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合同范本简单(5篇)

时间:22-09-06 网友

货物运输合同范本简单(5篇)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份协商,特签定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严格遵守。

第一条 货物情况(详见本合同附件《货运清单》)

名称:

规格:

数量:

价款:

汽轮前货物所在地:

第二条 托运人的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货运清单》)

1、货物运达地点:

2、货物到达地点:

3、货物装运日期:

4、货物运到日期:

5、货物装运方式:

6、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三条 货物装运责任及建议

1、启运前:

2、至天方后:

第四条 货物包装的责任

1、乙方所发送的货物就是甲方外包装不好的货物,因外包装而引发的有关法律责任概由甲方分担。

2、甲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货物;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五条 收货情况

1、收货人:

2、收货人申领货物时的建议:

(1)收货人是公司等组织的必须加盖公章,并出示经法人授权收货的书面委托书。

(2)收货人就是自然人的必须出具身份证原件、护照等有效证件。

3、验收办法:

第六条 运输费用的承担及支付方式

运输费用:

运输费用的支付人:

缴付时间:

结算方式:

第七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

(1)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

(2)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须要更改发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中止托运时,有权向装运方明确提出更改合约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建议,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往目的地之前通告装运方。

(3)因托运人依据前款约定变更本合同,引起承运人发生额外费用或造成损失的,所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完全由托运人负担。

2.托运方的义务:

(1)按本合同的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费及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2)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展开外包装,严格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

(3)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按时交付本合同约定托运的货物。

二、装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

(1)向本合同签订合同的运输费用缴付人缴纳运费及杂费。

(2)如果运输费用支付人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费及杂费,承运方对该批货物拥有留置权。

(3)查到收货人或收货人婉拒抽取货物,装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 天内负责管理看管并有权缴纳看管费用。

(4)对于超过上述约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在书面通知托运人后, 天仍没有得到明确答复的,承运人有权委托拍卖机构拍卖,拍卖所得的价款扣除运费及杂费、拍卖费等承运人的实际支出后,余额返还托运人。

2.装运方的义务:

(1)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 天内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

(2)对托运的货物必须及时安全的运往目的地,确保货物并无紧缺,并无损毁。例如存有上述问题,应当分担赔偿义务。

(3)在货物到达目的地后,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

(1)在货物运往选定地点后,存有凭有效证件申领货物的权利。

(2)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更换收货人的要求,但须签订变更协议,变更情况以书面约定的为准。

(3)收货人发生改变收货人、交货地点等收货信息的,本合同签订合同的装运费用不发生变化,若承运人因此而出现额外开支的,收货人应当索赔承运人所产生的全部损失。

2.收货人的义务:

(1)在收到发货通告后,按时抽取货物,缴交应付的各项费用。

(2)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货时,应按每日 元人民币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建议提供更多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 %偿还给装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烛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外包装瑕疵产生损坏,以致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锈蚀、损毁,导致人身死伤的,托运方应分担索赔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线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质量规格证明或化验报告等所需资料,导致收货方无法装运时,托运方应偿还装运方DV8等存费及违约金 元。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建议普通车、发运的,装运方应偿还甲方违约金 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元。

3.运输过程中因承运人过失导致货物毁损、鞭叶、变质、污染、损毁的,装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含包装费、运杂费)索赔托运人。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人追偿。

5.在合乎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以下原因导致货物毁损、鞭叶、变质、污染、损毁的,装运方不分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失。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出现的一切争议,应当公平协商化解,无法协商化解的,递交承运人营业机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统辖。

第十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盖章之日起生效,但托运人为个人的,托运人适用于盖章生效。

2、本合同附件 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原件一式二份,合约双方各谓一份;合约副本一式 份,送来 各领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托运方):

乙方(装运方):

为了共同做好运输业务,双方根据交通部《汽车货物运输规则》,《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及有关货物运输法律文件等,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运输业务类型

乙方根据具体甲方要求,为甲方承担 运输业务。

二、运输业务程序

1、甲方发出运输指令。

2、乙方普遍认可进站。

3、乙方装车。

4、双方环评收件人。

5、发往目的地并签收回单。

6、下月费用支付。

三、甲方的权利与职责

1、甲方权利

(1)要求乙方按规定时间、地点、数量把货物安全、及时甲方出库单指明的目的地。

(2)甲方委托乙方装运的货物种类主要为甲方生产就是涂料成品和原料,甲方有权建议和监督乙方按照特定危险物品展开装运及搞运输等方面的准备工作工作。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约、违规等行为而造成的运输过程中、风险转移前的货物的损坏、灭失,要求乙方先予赔偿;甲方在乙方收到甲方出具的《运输问题通知单》三天内没有得到回复,有权作“默认赔偿”处理。

(4)甲方存有运输业务当日向乙方订运车辆,乙方须要在半小时内给与回复,并保证车辆准时到达甲方选定的发货点,否则甲方有权另打听装运单位。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的货物,按甲方企业外包装标准的规定展开外包装。

(2)甲方须出示明确的送货详细地址、联系人、电话及发货时间和数量。

(3)向乙方提供更多出库单四联(三联搞印鉴,一联交客户)。

四、乙方的权利和职责

1、乙方的权利:建议甲方存有运输业务当日18:00点以前通告乙方,并知会运输数量、发运目的地地址、所需车类;知会方式为电话或或电子邮件。

2、乙方义务

(1)乙方车辆抵达甲方发货地点后须在门卫处备案并通告甲方仓库负责人;提货人必须提供更多有效率身份证件、乙方介绍信及有关联系单。经甲方许可后驶进选定区域等候装车。甲乙双方在货车挡板处更替货物,乙方须对所分担的货物搞好清点工作,并按甲方建议办理及回家相关手续。

(2)乙方车辆进入甲方公司区域或库房区域时,必须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车辆进入甲方上述区域时,应减速慢行,并加装车辆排气管防火装置;人员进入上述区域必须申领并挂胸挂临时出入证,严禁在上述区域吸烟,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仓库、车间及办公室等。

(3)乙方装运的运输业务以甲方核对并由乙方盖章证实的运输任务单为依据,运输任务单一式两份,乙方留存一份做为结账凭证。

(4)乙方负责装车,对甲方的货物,应妥善保管,禁止野蛮装卸,禁止用与有菱角、有腐蚀性的货物拼装、混装及其他不合理的装运方式装运,在每一层铁通包装货物的上面,铺一层甲板再装第二层或其他货物以保证货物的完好无损。出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的损失外,运输过程中导致甲方的货物包装变形、插花、桶身受污染而桶内漆油未溢出的、按货物价格的50%赔偿损失;桶内油漆溢出的。按货物价格全额赔偿。

(5)货物抵达甲方客户后,乙方负责管理装运,协同收货人搞好货物的清点工作,并建议收货方在甲方的出库单上收件人并提盖章与出库单上所有列于收货人名称一致的公章。如果因乙方疏失导致取货单据遗失,客户收货后没盖章盖章或沙埃公章与收货人名称不一致,所给甲方导致的损失由乙方分担。

(6)货物送完后,乙方将有甲方客户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有关单据回执及时返回甲方;如果乙方车辆不能及时返回,则必须用特快专递的方式在规定的日期将回执寄回甲方;单据的回执从客户签收后返回甲方的时间:见附件《运输价格表时间》。如果乙方多次逾期交回单据回执,甲方有权随时终止与乙方的业务往来。

(7)乙方承揽运输后,必须将甲方的全部货物展开保险。因为投保引致甲方的损失无法弥补的,存有乙方展开索赔。乙方运输车辆应当搭载必要的防雨毯布等用具避免货物损坏。如果因乙方原因导致货物遭到雨淋损毁、被淹等情况,由此导致的损失由乙方分担。例如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导致货物紧缺、取货逾期等情况的,也给甲方客户造成了经济损失的,甲方的客户损失也须由乙方分担。但对上述的索赔,乙方分担的方式为续索赔并按实际损失赔偿。

(8)乙方应按运输任务单及协议附件约定的运输时间安排运输到货时间,如果发生送货逾期的情况,每逾期6小时甲方将扣除该笔运费的5%,加急运输的,每逾期6小时,除扣除因加急而增加的运费外,同时还扣除该笔运费的10%以做补偿。延长时间到货以此类推,单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洪涝灾害、台风、军事行动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的交通中断,大雾等突发恶劣天气造成的拖延等情况造成的逾期到货除外。

(9)没甲方的运输任务单等单据普遍认可,乙方严禁擅自从甲方客户处送回货物至甲方仓库;对于乙方擅自拉到的货物甲方有权退还,且无论甲方与否收货,由此产生的运输费用甲方予以支付。

(10)货物送到甲方客户处,发生找不到收货人、地址有异、客户拒收等异常情况,乙方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不得擅自作任何决定,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将货物拉回甲方仓库。货物拉回仓库后必须通知甲方仓库负责人验货,并对客户拒收理由由做书面具体说明(出库单回执中应做具体说明并请客户签字盖章)。如果客户拒收的理由的由乙方的过失造成的,由此产生损失由乙方负责。

(11)运费的支付为月结,每月5日已经开始支付上月运费,支付前乙方必须履行职责顺利完成以下义务:

(a)提交正式发票,发票内容填写规范、完整。

(b)递交运输业务出现明细表(具体内容列明:装运日期、运输任务单号码、出库单号码、客户名称、回家证号、吨位、运费金额等)

(c)经客户签字盖章的单据回执全部返回甲方(包括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的单据)

(d)凡运输货物单上退款方式一栏标明“货到付款的”为甲方替甲方客户代理运输,其运输按甲乙双方协议价格继续执行并由甲方客户轻易与乙方支付,乙方同时向甲方客户提供更多正式宣布发票。

(e)乙方对结算月度的赔偿全部确认完毕。

五、其他

1、运输价格及运输、回单时间见运价表格。该表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益。

2、里程时间省外从装货后第二天起至算是,省内当天抵达。

3、本着互惠原则,本合同运费价格为全年统一价格。(详见运输价格时间表)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谓一份。有效期即日起至 年 月 日。

5、协议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营业场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缩写“乙方”)

为了促进航空货物运输业务的发展,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就国内航空货物运输销售代理业务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业务范围和职能

1.甲方委托乙方在 地区从事甲方航班的国内航空货物运输销售代理业务。

2.乙方应当按甲方规定,承包普通货物和除危险物品以外特种货物的国内航空运输,但必须优先确保甲方的公务货。

3.乙方应按甲方的规定领取、保管、使用和填开甲方指定的运输凭证。

4.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原订货物舱位,全面恰当的向托运人知会有关运输条件和建议,计付货物运费、地面运费、货物运输保险费、航空货物声明价值附加费等费用。

5.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将收运的货物连同货运单和各种所需文件送交甲方指定的地点。

6.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更多货物运输的规章、班期时刻表和运价通告以及其它必要的资料。上述各种业务资料例如存有修正、补足或补发,甲方应当及时通告乙方。

7.甲乙双方共同履行诚信经营职责,共同维护对方正当利益,未经任何一方授权许可,不得以对方名义或资质从事经营行为,不得公开双方合作的商业信息、客户资料;任何一方违反,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偿经济损失。

8.甲乙双方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等有关政策、规定,严格遵守航空公司和地面航空站的业务规范;例如存有一方违背,应当分担适当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二条航线、舱位及价格

1.甲方根据乙方的建议合理安排运力,乙方负责管理在适当航线上非政府航空货物。乙方非政府销售货物,填开运单、交运操作方式,运输总收入扣除乙方,并统一向甲方支付。

2.甲方同意始发航线确定后,及时通知乙方并按约定价格结算。具体价格、舱位,甲乙双方以协议附件形式确定。

3.甲方空运价格涵盖始发地的货站地面运输费等费用。

4.货物退运,已付代理手续费应退还甲方;运费更改,其手续费多退少补。

第三条财务支付

1.乙方领用新货运凭证时,必须及时与甲方进行结算后方可申请领新的货运凭证。

2.每次支付,乙方须将一式三份的销售日报表,联同货运单财务联及、补发票证、当期销售收入汇总表缴甲方财务部门。

3.销售日报表中的原件上须加盖代理人公章或财务章。报表页角的“制表人”等栏须填写全名。

4.乙方在呈交销售日报表同时,必须附有与销售收入总额吻合的现金缴款单或银行转回账单凭证。

5.乙方必须按协议规定,与甲方进行结算,如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结清运输款,乙方应按所欠运输款金额的0.5%/天,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6.有关财务支付和管理方面的未尽事宜,按本协议之附件有关条款继续执行。

第四条责任和保障

1.乙方应当确保货物合乎装运条件,按 机场货站建议交货,以确保甲方航班正常。

2.甲方负责解决始发货站和到达货站的货物收取、安检、地面装卸、发货事宜及费用支付,保证乙方货物按时正常出运和提取。

3.甲方装运货物出现损坏、晚点新埃及时出示有关证明并按规定偿还损失。

4.如果乙方要求,甲方可在航班起飞后将所代理承运的货物清单以传真或e-mail形式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的查询和对帐工作。

(上述“按规定”包含了按总局规定,不同意修正)

5.由于乙方填开运输凭证差错或执行规章和业务疏忽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6.乙方应付所填开运输凭证上所列适当货物价值及各项内容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管理。

7.其它运输方面的未尽事宜均按甲方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职责受让

1.乙方在代理甲方航空货物运输业务时所用名称和活动地区只能是本协议中确定的名称和地区。

2.本协议所规定的代理权和其它职责,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严禁将其全部或部分受让或许可给任何第三方。

第六条诉讼

关于本协议的范围、含义、表述和继续执行,如果双方出现争议,应当亲善协商化解。协商化解未成,双方将争议递交给协议签定所在地人民法院展开诉讼化解。本协议的履行职责及争议的化解均适用于协议签定所在地法律法规。

第七条关于附件

本协议之附件一《签订协议所须要提供更多的资料》、附件二《运输凭证管理及采用》、附件三《货物更替》、附件四《安全条款》、附件五《违约责任》。

第八条其它有关事项

1.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正或补足应当获得双方书面证实,并从双方书面证实之日起生效。

2.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要求提前终止本协议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对方接到通知后并表示无异议的第30天起,本协议即自行失效。

3.在协议中止之前,协议双方都应当分担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上述中止不应当中止缔约任何一方在中止之日前根据本协议规定所产生的一切义务和责任。

4.本协议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甲乙任何一方欲续签协议,应在本协议到期二个月前向对方提出续签意思表示,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

5.本协议原件壹式陆份,乙方谓贰份,甲方执肆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订《航空货运代理安全责任书》亦做为协议附件,双方各抱持壹份。

6.本协议在 签订。

物流有限公司负责管理向 快运航空有限公司 营业部提供更多借款并分担一切责任,并向我公司提供更多书面借款。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盖章): 代表(盖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或电子邮件: 或电子邮件: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甲方:

乙方:

(一)铁路货运合同主要条款

铁路货物运输合约就是铁路承运人根据托运人的建议,按期将托运人的货物运往目的东站,交还给收货人的合约。 铁路货物运输合约的主要条款

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的大宗物资或整车货物运输合同,应载明下列基本内容:托运人和收货人名称,名称要写全称,要写详细的地点和联系电话;发站和到站;货物名称;货物重量;车种和车数;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零担货物用货物运单替代合约,货物运单应当列明以下内容:托运人、收货人名称及其详尽地址;发站、至东站及至东站的主管铁路局;货物名称;货物外包装、标志;货物件数和重量(包含货物外包装重量);分担日期;运往期限;运输费用;货车类型和车号;施封货车和集装箱的施封号码;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二)铁路货运合同当事人的基本义务

1.托运人的基本义务

托运人:

承运人:

一、托运

1.托运人应当在签订合同期限内向承运人提供更多托运货物及装运条件。托运人未按签订合同底上货物和提供更多装运条件,以及货物送抵后无人收货或婉拒收货,导致承运人车辆Grignols、土蜜及其他损失的,托运人负有索赔责任。

2.托运人不如实填写运单,错报、误填、遗漏货物名称、装卸地点等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错送、装货落空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损失,托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3.承运人应当根据装运货物的须要,按货物的相同特性,提供更多技术状况良好、经济适用于的车辆,并能够满足用户所运货物重量的建议。

4.托运人有权决定货物是否保险或保价。货物保险由托运人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委托承运人代办。选择保价运输时,申报的货物价值不得超过货物本身的实际价值;保价为全程保价,保价费按不超过货物保价金额的0.7%收取。一张运单托运的全部货物只能选择保价或不保价。

5.货物运输须要办理审核、检验相关手续的,托运人应当将办理回去有关相关手续的文件递交承运人并随货同行。托运人委托承运人向收货人代递有关文件时,应当在运单中标明文件名称和份数。

二、包装

1.托运人应当按签订合同外包装货物。托运人未按签订合同外包装货物,无法确保货物运输安全的,装运方有权婉拒装运。签订合同由承运人对货物再提外包装时,外包装费用由托运人缴付。

2.由于托运人的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或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人应负赔偿责任。由承运人按约定对货物再加外包装的,发生上述问题,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三、载运

1.承运人应在约定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并在24小时内以合理方式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或按托运人的指示及时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应再次无偿运至约定的到货地点或收货人。

2.承运人应付货物的安全负责管理,确保货物并无紧缺,无人为损毁,并无人为因素引致的变质。

3.起运前运输路线发生变化承运人应通知托运人,并按最后确定的路线运输。承运人未按约定路线运输而增加的运输费用自行承担。

4.承运人有权向托运人、收货人缴纳签订合同的运杂费用。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未按签订合同缴付运杂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适当货物拥有留置权。

5.承运人未遵守约定的运输条件或其他约定事项,应赔偿托运人由此受到的损失。

6.承运人未经托运人同意,擅自将货物委托其他公司运输的,应当索赔托运人因此受的损失。

7.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四、交货

1.货物交接时,一方对货物的重量和内容有质疑,可提出查验与复磅,查验和复磅的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2.收货人未明或收货人婉拒大藏货物的,承运人应当及时与托运人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管理看管并有权缴纳看管费用,对于少于规定期限仍无法交货的货物,承运人有权按法律规定,台湾银行货物。

3.货物有包装的,到达运输地点后,外包装完好而内部货物有货损、货差的,由托运人负责。

五、事故处置

1.货运事故是指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毁损或灭失。货运事故发生后,承、托双方应编制货运事故记录。

2.货物运输途中,因第三方责任导致货物损毁或毁损的,承运人应当先行向托运人索赔,再由其向第三方追责。货物已投保的,承运人应当不迟延的通告托运人,并实行一切便利帮助托运人赢得理赔。若承运人福孔履行职责通告义务和帮助义务,应当索赔托运人因此受的损失。

3.货运事故处理过程中,收货人不得扣留车辆,承运人不得扣留货物。由于扣留车、货而造成的损失,由扣留方负赔偿责任。

六、争议化解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调解解决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仲裁。

托运人:

托运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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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签定货物运输合约,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止。

二、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内容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发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林蝠运单确认,所签运单做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展开外包装,没统一规定外包装标准的,应当根据确保货物运输的原则展开外包装,甲方货物外包装不合乎上述建议,乙方应当向甲方明确提出,甲方予以更正的,乙方可以婉拒运达。

2、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装运的货物必须负责管理安全,确保货物并无紧缺、并无损毁,例如发生此类问题,应当分担赔偿义务。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乙方实际装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排序,具体内容标准按照运单签订合同继续执行。

2、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甲方对乙方所递交的收货凭证展开审查,在证实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送抵并无缺位损毁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运输过程中例如出现货物毁损、鞭叶、损毁、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当按照以下标准索赔甲方的经济损失。

1、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货物维修后可以正常采用且客户无异议的,索赔修理费(包含换件费用、人工费及维修人员的来往差旅费等)。

八、出现合同第七条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化解,协商未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出现争议递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展开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附:运单编号:

核发时间: 年 月 日 装运时间: 年 月 日

签发地点: 省 市 区 路 号 装运地点: 省 市 区 路 号

发货人: 承运人:

托运人签章 承运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要求运达的时间: 年 月 日 时前

建议送抵的地点:

收货人:

货物名称:

规格

型号:

重量:

体积(宽度低):

包装形式:

件数:

出厂价格:

装运车辆车牌号:

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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