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公司车辆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地址: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秉持友好精神,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约定由甲方向乙方提供车辆租赁服务,双方明确权利义务如下:
一、租赁车辆及期限:
1.基本信息:车型: ,车牌: ,数量: 部,出厂年月: 年 月
2.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3.若租期内需变更租赁车辆的,经双方协商后确定,租赁费用和要求不变。
二、租金及费用
1.租金及费用标准
(1)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金为每月RMB元;
(2)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金为每月RMB元;
2.加班费用计算
上述加班费用以半小时为计算单位,不满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每次使用车辆(出车)按「派车单」或「车辆使用登记本」上乙方人员和甲方司机共同签名确认的使用时间为准,计算加班时间及费用。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六,每日从7: 至18:30,(周六若无特别通知,车辆可在家待命),上下班途程不计作加班,个别情况乙方可提前要求提早或延后车辆使用时间(如:公司集体活动,高管日常接送),但每日仍以小时为标准计算,在此时间内的车辆使用不计加班时间。
3.支付方式
甲方应每月 日前与乙方核算确认前使用月度的费用情况,并向乙方提供足额、真实、合法有效的发票,乙方在收到发票后 个工作日内将前使用月度的租金及加班费用汇至甲方指定帐户,甲方账户信息:
三、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拥有租赁车辆的所有权。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期、按时缴纳租金及相关费用。
3.甲方应随时保持租赁车辆车况良好、处于可用与整洁状态,并保证各种行车证件及相关手续的齐全,有效。
4.甲方负责租赁车辆的养路费,车船使用费,车辆附加费,年检费,保险费(包括但不限于车损险、盗抢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维护保养,违规罚款肇事责任以及车体本身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5.甲方负责交通事故的处理,并按保险公司规定办理各种理赔手续.
6.车辆租赁期间,甲方保证拥有出租车辆的所有权。
7.合同期内,甲方车辆逢检修,更换部件,处理交通事故,驾驶员学习,病事假等,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并为乙方提供临时驾驶员或同等规格的备用车辆.合同期间如出现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提供车辆的,按日停止计算租车费用,并在租金中相应扣除。
8.甲方应自行与其提供的驾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按照国家规定支付社保;如因服务需要甲方人员佩戴乙方标志,亦不代表承认该工作人员为乙方员工。在服务过程中,甲方应自行保管其工具及其他财物,在服务过程中受到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甲方或甲方人员自行负责,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享有车辆的使用权。
2.乙方负担租赁车辆的过路过桥费,以及正常使用所产生的停车费。
3.租赁车辆的驾驶员由甲方派出,工资、误餐费及出差之加班费由甲方支出,车辆租赁期间甲方派出之驾驶员应服从乙方的工作以及时间安排、尽职尽责,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更换驾驶员,乙方要求甲方更换驾驶员需提前二天提出,以便甲方进行安排;如甲方未能按时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或提供的服务有瑕疵,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改进;若因甲方司机违反交通法规,或因其它故意或过失行为导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乙方人员或财产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4.租赁车辆为办公生活用车,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运送易燃、易爆物或竞赛使用,乙方应爱护车辆,因乙方人为因素造成车辆损坏,乙方负责赔偿责任。
5.租期结束后按时归还租赁车辆使用权,如乙方逾期归还使用租赁车辆的,则租金以每日=月租金 月/ 日计算。
四、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不得违约,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守约方数额为一个月车辆租金的赔偿金。
3.甲乙任一方欲变更、终止或解除本合同,须经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4.本协议若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用书面形式进行修改和补充,经修改或补充形成的文书视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5.凡因本合同发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应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企业公司车辆租赁合同(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丰田大霸王车牌号为晋E98828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第三条 租赁期限
该车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租金: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乙方在租期内无偿使用甲方该车辆。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六条 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特别约定: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企业公司车辆租赁合同(三)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自 年 月 日时 分至 年 月 日时 分。
2、车辆信息:汽车名称及型号 ,车牌号: 颜色: 。
3、租还车地点均为 。4、甲方按每天 元,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乙方现预付租金 元,押金 元,用车辆期满凭押金收据结算。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费用。3、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5、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6、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有权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缴租金和车辆损坏缺件,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赔偿,押金仍抵压不足的,有继续索赔的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详见附件),验收签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3、乙方租用的甲方车辆不能从事其它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车辆除缴纳租金外,另须缴纳押金,乙方不可以将押金视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长汽车租赁合同,必须提前到本公司办理延期手续。还车时应保持车内外的清洁,否则将收取 元清理费。
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规定还车,又不办理延期手续,则视为本合同自动续延,租车以每天 小时为一租车日计算。
8、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车辆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点,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车辆损坏,禁止继续使用,乙方应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好车辆事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将按照交通管理条例处理。
9、车辆发生事故,修理费由乙方预先支付,在停驶或修理期间的租费由乙方承担,若发现乙方发生事故不报告,擅自修理将按正规修理费的 倍承担违约金。
10、乙方在承租期间,若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乙方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补办,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及补办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直至车辆能正常行驶时为止。11、乙方在用车期满,应完好无缺损将车辆交给甲方。不得更换车辆零部件。12、严禁酒后开车,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当教练车、参加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严禁装载易燃、易爆易腐浊物品。
13、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车辆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实行限额赔偿,乙方须承担保险限额以外的所有费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仅限于甲方允许的驾驶人员。
14、全车丢失后至保险公司赔偿前,该期间的租赁费由乙方承担。15、赔偿时,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费用的单据,如实填写机动车辆出险报告单。
16、乙方承担车辆租赁期内的油料费用及“三滤、离合器油、制动液、冷却液”等的每日检查责任,如遇到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或将本车开至甲方指定维修处,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违反者不予返还押金。
17、乙方应在租用车辆达到保养标准时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合理安排保养时间尽量保证乙方正常使用。如因车辆保养影响乙方使用甲方应提供其他替代交通工具或相应顺延租赁时间。如因乙方不及时通知甲方保养造成车辆损坏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通知后因甲方不及时保养造成车辆损坏的,损失由甲方自己承担。
四、保险条款
租赁车辆已向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盗抢险、不计免赔险、划痕险,若乙方要求增保其他险种,甲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特别约定
1、乙方在租赁合同期内,可使用公里(平均公里/日,超过每公里元),车辆初始里程数,以车辆交接单为准。
2、乙方还车后,甲方扣留 元(壹仟元)人民币作为所租车辆违章查询押金,还车一个月后,经查询没有违章记录甲方将押金全部返还乙方(直接退于本人或汇入指定账户)。如果因为交警部门延误通知,甲方在接到通知后有权要求乙方对其在租车期间所造成的违章及时进行处理,如不处理甲方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甲方告知乙方租车期间违章信息后,乙方必须在十五天内自行处理完毕,以确保该租赁车辆无任何交通违章,否则甲方将视为乙方同意用其押金和驾驶证处理交通违章。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提前退租要向甲方支付提前退租期(提前退租期=合同签约期 实际租赁期)违约金,违约金为租金总额的 %。
2、还租赁车辆,逾期交回车辆逾期期间的日租金按原租金的 %收取,逾期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
3、乙方在租赁期间造成车辆受损,致使车辆贬值(保险公司定损 元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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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的或造成重要零部件损坏的视为造成车辆贬值),虽经修复但仍需向甲方支付保险公司定损总额的 %赔偿金作为补偿甲方车辆折价的损失。
七、担保条款
乙方承租甲方车辆应当交纳抵押现金人民币(大写)同时乙方提供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复印件,作为本合同抵押担保。保证提供手续真实、合法、有效,如果乙方违约需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八、其它
1、乙方所租车辆的《车辆交接单》须经双方确认,该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
割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经甲、乙双方签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发生的一切纠纷,双方友好协议,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在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判解决。
(租赁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约日期: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约日期:
企业公司车辆租赁合同(四)
1.双方当事人。
2.兼并方式。
3.兼并后有关事务的处理。
4.兼并方的权利、义务。
5.被兼并方的权利、义务。
6.违约责任。
7.纠纷的解决。
8.其他事项。
二、格式:
股份有限公司兼并 厂的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当事之间签署:
甲方: 股份有限公司
住址:省市路号
乙方: 厂
住址:省市路号鉴于:
(1)甲方为经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以社会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为企业。双方目前均合法存续
(2)甲、乙以方经友好协商,决定由甲方兼并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当事人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订立本企业兼并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有关词语的解释
除非本协议中另有规定,以下词语具有下列含义:
1.1……
2.兼并方式
3.兼并后有关事务的处理
3.1有关债权债务的处理……
4.兼并方(即甲方)的权利义务
5.被兼并方(即乙方)的权利义务
6.违约责任
7.纠纷的解决
8.附则甲方: 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 厂(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三、举一范例供
作时参考:
股份有限公司兼并 厂的协议
本协议在以下当事人之间签署:
甲方: 股份有限公司
住址:省市路号
乙方: 市经济贸易局
住址:省市路号鉴于:
(1)甲方为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以社会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拟兼并乙方下属的厂。
(2)厂为乙方所属的国有企业,与乙方具有资产产权关系。
(3)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乙方同意甲方兼并乙方下属的厂。
(4)本兼并事项已征得政府有关部门的同意。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保证本次兼并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当事人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等价的原则订立本企业兼并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有关词语的解释除非本协议书中另有约定,以下词语具有下列含义:
1.1厂:是指乙方所属国有企业,与乙方具有资产权关系,其住所为省市路号,营业执照注册号为,注册资金为万元。
1.2资产评估报告:是指为了实施资本兼并,由双方共同选订的具有相关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厂的资产评估报告。
1.3有关资产:是指依本协议书甲方所接收的厂的经营性资产及相关负债。其详细资料请见《资产评估报告》。
1.4有关合同:是指厂签订的,并由甲方所认可的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及各种生产经营合同。
1.5有关业务:是指厂依法从事的生产经营业务。具体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为准。
1.6有关职工:是指与被兼并的经营性资产相对应的厂的所有在册职工。
2.兼并方式
2.1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以承担债务的方式兼并厂,即甲方以承担与资产评估报告基准日当日厂的经营性资产所对应的全部债务所应支付的对价作为本次兼并的价格。
2.2本次兼并的资产评估报告,应由甲、乙双方共同聘请有相关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并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
2.3甲方在兼并厂后,其有关业务由甲方经营管理,并由甲方享有和承担相关的权利及义务。
3.有关债权、债务的处理。甲方在兼并厂后,其相关债权、债务均由甲方承担。
4.有关合同的处理
4.1甲方在兼并厂后,其依法签订的有关合同,均由甲方继受。
4.2上述合同主体需要变更进,乙方应协助甲方完成变更登记手续。
5.兼并事宜
5.甲、乙双方确认,在本协议书生效后 日内办理厂有关资产、业务及文件、资料的移交手续。
5.2在办理移交手续时,乙方应给予甲方以必要的协助。
5.3厂的有关业务,在被甲方兼并以后,甲方可以继续从事此有业务。
6.承诺
6.1乙方与厂的承诺。
6.1.1乙方与厂有权处置厂的资产,且该等资产合法、有效、真实。
6.1.2乙方与厂保证在本协方书签订之日起至兼并完成前,企业生产经营照常进行而且不得擅自调进、调出有关职工。
6.2甲方的承诺
6.2.1甲方保证及时接收厂的相关资产和业务,并承担其有关债权、债务。
6.2.2甲方保证接收厂的有关职工。
6.3甲、乙双方保证,互不作出有损于对方利益的行为。
7.甲方的权利义务
7.1甲方的权利
7.1.1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接收厂的资产,并在兼并完成后有权处置其资产。
7.1.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与厂经营性资产有关的全部文件完整地移交给甲方,上述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各种帐目、帐簿、设备技术资料等。
7.2甲方的义务
7.2.1按本协议的约定支付有关对价的义务。
7.2.2与乙方共同聘请资产评估机构并负担所有资产评估费用。
8.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8.1乙方的权利
8.1.1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有关对价。
8.1.2乙方有权监督甲方在兼并活动中是否损害乙方厂及其职工的利益。乙方还有权监督甲方在兼并后的活动是否损害厂职工的利益。
8.2乙方的义务
8.2.1乙方有义务与厂一起将所有经营性资产及相关文件资料根据本协议并移交给甲方。
8.2.2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办理有关本次兼并的手续。
9.违约责任
9.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均构成违约,均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双方均有过错的,按双方过错大小确定赔偿额。
9.2因不可抗力以及国家有关立法、产业政策的调整,致使无法履行本协议书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0.纠纷的解决
10.1甲、乙双方因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
10.2甲、乙双方在友好协商开始 日后还未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附则
11.1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甲、乙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本协议书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盖章的生效。
11.3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省市经济贸易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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