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公司技术转让合同范本
甲方: 联系地址: 乙方: 联系地址: 通过甲乙双方在项目层面上的深入沟通,及乙方人员对甲方技术专利、产品的访谈,双方就目前项目存在资金需求的.现状达成共识。为了有效地推动工作,更快更好的实现甲方核心价值,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委任乙方为技术转让中介方,协助甲方结合项目投资、核心价值的实现开展工作;乙方同意担任甲方之技术转让中介方,甲乙双方就技术转让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将技术转让工作委托乙方;
2.甲方承诺,将要求甲方关联公司及分厂(简称“下属公司”)给乙方提供所有出任技术转让所需有关资料,并确保它们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及没有任何误导成份;
3.除非在现行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要求下,甲方及其董事不会将此协议书的内容及乙方所提供的专业意见,在未有乙方同意的情况之下,向任何
第三者披露;
4.甲方将指派两名专职人员,积极参与融资工作;
5.在乙方于甲方工作期间,甲方承诺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6.甲方同意按本协议
第三条所确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技术转让费。
第二条 乙方责任(工作内容):
1.委派二名专职人员,与甲方共同组建项目团队;
2.对甲方新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协助甲方完善新项目之财务测算;
3.围绕项目融资,与甲方人员共同准备所需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甲方公司介绍、融资项目方案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审计报告、商业计划书、项目经营预测表、合作方案;
4.设计项目融资之方案,并积极联系境内外潜在投资人(合作方);协助甲方与有关投资方进行沟通、谈判,以取得对甲方最为有利的结果;
5.乙方在对甲方及客户提供的各类文件和资料,有义务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任何
第三方。
第三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1.根据本协议
第一条、
第二条所明确的甲、乙方责任(工作内容),以及对应不同阶段双方在完成这些责任所需投入人力、物力、财务、时间的预算结果,乙方将按照一定比例收取技术转让费。
2.考虑到甲方当前的资金状况,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协议签署后,在甲方与投资方(合作方)达成合作(投资)后,如甲方实现的收入低于 万元人民币,则甲方按所取得收入的 %向乙方支付技术转让费;如甲方实现的收入高于或等于 万元人民币,则甲方除按上述约定支付外,对于收入超出 万元人民币部分,超出部分作为奖金全部支付给乙方。乙方为甲方招资合作 元或以下的,则按 %提取中介费给乙方。超出 万部分的,作为奖金全部支付给乙方。
3.甲方承诺在实现收益(即资金到甲方帐号的五个工作日内)按本协议
第三条
第二款计算金额划入乙方帐号;
4.如果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投资人(合作方)对甲方未进行投资或开展合作,在本协议到期后 年内,如果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投资人(合作方)对甲方进行了投资(与甲方进行了业务合作),乙方均有权按照上述标准收取技术转让费;
5.合作期间,根据乙方业务开展的需要,乙方有权投入各项招商广告和全方位的招商引资工作,乙方因上述工作所发生之合理费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如甲方对乙方的广告投入不作书面确定,则该投入由乙方自行决定并承当费用)并提供有关费用之正式发票,甲方将在收益后(资金到位)的 个工作日内将费用支付予乙方,如果逾期,则按每日 %罚息;
6.双方共同承诺:将共同对技术转让工作程序进行复核,确保技术转让来源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第四条 终止条款
1.在以下情况下,甲乙双方均有权终止本协议:
2.协议所规定的有效期届满,双方未能就续签协议达成一致。
3.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中的条款,另一方保留终止本协议之权利。
第五条 通知、管辖与争议解决
1.本协议项下的所有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用传真或邮寄方式送达,任何通知一经收到即为生效。
2.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则的管辖和保护。
3.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首先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功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法律诉讼(如有) 若甲方和投资方发生法律诉讼,需乙方协助调查,甲方支付乙方所发生的差旅费用及其他甲方认可的费用。但乙方需保证投资方及其资金的合法性,若因此发生法律诉讼,乙方应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和甲方所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七条 协议效力及其他
1.本协议一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即发生效力。
2.本协议之有效期限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满3个月终止。合同期满后双方如认为有继续合作的必要,可以续签合同。
3.本协议双方联络方式,应书面通知对方。
4.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标准公司技术转让合同范本(二)
转让方: (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甲方在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 %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 %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 %股权。
甲乙双方经自愿、平等、友好协商,就标的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将其在标的公司所持部分股权,即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 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第二条 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 元将其在公司拥有的 %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 元;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 元。
第三条 甲方保证与声明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实、且合法有效;
4、保证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
5、保证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6、保证因涉及股权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由出让方承担。
第四条 乙方声明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方式支付价款。
第五条 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 方承担。
第六条 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依法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七条 有关股东权利义务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转让部分股权所对应的标的公司股东权利同时不再履行该部分股东义务。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享有标的公司持股部分的股东权利并履行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第八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每延迟一天,应按延迟部分价款的 ‰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它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十条 保密条款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第三人泄漏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相关信息,也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相关档案材料泄漏给任何第三方。但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披露的除外。
2、保密条款为独立条款,不论本协议是否签署、变更、解除或终止等,本条款均有效。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条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生效条款及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生效后,如一方需修改本协议的,须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友好协商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终止及争议之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之相关规定。
5、甲、乙双方应配合公司尽快办理有关股东变更的审批手续,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本协议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公司存档 份,工商登记机关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甲方):
年 月 日
受让方(乙方):
年 月 日
标准公司技术转让合同范本(三)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按照互惠互利的原则,对甲方拥有的的生产技术,达成如下转让协议:
一、甲方拥有的生产技术是指本合同附件《技术培训章程》中的玻镁材料制品生产技术,乙方同意该生产技术作价人民币 万元( 元整)。
二、本合同双方签章后,乙方应该在三个工作日内交付全部转让费。
三、甲方应在乙方交付转让费三个工作日内
1、将技术培训章程中提到的
第一项、
第二项生产技术资料,完整准确全面地移交给乙方,若有不理解内容,甲方提供承诺指导,直到指导清楚为止。但乙方只能授权一名人员与甲方指定技术人员代表单线联系,不能模糊的授权多名人员与甲方技术代表联系,以免造成不必要重复讲解。
2、技术培训章程中
第三项,由甲方指定技术员与乙方指定技术员建立长期通话、互访机制。
第四项,由甲方以电子版形式或快点形式,长期不间断为乙方传送资料。
三、本合同生效后,《技术培训章程》的生产技术和资料归乙方所有,但乙方不得将该生产技术以任何形式转让给
第三方或作价入股,建立新的生产线。
四、如因本协议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人民法院裁决。
五、本合同附件《技术培训章程》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开户行: 联系人: 账号: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标准公司技术转让合同范本(四)
甲方: 联系地址: 乙方: 联系地址: 通过甲乙双方在项目层面上的深入沟通,及乙方人员对甲方技术专利、产品的访谈,双方就目前项目存在资金需求的`现状达成共识。为了有效地推动工作,更快更好的实现甲方核心价值,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委任乙方为技术转让中介方,协助甲方结合项目投资、核心价值的实现开展工作;乙方同意担任甲方之技术转让中介方,甲乙双方就技术转让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将技术转让工作委托乙方;
2.甲方承诺,将要求甲方关联公司及分厂(简称“下属公司”)给乙方提供所有出任技术转让所需有关资料,并确保它们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及没有任何误导成份;
3.除非在现行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要求下,甲方及其董事不会将此协议书的内容及乙方所提供的专业意见,在未有乙方同意的情况之下,向任何
第三者披露;
4.甲方将指派两名专职人员,积极参与融资工作;
5.在乙方于甲方工作期间,甲方承诺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6.甲方同意按本协议
第三条所确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技术转让费。
第二条 乙方责任(工作内容):
1.委派二名专职人员,与甲方共同组建项目团队;
2.对甲方新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协助甲方完善新项目之财务测算;
3.围绕项目融资,与甲方人员共同准备所需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甲方公司介绍、融资项目方案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审计报告、商业计划书、项目经营预测表、合作方案;
4.设计项目融资之方案,并积极联系境内外潜在投资人(合作方);协助甲方与有关投资方进行沟通、谈判,以取得对甲方最为有利的结果;
5.乙方在对甲方及客户提供的各类文件和资料,有义务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任何
第三方。
第三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1.根据本协议
第一条、
第二条所明确的甲、乙方责任(工作内容),以及对应不同阶段双方在完成这些责任所需投入人力、物力、财务、时间的预算结果,乙方将按照一定比例收取技术转让费。
2.考虑到甲方当前的资金状况,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协议签署后,在甲方与投资方(合作方)达成合作(投资)后,如甲方实现的收入低于 万元人民币,则甲方按所取得收入的 %向乙方支付技术转让费;如甲方实现的收入高于或等于 万元人民币,则甲方除按上述约定支付外,对于收入超出 万元人民币部分,超出部分作为奖金全部支付给乙方。乙方为甲方招资合作 元或以下的,则按 %提取中介费给乙方。超出 万部分的,作为奖金全部支付给乙方。
3.甲方承诺在实现收益(即资金到甲方帐号的五个工作日内)按本协议
第三条
第二款计算金额划入乙方帐号;
4.如果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投资人(合作方)对甲方未进行投资或开展合作,在本协议到期后 年内,如果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投资人(合作方)对甲方进行了投资(与甲方进行了业务合作),乙方均有权按照上述标准收取技术转让费;
5.合作期间,根据乙方业务开展的需要,乙方有权投入各项招商广告和全方位的招商引资工作,乙方因上述工作所发生之合理费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如甲方对乙方的广告投入不作书面确定,则该投入由乙方自行决定并承当费用)并提供有关费用之正式发票,甲方将在收益后(资金到位)的 个工作日内将费用支付予乙方,如果逾期,则按每日 %罚息;
6.双方共同承诺:将共同对技术转让工作程序进行复核,确保技术转让来源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第四条 终止条款
1.在以下情况下,甲乙双方均有权终止本协议:
2.协议所规定的有效期届满,双方未能就续签协议达成一致。
3.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中的条款,另一方保留终止本协议之权利。
第五条 通知、管辖与争议解决
1.本协议项下的所有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用传真或邮寄方式送达,任何通知一经收到即为生效。
2.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则的管辖和保护。
3.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首先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功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法律诉讼(如有) 若甲方和投资方发生法律诉讼,需乙方协助调查,甲方支付乙方所发生的差旅费用及其他甲方认可的费用。但乙方需保证投资方及其资金的合法性,若因此发生法律诉讼,乙方应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和甲方所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七条 协议效力及其他
1.本协议一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即发生效力。
2.本协议之有效期限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满3个月终止。合同期满后双方如认为有继续合作的必要,可以续签合同。
3.本协议双方联络方式,应书面通知对方。
4.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标准公司技术转让合同范本(4篇)》相关文档:
技术转让协议书(通用10篇)09-20
技术转让协议书(6篇)09-20
技术转让_技术转让协议范文书09-20
技术转让(软件著作权)合同09-23
涉外技术转让合同范本10-03
专利技术转让、合作协议书模板10-11
产品技术转让协议书10-21
标准公司技术转让合同范本(4篇)10-23
店铺带技术转让合同范本5篇11-11
技术转让合同范本三篇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