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商标代理协议书9篇

时间:22-10-17 网友

委托商标代理协议书9篇

委托商标代理协议书 1

  驰名商标代理合同的模板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乙方就 JAGREN及图 商标的申请到国家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办理注册事宜达成以下意向:

  (1)甲方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关于此事务所需的资料,积极配合乙方工作;

  2、甲方委托的代理事项如有变动,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3、甲方应保证诚实守信,所提供资料真实属实,并与原件一致,所申请商标非抄袭或模仿他人商标,未侵犯他人版权,肖像权,名称权,专利权等其它在先权益,否则其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4、在此期间,甲方地址电话如有变更,应及时告知乙方,否则,乙方因甲方地址电话变更而无法联系到甲方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5、在代理工作过程中,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代理工作的法律意见,双方竭诚合作,共同努力,保持满意的工作效率;

  (2)乙方责任:

  1、乙方为甲方提供该商标申请的法律事务代理工作;

  2、乙方负责该商标申请文书的制作、打印、装订以及到商标局的报送工作;

  3、乙方在申请递交后,负责商标局与甲方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

  4、乙方应遵循甲方的合理要求开展工作,并在甲方授予的代理权限内办理商标事宜;

  5、乙方承诺:自乙方收到甲方相关款项并明确申报要求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报送到国家商标局,最迟不超过2个工作日。因停电,交通,地震,火灾、台风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3)付款方式及办理流程

  甲方需在双方确认注册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申请费¥1000元/件(代国家商标局收取),及代理费¥600,共1件,共计¥1600元,此外乙方不再加收任何费用。

  从申请之日起30天左右,商标局经过书式审查,会发文商标申请受理通知书,由乙方代为领取并负责挂号邮寄给甲方,邮寄费用由乙方承担;

  从申请之日起20个月左右,经过商标局审查,商标局会在商标公告上刊登商标注册公告,并于三个月后核发商标注册证,由乙方代甲方领取并负责挂号邮寄,邮寄费用由乙方承担;

  至此商标代理工作圆满达成,本合同自动终止;

  (4)违约责任

  在合同签订后,甲方若单方面终止合同,无论该商标是否公告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不返还任何费用。

  在合同签订后,乙方若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将所有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费用退还甲方。

  (5)保密责任

  到商标局正式受理发文日止,未经对方允许,不得就本商标向无关第三人透漏商标的相关信息及其他事项。

  (6)未尽事宜

  如商标因为商标查询盲区或优先权原因被不幸驳回,乙方承诺免代理费帮甲方重新代理一件(仅限相同申请人相同类别,甲方仅需交纳申请费1000元);

  如在申请日之前已经有相同的商标注册,而乙方未检索出来告知甲方导致甲方商标被驳回的,乙方承诺免费为甲方重新申请一件(包括申请费用和代理费)

  双方就具体商标代理事务的约定有不明之处,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此合同一式两份,传真件有效)

  甲 方:

  经办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乙方:

  经办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签订时间:

委托商标代理协议书 2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方):

  乙方(代理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代理事项

  1.申请人

  申请人名称: 。

  申请人地址: 。

  2.甲方就 商标(粘贴商标标识),商标申请号/商标注册号: ,涉及下列事项,委托乙方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标局/商评委”)提出申请(请在选择项前打“√”):

  □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异议复审;

  □商标异议申请;□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

  □商标转让申请;□撤销注册商标复审;

  □商标续展注册申请;□注册商标争议;

  □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 ;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 。

  第二条代理权限

  乙方负责代理事项过程中的程序性事务,涉及到甲方权利的撤回、放弃、变更等实体性事务,必须得到甲方的书面授权。

  第三条代理人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为甲方商标代理人。期间如乙方变更商标代理人,应当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第四条费用

  1.甲方应就本合同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

  其中:代收商标局/商评委规费: 元;

  代理费: 元;

  其他费用: 元。

  2.上述费用支付方式(请在选择项前打“√”):

  □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或在年月日之前,甲方一次性付清。

  □其他: 。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如实、准确地向乙方说明委托代理事项的内容,并于年月日前向乙方提供代理所需要的下列资料(请在选择项前打“√”)。

  □申请人的授权书或介绍信;

  □申请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个人身份的证明;

  □商标图样 张,指定颜色的,并应当提交黑白稿 张;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

  □变更注册人名义的应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其他相关证明或证据资料: 。

  2.甲方联系人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将变更情况通知乙方,因未及时通知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3.在代理过程中,甲方有权向乙方了解和咨询本合同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

  4.在代理过程中,甲方有权获得本合同委托事项涉及的相关文件资料。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对上述委托事项的有关内容、资料和信息负有保管和保守秘密的义务,除已公开的,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完整资料后,应在 个工作日内向商标局/商评委提交申请材料。

  3.乙方应客观、如实地告知委托代理事项的程序及风险,不得就代理事项的结果作出任何承诺。

  4.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应向甲方通报本合同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在收到商标局/商评委审查意见或相关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转达甲方,并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约定履行合同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委托目的的,乙方应退还所收取的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因甲方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代理事项所需文件、信息,或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等情况,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因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支付各项费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逾期支付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向商标局/商评委提交申请材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5.其他: 。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十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代理事项完成后终止。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证件号: 注册号: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人: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委托商标代理协议书 3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自愿委托乙方办理如下事宜: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 代理事项

  1、申请人

  申请人名称: 。

  申请人地址: 。

  2、甲方就商标(粘贴商标标识),此商标在国际分类的类及 第 类商品/服务上申请注册。

  第二条 代理权限

  乙方负责代理事项过程中的程序性事务,涉及到甲方权利的撤回、放弃、变更等实体性事务,必须得到甲方的书面授权。

  第三条 代理人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为甲方商标代理人。期间如乙方变更商标代理人,应当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第四条 费用

  1、甲方应就本合同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

  其中:代收商标局/商评委规费: 元;

  2、上述费用支付方式为本合同签订后 七 个工作日内。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如实、准确地向乙方说明委托代理事项的内容,并向乙方提供代理所需要的相关资 1料。

  2、甲方联系人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将变更情况通知乙方,因未及时通知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3、在代理过程中,甲方有权向乙方了解和咨询本合同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

  4、在代理过程中,甲方有权获得本合同委托事项涉及的相关文件资料。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对上述委托事项的有关内容、资料和信息负有保管和保守秘密的义务,除已公开的,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完整资料后,应在 五 个工作日内向商标局/商评委提交申请材料。

  3、乙方应客观、如实地告知委托代理事项的程序及风险,不得就代理事项的结果作出任何承诺。

  4、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应向甲方通报本合同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在收到商标局/商评委审查意见或相关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转达甲方,并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约定履行合同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委托目的的,乙方应退还所收取的费用。

  2、因甲方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代理事项所需文件、信息,或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等情况,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向商标局/商评委提交申请材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向委托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代理事项完成后终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商标代理协议书 4

  委托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办理注册商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委托: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向中国国家商标局在第 类(商品/服务)上申请注册 件商标,该注册商标详细内容见本协议附件《商标注册申请书》及《商标代理委托书》。

  权利与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商标注册所需要的文件、证件,并保证提供文件、证件的真实、有效、合法性,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商标注册代理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2、乙方接受委托后,乙方会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商标代理注册、设计、制作等事项,因注册材料被核驳或需删改的,领取《商标注册证书》的时限顺延;

  3、乙方责任:

  (1)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保护甲方委托代理商标注册材料的完整性,予以保护知悉的商业秘密;(2)乙方应在甲方提供的商标注册材料齐备后 个工作日商标局受理, 个月内下受理通知书, 个月内完成商标注册业务;

  (3)如甲方提供虚假材料的,乙方有权利终止商标注册业务,依约所收的预付金不予退还。

  甲方支付乙方的费用(币种:人民币):

  1、商标注册代理申报费: 元/标/类、十项;

  2、查询费:中文查询: 元/标/类、十项;英文查询: 元/标/类、十项;图形查询: 元/标/类、十项;

  3、注册商标的制作費: 元整;

  4、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商标注册规费和代理费合计为: 元整。

  代理:如果乙方代理甲方申请的注册商标被国家商标局驳回或需要删改的,由甲方决定是否向国家工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驳回复审或删改;如果甲方决定申请驳回复审或删改,甲乙双方可另行签定委托协议。

  双方违约责任:

  1、合同一经依法签定,甲乙双方应认真自觉遵守,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不得擅自更改、终止合同,代理业务完成后本协议自动无效;

  2、合同履行期间,如与法律、法规及政策相抵促的,而不能继续履行的,委托代理合同自动解除。

  协议份数: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此协议在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附件:附件(《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代理委托书》)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住所: 住所:

委托商标代理协议书 5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办理商标注册的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向中国国家商标局办理商标 的注册业务。

  二、指定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每一项具体商标申请,乙方应指定本单位专职代理人员 进行代理,不得转交、移交其他机构或个人代理。

  乙方不得擅自变更代理人。乙方已指定的代理人因某种原因需要更换的,另行指定代理人前应征得甲方的同意。

  对乙方指定的代理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变更。

  三、代理人与甲方相关专业人员或其他工作人员的往来

  乙方指派承办甲方商标注册申请的代理人需要与甲方的相关专业人员会面的,或乙方代理甲方其他事务的代理人需要与甲方的工作人员会面的,须事先与甲方管理联系人)联系,由联系人具体安排。

  代理人与相关专业人员或其他工作人员会面时,所谈内容应限于代理人所代理的具体商标注册申请有关的内容,不得了解与所代理的商标注册申请事务无关的技术信息和经营管理信息。

  代理人与开发人员用传真、电子邮件往来,有必要的应通过甲方的联系人转发。

  甲、乙双方之间必要的文件(如委托代理协议、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文件等)应以挂号或快递的方式邮寄,或者甲方人员自取或乙方工作人员送达。

  四、甲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对商标注册申请,指定具体联系人。如甲方联系人有所变动,需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商标注册申请有关的必要技术资料和资信资料,并对所提供的技术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甲方应向乙方以书面形式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4、甲方应认真审核申请文件,如发现内容不准确、不完整、不适度等问题,应及时向乙方提出异议。如甲方未发现有上述问题,应在七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确认。

  5、对乙方要求甲方明确指示或回复的有关申请事项,甲方应在双方协商确定的时间内明确、及时反馈,以确保乙方的代理工作不致因此而受阻碍。

  6、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及时支付代理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7、甲方地址或联系方式若有变更,应立即通知乙方。

  五、乙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认真完成甲方委托的代理事项。

  2、乙方收到甲方具体申请的书面(包括电子邮件)指示后,应立即启动相关代理工作,7个工作日内知会甲方需补充的资料。

  3、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的时限要求合理安排申请文件的整理进度,避免申请时机的延误。当乙方接到甲方新申请指示时,认为不能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甲方另行确定合理时间。

  4、当乙方接到甲方新申请文件时,认为该申请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应尽快通知甲方,若甲方坚持申请,甲方应以书面方式确认。

  5、乙方应对有关甲方知识产权和经营情况及其商业秘密严格加以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六、费用及支付

  1、本商标代理业务总费用为元,大写:

  其中, (元/大类)X (大类)= 元;

  总计费用为 元,大写: 。

  2、支付方式及相应账户

  甲方需在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并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时一次性办理财务付款事宜,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可一次性支付现金或将款项划转入乙方指定的如下账户:

  (1)公司全称:

  (2)开户银行:

  (3)账 号:

  七、保密责任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全部信息内容及其他信息负有保密责任;甲方对乙方声明需要保密的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保密信息透漏给任何第三方。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对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果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对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果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违反保密义务,甲方同时还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不论本合同是否接触或终止,本条款持续有效。

  八、违约责任

  乙方的代理人违反本协议第三条,不经过甲方的联系人主动会见甲方的相关人员或其他工作人员或与他们用传真、电子邮件进行技术交流的,或了解与所代理的申请事务无关的甲方技术信息或经营管理信息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代理人。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第5款,不经甲方确认而将文件递交的,若甲方认为应对文件修改,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对文件进行修改后,重新递交申请。由此带来的费用增加部分,由乙方承担。

  因乙方责任,使甲方提出的申请被视为撤回,由乙方退回已收取的该项申请全部代理费用。完全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商标转让申请失败,乙方应向甲方退还该项申请全部代理费用。

  除前三款规定之外,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七条,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损失,赔偿数额不超过该项申请代理费的两倍。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后,若在提交申请前由于甲方的原因终止申请,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项申请代理费用的50%,若在提交申请后由于甲方的原因终止申请,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项申请全部代理费用。

  甲、乙双方涉及本协议或具体申请事务代理的纠纷,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到全部申请得到授权或被驳回为止。

  2、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商标代理协议书 6

  驰名商标代理合同最新范文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乙方就 JAGREN及图 商标的申请到国家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办理注册事宜达成以下意向:

  (1)甲方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关于此事务所需的资料,积极配合乙方工作;

  2、甲方委托的代理事项如有变动,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3、甲方应保证诚实守信,所提供资料真实属实,并与原件一致,所申请商标非抄袭或模仿他人商标,未侵犯他人版权,肖像权,名称权,专利权等其它在先权益,否则其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4、在此期间,甲方地址电话如有变更,应及时告知乙方,否则,乙方因甲方地址电话变更而无法联系到甲方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5、在代理工作过程中,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代理工作的法律意见,双方竭诚合作,共同努力,保持满意的工作效率;

  (2)乙方责任:

  1、乙方为甲方提供该商标申请的法律事务代理工作;

  2、乙方负责该商标申请文书的制作、打印、装订以及到商标局的报送工作;

  3、乙方在申请递交后,负责商标局与甲方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

  4、乙方应遵循甲方的合理要求开展工作,并在甲方授予的代理权限内办理商标事宜;

  5、乙方承诺:自乙方收到甲方相关款项并明确申报要求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报送到国家商标局,最迟不超过2个工作日。因停电,交通,地震,火灾、台风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3)付款方式及办理流程

  甲方需在双方确认注册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申请费¥1000元/件(代国家商标局收取),及代理费¥600,共1件,共计¥1600元,此外乙方不再加收任何费用。

  从申请之日起30天左右,商标局经过书式审查,会发文商标申请受理通知书,由乙方代为领取并负责挂号邮寄给甲方,邮寄费用由乙方承担;

  从申请之日起20个月左右,经过商标局审查,商标局会在商标公告上刊登商标注册公告,并于三个月后核发商标注册证,由乙方代甲方领取并负责挂号邮寄,邮寄费用由乙方承担;

  至此商标代理工作圆满达成,本合同自动终止;

  (4)违约责任

  在合同签订后,甲方若单方面终止合同,无论该商标是否公告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不返还任何费用。

  在合同签订后,乙方若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将所有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费用退还甲方。

  (5)保密责任

  到商标局正式受理发文日止,未经对方允许,不得就本商标向无关第三人透漏商标的相关信息及其他事项。

  (6)未尽事宜

  如商标因为商标查询盲区或优先权原因被不幸驳回,乙方承诺免代理费帮甲方重新代理一件(仅限相同申请人相同类别,甲方仅需交纳申请费1000元);

  如在申请日之前已经有相同的商标注册,而乙方未检索出来告知甲方导致甲方商标被驳回的,乙方承诺免费为甲方重新申请一件(包括申请费用和代理费)

  双方就具体商标代理事务的约定有不明之处,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此合同一式两份,传真件有效)

  甲 方:

  经办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乙方:

  经办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签订时间:

委托商标代理协议书 7

  甲方(委托方):

  乙方(代理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代理事项

  1、申请人

  申请人名称:。

  申请人地址:。

  2、甲方就商标(粘贴商标标识),商标申请号/商标注册号:,涉及下列事项,委托乙方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标局/商评委”)提出申请(请在选择项前打“√”):

  □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异议复审;

  □商标异议申请;□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

  □商标转让申请;□撤销注册商标复审;

  □商标续展注册申请;□注册商标争议;

  □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

  第二条代理权限

  乙方负责代理事项过程中的程序性事务,涉及到甲方权利的撤回、放弃、变更等实体性事务,必须得到甲方的书面授权。

  第三条代理人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为甲方商标代理人。期间如乙方变更商标代理人,应当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第四条费用

  1、甲方应就本合同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费用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其中:代收商标局/商评委规费:元;

  代理费:元;

  其他费用:元。

  2、上述费用支付方式(请在选择项中打“√”):

  □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或在年月日之前,甲方一次性付清。

  □其他:。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如实、准确地向乙方说明委托代理事项的内容,并于年月日前向乙方提供代理所需要的下列资料(请在选择项前打√)。

  □申请人的授权书或介绍信;

  □申请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个人身份的证明;

  □商标图样张,指定颜色的,并应当提交黑白稿张;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

  □变更注册人名义的应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其他相关证明或证据资料:。

  2、甲方联系人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将变更情况通知乙方,因未及时通知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3、在代理过程中,甲方有权向乙方了解和咨询本合同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

  4、在代理过程中,甲方有权获得本合同委托事项涉及的相关文件资料。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对上述委托事项的有关内容、资料和信息负有保管和保守秘密的义务,除已公开的,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完整资料后,应在个工作日内向商标局/商评委提交申请材料。

  3、乙方应客观、如实地告知委托代理事项的程序及风险,不得就代理事项的结果作出任何承诺。

  4、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应向甲方通报本合同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在收到商标局/商评委审查意见或相关通知后个工作日内转达甲方,并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约定履行合同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委托目的的,乙方应退还所收取的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因甲方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代理事项所需文件、信息,或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等情况,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因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支付各项费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逾期支付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向商标局/商评委提交申请材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5、其他:。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向委托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代理事项完成后终止。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证件号():注册号: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人:联系人: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委托商标代理协议书 8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 商标注册申请事宜,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代理期间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特此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提供申请商标所需的详细资料,包括:申请人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商标的图样(每个商标十一张、如需指定保护色彩,提供彩色图样10张)、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并在《商标代理委托书》上加盖公司章。

  申请人:

  申请人单位代码/身证:

  申请人地址:

  申请人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mail:

  二、甲方支付乙方申请所需费用:

  

   1、检索费:¥ 元 (查询时已付并开据发票)

  

   2、注册费:¥ 元 大写:人民币 仟 佰 拾 元整

   (注:注册费包括申请官费、自申请至初审公告之前的代理费用)

  

   3、附加费用:指定商品超出10项,每增加一项加收100元官费

   □超出商品:共 项,共加收 :¥ 元

   合计(大写):人民币 仟 佰 拾 元 角整

   ——————————————————

  三、 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申请商标所需的详细资料及加盖公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并确定上述费用到位后,开始申请程序。

  

  四、 在商标申请过程中,如果出现:“官方申请意见”或者“驳回”等有时限要求的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以电话及传真件为据)。若因乙方工作失误未及时通知甲方而导致申请失效,乙方应退还甲方申请商标所支付乙方的代理费用。

  五、甲方未在期限内回复官方要求而造成申请失败时,乙方对此不负责任。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签章): 代理人(签章):

   地 址: 邮 编:

   咨询电话:

   传 真:

   帐 户:

   开户银行: 帐 号:

  日期: 日期:

委托商标代理协议书 9

  驰名商标代理合同最新的范本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乙方就 JAGREN及图 商标的申请到国家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办理注册事宜达成以下意向:

  (1)甲方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关于此事务所需的资料,积极配合乙方工作;

  2、甲方委托的代理事项如有变动,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3、甲方应保证诚实守信,所提供资料真实属实,并与原件一致,所申请商标非抄袭或模仿他人商标,未侵犯他人版权,肖像权,名称权,专利权等其它在先权益,否则其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4、在此期间,甲方地址电话如有变更,应及时告知乙方,否则,乙方因甲方地址电话变更而无法联系到甲方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5、在代理工作过程中,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代理工作的法律意见,双方竭诚合作,共同努力,保持满意的工作效率;

  (2)乙方责任:

  1、乙方为甲方提供该商标申请的法律事务代理工作;

  2、乙方负责该商标申请文书的制作、打印、装订以及到商标局的报送工作;

  3、乙方在申请递交后,负责商标局与甲方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

  4、乙方应遵循甲方的合理要求开展工作,并在甲方授予的代理权限内办理商标事宜;

  5、乙方承诺:自乙方收到甲方相关款项并明确申报要求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报送到国家商标局,最迟不超过2个工作日。因停电,交通,地震,火灾、台风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3)付款方式及办理流程

  甲方需在双方确认注册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申请费¥1000元/件(代国家商标局收取),及代理费¥600,共1件,共计¥1600元,此外乙方不再加收任何费用。

  从申请之日起30天左右,商标局经过书式审查,会发文商标申请受理通知书,由乙方代为领取并负责挂号邮寄给甲方,邮寄费用由乙方承担;

  从申请之日起20个月左右,经过商标局审查,商标局会在商标公告上刊登商标注册公告,并于三个月后核发商标注册证,由乙方代甲方领取并负责挂号邮寄,邮寄费用由乙方承担;

  至此商标代理工作圆满达成,本合同自动终止;

  (4)违约责任

  在合同签订后,甲方若单方面终止合同,无论该商标是否公告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不返还任何费用。

  在合同签订后,乙方若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将所有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费用退还甲方。

  (5)保密责任

  到商标局正式受理发文日止,未经对方允许,不得就本商标向无关第三人透漏商标的相关信息及其他事项。

  (6)未尽事宜

  如商标因为商标查询盲区或优先权原因被不幸驳回,乙方承诺免代理费帮甲方重新代理一件(仅限相同申请人相同类别,甲方仅需交纳申请费1000元);

  如在申请日之前已经有相同的商标注册,而乙方未检索出来告知甲方导致甲方商标被驳回的,乙方承诺免费为甲方重新申请一件(包括申请费用和代理费)

  双方就具体商标代理事务的约定有不明之处,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此合同一式两份,传真件有效)

  甲 方:

  经办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乙方:

  经办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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