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吃承包合同

时间:22-10-23 网友

小吃承包合同

  篇一:风味小吃承包协议

  承包协议

  甲方(发包人):镇江华诚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人): 身份证:

  为满足就餐者不同需求,扩大服务项目,增加花色品种,搞好优质服务,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加强协作,共同发展的宗旨,经双方协商,共同签定协议如下: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所属种归类):。

  2.甲方提供乙方经营服务的工作场所、设施设备(单价200元/件以上的大型炊事用品添置和大型维修),以双方签字的交接清单为准。

  3.甲方对乙方的经营服务方案和过程(包括采购品种、生产、销售、卫生、价格、质量、服务等)具有指导权、监督权和对乙方违背协议行为的处罚权。

  4.甲方为乙方提供与经营服务相关的财务服务。

  5.甲方负责乙方水、电、汽正常供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6.甲方根据乙方的请购,及时组织各类生产原料的采购供给。如因特殊原因需乙方自行采购的,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征得同意后由乙方自行采购,甲方具有监督管理权。

  7.甲方协助乙方处理经营中发生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维护乙方的合法经营权。

  8.承包协议到期,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甲方优先考虑给乙方承包,承包经费另行商定。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 乙方具有用工自主权,必须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用工、工资、保险等,甲方具有督查和处罚权。

  2. 乙方必须遵守双方约定的品种和价格,明码标价。开发的新品种价格由甲方食堂审订。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安全生产工作规程操作,如发生人身、设备、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4.乙方每月交给甲方的管理费按营业额%计算。乙方负责结算18000元装潢费用,该费用从管理费中相抵扣,抵完为止。承包期满后乙方不得将装潢部分拆除,资产归甲方所有。

  5.签订协议时,乙方须一次性交纳承包保证金元(¥。

  6.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经营场所和项目范围内经营,不得私设摊点和窗口,同时做好门前三包(甲方指定的包干区)。

  7.乙方员工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8.乙方负责经营过程中的全部经营费用,包括人员工资、保险、福利、水电汽费用,

  小型维修费(单价在200元以下),体检健康证费等。乙方对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负全责。

  9.乙方必须参加甲方认为必要的会议、活动,乙方不得借故缺席,乙方必须做好本班组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定期召开班组工作例会,管理好本班组职工。

  10.乙方必须遵守甲方财务制度,执行甲方的财务规定,规范收入程序,不得收取现金。

  11.乙方须按甲方规定,填写各种文字报表,检查记录等材料。

  12.乙方有责任保管好所在班组的财产、设备设施。经营期结束,需按清单完好地交给甲方,若有人为损坏按原价赔偿。经营期内乙方自行购置的设备等,期满乙方自行处置。

  13.乙方所用人员的工作服、帽、围裙由甲方统一配备,费用由乙方负担。

  14.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如超出经营范围,或有违纪现象,或与就餐人员发生争吵,或“三戴二佩”做不到,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100元/次-500元/次),并限期纠正、改进,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15.乙方做到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应达85%以上。下降一个百分点扣乙方承包费一个百分点。

  16.乙方确保做到无有效投诉,否则一次扣乙方承包费一个百分点。

  17.乙方确保安全生产零事故,否则按事故大小从严处罚,直至负法律责任。

  18.乙方做到健康证及时有效率100%,否则发现一次扣1000元/人、次。

  三.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要严格执行本协议中的条款,如单方违约,违约方要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如因某种原因需停止执行协议,提出终止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如因甲方重大经营政策调整致使本协议终止,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认真履行协议中所有条款,经营期满后的两个月内,甲方未发现乙方经营期间有债权债务纠纷及其它纠纷,全额退还承包保证金。

  4.甲乙双方有承包协议中未涉及到的其它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四.承包经营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集团财务部执一份。

  六.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篇二:小吃承包合同

  篇一:ktv厨房小吃承包合同

  ktv厨房小吃承包合同

  合作方: (以下简称甲方) 特色小吃方: (以下简称乙方) 简介:特色小吃采用烘烤、水煮、煎炸独特方法制作,然后装盘配上辅料出品,色香味俱全。品种有荤、有素,味适合于下酒,适合在酒吧、茶楼、ktv娱乐场所经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劳动局、民政局的有关规定条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承包特色小吃、水果、千果、茶水之类品种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合作方案如下:

  一、甲方同意乙方承包甲方厨房用于制件卤味小吃及商务套餐系列和水果、茶水、干果系列及在甲方营业场所销售。甲方同意乙方所有小吃及套餐系列包含在包间最低消费内。

  二、双方合作期间,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生产场地,保证水、电日常正常使用。销售小菜的材料、制件卤味小吃及商务套餐系列和水果、干果、茶水系列的原料制件销售成本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双方合作期间,除乙方外甲方同意,营业场所内不再允许其他供应商进场销售与乙方小吃及卤味相同或类似产品,除甲方场所外。

  四、厨房整体和水吧出餐劳运额按甲方餐饮营业额的50%,乙方占餐饮营业的50%。

  五、在不影响硬件效果的前提下,甲方同意乙方在包间的茶几上摆放小吃标牌。但相关内容必须经甲方审核同意,相关制作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人员需遵守ktv作息时间;需爱护甲方财物;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及出品质量保证。

  七、为了不影响乙方出品下,乙方必须每10天向甲方结一次账。

  八、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经过乙方证实。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九、甲方免费提供乙方厨房水、电及厨房设备。

  十、本协议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 年月日篇二:美食城承包经营合同书

  美食城承包经营合同书

  为了充分发挥双方的优势,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美食城档口事宜达成以下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朱信勇周祁雪合同编号:

  乙方:身份证号:

  一、档口位置

  该档口位置:档口 (详见附图)

  二、档口用途

  该档口用途为餐饮经营。在承包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档口的用途。

  三、档口改善

  1、甲方应在档口交验时为乙方提供水、电等接口

  2、甲方允许乙方对档口进行补充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档口

  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档口补充装修不得改变美食城整体装饰要求和影响安全。

  四、租赁期限

  1、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承包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设施设备。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

  应提前6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乙方有优先续约权),在甲方同意后,由双方重新商讨并重新签订承包合同。

  五、承包金1、承包金标准:承包期限内该档口承包金方式为营业分成,街区将每天营业额的16﹪作为分成,每周结算一次。

  六、保证金

  1、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缴纳元(大写:贰

  万元整)保证金,本合同保证金为乙方对其经营活动和餐饮质量的保证。

  2、本合同依法或依约终止后,由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扣除应

  由乙方承担的各种款项后将余额无息返还乙方。

  七、其他费用

  承包期内,乙方应独自承担本档口内经营餐饮所产生的费用:

  水、电、人员工资和合法经营所需要交纳税费和违规罚款。以及公摊费用:空调电费、电梯电费、烟道电费、照明电费、物业管理费(保洁人工及耗材)。若乙方未及时足额交纳所应该承担的费用而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乙方应保存好相关缴费凭证并且在甲方要求时间出示。

  八、档口的交付及返还

  1、交付:乙方进驻时视为交付完成。

  2、返还: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五日内,乙方应返还该档口及

  其原有的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3、乙方经甲方同意而添置的甲方认为可以移动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不可移动或可移动,但会对房屋结构或内外墙壁造成损坏的部分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破坏或移动。

  4、返还后对于该档口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

  权自行处理。

  九、档口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1、乙方对档口的日常设施设备和乙方装修、改善和增设的设施

  设备承担维修的义务。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档口及其附属设施发生

  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3、对于该档口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

  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十、甲方的权力义务

  2、甲方有权维护其资产的完好性,发现乙方有破坏甲方资产的

  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随时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

  限期改正不当经营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业整改甚至可以解除合同收回乙方承包档口。4、甲方与乙方之间仅为档口承包关系,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法

  律上的雇佣或劳动关系或保管合同等关系,甲方对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人身和财产不承担安全责任、保护责任的任何法律责任,乙方应自行保管好其财务和保护其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美食城的各项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如

  食品安全、环境卫生及消防安全工作等。

  十一、乙方的权力义务

  1、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合理使用档口。

  2、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承包金、保证金、

  损害赔偿金及其他应承担的费用。

  3、乙方事先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档口转租、转借或转包

  他人。

  4、乙方必须守法经营,接受甲方监督,并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

  整改。

  5、乙方对其承包期间的经营活动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甲方对

  乙方的经营行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因乙方经营原因造成甲方承担法律责任或经济责任而致使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赔偿甲方所受的全部损失。

  6、乙方的经营品种必须在合同附件中注明,如乙方改变经营品

  种必须提前向甲方书面申请并进行说明,在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改变经营品牌。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后果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十二、合同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

  任:

  (1)、该档口因市政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档口毁损、灭失或造成

  其他损失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档

  口:

  (1)、乙方不支付或者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承包金或

  保证金,逾期超过十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大写:壹仟元整)以上(含

  元)的;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改变档口用途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拆改、变动或损坏档口主体的结

  构的;

  (5)、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将档口转租、转借或转包他

  人的;

  (6)、打架斗殴、饮酒闹事、结伙或聚众滋事,扰乱美食城

  秩序的;

  (7)、损害甲方声誉、利益或财产的;篇三:ktv厨房承包协议

  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在甲方场所销售卤味、小菜等食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同意乙方承包甲方厨房用于制作卤味小吃及商务套餐系列和奶茶、奶昔、沙冰系列在甲方营业场所销售。甲方同意乙方所有小吃及套餐系列包含在包间最低消费内。

  二、 双方合作期间,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生产场地、保证水、电、暖正常使用;厨房设备、厨具、餐具、销售小菜的工具及制作卤味小吃及商务套餐系列和奶茶、奶昔、沙冰系列的原材料、制作及销售成本、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 双方合作期间,除乙方外,甲方同意营业场所内不再允许其他供应商进场销售与乙方小吃及卤味相同或类似的产品;除甲方场所外,乙方同意不利用甲方提供厨房制作对外销售或向其他场所提供销售的食品。

  四、 乙方同意,甲方营业时间段,按成本价向甲方员工供应宵夜或小吃,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作出改正,调整向员工供应宵夜或小吃的价格。

  五、 在不影响甲方硬件效果的前提下,甲方同意乙方在包间的茶几上摆放小吃标牌,但相关内容必须经甲方审核同意,相关制作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包间进客选好酒水后,乙方工作人员可推餐车进入包间销售乙方出品的食品、并可根据包间实际情况,酌情推销。包间客人如有损坏餐具,应按原价赔偿。

  六、 甲方所有免单房,甲、乙双方均不得主动推销小吃(如有消费乙方供应的小吃,由甲方按成本价计算应付乙方款)。

  七、 甲方客人持赠送的港樽卡、金樽卡结账的,乙方同意甲方按乙方出品该包间客人消费小吃款的25%同乙方结算。八、 包间客人当天消费的小吃款甲方负责收取,乙方不得在甲方场所外向除甲方员工

  以外的人员销售食品、不得私自收取现金,未经甲方代表签字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向包间内的客人加大销售食品的份量或赠送食品。

  九、 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乙方人员每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核对双方合作销售食 品的数量与金额,甲、乙双方按销售总额50:50的比例分成;并按每半个月结算一次,由甲方将应付乙方分成款(销售总额的50%)支付给乙方,甲方自留分成款50%。

  十、 乙方出品的食品色、香、味不能得到客人认可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更换厨师, 乙方必须配合;乙方安排至甲方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着专业制服,管理与服务必须符合甲方要求,并服从甲方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与执行不得与甲方相关的规章制度相抵触。 十一、 乙方的工作人员须按甲方从业人员的素质标准要求自己,为其员工在甲方场

  所范围内的言行负责。并约束其所属工作人员进出甲方营业区域行走员工通道;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行要求或骚扰甲方客人购买乙方食品,不得在甲方的大堂、走道等非包间区域内销售食品。乙方所属工作人员触犯上述条款或因乙方工作人员不当遭甲方管理人员或客人严重投诉,查证属实的,甲方有权予以乙方相应经济处罚,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二、 乙方在甲方场所内销售出品的食品,出品的品种及售价必须经过甲方审核,

  合作过程中如需新增品种,出品的份量及售价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核定,乙方必须保质保量按双方确定的份量及售价销售,不得随意增减份量。乙方变动出品食品价格或增加、减少出品食品种必须经甲方同意。

  十三、 甲方因经营需要,需举办促销活动使用乙方出品的食品的,乙方同意在促销

  活动时间内配合甲方,适当降价(不得低于双方约定价的70%)或与甲方销售的酒水等捆绑销售(乙方出品食品的计价按捆绑价占酒水食品平常售价的比例分摊)。合作食品的销售额按实收金额计算,双方分成比例不变。

  十四、 乙方必须注意厨房的清洁卫生、餐具的消毒等工作,并确保在甲方销售的食

  品的质量,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政策、行业标准生产合格食品。采购的原材料应能出示卫生检疫证明等相关文件,并能代表甲方经得起相关卫生监督等部门的检查。所售食品不得出现变味、变质、腐烂等情况,否则,导致市政部门罚款或引起客人投诉,拒买单或食物中毒等,造成一切后果,乙方承担全部损失及责任。

  十五、 甲、乙双方商定,本合作协议暂定期限为一年,即自 XX 年月日起

  至 XX 年 月日止。

  十六、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协议期内,如非触犯前述约定 事项,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支付守约方5-8万元违约金。

  十七、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三:KTV厨房小吃承包合同

  KTV厨房小吃承包合同

  合作方: (以下简称甲方) 特色小吃方: (以下简称乙方) 简介:特色小吃采用烘烤、水煮、煎炸独特方法制作,然后装盘配上辅料出品,色香味俱全。品种有荤、有素,味适合于下酒,适合在酒吧、茶楼、KTV娱乐场所经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劳动局、民政局的有关规定条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承包特色小吃、水果、千果、茶水之类品种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合作方案如下:

  一、甲方同意乙方承包甲方厨房用于制件卤味小吃及商务套餐系列和水果、茶水、干果系列及在甲方营业场所销售。甲方同意乙方所有小吃及套餐系列包含在包间最低消费内。

  二、双方合作期间,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生产场地,保证水、电日常正常使用。销售小菜的材料、制件卤味小吃及商务套餐系列和水果、干果、茶水系列的原料制件销售成本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双方合作期间,除乙方外甲方同意,营业场所内不再允许其他供应商进场销售与乙方小吃及卤味相同或类似产品,除甲方场所外。

  四、厨房整体和水吧出餐劳运额按甲方餐饮营业额的

  50%,乙方占餐饮营业的50%。

  五、在不影响硬件效果的前提下,甲方同意乙方在包间的茶几上摆放小吃标牌。但相关内容必须经甲方审核同意,相关制作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人员需遵守KTV作息时间;需爱护甲方财物;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及出品质量保证。

  七、为了不影响乙方出品下,乙方必须每10天向甲方结一次账。

  八、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经过乙方证实。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九、甲方免费提供乙方厨房水、电及厨房设备。

  十、本协议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篇四:美食城承包经营合同书

  美食城承包经营合同书

  为了充分发挥双方的优势,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美食城档口事宜达成以下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朱信勇周祁雪合同编号:

  乙方:身份证号:

  一、档口位置

  该档口位置:档口 (详见附图)

  二、档口用途

  该档口用途为餐饮经营。在承包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档口的用途。

  三、档口改善

  1、甲方应在档口交验时为乙方提供水、电等接口

  2、甲方允许乙方对档口进行补充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档口

  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档口补充装修不得改变美食城整体装饰要求和影响安全。

  四、租赁期限

  1、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承包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设施设备。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

  应提前6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乙方有优先续约权),在甲方同意后,由双方重新商讨并重新签订承包合同。

  五、承包金

  1、承包金标准:承包期限内该档口承包金方式为营业分成,街区将每天营业额的16﹪作为分成,每周结算一次。

  六、保证金

  1、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缴纳元(大写:贰

  万元整)保证金,本合同保证金为乙方对其经营活动和餐饮质量的保证。

  2、本合同依法或依约终止后,由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扣除应

  由乙方承担的各种款项后将余额无息返还乙方。

  七、其他费用

  承包期内,乙方应独自承担本档口内经营餐饮所产生的费用:

  水、电、人员工资和合法经营所需要交纳税费和违规罚款。以及公摊费用:空调电费、电梯电费、烟道电费、照明电费、物业管理费(保洁人工及耗材)。若乙方未及时足额交纳所应该承担的费用而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乙方应保存好相关缴费凭证并且在甲方要求时间出示。

  八、档口的交付及返还

  1、交付:乙方进驻时视为交付完成。

  2、返还: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五日内,乙方应返还该档口及

  其原有的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3、乙方经甲方同意而添置的甲方认为可以移动的新物可由其自

  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不可移动或可移动,但会对房屋结构或内外墙壁造成损坏的部分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破坏或移动。

  4、返还后对于该档口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

  权自行处理。

  九、档口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1、乙方对档口的日常设施设备和乙方装修、改善和增设的设施

  设备承担维修的义务。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档口及其附属设施发生

  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3、对于该档口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

  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十、甲方的权力义务

  1、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收取承包金、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2、甲方有权维护其资产的完好性,发现乙方有破坏甲方资产的

  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随时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

  限期改正不当经营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业整改甚至可以解除合同收回乙方承包档口。

  4、甲方与乙方之间仅为档口承包关系,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法

  律上的雇佣或劳动关系或保管合同等关系,甲方对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人身和财产不承担安全责任、保护责任的任何法律责任,乙方应自行保管好其财务和保护其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美食城的各项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如

  食品安全、环境卫生及消防安全工作等。

  十一、乙方的权力义务

  1、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合理使用档口。

  2、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承包金、保证金、

  损害赔偿金及其他应承担的费用。

  3、乙方事先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档口转租、转借或转包

  他人。

  4、乙方必须守法经营,接受甲方监督,并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

  整改。

  5、乙方对其承包期间的经营活动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甲方对

  乙方的经营行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因乙方经营原因造成甲方承担法律责任或经济责任而致使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赔偿甲方所受的全部损失。

  6、乙方的经营品种必须在合同附件中注明,如乙方改变经营品

  种必须提前向甲方书面申请并进行说明,在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改变经营品牌。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因

  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后果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十二、合同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

  任:

  (1)、该档口因市政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档口毁损、灭失或造成

  其他损失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档

  口:

  (1)、乙方不支付或者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承包金或

  保证金,逾期超过十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大写:壹仟元整)以上(含

  元)的;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改变档口用途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拆改、变动或损坏档口主体的结

  构的;

  (5)、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将档口转租、转借或转包他

  人的;

  (6)、打架斗殴、饮酒闹事、结伙或聚众滋事,扰乱美食城

  秩序的;

  (7)、损害甲方声誉、利益或财产的;

  篇五:KTV承包小吃合同

  音控工作职责:

  一、调音师工作职责:

  (1)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一切服务于客人,密切配合服务员的工作,引导客人度过愉快的时光。

  (2)熟悉夜场音控中心的音响器材的使用方法及保养。

  (3)掌握必备的接待技巧和打灯技能。

  (4)所有音响器材,发现有问题,立刻请专门人员来检查修理。每晚用完后要对所有音响器材进行检查。

  (5)保持音控房间的卫生。

  (6)密切注意各类流行曲、新歌曲动向,及时更新歌曲库内容。

  (7)严格遵守夜场有关规章制度,协助管理人员做好当日的营业工作。

  二、音控师工作程序及规范

  (一)营业前

  1、必须提前一个小时来到上班的地点,进行营业前的设备调整和检查工作。

  2、把所有KTV包房音响设备,调到最佳状态。

  3、检查所有KTV包房的音响设备,是否有损坏的情况或者线路故障存在;

  4、在检查KTV包房时,发现有线路故障时,要马上进行检查或者弥补,保持能顺利进行。

  5、 检查KTV包房时,发现有设备损坏时,要进行紧急维修,如果需要更换零件,在营业前不能修好的,要马上跟上司和咨客部联系,把已经订了的房间和能用的房间做好安排。

  6、某些房间有多台设备的,要进行技术分机,在条件允许下把能移开的移到缺少设备的房间,以应急用。

  7、打扫音控室内卫生,保持音控室内卫生干净整洁和所有音响设备干净整洁。

  (二)营业中

  1、工作时所有员工必须衣着整洁,有工衣的必须穿上工衣。

  2、工作时必须坚守自己的工作岗位,严禁上班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进行娱乐行为。

  3、要有互相合作团结的团体精神,在做好自己岗位的工作时要协助其它同事。

  4、工作时必须要保持最好精神状态,由最快的速度,最准确稳当的方式把工作做好。

  5、经常巡视包厢,避免音响音量过大以至于烧坏音响。有客人要求调音时,负责调音响的员工要马上去调试音响。

  6、为客人调音时,除了要满足客人的要求。还要保护好每一路设备处于正常的运作范围,不能因超负荷而损坏。

  7、为客人服务时必须有礼貌,必须跟客人说明服务范围,让客人知道你在为他服务哪方面的需要。

  8、营业中遇到音响线路故障时,在短时间内不能检查出故障所在的情况下,必须采取弥补办法,令音响恢复运作,同时做下记录,在客人离去时或者下班时进行详细检查维修。

  9、营业中音响设备突然损坏时,要马上到没订的房间抽出设备更换,并跟上司说明情况,再由上司作相应的措施。

  10、所有员工必须服从上司的工作安排,忠于职守,团结同事,能力把工作做好。

  11、服务员、DJ员和可以领取物品(麦克风、遥控器等)的工作人员领取物品时,必须做下详细记录,以备核对。

  (三)营业后

  下班时必须做下设备数目记录,把发出的设备全部收回。

  下班之前对所有使用过的电磁进行充电,以备第二天使用。

  下班时必须检查好消防工作,把所有音响设备的电源关掉,把总电闸关掉。 必须认真检查每一个角落,有没有隐患存在;

  确认没有不良隐患后,才能离去。

  离去时必须跟上司说明,得到上司同意方可,并把门锁好。

  篇六:小吃加盟合同书

  加盟合同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为发展特色小吃,有利于味珍面馆特色饮食文化的推广,运用独特技术配方和工艺,借助自身的品牌优势和媒体宣传,面向全国进行招商合作。

  乙方对该项目进行认真考察了解,通过全面论证后,自愿申请加盟合作。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信、规范、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 甲方同意乙方使用甲方的管理模式和技术,并授权乙方在 省 (市、县) (区、乡或镇) 路开设壹家“味珍面馆”特色小吃系列之 专营店。

  二、 先预付定金3万整,签订合同后付款10万元整,余款2万元整在开张前一个星期付清。

  三、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将操作技术、管理方式及企业形象识别系统授权乙方在合 同期内使用,并为乙方培训技术人员1-2名。

  2、 甲方对乙方进行理论加实践的技术培训模式,学会为止。

  3、 甲方赠送相关设备、企业形象系统用品、开业用品、灯箱广告等。

  4、 甲方对乙方所在经营地限额批准加盟店,确保乙方的经营利益。甲方对乙方经营区域保护的距离为省级市最低为2公里,县市级3公里。(注:餐车加盟类无区域保护)

  5、 甲方有权利对乙方专营店的内外形象、物品、产品包装作统一要求。

  6、 甲方有权利对乙方损害“味珍”的品牌形象、泄露技术、专用配料供他店使用不良行为,做出处理方案。

  7、 甲方有权利对乙方未经许可跨区域开设分店或其他加盟商恶性竞争等不良行为,采取警告、通知、制止其不规范操作。警告无效者,无条件终止合同。

  四、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有权使用带有“珍味面馆”品牌的所有物品和企业形象系

  统标志产品。

  2、 乙方享有加盟项目的技术操作、产品配方的权利。

  3、 乙方拥有免费享受甲方研制开发该项目的新技术、新产品、新

  工艺的权利,无须支付任何费用。

  4、 乙方享有加盟产品的专有原、辅料采购权,但不可转卖他人

  5、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和经营管理问题,甲方免费

  接受咨询并解答。

  6、 乙方有权要求门店实习,由甲方派技术和管理人员上门指导,

  费用由乙方承担。

  7、 乙方在学习和经营期间须严格按照公司培训资料的配比配料

  8、 乙方在学习期间严格操作、认真实践,虚心接受培训老师的指

  导,学会为止。

  9、 乙方在学习时,要节约原材料、不得浪费所用原材料。

  10、 乙方不得学习非自己加盟醒目内容,或窃取非自己加盟项目的

  资料,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人任何复制、传播、传授所学知识配方。违背者罚款30000元一次,并取消其加盟资格。在授课过程中不可使用任何录音、录像设备。

  11、 乙方在学习期间须保持工作区的整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每天学习结束须清洗物品、清理垃圾。

  12、 乙方在学习期间须保持环境整洁,不吸烟、不乱吐痰,不乱扔

  垃圾。

  13、 乙方在学习期间须遵守味珍面馆规章制度。

  14、 乙方在使用品牌时有义务维护、保护“味珍面馆”品牌形象,

  如发现有损于品牌店形象的脏、乱、差、技术操作不规范、服装不统一、产品不卫生等行为ie,甲方有权要求其规范经营,情节严重的甲方取消其加盟资格。

  15、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将技术及配方转让给他人。不得跨区或

  经营,不得和其他加盟店进行恶意竞争。

  16、 乙方有义务在本区域服从总代理的市场指导、统一配货、规范

  经营要求。

  17、 乙方有义务在店面迁到别处前,或更换联系方式时向甲方申请

  备案。

  18、 乙方在开设分点时,必须向甲方补办加盟合作合同,同时缴纳

  相关费用。如未经许可私自开设分店,甲方将视其为侵权行为,按原价1:20赔偿金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19、 乙方自本合同签订三日起60天内,向甲方提供开业后门店照片

  三张,甲方用于存档管理。三个月以内甲方没收到乙方开业照片的,视为乙方放弃加盟权益。甲方有权在该地区再发展其他加盟商。

  20、 乙方有权对自营店正常经营活动进行管理、财务独立核算、自

  负盈亏。

  六、其他事项

  1、在乙方未来经营过程中,根据乙方的传真或电话接受订货。乙方在订货时,应将合计款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后,甲方给予发贷,每次发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支付。

  2、乙方在未来的经营过程中所带来的所有民事、刑事行为均有乙方自负。

  3、签约双方应严格遵守合约规定。如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均作违法处理。甲方如有违反,应退还乙方所缴费用;如乙方违约,则本合同自行终止。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修改补充并签字盖章的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备注:

  甲方:

  甲方代表:

  单位公章:

  日期:乙方: 电话: 通讯地址: 日期:

  篇七:小吃部合作协议

  特色小吃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促进本店的繁荣发展,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

  一、合作的地点、合作的期限、要履行的义务

  1、甲方提供经营场地及操作台给乙方使用,乙方须向甲方缴纳入场费 大写人民币(¥),此费用为一次性缴清。

  2、乙方使用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双方协商相关事宜,乙方享有优先续签及使用权。

  3、乙方在使用期间应交纳营业额的作为管理费。

  4、合作地点: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水电的正常使用。

  2、甲方在正常经营期间,有监督乙方食品安全的权利。

  3、乙方如需要重建或改建操作台,需经甲方同意签字的情况下,方可施工。

  4、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使用用途。

  5、乙方不得私下转让和抵押。

  6、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费。

  7、乙方在经营时,必须保证食品的新鲜和卫生。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在合作期间,乙方要服从甲方对经营的统一管理。

  四、在合作期间,如出现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甲方无法经营的,为此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

  甲方:

  乙方:年 月 日

  篇八:小吃加盟合同范本1

  加盟合同

  甲方: (简称)

  乙方: (简称加盟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乙方赞成“”主导的连锁理想,乙方协约遵守其运营规章中的各条款,并申请加盟“”,甲方亦承认其加盟。两者就有关加盟事项缔结如下合同:

  第一条:组织

  1) (以下称“总店”)主导本事业,并所有“”登记商标及涉及所有配方及知识产权。

  2) 总店适应需要,可在每个加盟方的地区设“地区总店”或直辖的“分部”,但已有加盟方享受新区域优先开店权。

  3) 总店在没有设地区总店或直辖分部的地区,可将总店事业的一部分委托给第三者。

  第二条:加盟

  1、加盟金。每个店铺为10000元,在缔结加盟合同时向总店支付。并自双方在相互确认书上签字时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托保管的加盟申请保证金。此加盟金不返还。

  2、加盟方是位于

  ( )的经营者,本店作为“”的加盟店,具备以下条件,并决心遵守本合同,诚实、守信从事经营。

  (1)依照总店的标准化计划,保持餐饮店的结构;

  (2)维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适合法律规定资格的代理者专门从事经营,或者要使从业者具有统一的连锁意识;

  (4)在积极地协助连锁活动的同时,努力提高改善经营;

  (5)要认识“ ”连锁餐饮店的社会使命,忠实为顾客服

  务。

  3、加盟店内的营业所需(包括: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由总部统一进行设计制作。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促销礼品、提货袋及其它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需使用总部配备的产品。上述所涉及的费用由加盟商承当。

  4、为使加盟店能良好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应向加盟店传授必要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1) 加盟店开业前后三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甲方应向加盟店派遣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2) 除经营者会议外,甲方将不定期向乙方派遣市场负责人进行指导和培训。

  3) 甲方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对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陈设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4) 随着甲方加盟店数量的不断增加,甲方将对全体加盟店进行信息化管理。如该项管理实施时本合同仍在有效期内,乙方须遵照甲方的管理规定执行,不得以如任何理由拒绝执行。

  第三条:加盟特权

  加盟者要具备以下基本的特权:

  1、依靠使用“”徽记进行营业,能享受“”的知名度和信用;2 、甲方特此授权乙方为( )区域内成为( )的特许经销商。经此授权后,甲方在该区域内将不再授予任何其它企业、个人以同类经销权。

  3、在授权期内,甲方在向乙方提供()品牌产品时,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品级与实物相符,并保证货源供应。

  4、甲方保证向各加盟方交付的产品保持统一的零售标价。

  5、甲方将( )品牌产品按零售标价的()

  折售予乙方(详细见配货单),不论首次购货还是后续购货乙方应在提货时一次性支付货款。

  6、乙方从甲方购进产品后,如因质量问题或货物品种组合问题,可在自进货之日起五天内,向甲方调换产品,但不得退货。调换时乙方须保持原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没有损坏。

  7、合同到期后,若乙方决定不再销售“”品牌产品,在乙方保证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无损坏、未超过保质期的前提下,可将现

  存的产品退还给甲方。甲方按供货价的( )折回收退还的产品。

  第四条:登记商标的使用

  1、总店承认加盟者使用“”的徽记和商标,以及为销售商品和作为促销、广告手段使用“”徽记及商标;

  2、有关“”徽记及商标的使用有如下规定:

  (1)在加盟店的店头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记,仅限于由总店提供或指定的徽记。其使用方法,要按照总店的指导进行。

  (2)欲做有关“”的对外广告时,要使用由总店提供,或承认的资料,并按总店的规范进行。

  3、登记的商标,仅限本合同以内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

  第五条:进货商品

  1、加盟店按照总店规定的标准化计划,确定产品种类和价格。加盟店经营的产品及设计用到的主辅料,原则上由总店进货,但非总店规定的其他原材料可由加盟店自行采购。

  2、加盟店在经营第1条以外的商品时,要征得总店的承认。

  3、总店与加盟店均采取提货付款的方式来进行商品结算。

  第六条:商品运输费用

  总店在原则上,是将其所在地区作为单位,对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条件进货商品。商品的运输费用均由各加盟店自行承担。

  第七条:保密义务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乙方利益的情报。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乙方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

  密。

  2、以上规定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3、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加盟店相关文件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妥善保管,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即刻归还甲方。

  (5)其他由总店(支部)等禁止的事项。

  第八条 加盟店的让渡与承继

  1、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加盟店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它处置。

  2、如乙方加盟店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连锁店的运营,乙方可以请求总部临时接替营业。待总部确认加盟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及时把营业权归还加盟店。

  3、上述总部接替经营期间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均属加盟店,总部代行经营所产生的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4、如乙方希望出让加盟店或出租店铺时,应首先通知甲方,甲方有优先承让和承租的权利。

  5、遇上述情况,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加盟店让渡价格和租赁金。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双方均可申请具有法律效力的认证或评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十条:不可抵抗的免责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为。若认为有必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总店的承认。:

  (1)向其他业者转让或提供经营的商品及物品类;

  (2)向他人转让或转用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情报等,或复制复印;

  (3)不管以本人名义还是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的同业种的其他连锁,或有连锁关系;

  (4)向他人转让或担保抵押只有缔结本合同才享有权利及加盟店的营业权、租借权和与营业有关系的动产、不动产或债权等; 在由于天灾,灾害及没有任何争议的原因给商品进货及其他总店活动造成障碍时,加盟者应承认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九条 合同的终止

  1、 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双方协商,可以更新合同。

  2、 前款的合同更新,应在本合同期满之前一个月完成。以双方签订新的特许连锁合同书为合作文本。

  3、 如本合同期满后双方无意继续合作,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时承担下列义务:

  

  

  

  

   支付所有应付给总部的费用; 归还所有操作手册、机密文件和专利资料; 归还、转卖或销毁所有带有“”商业标志的招牌和材料; 取消以“”名义登记的商业注册和名称登记; 在原加盟店经营场所内外的房屋、设备、陈设等处,消除任何与“”有联系的迹象;

   因加盟店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4、甲方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可要求乙方负担被追索的赔偿金。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条款中规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约定,违约的金额为在此前乙方经销甲方提供的产品零售价总额的10%。如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并损失超过违约金总额,违约方还应负责对超额部分赔偿责任。违约一方经对方书面提出改正意见后30天内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

  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四、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签字: 法人签字:

  日期:日期:

  篇九:美食城项目承包经营 协议书

  某美食城项目承包经营 协议书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按甲方统一规划、规范管理要求,承包经营甲方位于湖口某美食城商铺达成一致,并同意签订本协议书,以供共同信守执行。

  一、铺位位置:美食城 号商铺。

  二、商铺面积: ㎡

  三、协议期: 年月日至年 月 日,共 年。

  四、经营产品:主要经营项目为 。甲方因本项目区位消费特性原因,在可凸显特色,且不影响某美食城整体产品规划原则下,如需调整经营品项,乙方应遵照执行。

  五、经营主体:为精简程序、降低成本、效率经营。经营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公司、品牌为主体,乙方按甲方第六条第十三项提供统一的美食城经营管理办法承包项目。

  六、统一规划,管理:

  (一)甲方负责某美食城统一设计、装修;

  (二)甲方负责固定资产的投入(装修,家具,排烟系统,水槽,收银机等);

  (三)甲方负责统一收银管理,即集中服务柜台,每一商铺设置一台收银机;

  (四)甲方提供统一服装的设计、制作,乙方根据实际使用数量购买;

  (五)甲方提供统一餐饮器具的规格,样式,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提供统一外场清洁、餐饮清洗,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提供统一广告宣传、促销策划等,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甲方提供统一技术辅导;

  (九)甲方提供主管、服务员、收银员的综合素质培训及人员调度,乙方应按照甲方指定经营卫生与安全制度管理,对员工进行管理并负责铺位的人身安全和防火安全责任。

  (十)甲方提供空调设备,电费由乙方支付。

  (十一)乙方按甲方制订的质量标准自行采购原材料和配料;

  (十二)乙方按照甲方标准要求,自行采购、配置非固定资产,包括厨房设备、器具等。 (十三)甲方提供统一“某美食城经营管理办法”包含:(1)经营品项、产品规格及价格系统(2)质量标准与管理制度;(3)服务管理制度;(4)产品制造标准规范;(5)员工薪酬及福利待遇制度;(6)经营卫生与安全制度。

  七、履约保证金。进场费的缴付:

  (一)1 乙方承包本项目为保证金人民币 元。协议期满或期中按本协议退场,扣除罚金、违约金等有关费用后余额退还(不计利息);

  2乙方承包本项目为进场费元,进场一年内概不退还,进场一年以上连续三个月(第13个月开始)未达到本协议第八条每月保底营业额规定或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退场时,按36个月均摊退还进场余额,即 *经营月数。

  (二)本协议签订时,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

  八、保底营业额及承包费用:

  承包费甲方以乙方每月实际的营业收入提成;保底提成金额为 元。

  九、其他费用:

  除承包费用外,乙方每月应承担以下经营相关费用

  (一)水费电费及煤气费:商铺在场地使用期间产生的水电煤气由甲方自行承担,收费标准

  按商业标准计算:电费 元/度,水费 元/吨 。

  (二)物业费及管理费:月,每季度第一月5日,遇节假日顺延。该费用用于提供美食城内部公关、设施、保安、美食城整体形象的维护,公共用水电空调维护等正常支出及统一经营管理费用。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根据管理运作成本变化参照同期市场行情对该费用做出合理调整,甲方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三)餐具洗涤费用:月营业额的 %。

  十、结算方式:

  为便于管理,甲方采取统一收银管理。每个商铺设置收银机。每周一结算一次。结算后一周内返还乙方 % 的营业额,另外%在次月 日结算。扣除物业管理、水、电、煤气、洗涤等营业费用,及承包费提成后,余额于10日前返还乙方。

  十一、商铺经营及服务投诉:

  (一)乙方商铺营业时间为:早上至晚上 ,经营期间,若需调整营业时间,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

  (二)甲方有权对美食城进行统一市场推广,定期策划组织、开展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乙方应积极配合参与、乙方在商品自行举办的促销活动和广告宣传,应在不干扰美食城整体和其他商铺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否则甲方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美食城经营管理办法执行,包含(1)经营品项、产品规格及价格系统(2)质量标准与管理制度;(3)服务管理制度;(4)产品制造标准规范;(5)员工薪酬及福利待遇制度;(6)经营卫生与安全制度。

  (四)如因乙方管理不当造成顾客投诉等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此影响甲方正常经营执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信誉影响,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诉违约责任。

  (五)协议期满后3个月内,乙方仍应负责解决前期经营中顾客投诉因商品质量等问题提出的索赔要求,并承担商品三包规定和其他法律规定对消费者的责任。若乙方拒不承担责任,甲方无需征求乙方同意,可自行解决顾客的索赔要求,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中支出。

  十二、商铺管理、修缮和交还:

  (—)场地使用期间,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应尽力确保商铺房顶、墙壁、主要供排水管道及动力电缆、消防检测系统及其他各种设备处于良好的正常工作状态及符合国家安全规范,在商铺使用过程中,如非乙方原因,该商铺房屋及甲方建立的内部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甲方根据情况应在接到乙方通知3日内进行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经公正机关公证后代为维修,有关维修及公正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使用不当发生损坏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的或赔偿的,甲方可经公正机关公证后代为维修,有关维修及公正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店铺经营期间,甲方有权进入商铺视察商铺使用状态,检查该商铺内的电气、燃气、给水等设备的运作情况,进行必要的保养工作。甲方在维修前应书面通知乙方并避免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甲方检查时,乙方应予以配合。

  (三)交还商铺

  (1)承包经营到期,乙方应于合同期内交还。

  (2)除协议正常终止外,甲乙双方因为国家法律调整或因不可抗力单方面解除协议的,乙方应在协议解除起不超过3日内交还商铺。

  (3)乙方须在交还商铺前清理商铺内的商品。拆卸属于其所有的装置并恢复房产正常使用状况。若甲方拒绝拆卸,甲方有权于十日内自行拆卸,费用从保证金中扣除。

  (4)在甲方核实商铺无损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应签署铺位交还确认书,一经签署,乙方交

  还该房屋的义务即告完成。

  十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提供,负责第六条有关内容。

  (二) 甲方有权按期收取承包费及乙方应承担的相关费用。

  (三)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实行即时监督。

  (四) 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1与该商铺任何可能的未来租客在租期结束前一个月内查看商铺;

  2对该商铺所在的建筑物更改命名,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3在任何时候变更、修缮及临时封闭该商铺所在建筑物公告区域及公告设施,变更该商铺所在建筑物之公共区域整体结构、布局及安排,此变更以不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为原则;

  (五)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1擅自改变商铺的使用性质,改变经营范围;

  2擅自将商铺对外出租、转让、转包或利用商铺进行非法经营活动;

  3擅自更改营业时间及终止营业;

  4未能按约定时间开业;

  5逾期不缴纳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等费用,并经甲方限期仍不缴纳;

  6严重违反管理制度又不予以及时改进的;

  7乙方的行为严重影响甲方的声誉,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受到处罚;

  8乙方经营引起消费者投诉、索赔,或乙方不正当经营被工商、质检、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等投诉、查处三次(含)以上的;

  9未按第六条第(十三)项,甲方所提供的“某美食城经营管理办法”经营管理的。

  (六)按本协议第七条之规定,乙方进场费一年内概不退还,进场一年以上连续三个月(第13个月开始)未达到本协议第八条每月保底营业额规定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按36个月均摊退还进场费余额,即*经营月数 。并退还履约保证金(应扣除罚款、违约金等有关费用)。

  (七)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经营条件,保持该商铺所在建筑物的结构安全。

  (八)甲方应协助乙方监督该物业管理单位,保持该商铺所在建筑物的公用区域及公共设施,处于良好安全、清洁状态。

  十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服从第六条甲方提供、负责的统一规划及管理规定。

  (二) 按期支付承包费用及乙方应承担的相关费用。

  (三) 接受甲方的即时监督。

  (四) 按第六条第(十三)项,甲方所提供的“美食城经营管理办法”经营管理。

  (五) 依据本协议约定取得该商铺的经营使用权。

  (六) 不得将商铺对外转租、转让、转包。

  (七) 不得非法经营、变更经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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