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车位租赁合同1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出租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地下停车位,车位号码 ,
二、租期期限及车位租金:自 年 月 日止,租金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金由乙方在签署协议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租赁期内的车位管理费由 承担。
三、双方只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停放至停车位上的车辆如因车辆受损,由乙方自行向损害方索赔,甲方协助。
五、在租赁期内,该车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该车位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该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六、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停车位的用途;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物品留臵;乙方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等违禁物。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承诺并遵守该停车地点管理办公室制定的停车管理规定,如因为乙方原因导致停车场地受损,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八、乙方进出本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以及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
九、租约期满,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 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地下车位租赁合同2
甲方:
乙方:
一、乙方已购买小区栋室住宅一套。经乙方要求,甲方同意将小区人防地下集中式(编号)号汽车停车位(具体位置详见附图标注)租赁给乙方。
二、上述车位租赁价格总计为人民币元(大写:)乙方在签定本协议同时一次性付清该车位的租赁费。
三、乙方仅拥有该车位的'使用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车位租赁期从协议签定之日起至期满20年止。期满后甲方同意,由乙方免租金继续使用该车位,不再另行签定租赁协议,直至乙方所购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自行解除。
四、该车位所属地下集中式车库将由物业公司进行有偿物业管理,具体细节由乙方同物业管理公司另行签订地下车位服务协议。
五、乙方同意在国家遭遇紧急状况时作为人防工程设施免费征用。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地下车位租赁合同3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现将甲方 私家车位租给乙方作为车辆(车牌号)停放使用,并签订如下车位租赁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和执行。
一、本车位租金 元整/月,大写: ,支付方式为 ,乙方到期如需续租,需提前 个月通知甲方。乙方留存租金收条作为支付凭证,车位管理费用由甲方支付。
二、租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如乙方在租赁期间要该场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转租,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可收回车位,剩余租金概不退还。
四、甲方责任及义务:
1、在租赁期间,如甲方需提前收回乙方使用的车位使用权,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退还剩余租金,并赔偿乙方1个月租金。
2、在租赁期间,如自然损坏产生的场地维修及检修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人为损坏(包括乙方)场地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责支付。
3、甲方所出租的场地,仅供乙方作停泊车辆使用,不作任何保管;如乙方所停泊的.车辆有任何损失或被人为损坏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五、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按时缴付车位租金;如乙方拖欠租金达一周,即被视为是自行解除本合同行为,甲方有权将该车位收回,并保留向乙方追收拖欠费用和违约金的权利。(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如期签订续租合同,必须提前以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的方式征得甲方同意,在双方签订续租合同时连同拖欠的费用一并付清)。
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需要提前退租车位的,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解除本合同,甲方扣除1个月租金后退还乙方剩余租金。
3、乙方必须将车辆按车位及物管要求停泊好并做好防盗措施,如发生任何车辆遗失或损坏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六、本合同以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如今后有补充作补充协议处理,与此合同具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人(签章): 承租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地下车位租赁合同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出租 市 小区 号。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 地下停车位,车位号码 。
二、租期期限及车位租金:自 年 月 日止,租金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租金由乙方在签署协议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租赁期内的车位管理费由甲方承担。
三、双方只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停放至停车位上的车辆如因车辆受损,由乙方自行向损害方索赔,甲方协助。
五、在租赁期内,该车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该车位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该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六、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停车位的用途;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物品留臵;乙方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等违禁物。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承诺并遵守该停车地点管理办公室制定的停车管理规定,如因为乙方原因导致停车场地受损,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八、乙方进出本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以及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
九、租约期满,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 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签章): 承租人(签章):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地下车位租赁合同5
出租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出租位于xxxxx公寓地下停车位,车位号码是 号。
2、租赁期限自 _年 月 日至__ 年 月 日止。
3、月租金 元整(不含车位管理费),租金由乙方每 支付现金 元给甲方。
4、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的本停车位管理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当及时、足额缴纳费用,否则,发生任何纠纷及后果应由乙方负责。
5、双方只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应做好车辆安全防护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在租赁期内,该车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该车位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该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7、租约期满,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8、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地下车位租赁合同6
出租方(甲方):
承租人(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特将甲方的私人停车位出租给乙方作为车辆(车牌号),并签订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该车位租金为人民币(RMB)/月,支付方式为 。乙方到期需续租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乙方保留租赁收据作为付款凭证,车位管理费由甲方支付、、
二、租赁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乙方在租赁期内如需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转租,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可收回车位,不退还剩余租金。
四、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租赁期内,甲方如需提前收回乙方使用的车位使用权,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退还剩余租金,并赔偿乙方一个月的租金。
2、租赁期内,自然损坏造成的场地维护和大修费用由甲方支付,人为损坏造成的场地维护费用由行为人支付(包括乙方)。
3、甲方出租的'房屋仅供乙方停放车辆使用,不得保管;乙方停放的车辆如有遗失或人为损坏,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租赁期内,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按时缴纳车位租金;如果乙方拖欠租金一周,将视为自行解除本合同的行为,甲方有权收回车位,并保留向乙方追偿欠款和违约金的权利(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订续租合同,须提前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征得甲方同意,在双方签订续租合同时,欠款应与欠款一并支付)。
2、租赁期内,乙方如需提前退车位,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终止本合同,甲方在扣除一个月租金后,将剩余租金退还给乙方。
3、乙方必须按照停车位和物业管理要求停放车辆,并采取防盗措施。如有车辆丢失或损坏,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现作为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人:
电话:
承租人:
电话:地下车位租赁合同7
甲方:
乙方:
乙方在充分理解、认可《z一期地下室车位租赁协议》、《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及小区相关管理规定,并对z一期地下车位现状有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在z一期地下车位已经达到交付使用的条件下,经与甲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租赁z一期地下室 号车位,租赁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车位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佰 元)(使用未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租金),月车位管理费为人民币 元(大写 佰 元),押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佰 元)。乙方在签订合同时,须缴纳押金(此项押金租赁期满时退还)和首月的车位租金、管理费;次月起的服务费应在当月5号前缴清,逾期交费乙方有权按日加收所欠租金、车位服务费总额千分之一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15日仍不缴清车位租金、管理费的,甲方有权收回该车位的使用权另行出租/出让给他人,并从押金中扣除所欠费用。
三、该车位由z市z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统一进行管理,乙方使用车位必须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服从停车场管理人员管理,车辆入场凭证泊车,出场验证放行。违反规定者情节严重拒不服从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乙方必须爱护车场内公共设施,造成损坏的必须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四、本车场限高2 .2米。在车位租赁合同期内,租赁车主合法拥有该车位平时之使用权,该使用权仅限于:小型车辆的.停放用途。乙方所租用的车位只准乙方登记的车辆使用,乙方如更换车辆、车牌号、车型和车身颜色等,需事先到管理处登记备案。
五、停车场收取的租金及管理费用于车位日常保洁、出入交通管理、车场各种设施电器的用电用水和耗材、墙地面涂料、维护人员费用等。不包含车辆保管费,物业公司不承担车辆及车内物品的保管责任,物业公司对本小区业主/业户使用车位期间发生的车辆及其零配件、车内物品的遗失、损失概不负责。
六、如乙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后仍需继续承租该车位,则乙方必须在租赁期限届满前十五天内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可续订合同,否则,租赁期限届满后,甲、乙双方的租赁关系自动解除,甲方有权不另行通知乙方而将该车位的使用权出租/出让他人。
七、如因物价变动的因素影响,合同期内甲方有权根据政府有关部门规定调整车位租金及管理费,但须及时通知乙方。
八、甲方将本租赁车位的使用权出让前应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价格的前提下,乙方对本租赁车位有优先受让权。如乙方行使优先受让权,则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 内与甲方另行签订受让车位使用权的相关协议,否则,视为乙方已放弃优先受让权,甲方有权不另行通知乙方而将该车位的使用权出让他人。
九、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人民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车辆车型: 车牌号码: 车身颜色:
甲方: 乙方:
代表: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电话: 幢房: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地下车位租赁合同8
合同编号: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姓名(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 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所购商品房房号: 幢 单元 室,委托代理人姓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 ”地下车位等相关事宜,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标的
甲方位于“ ”地下车位第 号的地下停车位使用权(具体位置详见附图)。车位的特征为:[现售车位]/[预售车位]
二、地下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的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将第一条约定转让的停车位使用权一次性定价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__
元整〉。此价格不含该地下停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三、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的,乙方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车位款 元,即 元整。款项的支付方式为现金/转账/汇款。
(2)分期付款(待考虑)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支付甲方总车位款的40%,即 元整。于 年 月 日前支付甲方总车位款的40%,即 元整。在地上建筑部分达到交付标准时,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包括《入伙通知》或书面通知挂号信方式,通信地址及方式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为准)的规定时间内,支付甲方总车位款的20%余款,即 元整。
四、交付及交接手续
1、甲方应当在 年__月 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车位。但乙方未付清全部车位款的,须乙方付清全部车位款后方可办理交付手续。
2、甲方应当在交付日的7日前,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接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该部分可据情选择)。乙方应在约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携带本合同及缴清全部车位款的票据按时到场办理车位交付手续。逾期未到,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车位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甲、乙双方其他事项约定
1、乙方对该购买的地下车位不享有产权,但享有与房屋主体同等年限的使用权。若国家法律、政策或地方政府等对地下车库使用权年限等相关事宜作出具体规定的,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位使用年限等均按国家法律政策或相关地方规定处理。
2、乙方购买的地下车位仅作为轿车类小型车辆停泊专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所购买的地下车位(库〉的用途、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否则乙方应当立即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及/或第三方的损失。
3、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对该地下停车位施工图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关情况已明确无误。4、乙万付清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转让价款且甲万交付地下车位(库)后,本合同项下地下车位(库)的使用权归乙方所有。本合同以及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据为乙方享有本合同项下地下车位(库)使用权的权利凭证。
5、该地下停车位属于人防工程,今后若遇政府因战争或其他原因需要征用防空设施,或关于停车位使用权的政策发生变化,该地下停车位的使用权按政府要求办理收回时,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且不得因此追究甲方任何责任。
6、若今后出台通过补缴地下空间土地出让金的形式获得地下车位(库)产权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且乙方要求办理所购的地下车位(库)权属证书的,由乙方自行办理并承担办理所购买的地下车位(库)的产权证所需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及所有税费。甲方仅承担协助乙方办理上述权属证书的协助义务。
7、地下停车位的交付:乙方在房屋交付后凭交费清单及本合同领取停车位使用卡,取得使用权。
8、乙方日常使用应遵守物业临时管理规约及地下停车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时足额交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如乙方不能按期缴纳相关管理费用,甲方委托的相关物业管理或服务机构有权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相关约定收取滞纳金。
9、乙方使用地下停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影响其它车位上停放的车辆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碍甲方的物业管理活动和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活动。因乙方不正确使用停车位或不按甲方的规定使用停车位,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10、乙方在地下停车位使用或行驶过程中,不得损坏车道及公共设施(如反光镜、消防箱、房屋结构等),如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负责进行修复或赔偿。10、乙方在地下停车位使用或行驶过程中,不得损坏车道及公共设施(如反光镜、消防箱、房屋结构等),如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负责进行修复或赔偿。
11、甲方或物业公司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乙方停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检修方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安排好其他临时泊位,确保乙方可以停车。乙方不按要求进行配合工作的,应赔偿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12、乙方承诺:如甲方与乙方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或双方未实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返还乙方已支付的转让价款(不计息)。若车位已交付使用的,转让价款按已实际使用期限同比例扣减。
13、乙方未征得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书面同意,或未付清本合同项下全部转让价款,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地下车位(库〉或本合同之任何权益以任何形式转让给他人。
14、甲方有权先行委托物业服务公司对乙方所购的地下车位(库〉进行管理服务,乙方签订本合同的行为,视为乙方认可并接受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对乙方所购地下车位(库〉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方式、管理费用及其支付。
15、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损坏或丢失的,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有义务协助乙方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二、三条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本合同项下地下车位(库〉的转让总价款。
(1)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不超过30天(含30天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总价款0.1的逾期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款10%的违约金。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终止,甲方有权另行处置本合同项下的地下车位(库)﹔甲方不行使解除权的,不免除乙方每日应当向甲方支付应付而未付款总额_0.1的逾期违约金的责任。
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交付本合同项下地下车位(库),甲方未按时交付本合同项下地下车位(库)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已收取的转让价款0.1的逾期违约金。
3、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违约方须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转让总价款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4、本合同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六、附则
1、因不可抗力(包括政策等政府行为〉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3、本合同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附件,但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受《商品房买卖合同>效力的影响。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甲方代表: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地下车位租赁合同9
甲方: (出租人)身份证号:
乙方: (承租人)身份证号:
就乙方需租赁小区停车位,与甲方协商一致后达成乙方租赁停车位的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 小区停车位用于停放车型: ,车牌号码: ,车身颜色: ,联系方式: 。
二、使用期限及车位租金: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个 月,月租金: 元(人民币),乙方一次性交清全年使用费用。
三、甲方收取的停车费只限于该停车位场地使用租金,不包含车辆保管费,即双方只构成车位场地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
四、租约期满,车主若需继续租赁,应在协议到期前十五天到 物业公司办理租赁手续;否则,将视乙方自动终止协议。
五、租约到期后仍未办理续租手续的.车主,甲方有权拒绝其车辆进入小区停放。
六、乙方承诺并遵守甲方《停车场管理规定》,不得乱停乱放,占用道路或他人车位,凡进出小区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并凭 小区车辆通行证出入,否则保安人员有权不予放行。若乙方车辆通行证遗失请及时到物业公司报失,否则后果自负。
七、乙方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 物业公司,否则后果自负。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不得异议。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地下车位租赁合同10
出租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地址:
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地下停车位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租人取得座落于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花园名称: ,承租人租赁该花园的地下停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基本情况
该车位为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 幢地下 层,该车位编号为 (该车位平面图见附件一)。
第三条 租金
出租人与承租人约定该车位租金总额为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人民币整(大写)。
第四条 付款方式
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以一次性的方式付款。
第五条 逾期付款责任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在90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承租人按日计算向出租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5日内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后,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承租人已交租金不予退还。承租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租人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承租人按日计算向出租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六条 交付条件
(一)出租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向承租人交付该车位。
(二)该车位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第1、2 项所列条件:
1、该车位所在楼栋已取得规划验收批准文件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回执;
2、该车位位置已划线;
第七条 逾期交付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租人未按照第十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车位交付承租人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在90日内,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租人按日计算向承租人支付已交付车位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承租人有权退车位。承租人退车位的,出租人应当自退车位通知送达日起5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承租人全部已付款2%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承租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出租人按日计算向承租人支付已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八条 交接手续
验收交接时,双方应当签署车位交接单。
第九条 使用承诺
承租人使用该车位期间,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和该车位所在楼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除本合同、补充协议及其附件另有约定者外,承租人在使用该车位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车位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并按照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租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车位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条 物业管理
出租人依法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为: 。该企业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停车管理服务备案手续。管理期间,由物业管理企业收取地下停车管理服务费,提供地下停车物业管理服务。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未尽事项
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租人两份,承租人一份。
出租人(签章):
承租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地下车位租赁合同11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于 家园__号地下车库 #车位一个,租赁给乙方使用。
2、该车库租赁期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该合同到期时,乙方如需续约,需提前三十天告知甲方,并按市场价重新商定租金。
3、该车库租金共计: 元(租金 元+物管费 元);大写: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日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乙方付完租金后,甲方提供给乙方车库门磁卡壹张、通行证壹张,合同终止归还甲方,如出现丢失、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和赔偿。
4、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期间不对车库进行任何改建、改造,租赁期间该车库只用于存放车辆,不转租第三方;车库及车库门、车库门开关遥控装置等附属设施如在租赁期内收到非自然灾害损毁或被乙方改建、改造,乙方应负责完全修复或按甲方修复价格赔偿;乙方承担租赁期内车库使用的电费、水费、取暖费。
5、租赁期间甲方不承担乙方车辆停放在车位内的'一切自然(地震、水涝等)及非自然(战争、火灾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
6、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 月 日地下车位租赁合同1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现将甲方东环小区院内101#私家车库租给乙方作为车辆 停放使用,并签订如下租赁保同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和执行。
一、该车库租金 元/月(大写: 元整),支付方式为壹 年一交,乙方到期如需续租、需提前 月通知甲方,乙方留存租金收条作为支付凭证,车库管理费由甲方支付。
二、租期为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租金为 元整,(大写: )
三、如乙方在租赁期间要将该车库转租给第三方使用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转租,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可收回剩余租金概不退还。
四、甲方责任及义务:
1、在租赁期间,如果甲方需提前收回乙方使用车库的使用权,甲方须提前一个 月通知乙方并退还剩余租金,并赔偿乙方 月租金。
2、在租赁期间,如果自然损坏产生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人为损坏(包括乙方)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责支付。
3、甲方所出租的车库,仅供乙方停泊车辆使用,不作为其它经营之类的使用,否则甲方有权收回。
五、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必须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按时缴付租金;如乙方拖欠租金达一周,即被视为是自行解除本合同行为,甲方有权将该车库收回,并保留乙方追收拖欠费用和违约金的权利。
2、在租赁期间内,如乙方需要提前退租的,乙方须提前 月通知甲方并解除本合同,甲方扣除 月租金后退还乙方剩余租金。
3、乙方必须将车辆停泊车库内并做好防盗措施,如发生任何车辆遗失或损坏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六、本合同以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如今后有补充作补充协议处理,与此合同具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签字) 签约日期: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地下车位租赁合同1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特制定以下租赁事项:
一、甲方车位: 地下停车场内车位;
二、乙方车辆型号:
车辆型号车牌号码车主姓名车辆颜色备注
三、承租方式:
1、甲方将地下层号车位租予乙方使用。
2、双方同意租金为 元/ 月(大写: ),甲方有权根据有关部门部门指导价或规定收费标准调整收费。
3、甲方提供金色家园智能卡壹张,供乙方停车与住宅智能系统出入使用,编号: ,收取押金 元/张(合同终止时凭证退回),工本费 元/张。
4、付费方式:乙方必须于每 月25日前缴交下 月租金,逾期则视作自动放弃继续租用该车位,管理处有权自动中止智能卡功能,禁止乙方车辆进入。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依法循章对小区交通、车辆进行管理,并制定车场《车辆管理条例》。
2、甲方有权禁止任何高度超过2米的车辆,漏油、漏水车辆进入停车场。
3、甲方有权无需事前通知或警告,而将乙方违章车辆锁扣/拖走处理,所引致的费用及后果由乙方负责。
4、甲方应安排车场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及智能化监控管理。
5、甲方应负责停车场内消防设施、清洁卫生处于良好状态。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签订《租赁协议书》时,必须示金色家园智能卡及提供车主身份证明、车辆行驶证等复印件。
2、乙方必须购买车辆全部保险,同时将车辆锁好,贵重物品、车辆出入证切勿放置于车内。否则造成车辆遗失(包括车内物品)及意外损坏,甲方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3、乙方办理月租停车出入证后,该车辆享有者当 月内不限次数出入停车场的权利。
4、乙方必须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车位界线内,否则造成的一切责任与后果由乙方承担。
5、若乙方租用指定车位被其他车辆占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协助撤离,甲方应尽量配合提供。
6、乙方必须遵照出入证的专车专用制度,禁止转借、交换、超期使用。
7、乙方不得利用车位作其它用途(如:装卸或堆积物件、维修车辆等)。
8、乙方应自觉爱护停车场公共设施与卫生。
9、乙方应自觉按时缴纳停车位租金。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订。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 承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地下车位租赁合同14
甲方:
乙方:
乙方在充分理解、认可《z一期地下室车位租赁协议》、《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及小区相关管理规定,并对z一期地下车位现状有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在z一期地下车位已经达到交付使用的条件下,经与甲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租赁z一期地下室号车位,租赁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车位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佰 元)(使用未满一个 月的按一个 月计算租金), 月车位管理费为人民币 元(大写佰 元),押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佰 元)。乙方在签订合同时,须缴纳押金(此项押金租赁期满时退还)和首月的车位租金、管理费;次月起的服务费应在当 月5号前缴清,逾期交费乙方有权按 日加收所欠租金、车位服务费总额千分之一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 日仍不缴清车位租金、管理费的,甲方有权收回该车位的使用权另行出租/出让给他人,并从押金中扣除所欠费用。
三、该车位由 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统一进行管理,乙方使用车位必须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服从停车场管理人员管理,车辆入场凭证泊车,出场验证放行。违反规定者情节严重拒不服从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乙方必须爱护车场内公共设施,造成损坏的必须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四、本车场限高2.2米。在车位租赁合同期内,租赁车主合法拥有该车位平时之使用权,该使用权仅限于:XXX小型车辆的停放用途。乙方所租用的.车位只准乙方登记的车辆使用,乙方如更换车辆、车牌号、车型和车身颜色等,需事先到管理处登记备案。
五、停车场收取的租金及管理费用于车位日常保洁、出入交通管理、车场各种设施电器的用电用水和耗材、墙地面涂料、维护人员费用等。不包含车辆保管费,物业公司不承担车辆及车内物品的保管责任,物业公司对本小区业主/业户使用车位期间发生的车辆及其零配件、车内物品的遗失、损失概不负责。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下车位租赁合同15
甲方(出租方): 合同编号:
法定代表人: 签订地址:
乙方(承租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合同双方就地下停车位租赁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供双方共同执行。
第一条 地下停车位基本情况
1.该停车位位于 市 路 号 小区(以下简称本小区)第 幢地下 层,该车位编号为 。
2.该车位长 米,宽 米。
3.该车位左侧为:□停车位/□墙体/□其他_;右侧为:□停车位/□墙体/□其他:__。
4.该车位适合停放车辆类型为 。甲方应确保本停车位处于适租状态。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本停车位租赁费后,甲方同意于 年 月 日前,将本停车位交予乙方使用。
第三条 租金
该车位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 )。
第四条 付款期限及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一次性付清租金。
第五条 逾期付款责任
乙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在 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已交租金不予退还。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甲方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
第六条 交付期限及条件
1.甲方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该车位。
2.该车位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_
(1)该车位所在楼栋已取得规划验收批准文件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回执。
(2)该车位位置已划线。
第七条 逾期交付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照第六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车位交付甲方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在 日内,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计算向乙方支付已交付车位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乙方有权退车位。乙方退车位的,甲方应当自退车位通知生效之日起 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乙方全部已付款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甲方按日计算向乙方支付已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
第八条 交接手续
验收交接时,双方应当签署车位交接单。
第九条 使用承诺
乙方使用该车位期间,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和该车位所在楼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除本合同、补充协议及其附件另有约定者外,乙方在使用该车位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车位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并按照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甲方不得擅自改变与该车位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条 物业管理
甲方依法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为: 。该企业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停车管理服务备案手续。管理期间,由物业管理企业向乙方收取地下停车管理服务费,提供地下停车物业管理服务。
第十一条 所有权变更
1.本合同使用期限内,甲方有权出售本停车位。
2.甲方出售本停车位的,甲方应当至少提前 日将出售价格及付款要求等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本停车位优先购买权。乙方应当自甲方通知之日起 日内书面答复甲方是否同意按甲方通知的要求购买本停车位,乙方不同意购买或逾期未答复或逾期未明确答复同意按甲方通知要求购买的,视为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甲方有权另行出售本停车位。
3.乙方放弃其本停车位优先购买权的,本合同终止,乙方应当立即交还本停车位,甲方应当无息退还未发生的本停车位租金。
第十二条 通知
1.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附则
1.本合同的条款、附件共同组成一个完整的合同,在此之前的口头约定、书面资料不构成合同的内容因而无法律效力。
2.本合同签署前,双方都应向对方提供有效的法律文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3.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住址: 住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日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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