识不明显,没有乘客须知、渡口守则、安全注意事项等要求的。

  12、营运船舶的所有权证、检验证书、水路运输许可证等有效证件不齐全的。

  13、对船员未进行定期安全教育

  14、其他影响水上通行安全的行为。

  县航道管理站

  1、危及航道安全的违法行为。重点治理在航道内进行围网养殖、围网捕鱼、种植水生植物的行为;占用航道边坡进行堆放、装卸货物行为;经营船舶占用航道进行过驳作业行为。

  2、航道基础设施。重点对航标、航道护岸、临跨河设施、标志标牌、防撞设施等维护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船闸设施。检查船闸机电设备、基础设施维护保养情况;机电设备运行是否可靠、操作人员是否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船闸过闸秩序。船舶过闸是否有序,船舶在待闸区、服务区是否按规定停靠;危险品船舶是否在指定区域待闸、是否单闸放行;引航道船舶是否运行安全有控。

  5、做好办公楼及水上服务区防盗、防火、防电等工作。

  6、航道重点建设及养护工程。检查施工、监理单位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立安全标志,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否按照施工要求配备和使用安全防护器材、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等。

  7、船艇等专用设备。检查车、艇是否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是否处于适航状态。

  8、航政行政许可事项。按照许可程序和通航标准进行许可控制,检查未经许可擅自新建临跨过河设施行为。

  9、其他影响通航航道安全的行为。

  县港务处

  1、机构设置、人员资质情况;是否取得港口生产经营资质;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通过培训;码头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有上岗资格资质;

  2、规章制度管理体系情况;各种规章制度是否下发执行,操作规程是否符合要求;

  3、安全生产作业条件;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劳动环保相关工作要求,职业防护工作是否得到落实

  4、作业设备设施管理情况:码头系船柱、护轮坎、防撞护舷是否完好;作业设备是否在正常工作状态

  5、应急预案建立情况;各项应急预案是否制定下发,应急演练是否开展;

  6、消防、环保设备以及防护用品管理情况,消防用品是否合格有效;环保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7、近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各项安全文件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检查是否开展,隐患整改是否完成;

  8、季节性安全生产开展情况,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9、作业现场及港口水域有无违章、违禁现象;

  10、其他影响港口作业安全的行为。

  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1、做好企业安全“三类”人员初培、继续教育工作,对在建工程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教育培训。

  2、做好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工作,督促相关单位积极创建省级“示范工地”、“示范工程”。

  3、加强对重点工程的安全监管,开展好季度大检查。根据项目特点和施工进度,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设立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管理人员,保障安全专项费用,确保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有效运行。

  4、督促工程科对施工企业的相关证照及施工方案等进行重点检查,严厉打击以下行为:施工单位和建设法人未按规定要求签有安全施工合同的;无可操作性和针对性的安全施工方案的;工程施工未按照施工规范和相关操作规程进行的;公路改建施工未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安全措施的。

  5、对监督范围内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特种操作人员的安全证照和从业资格证进行重点排查,对特种设备进行阶段性检查管理,尤其是起重设备检验检测,督促各施工企业规范使用特种设备,规范管理特种设备操作人员。

  6、督促参建各方做好应急准备,针对各季节、各时间段的施工特点组织相应的培训或演练,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7、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县交通稽查大队

  1、未加大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的监管力度,不具备相应资质和安全条件的危险品运输车辆从事非法经营行为的。

  2、未对辖区内客运、货运车辆按运输法规进行日常检查的。

  3、辖区内客车站外带客、客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各类违法违章经营行为的。

  3、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经许可从事道路客货运道路运输经营等违法行为;

  4、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

  5、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县交通质检中心

  做好公路工程各项检测工作。

  2、是否对各类试验的仪器和设备定期保养和检查,避免因仪器故障造成不必要的事故。

  2、是否对易燃、易爆品实行登记使用,妥善保管。

  3、对水、电设施要经常检查,确保无安全事故的发生。

  4、要排查列举与检测工作有关的危险源,做出危险等级评价,以便对今后的工作起到指导和预防的作用。

  5、对易挥发,高腐蚀的化学试剂物品重新归类,制定严格的危险品领用制度。

  6、其他违反行业安全管理的行为。

  县路畅公司

  1、是否做好对国省干线、县乡道路的路面、路基和高堤路段的检查,对列为三、四级桥梁进行观测,发现各类病害及时向管理部门汇报。

  2、负责对路面的养护保洁工作。

  3、公路涉路施工,未对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进行审查并备案或按照方案要求采取安全措施的。

  4、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特种操作人员,未按规定要求持有安全证照和从业资格证的。

  5、是否严格检查公路小修工程中的标志标牌设置、特种机械持证操作,防范交通事故、机械伤害和人身安全事故发生。

  6、在公路上进行养护生产作业的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工作衣并戴工作帽,管理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背心。

  7、夜间施工是否设置符合生产操作要求的照明设备,养护现场设置必要的安全标志,不得擅自拆除。

  8、未按规定要求制定相关制度和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的。

  9、是否定期对各类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10、是否制定恶劣气候应急预案,确保道路桥梁在各种极端天气下畅通。

  11、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县交通工程处:

  1、检查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制度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置安全标志标牌。

  2、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否按照施工要求配备和使用安全防护器材、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等。

  3、项目经理、安全员是否持证上岗。

  4、是否做好办公区防火、防盗、防触电等工作。

  5、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航运公司

  1、是否对本单位船只进出港、装卸货,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检查。

  2、船体质量、机械是否正常,安全设备是否配齐。

  3、船员配备是否到位,持证是否有效等。

  4、船舶装货有无超载现象等。

  5、公司配合海事部门,对长期在外运输船舶的加期、年检,是否实行实船检查。

  6、到海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船舶,是否符合要求,杜绝不合格船舶投入生产。

  7、是否要求船只建立完善水上应急预案,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8、其他违反水上安全管理的行为。

  洪汽公司

  1、要加强隐患排查力度,对所有车辆、加油站及各个安全设施进行检查。

  2、是否定期更新增配车站、农班车及城县公交车上的消防、逃生器材。

  3、严格监管北站加气站与加油站,要求所有人员下班时关闭电源,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

  4、严格落实凌晨2点至5点所有客车不得在路面行驶规定。

  5、利用安全例会和安全专题会议,加大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6、聘用专职保安人员,配备必要的保卫器材,对候车室、售票厅、停车场及站前广场实行24小时巡逻保卫工作。

  7、客运站是否建立健全危险品查堵岗位责任制,加强源头管理,对旅客携带的行包做到逢包必检一件不漏,加强了对小件托运物品的安全检查,所有进入候车室的人员必须经过安检门,并有专职安检人员进行随身检查。

  8、GPS值守人员是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发现有超速超员及不规范驾驶的立即通知相关单位进行处罚纠正。

  9、强化车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制度执行落实工作。

  10、是否调整责任心较强的人员对出站的车辆进行检查、登记。

  11、制定应急预案,是否定期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演练。

  12、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城东建材

  要加强办公区域防盗防火安全措施,建立完善和兄弟单位联动安保应急预案。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履行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执法责任,严格程序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做到监管与服务并重,不枉不纵。

  (二)坚持实事求是,完善执法检查内容。根据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充分发挥监管执法人员的积极性、有所作为,又要量力而行、避免脱离实际

  (三)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各单位要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建设,坚持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培训和安全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高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四)周密计划,严格执行。各单位要根据本计划,结合各个时期、阶段监管重点,制定具体的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明确检查对象、检查时间和检查责任,并严格按计划执行。因特殊原因不能落实计划内容,要在下一阶段计划中予以调整和补充,确保执法计划的严密性和执行的严肃性。

  (五)突出重点,严格执法。要针对不同时期、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特点,明确行政执法的工作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在执法过程中,做到程序合法,事实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法规准确,做到既严格执法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交通工作计划 篇4

  ,州交通运输局将全面落实党的群众工作路线,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紧紧围绕“爱国、守法、感恩、团结”活动主题,围绕中心工作,突出群众宣传教育工作内容,着力实现宣教工作从面到点,夯实思想基础,让爱国感恩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的情感自觉,让团结同心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识自觉,让守法护法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行为自觉,为推动藏区发展和实现小康提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一、突出教育主题,促进和谐发展

  一是以“改进作风、服务人民”为主题,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为目标,让每一名交通干部职工懂得“爱国、团结、感恩、守法”。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地位观,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思想道德修养,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以改善民生,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作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的落脚点,将主题活动纳入作风建设中,大兴爱国守法、团结拼搏、求真务实、感恩奋斗之风,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爱国、团结、感恩、守法”,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努力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二是以“热心公益、共谋发展”为主题,在群众工作联系点深入开展感恩教育活动。积极搭建平台、拓展空间,运用活动引领、细节渗透、文化熏陶等有效的方式,把感恩教育活动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法治教育和公民道德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联系点群众爱国、守法、知恩、感恩的意识,努力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引导群众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从而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诚信有序的人际关系和社会环境。

  三是以“尊老爱幼、邻里和谐”为主题,在交通干部职工家庭中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宣传活动。家庭作为组成社会的细胞,创建文明和谐家庭是创建文明和谐社会的前提。要在家庭成员中深刻反思父母的生养之恩和夫妻、兄弟姐妹间、同志间、朋友间、邻里间真诚的帮助之恩,认真查找在恪守孝道、营造家庭和谐、同事和谐等方面存在问题,进一步深化文明和谐家庭创建;对左邻右舍和朋友,要开展“亲帮亲、邻帮邻”服务活动,以展露一个微笑、送上一句问候、奉献一份爱心的实际行动,共同营造邻里互助、幸福和美的社会氛围和人际环境。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弘扬孝道文化,形成孝敬父母、珍惜朋友、宽容邻里、关注弱势、回报社会的感恩氛围。

  四是以“学法知法守法”为主题,深入推进依法治州依法治交工作。以法治建设为抓手,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以国家法律法规,特别是民族宗教政策、治安管理相关规定、《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等为主要内容,与“六五”普法法制教育相结合,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正确处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把维护合法权益与行使法律义务统一起来,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知法学法用法,合法表达诉求,自觉维护社会稳定。

  五是以“学习先进典型,发挥引领作用”为主题,大力开展向优秀党员干部、骨干群众先进事迹和群众工作先进人员事迹学习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学先进、赶先进,使先进典型的崇高精神不断转化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广泛宣传毕世祥、菊美多吉、小热登、袁雅逊等一批优秀党员干部和道德模范的感人事迹,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共同营造良好社会风尚。

  二、多措并举,增强宣传教育的吸引力

  (一)开展主题宣讲。利用每周四的政治学习时间,开展“爱国感恩守法团结”主题教育,对主题教育六个方面的内容讲深讲透。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有机的融入“爱国感恩守法团结”的内容,增强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切实有效的推进主题教育活动。

  (二)强化舆论引导。坚持“常规宣传与重点宣传、专题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工作,聚集宣传优势,落实宣传责任,提高宣传效果,在全局形成“人人关心宣传,人人支持宣传,人人参与宣传”的大宣传工作格局。宣教科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开设聚焦群众工作全覆盖专栏不少于1个。

  (三)整合基层组织资源,共同参与宣教。加强与联系点温拖乡和年古乡党委政府沟通协调,充分发挥乡党委政府“宣传员”的功能,积极为乡党委政府提供宣传资料、加强沟通协作,整合宣传资源,把党的方针、政策直接传达给农牧民群众,确保宣传工作的持续性。

  (四)发挥辐射功能。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思想教育工作,切实开展好“小手牵大手,小梦筑大梦”辐射家庭教育活动,呼吁小学生与每一位家庭成员交流对话,用自己的语言讲述“如何做一名好学生、做一个好公民”。进一步加强对小学生的“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宣传教育,综合运用教育、法律、行政、舆论等手段,有效引导青少年思想,规范青少年行为。深入帮扶点小学校开展爱路护路教育活动1次。

交通工作计划 篇5

  春运在即之时,本公安部近日采取一系列措施,全力加强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以确保春运道路交通安全,遏制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针对近年来春运期间出现的返乡客流提前、返城客流滞后等情况,公安部在主要国道和高速公路设立了30处客车流量观测点,直接掌握北京、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节前客流源头始发地,以及河南、安徽、四川等节后客流源头始发地日客车流量和客车平均载客率,判断客运交通流量的变化、客流高峰时段,据此调整工作部署,研究采取应对措施。

  1月13日,公安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国省道主干线和高速公路的省际、市际交界处设立的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实行24小时不间断的勤务制度,对9座以上的客车必须做到逐车检查,并将检查情况逐项登记。检查的重点,一是逐一清点人数,核对是否超员;二是查验车辆和驾驶人证件,核实驾驶人是否具有准驾资格、交通违法是否记满12分、车辆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三是向驾驶人和乘客询问车辆连续行驶时间,检查驾驶人是否疲劳驾驶;四是检查车辆防火器材数量、性能,以及有无加装座椅等非法改装行为,安全通道是否被行李阻挡。在检查的同时,要向驾驶人通报辖区事故多发路段情况,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提醒注意行车安全。

  公安部还要求加大对客运车辆超员等违法行为的管理和处罚力度。春运期间,对客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和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以及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该扣留车辆的扣留车辆,该暂扣、吊销驾驶证的暂扣、吊销驾驶证,该拘留的一律拘留。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违法情况,将及时通报交通部门及相关企业,予以处理。对超员客车,将及时联系交通部门,安排具有资质的车辆对乘客进行转运。对外地客运车辆,不得以未参加春运临检、没有春运证为由进行处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还将在1月14日春运启动日、春节期间和节后客流返程高峰等时段,在城市街头、广场、客运站、火车站等人流聚集地区,到农民工聚集的企业、工地,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掀起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高潮。

  公安部于去年12月11日部署开展的预防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保障公共安全专项督察活动已进入第二阶段,分赴各地的31个督察组正在对春运交通安全工作督促检查,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也将组织工作组、督导组,按照公安部交管局《春运交通安全工作督察要点》,深入一线,通过不间断地明察暗访、督促检查,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春运期间人流、车流、物流高度集中,历来是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的高发期。至春运期间,全国平均每年发生近10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据预测,今年春运期间,全国道路客运量将达到18.55亿人次,比春运增长3%,道路交通安全将面临较大压力。为了确保春运交通安全,遏制春运期间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11月20日,公安部就提前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了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竞赛”活动。

  “百日竞赛”活动开展50多天来,各地共设立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点1500多个,出动警力303.3万人次,查处客车超员17.2万起,查处车辆超速126.6万起,吊销驾驶证1.2万本,拘留无证驾驶人2.2万名,注销报废车辆20.5万辆,为春运交通安全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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